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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全国人大代表议案的“泛法律化”

    时间:2021-04-16 04:01:3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全国人大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代表所提的议案对政府决策有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但当前人大代表议案出现了“泛法律化”的趋势。本文从“泛法律化”产生的概念、特点和种类入手,分析了人大代表议案 “泛法律化”的原因和危害,并就如何避免“泛法律化”,促进议案的科学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泛法律化” 国人大代表议案 合理化建议
      作者简介:孙琰,聊城大学法学院201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中图分类号:D9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170-02
      一、 “泛法律化”释义
      (一)“泛法律化”的概念
      法律化是指将某些权利义务内容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确定其法律效力,形成法律而为人遵守,或是运用法律手段去调整某些社会关系,以法的强制性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过程或方式。“泛法律化”,顾名思义,是说过于依赖法律的力量,而滥用这种过程或方式的现象。它的产生基于“法律万能论”,认为在法律能够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内,法律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其他任何执法部门在现阶段都无法替代。
      (二)“泛法律化”的特点
      “泛法律化”强调并重视法律的力量,认为凡事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凡事都应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和评判,凡事必须借助法律的强制力保障和实施。只要社会上一出现某种问题,马上就有人呼吁要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考虑法律的局限性和适用性。由于对法律功能的深信不疑,持“泛法律化”思想者常常认为如道德、民间合约、行业惯例等其他解决手段“治标不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从而忽视或排斥其他社会关系调整方式的运用。“泛法律化”者将立法视为法律运行环节的重中之重,他们一般也止步于立法环节,以制定某个方面的法律为最终目的,认为立法之后就大功告成了,某个问题也就解决了,至于法律的遵守、执行、适用和监督等问题不作过多考虑。
      (三)“泛法律化”的种类
      “泛法律化”一般包括道德泛法律化、政策泛法律化等。
      1.道德泛法律化
      道德法律化是将某一道德理念、道德原则通过立法的形式确定其法律效力。道德泛法律化,就是将法律之手过多的伸入到道德领域,企图使法律包揽所有的约束功能,给本该自由遵循的道德规范打上法律强制性的烙印。
      2.公共政策泛法律化
      政策法律化是将公共政策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政策泛法律化,就是将法制建设实践中许多属于政策层面的东西纳入到法律的范畴之中,使政策转化为法律工具,或者干脆被法律取消,一切行政关系都应变成行政法律关系,无法律即无行政。
      二、人大代表议案的“泛法律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案是根据法定程序,有关机构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提请审议的事项。从“议案”的作者区分,主要包括:人大常委会“议案”、人大专门委员会“议案”、人民政府“议案”和人大代表“议案;从内容上一般包括立法性议案、重大事项的决策性议案、任免性议案和建议性议案。
      (一)议案中“泛法律化”的体现
      目前,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中,出现了“泛法律化”的倾向,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数量上看,立法类议案提案数量较多、居高不下
      以十届、十一届和十二届“两会”为例,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联名和代表团提出的议案共1006件,其中1003件是法律案,几近百分之百。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560多件,建议和意见2960多件,建议对法律的修改完善的议案占法律案的60%多。
      代表议案在立法领域发挥的作用也更为明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在过去10年共提出了200多件法律类建议和议案,有七成被采纳。最近10年,类似周洪宇这样提出立法类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不在少数。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光,十年提交232份议案198份建议,其中203份议案189份建议被采纳。十届全国人大期间,代表们联名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议案达90件。
      2.从内容上看
      (1)道德领域立法引人关注、多惹争议。近年来,在全国人大代表议案中,一些道德领域内的立法提议、建议引起关注。如,十一届“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养老问题提出的各项提案、议案,引发了社会上关于“常回家看看”是否应当入法的讨论。十一届人大代表杜培元支持“常回家看看”入法,认为这有利于创造全社会人人参与养老事业的氛围,有利于形成更好的社会风气。而人大代表贺向东则认为,“常回家看看”可以通过教育和管理等方式进行道德引导,写入法律则大可不必。某些网友也认为不该把原本的“本分”变成一种被动的“完成任务”,常回家看看入法没有可量化而无法操作,意义不大。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慈善总会荣誉副会长周森表示应当为慈善立法,进行强制捐款措施。周森说:“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有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就像现在纳税一样,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执行。一个慈善立法可以把慈善事业中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并希望十二届两会能完成立法。此提议遭到众多网友质疑,认为强制捐款违背了慈善的本质,混淆了慈善和税收的概念,如此举动会毁了慈善事业。
      (2)公共政策类立法建议增多。公共政策法律化需具备两个的条件:一是对全局有重大影响;二是成熟的或具有长期稳定性的政策。而在近年来的“两会”中,出现了很多并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公共政策类立法议案提案。
      如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孙俊良建议“勤俭节约应与计划生育、环境保护、耕地保护等一样列为国家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是党和政府从我国国情出发所采取的重大国策,但放开“二胎”的议案提案,在十二届“两会”中屡见不鲜:已经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黄细花今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中提出了23项建议,其中6项与计划生育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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