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语文学习 > 正文

    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问题归谬

    时间:2021-03-18 00:01:1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随着近年来海盗劫持船舶现象的日益频发,由船东支付赎金换取船货获释以应对海盗行为、保障船货安全,并由船货双方分摊海盗赎金以加强对船东利益的保护,成为了当前航运实践发展的趋势。然而,支付海盗赎金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故有必要以解决上述问题为基础为船货双方分摊海盗赎金的航运实践提供法律依据。对此,应当明确支付海盗赎金为合法行为,且海盗赎金并不构成海难救助的救助费用。
      关键词:海盗赎金;法律性质;合法性;海难救助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1.54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1-149-04
      一、引言
      海盗(Piracy)是伴随着人类社会征服海洋的过程而产生并发展的,自从有了海上贸易,就有了以此为生的海盗的出现。早在公元前10世纪,古希腊文学名著《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就出现了有关“海盗”的描述。因此,海盗行为在人类历史中已经存在了至少数千年;并且,由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对于海盗行为的观念并非一成不变,所以海盗行为亦存在着不同的法律意涵和表现形式。
      进入21世纪,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恶化,海盗行为日益猖獗。海盗劫持船舶的行为不仅严重威胁到了国际航运安全,同时由此产生的海盗赎金的支付问题还对海上货物运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担、责任的划分和船货双方利益的平衡造成了十分重大的影响。然而,由于支付海盗赎金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等问题在理论上仍存在争议,因此在航运实践中确定基于海盗赎金的支付所引起的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尚存在一定困难。有理论提出,支付海盗赎金为非法行为,或者即便肯定支付海盗赎金的合法性,却又将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定性为海难救助的救助费用。对此,本文认为,支付海盗赎金为合法行为,而海盗赎金并不构成海难救助的救助费用。
      二、支付海盗赎金是合法行为
      所谓“海盗赎金”指的是,在海上航行过程中,当船舶、货物、其他财产以及海上人命在遭遇海盗的控制和胁迫之时,由特定主体向海盗支付的用以赎回被控制的财产和人质的价金。有学者认为,“海盗索要的赎金如同赌债一样,应被认定为非法财产,不能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其效力。但面对海盗的武力挟制,如果被劫持者拒绝支付赎金,则海上财产和海上人命将会面临危险。基于此,必须暂时搁置因向海盗支付赎金而产生的理论争议,从保障海上财产和人命安全的角度分析赎金的性质,……”[1]对此,本文认为,在未对支付海盗赎金这一行为的合法性进行论证的前提下,讨论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的做法是牵强的,因为倘若支付海盗赎金的行为、甚至海盗赎金其本身都是非法的,那么对其法律性质的讨论亦就是毫无意义的。因此,对因向海盗支付赎金而产生的理论争议进行分析并对支付海盗赎金的行为的正当性进行论证,是讨论海盗赎金的法律性质所不能搁置或回避的基础。
      (一)海盗赎金不同于传统刑法理念中的赎金
      从传统刑法理念上讲,立法者从来不保护在人质遭到绑架后支付赎金的行为,因为从立法者的角度看,向绑架者支付赎金的行为显然是对犯罪行为的纵容,因而支付赎金应当被认定为是非法行为,甚至还应当被课以刑罚。例如,新加坡《绑架法案》规定,支付赎金赎回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有罪,应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当然,诸如此类的对于支付赎金行为的非难在当今世界各国的立法中仅占少数;事实上,大多数国家对于支付赎金的行为采取的是默示许可的态度,例如,自取消1782年《赎金法案》后,英国法便不再将支付赎金的行为认定为非法。并且,就分别所处的法律语境和背景环境而言,海盗赎金与在传统刑法理念上被否定其合法性的赎金之间亦存在着相当的不同。
      首先,刑事法律的宗旨应当是惩罚旨在危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非法行为,从而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海盗通过劫持船舶的行为勒索赎金,使用暴力手段扣押船舶和货物、囚禁船员作为人质,侵犯了船货双方对船舶和货物所享有的财产权以及船员的人身自由,并对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航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理应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但倘若将向海盗支付赎金的行为同样纳入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范围内则有失偏颇。因为尽管支付海盗赎金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海盗实行劫持船舶行为的动机、使其获得赎金的目的得以实现,从而间接地推动了海盗实行犯罪行为的趋势,导致更多劫持船舶事件发生的可能,即支付海盗赎金在客观上似乎表现为海盗劫持船舶行为的一种助力;但其在主观上却绝非如此,被劫持船舶的船东之所以向海盗支付赎金仅仅是出于换取船舶得以获释、保护船货及船员安全的目的,而支付海盗赎金亦是其在无法得到政府公权力的充分保护和缺乏其他有效救济途径的情况下才不得不采取的应对措施。既然船东支付海盗赎金本身就是因海盗劫持船舶行为而遭受的损失,那么自然亦不存在其再借此反过来助长海盗犯罪行为的道理。所以,支付海盗赎金的行为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应受到刑事法律的责难;又因为其实际上是被劫持船舶的船东在公权力救济不足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自助行为,所以其在一定程度上还应当受到民事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其次,海盗赎金和支付海盗赎金的行为亦是基于特定情况而生的产物。其一,由于海上环境的复杂多变,在海盗劫持船舶或绑架船员的事件发生后,能够对其进行成功解救的几率远逊于陆上发生的绑架案。据IMO海盗信息中心统计,船舶在被劫持之后得到成功解救的几率低于10%,而在陆上被绑架的人质的获救的可能性则在90%以上。因此,在成功解救船舶的几率如此之低的情况下,将支付海盗赎金以换取船舶得以获释的行为视为非法显然是不合理的,因为支付海盗赎金作为替代措施较之解救,明显更易于达到保护船货和船员安全的目的。其二,不同于国家对其国内陆上发生的绑架案进行管辖和打击,尽管《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00条确立了海盗犯罪的国际普遍管辖原则,但在具体实践中,一国政府欲在打击海盗问题上行使域外管辖权,尤其是要通过武力的方式行使该管辖权的可能性仍旧微乎其微,并且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国家并没有针对海盗行为开展护航或救援的能力。因此如前所述,当海盗劫持船舶的事件发生时,政府公权力的保护和救济往往缺位,故被劫持船舶的船东选择支付海盗赎金以自救的做法亦是情理之中。据此,海盗赎金因其产生背景的特殊性,其与传统刑法理念中不具有合法性的赎金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差别,而传统刑法理念中对赎金不予保护的做法亦不能当然地引申到海事法领域中适用于海盗赎金。

    推荐访问:归谬 赎金 海盗 性质 法律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