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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台湾采访扁家弊案(下) 台湾中选会做弊

    时间:2020-08-16 07:21:2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台北地院上演“捉放扁”      《捉放曹》是著名的京剧传统剧目,脍炙人口。没想到,我来到台湾的时候,一出“捉放扁”正在台北地方法院上演,吸引了无数目光。
      “捉放扁”的“剧情”跌宕起伏,经历了曲折的历程:“捉扁”(特侦组声押陈水扁成功)――“第一次放扁”(台北地方法院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抗告――“第二次放扁”(台北地方法院再度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再次抗告――“第二次捉扁”(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陈水扁有逃亡之虞,再度羁押)――开庭审理扁案(2009年1月19日至21日)。
      “捉放扁”的最高潮是2008年12月29日,因为台北地方法院在这天下午2时将开庭审议,裁定是否“第二次捉扁”。我在这一天也“凑热闹”,在上午11时赶到位于台北博爱路131号的台北地方法院。那里同时也是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所在地。那幢大楼,叫做“司法新厦”。
      一到那里,我就见到在台北地方法院大楼前,媒体摆开大阵仗,博爱路上停了好多辆电视现场转播车。电视台的记者们在特侦组大楼前通常是终日守候,而在台北地方法院大楼这里则不一样,是在进行重大审判时才摆开阵势。
      台北地方法院的大门与众不同,那里安装了两扇安全检查门,上方分别写着“人口”、“出口”,表明进出这儿都需要进行安全检查。
      我从入口进去时,便见到警示牌,警告说未得允许不能携带摄影器材入内。我连忙退出,把照相机交给妻,让她在门外等候。我再度走进台北地方法院时,发现在大厅里拦着一根黄色的带子,带子后方架着十来部电视摄像机。那里的警察告诉我,这是经过允许专门为记者们设立的摄影区。这个摄影区正对着楼梯。我在台湾电视中,多次看到陈水扁走进台北地方法院的大门,走过大厅,然后沿着楼梯上楼,进入法庭。这些镜头,显然是记者们从摄影区拍摄的。
      警察告诉我,幸亏是上午来,还可以在法院里细细参观。再过两个多小时,这里成了台湾的新闻热点,大门外会聚集众多“呛扁”、“挺扁”民众,双方上演激烈的口水战,甚至上演“全武行”,法院会禁止民众入内。
      我参观了台北地方法院,里面很大,隔成一间间办公室。楼上则是一个个法庭。很可惜,那里不准摄影,我只能在台北地方法院门口拍照。
      台北地方法院的全称是台湾台北地方法院,通常简称台北地院,法律界人士则更加简称为北院。
      在陈水扁执政时期,台北地方法院审理的与陈水扁弊案相关的“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内线交易案”、“国务机要费案”以及马英九的“首长特别费事件”,引起各方注目。特别是在2006年7月,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申请羁押案开庭,成为当时高关注度的新闻。当然,台北地方法院有史以来“上演”的最著名的审理案,莫过于“捉放扁”。
      大戏“捉放扁”,是从特侦组声押陈水扁开始的。
      最初,我不明白“声押”为何意。请教了台湾朋友才知,“声押”是“声请羁押”的意思。“声押”,也就是“申押”,申请羁押嫌犯。过去,台湾检察官可以自行决定要不要收押被告。但后来改成要由法官裁定。这样,检察官必须向法院“声押”嫌犯。根据台湾《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侦查中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有羁押之必要者,应自拘提或逮捕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叙明羁押之理由,声请该管法院羁押之。”
      对于检察官的“声押”,如果法院认为检察官“声押”的理由不充足,那就裁定“驳回申请”,嫌犯不能羁押。如果法院认为检察官“声押”的理由合乎羁押的条件,那就裁定予以收押。
      所谓“羁押”,是指将嫌犯带至看守所(或指定地点)由专人严密监控。不过,羁押在侦查中不得超过两个月,审判中不得超过三个月,但经法院裁定后可延长。另外,羁押的被告,经审理可能被判有罪,也可能被判无罪、免诉、免刑、缓刑、罚金或予以训诫等。因此被“羁押”的嫌犯并不等于已认定其有罪,要等法院裁决之后才能定罪。
      在声押陈水扁之前,特侦组一连声押了扁案关系人的九人:扁账房陈镇慧、白手套蔡铭哲、扁幕僚林德训、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扁妻舅吴景茂、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前竹科管理局长李界木、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特侦组每一次声押,都获得台北地方法院的批准。可以说是,声押一次,获准一次。
      特侦组逐渐缩小包围圈,矛头直指扁家弊案的核心――陈水扁。陈水扁毕竟是前“总统”,又是前民进党主席,声押陈水扁势必激起绿营的强烈反弹,因此特侦组不能不谨慎行事,要选择在合适的时候声押陈水扁。特侦组多次进行沙盘推演,对声押陈水扁做了万全准备。
      2008年11月11日上午9点30分,特侦组第五次传唤陈水扁到案。那天,台北的气氛显得紧张。记者们马上注意到情况异常,发出报道:在“总统府”四周今天一早实施局部交通管制,附近道路全都用“拒马”封锁一半,包括凯达格兰大道、重庆南路和博爱路四周,到处都看得到“拒马”,台北地方法院所在的台北市博爱特区的交通受到很大冲击。不言而喻,特侦组对陈水扁要动真格的了!
      陈水扁事先得知情报,特侦组这一回要声押他,所以一反平日总是乘轿车来到特侦组,那天他徒步从位于馆前路的陈水扁办公室到几百米外的特侦组。在到达特侦组时,对媒体慷慨陈词。声称:“我是国共两党的头号战犯,也是两党走向统一最大的石头”,自己将“进入台湾的巴士底监狱”。他还高喊口号:“台湾人民万岁!台湾独立万岁!”
      当陈水扁第五次来到特侦组接受约谈之后,特侦组的检察官就一系列重大弊案讯问陈水扃,即扁家的海外账户、诈领“国务机要费”的证据、企业人士自首送钱给扁家以及污点证人的自白,直捣陈水扁的涉案核心。陈水扁起初还愿意对检察官所提的问题答复,但随着问题逐渐深入核心,他便开始行使缄默权,不再回答任何问题。经过六个多小时的问讯,下午4时传出重大消息,特侦组决定声押陈水扁。特侦组主任、发言人陈云南宣布,陈水扁涉嫌四大罪名,声请羁押。他指出,陈水扁涉嫌的罪名包括侵占、诈领财务、收贿和洗钱。
      陈水扁被戴上手铐,押上囚车,从特侦组押往台北地方法院。陈水扁高呼“政治迫害”、“司法迫害”、“台湾加油”。为避免绿营闹场,场外三百名警力戒备。陈水扁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个被收押的卸任最高领导人。
      11月12日上午8时15分,特侦组用公务车把陈水扁解送台北看守所,陈水扁终于被“捉”。历时二十三小时的“捉扁”,终于画上句号。
      从“捉扁”到“放扁”,这令人跌掉眼镜的一幕在台北地方法院上演时,又一次使台北地方法院成为台湾社会舆论的焦点。
      那是在12月12日15时15分,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特侦组检察官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陈水扁家族的第一份起诉书。起诉书长达二百八十一页,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将陈水扁等十四人提起公诉。   按照法律程序,在检方侦结扁家弊案,起诉之后。立即将卷证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四大弊案情节重大,向法院提出继续声押陈水扁。
      12月12日晚9时30分,台北地方法院重大金融专庭第三庭召开移审庭,决定是否继续羁押陈水扁。以周占春为首的合议庭,作出完全出人意料的裁定:在12月13日凌晨当庭无保释放陈水扁。仅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周占春“放扁”的理由很简单:“特侦组对全案的相关情况,查得够详细啦!没必要再继续押着这个人。”
      消息传出,台湾舆论哗然。批评周占春的声浪甚高,而陈水扁以及绿营则欢欣鼓舞,庆幸“天佑民进党”。深绿人士甚至称周占春为“司法人权之英雄”。在种种评论之中。我以为最中肯的倒是这么一句:绿营曾经声称马英九执政之后,法院是国民党开的,而周占春的所作所为,表明法院并不是国民党开的。
      据台湾中天新闻电视台的电话投票调查,反对“放扁”的民众超过23500人,赞成“放扁”的仅830人左右,相差悬殊,反映了台湾的民意。
      在周占春“放扁”之后,特侦组不服,在12月16日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提出陈水扁有勾串共犯之虞,应予羁押。12月18日下午2时30分,台北地方法院以周占春为审判长的重大金融专庭第三庭,就“捉放扁”重新开庭。庭讯五小时、评议三小时。周占春再度裁定,将陈水扁无保释放。
      12月25日,特侦组向台湾高等法院第二次提出抗告,也就在这天,情况有了重大变化:台北地方法院召开庭长会议,依“后案并给前案”的原则,将案件并给审理吴淑珍涉及“机要费”案的刑七庭合议庭审理,审判长为蔡守训,陪席法官为徐千惠、吴定亚。
      对于蔡守训,陈水扁夫妇都有着精彩的“评价”――
      吴淑珍一得到这一消息,就对陈水扁说:这下子你“死”定了!吴淑珍明白,陈水扁撞在蔡守训手里,那就是一个字:押!
      陈水扁则说:我太太一见到蔡守训,就晕了!
      对此,蔡守训的答复也很精彩:叫吴淑珍多到我这儿来几次,就不晕了!
      吴淑珍的判断不错。蔡守训近三年具保停押的案子共三十三件,续押概率是百分之百,没有放出一个人。就连他的同学、涉及贪污的前检察官柯金柱也照押不误。蔡守训和柯两人同窗,之后一个是法官,一个是检察官,但柯金柱犯嫌疑贪渎,蔡守训坚持原则裁定羁押。
      精彩的“大戏”,就在我来到台北地方法院那天――12月29日“上演”。难怪,那天有那么多的电视摄像机,包围了台北地方法院。
      29日下午2时,台北地方法院刑七庭准时开庭,审判长蔡守训主持审判。审判延续到30日凌晨,以蔡守训为审判长的台北地方法院刑七庭裁定,陈水扁羁押但不禁见。就这样。曾经被“放”十七天的陈水扁,重新被“捉”,被带上警备车载往台北看守所。
      《捉放扁》这场大戏,终于在台北地方法院落下大幕。
      
      走访土城看守所
      
      在读《三国演义》的时候,土城曾经给我留下颇深的印象:关羽护送刘备家小被困土城。曹操派张辽劝降,张辽和关羽在土城约法三章――降汉不降曹:善待刘备家小:得知刘备去向之后立即投奔,不得阻拦。
      关羽与张辽约法三章的土城,在湖北江陵。2008年岁末,土城却三天两头爆红于台湾媒体,因为“前总统”陈水扁两度因贪污被关进了土城看守所,一时间此处成了台湾新闻焦点:2008年11月12日上午8时29分,陈水扁被押入土城看守所,他以台湾地区卸任领导人的身份遭到收押,创下台湾首例。此后,台北地方法院于12月13日凌晨当庭无保释放陈水扁。时隔17日,陈水扁再次被收押。12月30日3时50分,在台北地院警备车戒护下,陈水扁二度被押回到土城看守所。
      不过,此土城非彼土城,乃台湾的土城也。台湾的土城,是一个市,属于台北县,人称台北县土城市。
      记得,我第一次来台湾的时候,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他住在台北县新店市。我觉得很奇怪,县之下怎么会有市呢?后来,我才明白,台湾所谓的“市”,有两种概念:一是跟中国内地一样的市的概念,如台北市、高雄市、台中市;二是相当于内地的镇,从属于县,诸如新店市、土城市。
      台湾这种与中国内地不同的“市”的概念,其实源于日本。在日本,也是县下设市,如三重县志摩市、岩手县栗原市等。台湾作为日本殖民地长达五十年,方方面面都可以见到日本的烙印。
      人皆有从众心理、好奇心理、探究心理。随着天天在电视上见到土城看守所的画面,我也想一探土城看守所究竟。土城坐落在台北市的西南方。虽然在台北县境内,交通倒也便捷,乘坐捷运板南线,在土城站下车即可。也可以乘坐公交车来到土城,例如板桥至桃园机场的巴士就经过土城。我则是由长媳驾车,从台北市中心直奔土城。
      土城不“土”,背山面水。倚南天母山麓,坐落于大汉溪东南岸,风景秀丽。北为台北县的板桥市和中和市,西接树林市,南邻三峡镇,东为新店市。车入土城市,街道两侧商铺招牌林立,相当繁华。
      据说,在明清时期,当地的平埔族人把这里称为“摆接”。到了清朝乾隆初年,大批汉人来此垦荒,为了保障安全,按照汉人的习惯,在住地四周垒土筑墙,从此得了“土城”之名。日本统治时期,称“土城庄”。光复之后,改为土城乡。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多,1991年改为县辖市,成为按照人口数排名的台北县辖下的第七个市。
      每年四五月份,台北市民纷纷前来土城,为的是一睹土城满山遍野盛开的桐花。土城广植来自广东的油桐。洁白的桐花使土城充满诗情画意,“风起花如雪”,令人陶醉。此外,土城的承天禅寺乃北台湾佛教圣地,也是土城著名的景点。
      不过,今日土城,却以看守所闻名台湾。在中国大陆,我曾经采访过诸多监狱、看守所,通常设在远离城镇的地方,而土城看守所就在土城镇。长媳驾车穿过土城大街,一转弯,进入立德路,我便见到一堵贴着自瓷砖的墙上醒目地挂着七个黑色大字:“台湾台北看守所”。这“台湾台北看守所”,是正式的名称,简称“台北看守所”或者“北所”。由于建在土城,人们叫惯了土城看守所。看守所与监狱的区别在于,看守所专门收押还没有定案的人犯,而监狱收押的是经过法院判决定案的犯人。
      位于立德路2号的台湾台北看守所,前身为台湾台北地方法院看守所,1980年7月改为现名。台北看守所最初在台北市爱国东路一号,从1975年起迁至台北县土城市,用来羁押台北地方法院以及台湾板桥地方法院所管辖的刑事案件被告。
      由于台北看守所在立德路,所以看守所内部的自设电台也就叫“立德电台”,这一有线电台播放具有感化内容的节目,听众对象为看守所内的羁押者。
      在羁押陈水扁之前,陈水扁的女婿赵建铭以及陈水扁弊案相关的前调查局局长叶盛茂、吴淑珍 胞兄吴景茂、前“内政部长”余政宪,前“行政院副院长”、“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林德训,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等,也都曾经羁押于台北看守所。
      我来到台北看守所大门口,见到中间是大铁门,两侧是“八”字形围墙。围墙前方约一米半处,分别安装了黄黑相间的铁横杆。
      右侧的铁横杆之后,摆着一溜八台电视摄像机,成了媒体采访区。电视的摄像师们,坐在地上,旷日持久地守候着。因为自从陈水扁被送进台北看守所之后,什么人前去探望,就成了众所关注的新闻。尤其是探望者出来之时,则成了电视摄像机捕捉的焦点,记者们请探访者谈陈水扁刚才说了什么,捕捉陈水扁的最新信息。陈水扁的律师,也往往乘这个机会,讲出陈水扁想说的话。正因为这样,这里成了电视摄像机“布阵”之处。
      左侧的铁横杆之后,则全然不同,那里是“抗议区”、“示威区”。那些“铁杆挺扁”者在那里“布阵”。他们手持“阿扁无罪”、“司法不公”、“恶政恶权”、“全台援扁”之类标语牌,进行抗议。当陈水扁在2008年11月12日刚被关进台北看守所的时候,“铁杆挺扁”者们最多时达一二百人,内中有民进党籍的“立法委员”,也有从陈水扁故乡台南专程赶来的。后来、抗议声的“分贝”不断减弱,人数不断锐减。在我2009年1月3日来到这里时,抗议者仅三人而已。另外,还有一位女“铁杆挺扁”者,在大门附近来回走动,她头戴黑帽,上书白字:“阿扁无罪”、“挺扁大队”。
      其实,台北看守所大门左侧并不全然是“铁杆挺扁”的天下,也有“呛扁”群众来此,庆贺弊案缠身的陈水扁终于被押进大牢。这时,“挺扁”者与“呛扁”者之间往往爆发口水仗,而右侧的摄像机也就赶紧动了起来,把互“呛”的场面拍摄下来。
      透过台北看守所的大门,可以见到里面的一幢幢牢房。台北看守所总共有八幢牢房,按照“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来命名,如忠舍、信舍、平舍等。每幢牢房共三层,每层楼里面有二十间左右牢舍。小的牢舍只有一坪(相当于三点三平方米),住几个人,而且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也有大一点的,关押十几个人。台北看守所按照规划是关押两千多人,如今由于人犯太多,台北看守所的人犯已达三千多人了,已是超额收押了。在这里,关押两人到三人的牢舍叫独居房,关押八人以上的叫杂居房。考虑到情况特殊,陈水扁在台北看守所里“享受”单独关押的“优惠待遇”。
      进入台北看守所里,人犯就取消了名字,一概以编号代替。陈水扁在2008年11月12日关人台北看守所时,代号为2630,关押于忠三舍,即忠舍的三楼。在2008年12月30日再度被押入台北看守所时,代号为2185,关押于孝一舍28房。
      台北看守所右边有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我来到那里,看到铁栅栏之后的一间平房,上方挂着“接见室”三个大字。门口的铜牌上写着全称“台湾台北看守所接见服务中心”。这是羁押者的家属办理探视羁押者手续的地方。陈水扁在2008年11月12日被羁押在台北看守所时,由于是“禁见”的羁押者,除了律师可以进入监牢探视他之外,其余的人都无法跟陈水扁见面,只能在这里把物品经接见室工作人员检查之后,转送给陈水扁。陈水扁在2008年12月30日又一次被押进台北看守所,由于是“不禁见”,所以不断有人探视。不过,每天只有两人次,而且接见时间不能超过半小时。
      在接见室门口,我看到张贴着这样的规定:接见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还包括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这个星期日开放为接见日,是为了方便那些作为上班族的羁押者亲属。接见室的接见时间为上午8时至1l时,下午为1时至5时。我去的那天是星期六,不是接见日,接见室大门紧锁。接见室两侧,分别是“男化妆室”和“女化妆室”,供来访者“方便”之用。
      在小马路的另一侧、接见室的对面,则是“家属接见停车场”,规定“本停车场仅供接见家属停车使用”。
      在接见室旁则有一个一般外来车辆的停车场。在那里,我看见好几辆带碗状天线的电视台的转播车。大约是整天坐等太无聊了,一位工作人员正手持遥控器,在指挥着放在地上的一辆玩具坦克,以打发时光。
      2007年11月8日,陈水扁作为“总统”来到台北看守所视察,那时候他非常风光。他还谈及他的“光荣史”――1986因蓬莱岛案,入台北看守所忠一舍服刑八个月,所以“今日是故地重游”。然而,曾几何时,他又成了这里的阶下囚。
      在热热闹闹的“捉放扁”上演之后,陈水扁“回笼”,羁押在台北看守所。接下去,陈水扁弊案的审理正式开始。虽然从一审到三审定谳还需要漫长的时间,不过,我所关注的并不是法院最后判陈水扁多少年徒刑,而是在于陈水扁弊案给台湾的执政党――中国国民党敲响了警钟。谁贪污,谁的下场就像陈水扁那样,不论你是绿是蓝!
      
      (责任编辑 刘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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