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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林语堂的《学习英文要诀》(之一)]

    时间:2019-02-10 03:26: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本文作者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从旋律、连续性话语和音乐三个角度对林语堂在《学习英文要诀》中所涉及的有关朗读的英文学习要点进行分析和总结,试图找出一种适合大学生们提高英语朗读和听力的能力和英语特有的习惯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林语堂 《学习英文要诀》 旋律 连续性话语 音乐
      
      林语堂先生(1895―1976),以现代文学家、翻译家和英语通著名,他一生共出版中文集三部,英文著作36部。他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英语教学方法和英语学习方法,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在《学习英文要诀》中,林语堂开篇就说道:“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对这一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
      
      其中,“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这句话是说在朗读英文句子时不要做word-by-word reader和word-by-word listener。
      1.所谓word-by-word reader,就是在朗读英文句子时,朗读一个单词听一个单词音停顿一次记忆一次,然后再循环此程序进行下一个单词,这样朗读就是把一个英语句子音看作是由一个个孤立的静止的词音机械地排列组合在一起,从而割裂了英语一个句音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性个体旋律的连贯性和整体性。所以在听时也就不会把一个英文句子音当作一个超音段连续音/话语(connected speech)或一个旋律(rhythm)或一个长词音来读来听,从而割裂了一句的意思的连贯性在句音形态上的反映,使之不能成为一名rhythm reader。
      在英文话语中有以下两个特色。一是超音段连续音/话语,它是具体环境中使用的语言,至少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词。它的发音不是一个个孤立形式的简单、机械的组合,而是一串语音动态的结合和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一个英语句音旋律的有机连贯整体性的形态的模型。
      另一个就是连续话语中的各种韵律特征(prosodic features),美国结构主派称之为超音段(suprasegmental phonemes),是话语在音响(loudness)、音长(length)和音高(pitch)等方面的变化造成的。这些韵律特征包括话语的重音(stress)、节奏(rhythm)、语调(intonation)、音渡(juncture)等,它们是构成一个英语句音旋律的元素。英语语音教学的重心从孤立形式转向连续话语,就是要突出、强调连续话语的这两种特点。它们既是语音教学的重点,又是难点。
      2.word-by-word listener是指在听一个英文句子音时,先注意听一个一个的单词音,再在脑子里把这些听到的单词音转化为单词进行一一翻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单词上,忽视整个句子、整篇文章的节奏和旋律及意思的连贯性,因此,没有欣赏到英语的优美、流畅,学到的英语干巴巴、枯燥乏味。
      
      二、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这句话实际上是说在朗读英语一句时把一句的音作为一个旋律
      来朗读和听,也即是把英语语言的一个句子音看作音乐的旋律来朗读和听。英语本族语句音“像一股流水,又像小提琴的滑动音,听不出音节与音节之间,或词与词之间有什么分界线”。英语句子意思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导致英语句音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即形成一个句音旋律形态。这才是英语本族语句音的正确形态。
      同样,台湾作家方万胜先生所著的《速听学英语》一书中美国著名爵士歌手朱迪安顿的一段话:Well,every language has a rhythm,and when you hear a language and you don’t understand it at first,you hear nothing but the rhythm――I almost called it the music,because I feel that language is music.You hear the rhythm.It goes up and down or it’s like this,or it goes like this,and it’s like a piece of music.And the more you get to know each word,you don’t hear the rhythm,the less you hear the rhythm,I think.So the less rhythm you hear,the more language you’re learning,I suppose,but it’s sad to lose that rhythm and try to listen to language in the beginning,you should always try to hear the rhythm,and try to get into the rhythm.That’s why when you learn a language,you must always learn it at the speed that it’s spoken.I think that’s very important not“slowly-like-this”.That’s not English,“Not slowly like this,”I think that’s English.The rhythm is extremely important.So you should listen to the rhythm.
      朱迪安顿再三强调旋律(rhythm)的重要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三句话:一是“Every language has a rhythm.”(每一种语言都有其旋律和节奏。)这是说任何语言都有自己特有的节奏和旋律,所以英汉两种语言的节奏就有着明显的差异。摆脱自己母语的节奏和旋律的习惯,培养一种新的节奏和旋律习惯是学习外语最大的难点之一。
      有语言教学专家提出,“导致许多第二语言学习者失败的原因正是他们没有正确地掌握目的语的节奏和旋律,同时又受到他们的第一语言节奏和旋律的干扰”。故而“引入新的语言节奏和旋律的学习活动应自始至终地贯彻在外语学习者的学习当中”。
      中国学生习惯于用汉语的节奏和旋律来读和听英语,这个中国学生在读英文时的错误习惯是由中文的负迁移所导致,正如林语堂所指出的“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
      另一个是“Language is music.”(语言即音乐。)这句话是说英语句音的构成和组成元素和音乐旋律的构成和组成元素的相似性比较。一个英语句音中的语调、节奏、重音、音渡和一串语音等元素动态的结合和相互作用形成的一个整体性个体,即英语句音的旋律。这就是林语堂所指出的“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更重要的是这一句:“That’s why when you learn a language,you must always learn it at the speed that it’s spoken.”(那就是为什么当你学习语言时,必须以一般说话的速度来说。)这就是说要把一个句子音当作一个超音段连续音/话语或一个旋律或一个词音来朗读和听。方先生在这里要告诉我们,不要介意文法,要注意意思,这样才能从一个word-by-word listener进步为一个rhythm listener。
      总之,在英语学习的朗读和听力语言实践活动中,要把握英语语言自己特有的节奏和旋律,摆脱自己母语的节奏和旋律的习惯,克服中文母语的负迁移。
      
      参考文献:
      [1]卢俊燕.速读、速听:一种提高学生英语听力的方法.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1.
      [2]方万胜.速听学英语[M].暖流出版社,1983.
      [3]Aarts.F.The Great Tradition Continued,Review of A Comprehensive Gramma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English Studios,1998.2.
      [4]Anderson,L. & Turdgill,P.Bad Language.Oxford:Blackwell,1990.
      [5]Crystal,D.The English Language.London:Penguin,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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