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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动员兴奋剂检查过程 [世界兴奋剂发展过程、原因及趋势的研究]

    时间:2018-12-24 03:19:0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兴奋剂问题是当前世界性难题,兴奋剂与反兴奋剂这对矛盾短时间内将继续存在。本文对兴奋剂发展及趋势进行研究,为反兴奋剂提供一些理论依据。   关健词:兴奋剂 反兴奋剂 运动
      
      前任国际奥委主席萨马兰奇退休生活感言:“我非常想念参与体育赛事的日子。”并说他为世界体育做出许多有意义的事,但是让他一生中唯一遗憾的事就是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上提出的、让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作为反兴奋剂的行政武器的目标至今未能实现,这个机构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兴奋剂问题已成为体育界的一种恶习,我们一直都在致力于反兴奋机构已经为此付出了很多努力,运动员往往被认为应该负有责任。但是,真正应负责任的是运动员所属那个体育系统,是其诱导运动员去服用那些不仅被禁止、而且有害健康的药物”。
      如今体坛上还流行着一则经典问答,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前,加拿大反对滥用药物组织主席、类固醇专家鲍勃・戈德曼曾经向198名世界优秀运动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如果我有一种神奇的药物,它能使你们五年之内在包括奥运会在内的所有比赛中战无不胜,但你们吃了这种药,五年之后就会死去,你们愿意吃吗!”结果出人意料,竟有103名运动员(52%)回答说愿意吃[1]!当今竞技体育中高水平运动员间的差距微小,加之运动员竞技状态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今日的竞技体育比赛日趋激烈。随着竞技体育职业化的深入和过度的商业化开发,竞技体育比赛胜利后的巨大利益对广大运动员充满了极大的诱惑力。体育竞技的无往不胜及胜利之后的巨大荣誉和利益竟然压倒了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兴奋剂问题引起了世界人关注。通过对兴奋剂问题的不断深入研究,人们对兴奋剂的了解和认识逐渐全面而深入。广大国际体育组织和政府都纷纷地采取积极措施,大力预防和打击兴奋剂滥用,并形成了当今世界反兴奋剂运动国际化、法制化等新趋势,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兴奋剂滥用愈演愈烈的势头。但是,我们应清醒地看到兴奋剂使用的社会动因仍然存在,竞技体育中兴奋剂问题还很严重,反兴奋剂斗争任重而道远。
      
      1 兴奋剂的定义和种类
      
      1.1 兴奋剂的定义
      兴奋剂的英文为dope,原为南非黑人方言中一种有强壮功能的酒,起源荷兰语Dope。“使用兴奋剂”是英文“doping”的中译文,1933年被列入英文词典。1963年由欧洲体育联合会提出其定义,1964年10月在东京山国际运动医学联合会召开的国际兴奋剂会议上被正式采用,1999年以前奥委会的阐述是“竞技运动员使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非正常量,以及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赛能力,即被认为使用了兴奋剂”,1999年2月世界反兴奋剂人会又对使用兴奋剂的行为给子明确定义,它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凡是违反奥林匹克反兴奋剂条例,使用了条例上列明的违禁药物或方法,都应被视为使用了兴奋剂;第二,条例上没有作具体规定的,但是只要运动员使用的药物或者采取的方法对身体健康造成潜在损害,或者同时又可以提高比赛成绩,也应被视为使用了兴奋剂,因此,兴奋剂不能仅仅看作是化学药物,这就大了兴奋剂的范畴,也超过了“兴奋”的词语本意。兴奋剂一词实际上是同毒品联系在一起的,国际体育组织对兴奋剂称为“dope”或“drug”,它们都有毒品的意思。
      1.2 兴奋剂的种类
      近20年来兴奋剂每年都有所增加且种类越来越多,这的确令国际奥委会感到十分头痛。到2004年,国际奥委会公布的违禁药品已经上升到9类,并且还有3种违禁方法。9大类药品分别是刺激剂、麻醉镇痛剂、大麻(酚)类、合成类固醇、肽类激素、B受体阻滞剂、抗雌激素作用的制剂、利尿剂和糖皮质类固醇。3种违禁方法分别是指,提高输氧能力;药物的、化学的或物理的篡改手段;基因兴奋剂。
      我国体育总局、商务部、卫生部、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于近日联合发布第1号公告,公布了2004年兴奋剂目录6,共列出159种兴奋剂。这159种兴奋剂又分七大类:蛋白同化制剂品种;肽类激素品种:麻醉药品品种;刺激剂(含精神药品)品种;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医疗用毒性药品品种;其他品种。
      现在使用的是世界反兴奋剂机构2007年禁用清单,2007年1月1日正式使用,内容充实很多,且更加完善。
      
      2 兴奋剂泛滥的原因
      
      2.1 “道德自制力缺乏”是产生使用兴奋剂动机的根源
      道德审判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社会的道德审判方式,它是凭借舆论的力量对他人的行为进行道德审判;一种是自我的道德审判方式。自我的道德审判,是道德审判中对自我行为所作的道德判定活动,是以一定的道德信念推开审判的人们,凭借良心的自问来完成的关于道德行为价值的判定过程,它是以善恶作标准的。在使用兴奋剂问题上,经不起引诱自我使用或者被动使用,有碍于体育运动的公平竞争的原则、有碍于体育运动的健康发展、有害于自己或他人人体健康和幸福的行为,这些都是道德自制力缺乏而导致的后果。
      2.2 金牌背后的“黑手”
      近年来对运动员在竞赛中夺取金牌给予重奖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运动员社会价值取向的失衡。一些运动员缺乏对提高竞技体育这个系统工程的真切理解,不是以为国争光、为民族强盛的目的去拼搏奋斗,而是以拿到奖牌、获得高额奖金为目的。由于个人私欲恶性膨胀,畸形地看中现实的物质利益,置职业道德和社会公道于不顾,铤而走险,沽名钓誉。
      2.3 “吃亏”理论的驱使
      有些教练员、运动员和有关行政官员认为,既然是公平竞争,国外或别的队运动员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使用兴奋剂,如果我们不利用,同样的运动水平,成绩和名次就会落后一些,这岂不吃了亏,在这种心态作用下,也就有意无意地放纵、鼓励、遮掩运动员使用兴奋剂。
      2.4 侥幸心理
      兴奋剂的种类很多,目前国际奥委会明令禁止的就有108种。某些人存在侥幸思想:如能服用一种既查不出又能提高运动成绩的“营养剂”多好。许多国家的体育科研所近年来也在动这个脑筋。其实,能短时大幅度提高运动员工作能力的营养剂就是兴奋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一段时间后就会有检测的手段,就会被列入禁止之列。
      2.5 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
      有些运动员认为,既然兴奋剂只能短时产生不良影响,而且有些运动员认为只是在大型比赛中用上一两次,对身体不会有大的损害。殊不知,兴奋剂正是一种毒品,而毒品的最大特点就是上瘾,一旦使用上一次后,要想再创造好的成绩就必须再使用,而且用量必须越来越大,很难戒掉。
      2.6 其他因素影响
      药检始终落后于新药,经费不足,药检费用高,无法全部检测,药检得不到法律保护,有些国家暗中支持使用兴奋剂,比赛中其他不公平竞争的影响,法纪观念淡薄、不信科学、奖励政策失控、投机心理、反兴奋剂的宣传薄弱、社会控制和管理能力弱化等等一系列因素也是导致兴奋剂泛滥不可轻视的原因。
      
      3 世界反兴奋剂进展情况
      
      3.1 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成立于1999年9月9日,“世界反兴奋剂委员会”简称WADA。WADA的总部设在洛桑,该机构独立于国际奥委会及任何一个体育组织和政府。WADA的成立反映了国际奥委会、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政府反兴奋剂的明确态度。WADA现设理事会,理事会下设四个委员会:教育与道德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医学委员会,研究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均为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他们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为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真正的体育――无兴奋剂”而奋斗。目前,所有2个夏季奥运会项目和7个冬季奥运会项目的国际(地区)体育组织都已经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签定了赛外检查协议。
      3.2 反兴奋剂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从1988年至2001年,多次召开了反兴奋剂国际会议,签订了“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奥林匹克宪章”,形成了反兴奋剂强大舆论压力,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大会”会后发表了“洛桑宣言”。“宣言”宣称,一个新的世界范围内的反兴奋剂斗争已经来临。《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哥本哈根反兴奋剂宣言》这些国际性反兴奋剂的法规、文件都明确要求成员国的各国政府应实行全面的反对滥用药物的立法,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做出特别立法规定,或对国家体育运动组织执行反对兴奋剂计划提供立法支持。在国际体育组织的要求下,许多国家都纷纷调整本国反兴奋剂的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在反兴奋剂斗争中的主导作用,加快了反兴奋剂立法的步伐,已有不少成员国进行了反兴奋剂立法,如乌克兰的体育法第24条规定运动员使用兴奋剂要根据国家法律和体育联合会规定接受制裁。
      3.3 兴奋剂检测技术和方法的提高时至今日,对于传统的外源性的兴奋剂如刺激剂、合成类固醇、β―阻断剂、利尿剂等药物的检测方法已十分完善。运动员一旦使用了这些药物,则很难逃脱比赛中和赛外的兴奋剂检查。目前的研究多是对已有分析方法的改进,使分析过程更加优化,分析灵敏度更高,结果更可靠。现在一些运动员开始使用另一类难以检测的药物――内源性激素,它们包括睾酮、人体生长激素(HGH)等。而同位素比质谱法已经成功地应用于确证内源性类固醇激素睾酮等的检测。目前,对滥用人体生长激素的检测方法也主要有两种:以检测血液学指标为基础的间接方法和以免疫分析为基础的直接方法。除了发明了发样检验方法,对于尿样的检验也大有提高,如美国制造的一种新型光谱仪,能更好地分解运动员尿样和血样中的成分,对各种成分的反应敏感性大大高于过去的光谱仪,能检出运动员两个月内使用过的禁药。
      
      结束语
      
      尽管反兴奋剂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高水平的药检加上严厉的处罚,对兴奋剂使用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大大遏制了运动员使用兴奋剂之风;但是由于巨大利益的诱惑,兴奋剂使用者和研究者反检测的黑手也不甘示弱,不断开辟新的更为隐蔽的药物,使反兴奋剂工作不断面临新难题。同时,由于政治上的需要,一些国家暗中支持使用兴奋剂。另外,由于制裁标准不统一,不同项目和不同国家对违禁运动员处罚千差万别,致使国际上兴奋剂官司不断。总之,由于商业利益对体育运动的不断渗透、检测手段的滞后以及地理、经费等方面的限制,反兴奋剂斗争仍然无法在短时间内取得决定性胜利,还需要我们在法律、教育、技术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
      
      参考文献:
      [1]田凌凌.奥运年:让我们反兴奋剂[J].新闻周刊,2004,(6).
      [2]杨则宜.体育中兴奋剂使用和反兴奋剂的历史、现状及未来[J].自然科学,1997,(5).
      [3]闫谨.兴奋剂与兴奋剂检测研究进展[J].大学化学,2003,(2).
      [4]郑斌.反兴奋剂需要综合治理[J].中国体育科技,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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