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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历史逻辑

    时间:2021-07-12 00:05:3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民主党派参加中共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既不在野,也不在朝,成为事实上的参政党。新民主主义时期,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实现了与中共在政治上的“同心同向”,民主党派的思想改造实现了与中共在思想上-的“同心同德”,民主党派与中共“同心同行”,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治格局。但长期以来,“团结、教育、改造”的统战思维惯性延迟了民主党派从“改造党”向“参政党”的转变,民主党派的主体性、独立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定位,成为新时期参政党建设理论发端的原点。
      关键词:民主党派;参政党;政治转型;思想改造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11)01—0006—07
      
      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主要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决定和推动的。无论是组织整顿和组织发展,还是思想改造和思想教育,都体现出很明显的政策导向。当执政党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时,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就呈现出健康发展的态势;当执政党的路线和政策出现偏差和错误时,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就会遭到挫折甚至倒退。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表明,政策反复的根源在于理论上的不清醒。犹如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搞清楚一样,对要与之“长期共存”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也没有准确的定性和定位。因此,在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必须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推动理论创新,并以理论创新推动政策创新和实践发展。参政党建设理论的发端概源于这样的历史逻辑。
      
      一、民主党派的政治转型
      
      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目的是实行新民主主义,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号召,参加新政协,参与制定并一致通过《共同纲领》,标志着新民主主义成为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继续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是一个过渡性质的阶段,一定要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阶段发展。《共同纲领》没有明确规定社会主义的前途,但这个前途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共产党有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实行新民主主义是最低纲领,最高纲领是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对于民主党派来说,无论是新民主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将超越原有的政纲。所以,新中国以《共同纲领》为建国的政治基础,是符合国情,适应各政党的现实情况的。新中国成立后,还面临着一系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尤其是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任务尚待展开,这对于民主党派来说都是一种现实的政治关口。1949年11月,毛泽东在农工党第五次全国干部会议上,勉励民主党派要过“三关”,过好战争关、土改关、社会主义关。次年6月,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的闭幕词中进一步强调:“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只要战争关、土改关都过去了,剩下的一关就将容易过去的,那就是社会主义的一关,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那一关。”这预示着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建设新中国而奋斗,在政治上必将进一步接受革命的考验,彻底完成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进而走上社会主义的政治转型。
      为引导民主党派过好“三关”,顺利实现政治转型,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帮助他们团结、进步和发展的总方针。第一步是推动民主党派确立新民主主义的政治纲领。《共同纲领》是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制定的新民主主义的人民大宪章。关于要不要以《共同纲领》为政治纲领,在1949年底和1950年召开的各民主党派全国性会议上都是有争论的。民主党派中的极少数右翼分子虽然已经宣布放弃他们过去鼓吹的中间路线,但在思想深处仍然怀着资产阶级民主制的思想,想在人民民主专政下搞反对派,在组织上则力图排斥进步分子,把民主党派搞成单一的资产阶级政党。通过总结历史经验,各民主党派作出决议,进一步明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放弃他们原来制定的旧政治纲领,以中国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作为各自的政治纲领,同时确定在组织上进行清理、整顿,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员。如,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共同纲领及停止民盟纲领的决议案》,决议接受《共同纲领》为民盟的纲领,宣布民盟1945年临全大会通过之纲领停止使用;同时确立了新的总方针,即“在中共领导之下,实现共同纲领,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以从事于新民主主义的建设,而为人民服务”。这样,民盟以三中全会抛弃“中间”和“独立”的想法、确立“人民的民主的立场”为起点,以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参加新政协为枢机,以四中全会确立新的纲领和总方针为标志,顺利实现了从旧民主主义到新民主主义的飞跃。中共对民主党派这一政治上的进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演进也作出了准确的判断。1950年3月,李维汉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所作《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过去它们有过不同程度的参加民族民主运动及同我党合作的历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它们都参加了民主联合政府,都宣告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纲领,并接受中共领导。这就说明了它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
      第二步是推动民主党派确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以后,“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人士,经历着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联系和代表这些阶级、阶层的民主党派,同样经历着深刻的社会主义变化。”对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公有制,通过和平赎买的政策把民族工商业者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民族工商业是民族资产阶级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是民主党派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实行过渡时期总路线,将使民主党派原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发生深刻的社会主义变革。民主党派通过学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从拥护共同纲领发展到拥护总路线和国家宪法,接受政协章程的总纲作为自己的政治纲领,采取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同时,民主党派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为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民建于1953年11月总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规定了新的工作方针,即培养、提高工商业者会员成为工商界的骨干分子,联系并带动尽可能多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积极接受社会主义改造。1955年4月民建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新会章进一步规定:民建“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本会的纲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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