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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商法中连带责任认定及处理分析

    时间:2021-04-09 04:01:4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法制化社会的建设,而在法治社会的建设中,对于法律的解读非常重要。民商法是我国颁布施行的重要法律之一,对于规范社会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民商法的解读中,其连带责任的认定直接关系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所以明确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认定,并就其处理进行分析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进行探讨,主要目的就是明确民商法的适用范围,保证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民商法;连带责任;认定及处理
      在法律案件的处理中,从法律准则上而言,连带责任和法律体系之间构成了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是连带责任具有非常强的独立性,其本身是一种单独的法律制度,涉及到的责任主体或者是责任对象一般是两人或者是两人以上。另一方面,在连带责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属于连带关系,不仅债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法律连带责任的基本概念和相应条款
      (一)连带责任的基本概念
      “连带责任”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欧洲,后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这个概念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当中。目前,我国的连带责任制度相较于国外的连带责任制度而言,具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连带责任自身所具有的法律性特点不明确。换句话说就是我国的连带责任具有非常浓厚的维护色彩。从这个角度而言,连带责任与其他的法律体系间既存在着联系又彼此独立,连带责任所具有的是法律特征的保障功能。连带责任制度的存在包含風险评估和利益维护两方面的解决方案,但是对于连带责任的解决措施来讲,其责任又具备独特性。
      (二)连带责任的相关条款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对于连带责任的规定也更加明确,在目前的民商法中,就对连带责任有了明确的规定,其相关性条款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从《民法通则》的相关条例中可以确定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具有合伙人关系。所以合伙人之间所承担的责任在法律制度方面属于连带责任。其次是《民法通则》87条就债权人享受的法律权利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第三是《民法通则》第52条就属于合伙性质的联营企业进行了连带责任的先关规定,最后是《实施意见》第 22 条就公民承担的权力与义务对连带责任进行了规定。
      二、民商法中连带责任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共同侵权责任人的认定问题
      从连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可以得知,《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了侵权人主体,而共同侵权主体间的连带责任主要指的是一人以上的侵犯行为导致多人的权利受到伤害。在这样的情况下,侵权主体都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是在法院进行案件审判的时候,对于所有的侵权人的责任进行权利和义务判定的时候就会出现困难,究其原因是因为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一旦一个案件中设计较多的当事人,那么案件的审理过程会出现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其难度和复杂程度都会大幅度提升。在审判过程中,如果遇到证据不足的情况,法律条文的作用性就会显著下降,因此造成法律公平性的缺失。
      (二)共同侵权责任人责任承担问题
      在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条例中,确定了承担连带责任人的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的合伙人关系,而合伙人在法律上承担的责任属于连带责任。在实际案例的审理过程中,国家法律对于连带责任主体之间法律责任的大小问题并没有进行明文规定,《民法通则》也只是针对全部侵权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享受的权利进行了说明,其责任大小并没有细致划分。这就导致在实际案例的处理过程中,很容易发生责任大小不能确定,有违法律公平公正的现象产生。
      三、民商法连带责任认定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对共同侵权责任人的责任认定问题进行明文规定
      在实际案例的处理当中,以单一的民商法作为连带责任的理论研究基础,很难有效判定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责任问题。所以为了解决实际问题,需要国家制定和实施与共同侵权责任人的责任认定问题的法律法规,此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要以实际案例分析为依托,为法律的全面性打好基石。另外,在进行人身损害责任认定的时候,必须要将连带责任制度引入其中,这样才能更好的明确利益纠纷并提出实际解决措施,明确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责任范围以及责任义务。
      (二)对共同侵权人责任轻重进行认定
      《民法通则》针对的是全部侵权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享受的权利,其中对于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比较宽泛,并没有具体针对,也就是说《民法通则》中对于全部侵权责任人的认定没有针对性。针对这一情况,国家需要在民商法法律制度中明确共同侵权人责任轻重问题以及评判依据,通过责任的细化来实现法律条文的针对性。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在对共同侵权人责任轻重进行认定时候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现案件评定的公平性,这样才能保证司法的公正性。
      三、结束语
      目前,从我国的连带责任来看,民商法中对于连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依然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国家加强对民商法中连带责任各方面的规定,为法院的案件审理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军.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思路漫谈[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07:60-61+103.
      [2]黄松波.我国民商法中连带责任认定的若干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5,15:286+289.
      [3]吴兰.现代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法制博览,2015,27:125-127.
      [4]李瑜.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探讨[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5,05: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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