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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

    时间:2021-03-27 12:12: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通过阅读常凯教授的论文《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笔者收益良多。对于常凯教授在文章中的观点,笔者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本文谨截取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分为三个阶段这一观点进行阐述,以期求教于常凯教授。
      关键词:劳动关系 劳工政策 劳动制度
      近期阅读常凯教授的论文《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感触与启发良多。
      一、文章可圈可点之处
      首先,文章逻辑结构方面。常凯教授的这篇论文主要讲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整篇论文从三个方面讲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分别为"从个别劳动关系到集体劳动关系:理论与文献回顾"、"中国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过程与起点"、"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路径与特点"。从这三个方面对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进行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三个方面是呈递进关系的,按照时间的发展进程排列,逻辑结构十分清晰明了。读者通过阅读此篇论文,可以清晰地把握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的来龙去脉,发展研究过程以及特点等等。
      其次,概念解析方面。为了更好地阐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常凯教授在论文的第一部分对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这两个概念进行比较解析,得出两者最大的区别特征是个别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与集体劳动关系的对等性。从而论述正是基于个别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的特征,具有一定的缺陷性,需要集体劳动关系的补充和完善,因而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就显得非常地必要和重要。
      最后,知识体系方面。常凯教授的这篇论文让我受益匪浅。由于笔者才学疏浅,对于劳动法相关概念和知识掌握并不到位,因此从这篇论文中获得的教育甚丰。此处谨举一个例子予以说明。笔者对"劳动法"(此处劳动法指狭义的劳动法)的理解为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的总称。换句话说,笔者把调整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和调整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统称为劳动法。而阅读了此篇论文,才豁然醒悟,"在欧美国家,"劳动法"的含义通常为集体劳动关系调整法,调整个别劳动关系的法律一般称为"雇佣法""。认识到自己知识体系的错误,才真正理解常凯教师阐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同时也给自己一个警示:学海无涯,自己仍需在劳动法领域加强基础性知识的掌握。
      二、笔者的不同看法
      学习前辈和长辈的知识和理论,是为了更好地促进自身的进步。下面,谨从三个方面论述笔者对此篇论文的看法。
      (一)文章的整体结构和语言表述方面。
      首先,从文章的整体结构来谈,文章题目为《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从题目表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此篇文章论述的问题为两个,分别是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和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两者构成并列关系。文章总共分为四个部分: "一、从个别劳动关系到集体劳动关系:理论与文献回顾"、 "二、中国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过程与起点"、"三、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路径与特点"、"四、政府劳工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目标与要求"。从文章整体篇幅和内容来看,文章四分之三的篇幅是论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仅有四分之一的篇幅和内容论述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问题。也就是说,文章题目的表述与文章篇幅和内容的设置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一般来说,文章论述的两个问题所占文章篇幅和内容应该大致各占一半,才符合文章题目表述的并列结构,也符合文章从形式上的美观感和结构上的合理性。
      其次,从文章的语言表述来谈,文章一小部分语言衔接不紧密,表述不周全。如前所述,既然文章论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和政府劳动政策的完善两个问题,那么,在文章前沿部分的表述应当是涉及两个问题。比如在文章的前沿部分,前半部分讲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后半部分讲述政府劳动政策的完善问题,这在逻辑结构上相当严密和周全,但在语言表述上后部分只是表述为"中国劳工政策完善"。笔者认为,文章表述应当可以更加贴近题目和文章内容,直接表述为"中国政府劳动政策的完善"或"政府劳动政策的完善"更为恰当。
      (二)文章观点评析。
      笔者对作者在此篇论文的某些观点有不同看法。比如在论文第二部分,常凯教授把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分为三个阶段。对此,笔者有疑惑。
      第一,"劳动制度的改革"与"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这两者是两种不同的制度,它们的发展阶段完全一致吗?为此,笔者查找资料,发现目前为止,没有学者把两者的发展阶段放在一起研究,并且得出发展阶段一致的观点。这应该是常凯教授的首创。
      第二,常凯教授把"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分为三个阶段,文章中没有注释,表明这是作者独创的观点,文章中也没有提及这样划分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对此,笔者也感到困惑。如果作者能够论述划分的标准和依据,读者将更能清晰理解作者的观点和意图。
      第三,作者把"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初;第二阶段:1990年代初到2000年代初;第三阶段:从21世纪初到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此种划分情况,学术界有不同观点。基于学术界鲜少把"劳动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两种制度的发展过程一起论述,在这里,笔者将上述两种制度的发展过程分别进行论述。(1)在劳动制度的改革方面。其一,此篇論文是常凯教授2013年发表的文章,常凯教授在2008年发表的题为《三十年来劳资关系的演变历程》中的观点与此文观点不一致。在《三十年来劳资关系的演变历程》一文中,认为"劳动制度的改革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84年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推行"优化劳动组合"";"第二阶段:自1986年7月实行的劳动合同制度";"第三阶段:"减员增效"和"职工下岗""(此阶段从1992年开始);"第四阶段:"国企改制"和"职工置换身份""(此阶段从90年代后期开始)。常凯教授2008年的观点和2013年的观点相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两种观点不一致,并且分歧较大。五年的时间,常凯教授的观点也在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发展,只是他并没有向读者阐述这其中变化发展的原因。其二,聊城大学苏树厚教师主编的《新中国劳动制度发展与创新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中关于劳动制度的改革有不同观点。"新中国50多年劳动制度的变迁,经历了"旧的市场化的劳动制度-计划经济的劳动制度-走向现代市场化的劳动制度"的不凡历程"。其中,对于改革开放后的劳动制度,该书这样进行划分,"1978年至1992年,新中国劳动制度在改革中恢复和发展的时期";"1993至2004年,新中国劳动制度发展创新及与国际接轨时期"。由于笔者未能找到苏教授的这本书,书中的详细论述不能一一述说。其三,李丽林老师在《中国劳动制度发展面临的选择与局限》中的观点。"中国劳动制度改革与经济制度改革密不可分。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中,劳动制度改革的过程实际上就是结束以行政手段配置劳动力的过程"。"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劳动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1980年,政府提出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即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以及自谋职业三者相结合,从人员的着手上开始打破"统包统筹"的就业制度。1986年,在国有企业新招收的工人中,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综合常凯教授、苏树厚教授和李丽林老师的观点,笔者认为,关于"中国劳动制度改革的阶段"问题,从不同的角度,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阶段。笔者赞同苏树厚教师和李丽林老师的观点。因为在我国,劳动制度的改革与经济体制的改革密切联系,劳动制度的改革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环境下进行的改革,两者的步伐大致是一致的。因此,从经济体制改革角度,依据国家劳动制度的逐渐改革与变化,对劳动制度改革进行阶段性划分,是比较合理的方式。(2)在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方面。其一,对于"市场化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常凯教授没有下定义,也没有注解进行解释。根据笔者查找的资料,学术上甚少使用"市场化劳动关系"这一概念。有相当资料适用"劳动关系市场化",笔者认为,"市场化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市场化"应当是在表述同一个概念,并且这个概念是讲述劳动关系在经济体制进入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发展形成的,就我国而言,应当是改革开放以后发生的"劳动关系市场化"。常凯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劳动关系报告》中也有类似观点,"中国劳动关系的市场化转型,是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市场化的北京下进行的"。其二,《走向和谐-市场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新探》书中的观点。"依据劳动关系的调节机制,我们可以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的变化发展趋势划分为行政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市场调节为主、多元化调节为辅两个时期。第一时期:1978年-1992年,第二时期:1993年至今。"从上述引用中,可以看出,《走向和谐-市场型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新探》对于我国劳动关系的变化发展趋势的划分,是有划分标准和依据的。这样有理有据的的划分方式能让读者更容易理解作者的观点。其三,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的观点。在郭军发表的《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市场化与法制化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影响及辨证关系》一文中,有这样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市场化和法制化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首先是建立商品市场阶段,可以说1976年到1987年这十年,劳动关系完全是计划经济的。其次是开放生产资料市场阶段,可以说1986年到1996年这十年,劳动关系是国家化、行政化与绝对企业化、契约化并存的阶段。最后是完全开放劳动力市场阶段。"此文是郭军发表于2012年,"劳动关系市场化和法制化此时可以说初步完成,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甚至存在过度市场化的趋势"。在"劳动关系的市场化"问题上,把常凯教授的观点与郭军部长的观点相比较,可以明显发现,两位的观点分歧是比较大的。常凯教授认为,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初步建立经历了三个阶段,截至目前为准,我国市场化劳动关系处于初步建立阶段。而郭军部长认为2012年劳动关系市场化已经初步完成。鉴于两位老师在论述上述问题时,都没有界定标准和界限,所以对于他们观点的分歧一时难以定论,有待笔者继续深入探讨,在此不对两位老师的观点进行评论。而郭军部长的观点得到学术界部分老师的认同,比如吴清军、刘宇在《劳动关系市场化与劳工权益保护-中国劳动关系政策的发展路径与策略》一文中有此表述:"21世纪初至今,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基本实现"。
      (三)文章逻辑结构评析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论述,此篇论文所论述的三个方面内容是呈递进关系的,按照时间的发展进程进行,逻辑结构十分清晰明了。但对于某些部分的逻辑结构,笔者有不解之处。
      第一,从整体结构来看,文章主要论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和"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两个问题。而从整体来看,文章重点是论述"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问题。可是文章通篇都没有对"劳动关系集体化"和"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两个概念进行下定义或者界定内容与范围等方面。笔者认为,既然是文章主要论述的问题,而学术界对这一问题并没有统一或通说的界定标准,作者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有必要对这个问题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
      第二,从部分结构来看,作者在第二部分有这样的论述"以集体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经济中劳动者意识的提升,成为促进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最主要的推动力"。从该论述中,读者不禁会疑惑:既然劳动者意识的提升是促进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最主要的推动力,为什么文章不论述"劳动者意识的提升"问题,而论述"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问题呢?笔者明白常凯教授的良苦用心,为了整个文章的完整性,劳动者意识的提升也是不可避免地的核心问题,当然应当指出来让读者知悉。
      参考文献:
      [1]常凯.《劳动关系的集体化转型与政府劳工政策的完善》,《中国社会 科学》,2013年第六期。
      [2]常凯主编,乔健副主编:《中国劳动关系报告》,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年3月版,第14页。
      [3]吴清军、刘宇.《劳动关系市场化与劳工权益保护-中国劳动关系政策的发展路径与策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3年第1期。
      作者简介:陈春燕,女,广东财经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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