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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国际化”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研究

    时间:2021-03-02 08:01:0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国家层面“一带一路”政策颁布实施,我国参与国际事务的逐步深入,通晓国际规则、既懂得法律知识又具备外语能力的国际化复合型人才缺失日渐凸显,能够在国际上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法律人才数量严重不足。随着教育部“卓越计划”的持续推行,开设医学、工程、法学等专业的高校深入探索培养符合我国参与国际性事务现实需求的国际化專业人才,国际化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是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方向,主要表现在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式等。在此基础上,“互联网+”的信息化教学资源与国际化双师型导师队伍是跨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条件保障。
      关键词:国际化 人才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机制
      一、法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因经济全球化深度、对外开放的强度和外向型经济广度所导致的国际化法律人才缺口正急剧放大。”对于高等教育而言,高等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主要基于高端教育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学的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高校作为高端人才智库,以本科教学国际化工程为起劲,进一步提升本科人才培养的国际化水平,探索实施“法学+国际化”的跨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迫在眉睫。法学专业既是应用型专业,又是国际化程度较高的专业,法学专业探索“法学+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具备较强的操作性和可行性。通过进一步明确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重构法学实践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模式与管理模式,建设适应国际化办学的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和质量保障体系等,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强学生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学专业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法学本科专业的国际知名度和认可度,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服务。
      二、法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的主要内容
      1.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国际化实践教学模式。
      1.1自主式学习方式。依托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平台,把辽宁大学多年来积累的实践教学经验应用于国际化跨专业人才培养之中。建立“以学生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教学模式,教学设计强调学生广泛的参与性,同时兼顾学生个体发展,引导学生主动探索、主动思考、主动实践,提高学生自发性和创新性学习能力,倡导有步骤地形成自主式、合作式、研究式学习方式,以学生自主选择、教师的主动设计和教师与学生合作为内容,重视实验技术研究,所有教学内容有利于启迪学生科学缜密的国际化法律思维和国际化的创新意识。
      1.2成绩评价动态考核机制。注重过程评价,改革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考核方法。尊重学生知识学习进阶规律和知识储备的经验规律,将期末总成绩分散在平时的教学、实训过程中;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认知过程、实验操作过程的考核,建立多元化的成绩评价体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将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逐个作为考核的重点,注重教学环节上的跟踪检查和监督。
      2.构建多样化的国际化教学内容模块体系。
      2.1教学内容体系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内容的重要体现,增加人才培养方案中外语强化能力、比较法等模块课程的学分学时比重。以辽宁大学为例,根据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对能力和知识的现实需求,国际化法律人才实验班培养方案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增设国际商法、WTO法律制度研究、国际商事仲裁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外国律师公证、外国公司法、外国商法学、美国商法、欧盟法、罗马法、国际商务英语、国际商事谈判等选修课。引进域外的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注重国际化理念、国际化思维、国际化能力的引导和培育。在国际化人才培养过程中,课程内容的设定和调整要依据国际形势、国家的政治、外交政策,立足中国国情和现实需求,把国外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成果有选择性地融入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的教学活动;关注立法、司法的最新动态,适时调整教学大纲和教案,把最新的立法内容、司法实践总结的成果充实到授课内容中。改革传统大学教育注重理论灌输的经验做法,侧重前沿性、创新性教学内容输出。国际化方向的实验课涉及国际商事仲裁、涉外法律谈判、外事礼仪、中英文法律文书写作、跨国公司企业法务、涉外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国际争端解决等国际事务,实践、实训项目的设计旨在提升学生参与国际事务的综合能力和对跨学科、跨文化知识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引导教师加快促进科研——教学成果的转化程度和周期,同时注重教学研究成果的应用,推进高校教师科研与教学的有机融合。
      2.2教学内容载体国际化。以课堂教学为中心,探索第二课堂、移动课堂等多样的教学内容载体。学生的国际交流是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探索调研、夏令营交流等多样化的培养内容载体。目前,辽宁大学国际合作高校已达102所,依托学校的对外交流合作项目,遴选优秀学校到域外大学、科研机构开展短期、中长期学历/非学历进修,交流学生层次覆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鼓励学生到域外大学进修学习,对于授课内容相似度较高的课程,直接予以学分兑换,互相承认学分。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学生“走出去”的积极性,扩展专业知识领域,提高国际工作的业务竞争力,促进多文化的交融。
      三、法学+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的条件支撑
      1.“互联网+”的信息化教学资源。创新在线课程共享与应用模式,充分利用精品资源共享课平台、精品视频公开课平台、慕课等大规模在线网络教学资源,推动不同类型高校小规模定制在线课程应用,推动校内、校际间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激发学生自主学习,检索国内外前沿理论研究成果的兴趣,逐步形成校内课堂教学与校外网络教学的深度融合,将学生有组织学习在线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对课程建设质量、课程运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同时,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全面推进信息化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优质实验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实现理论教学和虚拟仿真实验的一体化融合。
      2.协同创新的双师型导师团队。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智力保证。加快建设符合跨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机制的双师型导师队伍,以“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为切入点,推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协同。高校与科研院所、相关行业部门共同推进全流程协同育人,建立培养目标协同、教师队伍协同、资源共享协同、管理协同机制,加强高校教师与实务部门专家双向交流。辽宁大学的做法是,聘任一批有丰富办理涉外案件实践经验并有高级职称的法官、律师、仲裁员、司法鉴定人为外聘专家,参与法务实训课程的教学设计、指导工作。从行业背景专家聘任情况看,实践课程教学团队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研究会、辽宁省外经贸厅、辽宁省涉外律师事务所、省市级人民法院的涉外案件审判庭形成稳定合作机制,聘任国际经济法实践部门专家和贸易仲裁员百余人为实践课程、实训课程、研究性案例课程的主讲和辅助教师,参与指导和讲授国际商事仲裁和案例分析课程,带领学生实习和实践教学,协助指导学生的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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