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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2017年军休工作经费资金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时间:2020-07-29 13:25:1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关于 于 2017 年 年 军休工作经费资金 预算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永顺县民政局,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永顺县民政局在职在编职工 71 人,其中行政人员 16 人,全额事业人员 43 人,自收自支人员12 人,内设机构:办公室,救灾救济股,计划财务审计股,社会事务股,老龄综合股、优抚安置股、纪检监察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 9 个,下辖社会救助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军干所、老区办、社区办、烈士公园管理所、救助站、低收入认证中心、社会福利院 9 个全额事业单位和募捐办、社区服务中心、中心敬老院 3 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以服务国防建设为已任,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以推进科学发展为主线,切实加强其层及社会组织管理创新;以满足群众需求为目标,切实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军休工作经费为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丰富军休人员文化体育活动,保障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县安排军休工作经费 5 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我局十分重视军休工作经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措施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2017 年资金总额为 5 万元,紧扣全面落实军休人员两项待遇,丰富军休人员文化体育活动,保障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17 年,民政局共支出军休工作经费 5 万元,其中县财政资金 5 万元。全面落实退伍各项待遇、保障退伍军人合法权益。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我局严格遵循严格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将此笔资金用于民间组织、各类优抚对象抚恤、优待,负责全县退役士兵以及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社会救助攻、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等日常等方面,坚持遵守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事”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2、严格预算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算一经审定不能随意变动,确需变动,需经局领导班子会研究通过。

     3、坚持“一支笔”签字制度,分管财务领导对局长负责,行使本局资金管理使用、调度、签批权,重大事项由局领导班子会集体研究。

     4、坚持专款专用原则。救灾救济、城市低保、优待抚恤等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5、坚持财务监督制度,由计财股对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检查、监督,及时向局领导汇报,下属单位每月必须按时向局计财股上报月报。

     6、报帐实行经办人员负责制,经办人员在相关票据上注明事由并附相关清单,先由分管业务领导签核,500 元以内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报账;500 元及 500 元以上(含军休所支出)必须先经局长审核,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了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

     上,充分发挥民政资金“救命钱”、“及时雨”的作用,我局着重从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资金分配、发放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组织实施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优抚对象安置及抚恤、退役士兵安置、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减灾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工作以及社会福利事业开展、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和老龄等工作,确保民政工作正常开展,维护社会稳定;丰富军休人员文化体育活动,保障军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管理制度化。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优待抚恤、军休安置、社会救助、孤儿保障、流浪乞讨、地名普查、福彩公益金等各项民政专项资金有关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照章办事,同时,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了《永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永政发【2004】25 号)、《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2004】51 号)、《永顺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永政发【2007】8号)、《永顺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永政发【2011】9 号等相关文件,加强了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建立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和长效机制。

     2、审批程序化。我局在审批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实行“三榜公示制度“,按“一申请、二核实、三审批“程序执行,将知情权和决策权交给群众,所有需要救助的对象必需先写出书面申请,经乡村两级调查核实并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交由民政局审批。

     3、分配科学化。所有民政专项资金分配由业务股室根据因素分配法、项目分配法拟定初步分配方案,交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记录。

     4、发放社会化。对所有民政专项资金进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进行社会化发放。对城乡低保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孤儿生活费、优抚资金、退伍安置资金、灾后重建资金施行财政“一卡通“发放,对部分救灾资金、福彩公益金和集中供养五保资金等项目资金直接下拨到乡镇或者项目中标单位。这样直接将资金发放到了对象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资金运行速度,保障了各项民政资金不走漏,做到了各项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5、监督全面化。强化监督是做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我局聘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民政专项资金进行监督,经常请财政、审计部门对全县各乡镇的民政资金进行检查审计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 10 余项职责增加到 30 多项,使工作多、任务重、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目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编制、人事权都在所属乡镇,县民政局对其没有管理权,导致助理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稳定性差,致使民政部门政令不畅,安排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还存在着敷衍、应付的现象。

     六、改进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抓好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区划调整法规政策,审慎稳妥上报行政区划调整事项;规范有序开展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孤儿生活费;抓好老区工作;加大高龄老人津补贴执行力度,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积极开展慈善募捐

     活动;推动彩票销售稳步增长;探索发展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民政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能;做好县民政网站迁移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围绕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加强民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稳步推进民政新闻宣传、信访、综治、维稳、消防、安全生产、禁毒、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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