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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文化对当代法治建设的意义

    时间:2021-07-09 00:04: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儒家文化重视个人修养的提高,而一个高度文明的法治社会则必须由高素养的公民所组成。儒家,一个在中国拥有着千年积淀的学说已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土壤的一部分,而今中国提出的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政策,则是儒家文化重新找准历史定位,发挥作用的关键时刻。
      关键词 儒家文化 以德治国 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覃榆翔,西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2014级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01
      一、儒家思想曾对维系中国古代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在个人层面上,几千年的历史沉淀中,儒家的人格修养智慧不断提升,理想人格的构建不断丰满和深化,“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些是儒学所提倡的最根本的人生价值观的体现。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不仅确立了帝王作为统治者的合理性,而且还以尊卑等级稳固了社会秩序,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儒家于个人重视个人的修身养性、崇尚个人的品德素质、侧重个人的人格修养,简而言之就是对于社会的百姓民众,要想安身立命、要想成家立业、要想有所作为,就应如《大学》中所说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 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 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所以,无论是君王还是平民,欲成其事、立其业,必先修身立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未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儒学以圣人为社会秩序建构主体,主张通过圣人的人格力量感化民众,把"仁"推广到社会共同体中去。一旦“仁”成为社会成员认同的核心价值,人们就能够生活在一种基于善良情感的秩序之中,从而免遭社会混乱所带来的灾难,通过提倡重视个人人格而后使得社会变成天下大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但在和气的社会氛围中又要求有严密的社会尊卑等级维系社会秩序“亲亲尊尊”,因此,为封建君主所青睐,历来被捧为治理国政的大纲。
      在社会层面上,儒家文化在砥砺个人品质的基础上衍生出有效规范社会秩序的三大主义,成为了中国古代繁荣昌盛的基石。正如《周礼·秋官·大司寇》载:“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三典刑三国”的制度为后面的历朝历代作为治国方针,在中国历代上的太平盛世上几乎无不施行了帝制下的“仁政”即以“仁”为施政之纲。贞观之治中,唐太宗曾说“朕看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者,国祚延长,任法御人者,虽就救弊于一时,败亡亦促。既见前王成事,足是元龟。今欲专以仁义诚信为治,望革近代之以浇薄也。”便是大唐之所以能成为盛唐的原因。
      因此,自汉以来,无论是汉族的抑或是少数民族的,无论是出于维系已有思想统治的秩序的还是拉拢汉族的,几乎没有哪一个帝王无不以“仁”为纲的。但是每一朝代每一代的“仁”却也都是帝王在对当前所处客观环境的深思熟虑后,对“仁”经过百般地调和整改,才向其臣民广而告之、大行其道的。所以,经过千年的变化,以“仁”为核心的儒家学派被封建统治者基于统治的需要在其原有的对于礼治、德治、仁治的基础上衍生出国家统治理论的三大主义:礼治主义、德治主义、人治主义。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把贵贱、尊卑、长幼的行为规范内化于人心,从而建立起一种稳定的社会秩序。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儒家的“人治”主义,其本质应是“仁治”,或称其为,以“仁”为中心的人本主义思想。就是在将“仁”贯穿于整个以人为主体的社会治理中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但今天我们不应该再把“人治”当作“治于人”,而是清楚的认识到这是要重视个人素质提高的方法论。
      三大主义有时是有主有次的三者并存但有时又是有先有后的存在,但无论怎么衍生,无论怎么存在,“仁”始终是儒家学说的核心,“仁者,爱人”始终是儒家所提倡个人修养要达到的一大境界。这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为中华文化的发展、社会秩序的维系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正是因为以“仁”的思想重视着个人素质的提升贯穿着中国的千年发展,才使中国在千年里曾多次成为世界上最繁荣的国家!
      二、 儒家文化对当代法治的意义
      儒家思想曾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可惜的是,之前能与时俱进的儒家学说,在清朝,却止步不前,由引领中国走向世界的动力沦落为阻碍中国面向世界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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