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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课程情景教学法探讨

    时间:2021-04-20 12:03:2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公司法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情景教学法能够综合案例教学法与模拟法庭训练法的优点,有助于调动学生主动性、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加师生互动、全面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实务能力。教学实践中可以采取模拟商务谈判、模拟法律文书起草、模拟法律服务项目和模拟纠纷解决等形式,在进行情景教学时应注意诉讼与非诉讼案例的选择比例、模拟场景的逼真性、相关背景知识的介绍与课后的教学评价反馈,以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情景教学法;模拟法律服务;非诉讼案例;法律思维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3)03-0065-03
      《公司法》课程不仅早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法学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还成为经济学、管理学等财经类专业学生普遍学习的选修课,课程所涉及的主要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一些重要的组织制度和交易制度,主要特色在于内容的针对性、简明性、创新性和应用性[1]。从课程教学目标来看,公司法是商法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商主体法的主干内容,教学目标应为培养学生以商法原理与制度规定来思考公司相关法律问题、规划公司内部管理与外部交易活动、解决相关法律纠纷的习惯和能力。为达到这样的目标,授课教师往往都会采取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训练法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尝试将情景教学法应用于公司法课程中,略有心得,现提出与业内同仁探讨,以供商榷。
      1 情景教学法的概念与特点
      如美联邦大法官霍姆斯所言,法学教育的目的乃是培养法律人认知法律,是传授法律内容、教导法学方法与特殊之法律人的训练,法律的生命并非逻辑,而是经验;而且法学教育改革的关键重点,在于积极推展“实例研习”的教学方法[2]。情景教学法是实践教学法中运用较多的一种,又称为情境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是在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极具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方法。它在假设的情景中进行,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种模拟情景,让学生通过模拟将自己置身于某些情景之中,按照模拟的目标和要求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3]。
      与其他教学方法相比,情景教学法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1 发挥学生主动性,激发学习兴趣
      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看,情景教学法通过创设虚拟的职业场景,能够使受教育者的认知与情感、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巧妙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实践调查结果看,学生也普遍反映对情景教学具有更浓厚的兴趣。
      1.2 提供最贴近现实的模拟情境,有助于学生实 践能力提升
      学院式教学与学生就业后工作岗位实际需求的差距一直是传统高等教育方式备受诟病的主要原因,而情景教学法正好为缺乏社会实践机会的学生提供了一种锻炼实际操作能力与职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1.3 培养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虚拟场景的构建往往需要参与其中的学生有效的合作方能达成,而这也是最大化学生学习效果的有效手段之一[4]。同时,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有效沟通能力不管对学生今后职业发展还是人格修养都具有积极意义。
      1.4 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情景教学中教师不是单纯的旁观者,而是有效的指导者与评价者。通过与学生的互动,教师可以加深对自己教育对象的了解,检验前期教学的效果,甚至可以在优秀的教育对象身上学习到对今后教学有益的经验,吸收到有建设性的意见[5]。
      “由于情境学习强调学习与社会文化情境间的密切关系,主张将人或事或物置于实际情境中,藉由与情境的互动方式,从其生活经验及文化脉络中,建构新的知识,并进而利用知识于生活中解决问题”[6],其教学效果为统计数据所证实[7],被广泛运用于工商管理、应用外语、临床医学、计算机软件编程、商务礼仪等多种课程教学中。
      2 情景教学法在公司法课程中的应用
      由于公司法具有实用性的特点,单纯的理论知识点讲授肯定不适应课程要求,所以案例教学法在公司法教学中得到了普遍运用。案例教学法起源于哈佛大学商学院,1870年由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朗代尔(Langdell)教授最先引入法学教育领域。但由于我国缺乏判例法的背景,目前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往往陷入一个误区:即只是把案例作为另外一种讲解内容,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忽视案例在实践中的情境与背景,甚至人为剔除和简化案例背景细节,乃至编造虚假的教学案例。学生往往仍然处在被动灌输知识的地位,而且还会出现案例题目会做,但真正的实际运用能力差的现象。这样的教育方式只会带来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过分学院化的倾向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与综合法学素养。
      有不少法学教育者已发现了这一弊端,提出对案例教学法要进行拓展式的使用,不仅是为了辅助讲解理论知识,更要锻炼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而情景教学正可以达到此目的。这方面MBA的教学方法很值得学习和借鉴,由于国内外经常用模拟管理比赛的方式检验MBA教学的质量,如“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全国MBA培养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等,各MBA培养院校在日常教学中也非常注重模拟情景管理的方法,并常以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等方式举办类似的比赛。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教学和比赛方法对促进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法学教学方法中,讲授教学法、多媒体课件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训练法、法律诊所教育法等传统教学方法都存在着诸多不足之处,任何一种方法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各教学方法之间可以互相渗透和结合[8]。从这个角度看,情景教学法可以说是案例教学法和模拟法庭训练法的结合,比起传统案例教学法更突出学生的主动性,比起模拟法庭训练法具有场地要求不高、时间控制灵活、使用频率更高等优点。
      情景教学法在公司法课程中已有不少应用先例,有学者认为“模拟情境法就是以实际发生的案例为依托,由学生在模拟情境中充当角色,模拟当事人解决纠纷过程及司法实践运作的诉讼程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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