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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学两界中的罗文干

    时间:2021-04-10 16:00:5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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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文干,民国司法界风云人物,做过北洋政府的司法总长、财政总长,南京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一身胜任三个部长(总长),这样的经历实属罕见,同时他还是北京大学的教授。其实,对于一生游走在政学两界的罗文干来说,仕途并非坦途,而是跌宕起伏——今日是堂堂的财政总长,一夜之间就沦为阶下囚。三度入狱,饱尝铁窗风味,作《狱中人语》。“罗文干案”是北洋政府军阀弄权、践踏法治的典型,可“疾风知劲草”,这愈发显出罗文干的器识高卓,风骨魁奇。
      辛亥革命,袁氏复辟,军阀混战,东北易帜,日寇入侵……经历过众多风云事件,最后云淡风轻,罗文干弃政从学,在抗战初期弦歌不辍,化育人才。1941年,罗文干不幸病逝,时值53岁。虽然身后寂寞,但他的事功和风骨,在发黄的历史册页之中,穿过历史的云烟,展现在今人眼前。
      【民国司法界的风云人物】
      罗文干字钧任,广东番禺人,1888年出生于当地的一个富裕家庭。晚清西风东渐,罗氏家族得时代风气之先。罗文干1904年赴英国留学,入牛津大学荣誉班,专攻法律。其时留美的东莞人王宠惠也转到欧洲深造,两人成为挚友。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后,罗文干回国,担任广东审判厅厅长。1911年通过清廷法部考试,获授法科进士。罗既是留英归来的硕士,又是废除科举制度后的法科进士——可谓兼容中西文化。
      辛亥革命后,罗文干在仕途上步步高升。1912年任广东都督府司法司司长,旋即升为广东高等检察厅厅长。1913年辞职北上,任北京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13年7月31日,梁启超担任司法总长,聘任知名法学家担任法律编查会编查员,负责中国传统法律典章的改良,罗文干位列第一,排名在姚震、江庸、程树德、伍朝枢等人之前,由此可见罗文干在司法界的地位。
      1915年,袁世凯做起了皇帝迷梦,“筹安会”鼓吹帝制。罗文干公开发表声明,检举袁世凯叛国称帝,旗帜鲜明地反对帝制,力主将破坏共和之人予以法办,然而遇到阻挠。罗文干不愿同流合污,挂冠而去,携家眷飘然南归。性格耿直,风度初现,罗文干此举“大得称誉,其胆识固可服也”(马叙伦语)。袁世凯死后,罗文干得以回京复职。随后北京政府成立修订法律馆,罗文干出任副总裁。
      1919年巴黎和会时,罗文干以考察司法的名义前往欧洲,重入四大律师公会之一的“内寺院”修完学业。归国后,罗文干除继续担任修订法律馆的副总裁,还应好友蔡元培等人的盛邀,在北京大学和司法讲习所兼任法学教授。
      随后,罗文干因具备丰富的法学知识,被北京政府任命为参加华盛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司法部专门委员。罗文干开始涉足外交舞台,一鸣惊人。在尤为关键的山东问题交涉中,罗文干力主强硬,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二十一条》等中日间条约的不合法性,从而激励中国代表不作让步,最终使山东问题获得解决。
      既有法学专业优势,又有外交才干,如果就这样在仕途道路上平稳地走下去,罗文干就是一位技术型的高官,波澜不惊。但他被卷入震惊朝野的案件,让他的人生充满了变数和惊险。
      【一波三折的“罗文干案”】
      “干倒罗文阁已空,一声混蛋滚匆匆。早知王宠难为惠,从此高恩竟不洪”。1923年,这首打油诗流传在北京的茶楼酒肆、街头巷尾。这是继刘禺生讽刺洪宪帝制的“洪宪纪事诗”之后,广为流传的政治打油诗。这首打油诗,内嵌着三个人的名字:罗文干、王宠惠和高恩洪,要想读懂这首打油诗,还得从1922年的“好人内阁”说起。
      1922年5月,蔡元培、胡适、王宠惠等名流学者,纷纷在报刊上呼吁建立“好人政府”以改革政治。第一次直奉战争后,直系大获全胜,曹锟、吴佩孚控制了北京。一向以尊重舆情形象示人的吴佩孚,与当时的内阁发生矛盾,便改组新阁,王宠惠为总理,辅以财政总长罗文干、教育总长汤尔和、内务总长高恩洪及其他知名人士,被称为“好人内阁”。这个短命的“好人内阁”只存在两个月零六天,可谓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这一届内阁成员,是保定、洛阳为代表的直系实力派和以吴景濂为首的国会等几方矛盾暂时取得谅解后的产物。直系军阀内部的矛盾以及政客之间的斗争,注定了“好人内阁”的短命。曹锟为当总统,吴景濂为当内阁总理,联手打击内阁,以财政总长罗文干签订借款合同事件为由,寻找突破口。
      1922年11月18日晚7点,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和副议长张伯烈,借口财政总长罗文干在签订《奥国借款展期合同》时有受贿之嫌疑,带着相关“证人”和证据,要求总统黎元洪签字将其逮捕。黎元洪看完相关文件,犹豫不决,他当然知道签字意味着什么——这既不符合法定程序,又会引起轩然大波。按照法律,就算内阁成员有违法之举,逮捕令也需要经过内阁同意才能生效,而黎元洪仅凭一面之辞直接下令逮捕阁员,不但越出了总统职权范围,更是对责任内阁制度的严重破坏。
      看到黎元洪犹豫不决,吴景濂在一旁威胁道:“如果罗文干逃走,那么责任就全在总统身上了,请总统不要再犹豫了。”黎元洪性格柔弱,因为“临时约法”的制约,处于国会和内阁之间,常常被逼着签字。面对逼迫,一咬牙,索性签了字。
      是夜11点左右,罗文干、黄体濂在自己的住处被军警逮捕,当夜被送入京师地方检察厅,收入看守所羁押。罗文干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被捕;京师地方检察厅的工作人员,做梦也想不到会羁押前任总检察厅厅长、现任财政总长。
      内阁总理王宠惠半夜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得知罗文干被捕的消息。次日凌晨3点,他到京师地方检察厅探视,要求保释罗出狱。罗文干的倔脾气来了——说抓就抓,说放就放,民国还有法律吗?他坚持要求案件交由法庭处理,还自己清白,并提出两点要求:其一,让黎元洪下令承认逮捕为非法;其二,拘捕吴景濂、张伯烈,以诬告罪处理。
      罗文干被移送京师地方检察厅后,出现了很多戏剧性场面。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长熊元襄看见老上司来了,不敢怠慢,礼遇有加。请罗住在检察长办公室里,亲自陪罗谈天解闷。问话也是用属员参谒上司的礼貌为之,不敢多说一句话。根据当时法院规定,在押犯人仅可在星期三接见访客,而且还要事先批准,接见时有法警从旁监视,谈话不得涉及案情。可是罗文干到案后,总理、总长、达官贵人等前来探视,络绎不绝;而在谈论案情时,放言无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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