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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医疗改革的发展现状及对全国医疗改革的启示

    时间:2021-01-19 08:00:0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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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医疗保障是关乎民生的重大社会事业,对提高公众健康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建国以来的65年间,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经历了不断发展、改革,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得到了完善,但“看病难、看病贵”等公众面对的问题症结依然存在,医疗保障改革已成为重大利益调整的世界性难题。2009年11月安徽首先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制定了许多新规定新做法,称为“安徽模式”; 2012年12月,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再一次在全国率先启动。这里总结了安徽医疗改革的一些经验,希望给全国医疗保障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一点启示。
      关键词: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安徽模式;启示
      中图分类号:F840.6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4)04-0116-006
      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的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并体现需求差异的、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由于我国在长达40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已经形成了一套福利性的医疗制度,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同步进行改革,重建新的制度,并逐步完善。卫生医疗保障发展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劳保医疗、公费医疗、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公费医疗制度(1949—1950)、建立劳保医疗制度(1953)、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1960)和市场经济时期——1994年进行两江试点、1996年56个城市扩大试点、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3年农村医疗救助试点、2005年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9年的新医疗改革率先在安徽启动并引领全国,在此大背景下安徽医疗保障发展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 安徽医疗保障工作改革的发展回顾
      (一)安徽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情况
      1992年1月,全国发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方案,开始启动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障工作。1997年,全国已经建立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3年选取安徽等10个省份试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到2005年,社会保障体系在全国范围城镇地区建立起来,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企业和国家按比例分担,统筹缴纳与支付。并对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以及失业保险等“四险”保障制度进行了制度完善和改革调整。[1]但是,在安徽的农村地区,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行了改革试点以外,仍然是以国家救济和乡村集体办福利事业为主的社会保障,其他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2]
      2007年安徽省为解决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2013年底,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参保人数达9747635人; 2008—2013年累计达24986.2万参保人员从中受益,大大减轻了医疗费用。2013年,安徽省各县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最大支付限额达到了本区域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总限额可达5~21万元,特殊群体补充标准最高达30万元,并将涵盖省内在校大中小学生,大学生医保目录参照城镇职工,根据医院三个等级其统筹支付比例分别确定为80%、75%和70%。[3]
      安徽省2010年发布了新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参保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均统一执行。新版目录比2007年《药品目录》增加了300多种,涉及甲、乙类药品品种多达2400多个。同时,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也不断扩大,涵盖了多种常见慢性病。2013年对药品目录进行了少量的增补。
      2012年12月15日起,安徽省全面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省74个县的148个县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范畴,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1]主要措施有:一是建立管办分开的县级医院体制。二是县级医院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人民群众普遍得到实惠,药品费用明显下降。2013年全省148家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的数据显示:次均门急诊药品费、门急诊费分别下降7.3%和3.5%,住院药品费、住院费下降了17.1%和1.3%,次均CT、MRI检查费分别下降15.6%和23.6%;药品销售总收入下降6.5%,省级财政补助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资金2.4亿元,增长34.9%。三是县级医院服务效率明显提升,148家县级公立医院2013年较去年同期门急诊人次、手术人次和出院人次分别增长了11.0%、7.0%和7.6%。四是县级医院业务总量保持增长,148家全省县级医院总收入增长8.5%,手术费、护理费、床位费等体现医疗技术服务价值的收入分别增长了17.6%、33.3%和16.8%。五是药品采购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13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已有143家县级公立医院通过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占县级公立医院总数的97%,采购金额达29.67亿元,采购的药品以国产中、低价药品为主,其中基本用药目录采购比例均高于70%,实际配送率达94.3%。
      2013年5月,安徽省实现了不同地区、不同制度医保关系转移及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解决了农民工因进城务工其医保关系于城乡间流动转移接续问题。安徽省还在“长三角”等农民工聚集地区积极开展医保对接管理与经办服务活动,完善了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使省内参保人员能方便地享受省外医保待遇。
      (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概况
      2002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要构建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承受能力、医疗消费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规定从2003年起各地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4]安徽省从2003年开始在肥西、望江、岳西、桐城、宁国、广德、天长、凤阳、铜陵县、歙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的试点工作,2007推广到73个县(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3548.656万人,村办卫生室1005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受益1087.866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5.8%,略低于全国86.2%的平均水平;2008年更达到100个县(区),覆盖人口达4523.93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6.0%;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人口达5043.8万人,当年筹资1487169.7万元,全省新农合基金总额1869843.8万元,补偿受益面10070.2万人次,参合率达99.5%,超过全国98.3%的平均水平;2007—2012年全省农民累计补偿受益面达26085.686万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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