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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法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

    时间:2019-01-15 03:33:4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进行高等教育评估有助于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本文系统总结美法两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概况并对其比较分析,提出我国开展高等教育可借鉴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评估;启示��
      
      从上个世纪90年代末开始,我国大学的规模有了很大的发展。据教育部统计,2006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 50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22%,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已经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阶段��①�。但是,当前仍然存在着质量意识不强、对教学投入不足、教学管理薄弱、教学改革亟待深化等方面的问题。高等教育评估作为国家对高校实施监督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对于调整高等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在研究和实践上起步比较晚,制度体系的建立尚在探索之中。因此,学习和借鉴美法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最终建立起一套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美法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比较研究�
      
      (一)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最早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国家之一,距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现代意义上的教育评估最早就始于美国,尤以泰勒领导的著名的“八年研究”为代表。�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类型主要有:高校的资格鉴定、美国高校专业鉴定、美国的大学排行榜。(1)美国高校的资格鉴定是由其国内几个教育评估机构根据高校的教育水平、教学质量、教授资历、教学方式、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内容进行鉴定。高校必须通过这一鉴定,达到高等教育机构的最低要求。尽管这是一种非官方认证,但却得到广泛认可。(2)美国高等学校专业鉴定是由在其境内的近60个学科70余个专业鉴定机构来进行。它们负责对学校中的有关专业或一些专业性院校或单科院校进行鉴定。(3)美国的大学排行榜主要是由新闻媒体参与、发起、组织、主持并发布高等学校排行结果。对高校的排行评估不仅对学生选择大学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而且可激励社会人士批评和关注高等教育,帮助高校获得道义和物质上的支持。�
      美国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是民间自发形成的,是由专家、学者组成的各种专业协会、团体,权威性高,社会影响较大。同时为了避免高校办学的无政府状态,美国于1975年成立“中学后教育鉴定委员会”(即COPA)。COPA是一个全国性的、非官方性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下设“学校鉴定团体委员会” (即AIAB)和“专业鉴定团体委员会”(即ASAB)。主要任务是对各高等学校、各专业开展统一的评估,规范了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保障了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法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法国早期的高等教育评估只是大学的一种内部行为。法国教育部内设督导人员和专门机构,但是由于法国高等教育自身的中央集权与大学自治相结合特点,这种督导体系对法国高等教育的作用微乎其微。法国真正意义上的评估是以国家评估委员会的创立为开端的。1984年1月,密特朗总统签署新的《高等教育法》(即《萨瓦里法》),确认了“自治”“参与”“多科性”三项原则,规定了高等教育的总体目标。次年成立了全面评价高等学校工作的“国家评估委员会”(简称:CNE)。CNE是一个政府机构,负责向总统报告高等学校评估情况,独立于国家总统、教育部长和其他政府执行机构,也独立于它所评估的高校。这种介乎国家和高校之间的中间位置可以保证CNE独立客观地工作。�
      国家评估委员会由一个17人的委员会和一个24人的行政工作组组成,其宗旨是对研究、文化和职业性的公立机构进行评估,如大学、高等工程师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并向教育部长汇报。它也可以评估政府部门管辖的高等工程师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一般情况下,委员会的评估主要有三种:院校制度的评估、全国范围内特定学科或学位的评审和法国高教状况的总体评估。评估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国家评估委员会在评估过程中还有一个后续性的工作,即在报告发表以后的12个或18个月里与该教育机构的管理层做一次会谈。该会谈的目的是考察评估对学校的管理职能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CNE每年都要向总统提交当年对各校的评估报告,报告是描述性的,而不是分析报告”。CNE每八年要对法国所有高校评估一次。关于美法高等教育制度的异同情况见下表所示。�
      
      
      二、美法高等教育评估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现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评估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进入中国。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日益深化,高等教育评估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已经逐步成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种带有较广泛影响的实践活动。但是,相比较美法两国发达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起步较晚,并且正处于探索、研究阶段。所以,美法两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有许多有益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以质量保证为准则,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与制度�
      各国高等教育面对越来越高的期望,社会既要高等学校培养领袖人才和专业人才,也要它为现在和将来培养劳动大军;既要支持基础研究,促进科技发展,又要它为各种社会、经济、种族和政治等实际问题寻求解决办法。高等教育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都未能满足上述期望。美法都正在积极地总结经验,调整鉴定政策,修改和完善鉴定标准,采取更为灵活的方法,重建全国性鉴定管理体系,以寻求一个能在学术自由、教育质量保证和政府管理之间取得平衡,并使高教界、政府和公众都感到满意的出路。在这场改革进程中,我们也应该参与到其中,坚持质量为中心的准则,积极稳妥地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与制度。�
      
      (二)建立统一的社会中介机构,认真履行高等教育评估的协调职能�
      在高等教育评估发展过程中,美法等国都曾一度出现过各种评估泛滥的局面。高等学校既要维持正常工作,又要接受来自不同方面、性质不同、内容重复甚至矛盾的评估。高等学校只能忙于应付、疲于奔命,不仅浪费了大量资财、精力,而且达不到应有的效果,还影响了评估的声誉。后来,都采取建立统一的社会中介机构予以解决。而在我国这样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各种评估活动层出不穷,如各种专业评估、学科评估、图书馆评估、后勤评估、思想政治工作评估等等。各个高等院校忙于这些活动,必然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和日常的管理,需要一个社会中介机构来进行协调。“到目前为止,我国正式成立的隶属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评估专业机构有江苏、广州、上海三家”。但是,这些机构在规模、地位、作用、社会承认度等方面都远远不能和国外机构相比。所以,应该积极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使其参与到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中。�
      
      (三)建立透明公开的评估管理信息平台�
      信息及其采集是影响高等教育评估质量与效益、改进和发展高等教育评估技术与方法的关键因素。在高等教育评估信息系统建设中,必须以尽量少的有限指标综合反映学校基本工作状态,且具有较强的表现力、较高的鉴别力、较强的导向作用和较好的可采集性。因此首先要考虑评估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为在原有的信息管理体制下,只满足政府对高等教育活动进行评估、监控的信息要求,对高等院校、大学生则明显缺乏信息服务意识;其次要考虑到由于目前评估信息传输链条太长,导致信息被截留和信息失真的问题。以前政府要了解高等院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信息,必须经过由教师传到系、系传到学院、学院传到学校、学校传到政府的评估机构,各个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监控,很难避免信息截留和失真现象。如果建立了一个透明公开的信息平台,在上面可以信息共享、经验交流、数据传输,提高了效率,保持了信息的真实性。�
      
      (四)加强高等教育评估的竞争机制�
      在美法等国的高等教育的评估中竞争机制较强,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学校的受资助款项。而我国的高教评估结果的好坏与学校受资助的联系不强,评估的竞争性较差。随着我国加入WTO,教育领域的竞争将日益加强,我国应当学习国外的评估经验,加强竞争意识,以评促教,以评促改,照评估的结果划分不同的等级,并逐步加大各个等级之间拨款数额的差距,使评估与高等学校的办学效绩挂钩,从而使高校增加竞争压力,尽快改进办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
      总之,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当前我国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但是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事业,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所以我们必须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创新,一方面积极地总结我们已有的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高等教育评估理念,争取早日建成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
      �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6年教育事业统计快讯(八)[EB/OL].http://202.205.177.12/edoas/website18/info25637.htm.�
      [2]吴本文.法国高等教育制度评析[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2006,(9).�
      [3]张志远.欧洲十六国的高等教育评估[J].外国教育研究,1997,(3).�
      [4]李亚东.试论我国教育评估中介机构的构建[J].教育发展研究,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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