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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基坑和暗挖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1-02-13 13:23:4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范围

     1、本规定为了在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基坑边坡稳定、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施工深基坑施工。

     二、引用标准

     施工过程中的深基坑支护工作要严格执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定义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 5 米的基坑(槽)或深度未超过 5 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四、施工相关规定及要求

     1、应针对土质的类别、基坑的深度、地下水位、施工季节、周围环境、拟采用的施工机具来确定开挖方案。

     2、开挖基坑(槽)设计深度如比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深时,应采用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动态观测。

     3、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的特性和周围环境确定对基坑的支护方案。

     4、根据选定的基坑支护方案进行设计和验算。

     5、根据所采用的开挖方案编制操作程序和规程。

     6、绘制施工图;制定回填方案。

     7、对于结构复杂、危险性较大、特性较多的特殊工程,要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审批制度》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项目安全质量管理部在施工现场基坑边沿设置安全可靠的围挡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晚设立红灯警示。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即《安全标志》(GB2894-1996)。

     9、在对深基坑作业时必须严格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三十条等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并编制出深基坑工程可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五、深基坑(槽)施工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基坑土方施工时不论是土方开挖还是土方回填必须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表要求遵守以下规定: 1 1 、机械挖填土

     1.1 参加机械挖土的人员必须遵守所使用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必须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机械的各种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1.2土方开挖的顺序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或根据现场技术人员交底要求,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1.3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配合机械挖土的人员,在坑、槽内作业时要按规定坡度顺序作业,任何人不得进入挖土作业半

     径范围内。

     1.4 装土时,任何人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下。

     1.5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不得使机械破坏支撑。

     1.6 开挖、起重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

     2 2 、人工开挖基(槽)坑

     2.1 人工挖土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现场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放坡或支撑防护,作业人员的横向间距不得小于 2.5 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 3 米,严禁掏洞和从下向上拓宽沟槽,以免发生塌方事故;

     2.2 施工中要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

     2.3 在深坑、深井内开挖时,要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情况,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2.4 开挖过程中,作业人员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坑上或槽上并报告施工员,待经过处理稳妥后方可继续进行开挖;

     2.5 作业人员上下沟坑应先挖好阶梯或设钢(木)爬梯,不得从上跳下或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

     2.6 在软土和膨胀土地区开挖时,要有特殊的开挖方法,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施工员的指挥和布置,切勿私自作主,冒险蛮干,以免发生事故。

     3 3 、基坑(槽)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3.1 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 1.5 米时,一定要按土质和开挖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2 坑(槽)、沟边 1 米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械。1 米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 1.5 米。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 米,危险时必须采用加固措施;

     3.3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3.4 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3.5 开挖深度超过 2 米的沟、坑(槽)、边沿处,必须设两道 1.2米高牢固的防护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坑(槽)、悬壁、陡坡下面休息; 3.6 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通畅,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土方施工; 3.7 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通畅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3.8 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打底桩施工前,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3.9 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整修,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它作业;

     4 4 、临边防护遵守以下规定

     4.1 为保护基坑周边行人及操作者的安全,基坑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 1.2 米高的固定防护栏杆(水平杆不少于 2 道)另加一周踢脚板即可。

     4.2 作业人员上下沟、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的安全阶梯,并且设置不低于 1 米的扶手,两侧立面用立网封严下设挡脚板。

     5 5 、坑边支护易采用的方法

      5.1 单排桩支护:A、排桩时可密打支护;B、排桩时可疏打在支摸浇灌砼墙板支护。

     5.2 钻孔桩施工前,由施工技术部组织人员探明底下是否存在管线,如有管线必须先迁移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

     6 6 、坑边荷载规定

     6.1 基坑周边的堆载不得超过支护结构设计时所考虑的允许附加荷载,并且保证好安全距离。

     7 7 、排水措施规定

     7.1 一般采用明排水的方法;

     7.2 深基坑施工必须用坑外降水法,以确保施工安全。

     7.3 深基础施工还应该注意临近建筑物的安全,严防造成临近建筑物的沉降或垮塌。

     8 8 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控

     8.1 基坑在开挖或挖好以后的全程必须设置专人监控。

     8.2 专业监控人员对边坡加固情况,边坡稳定情况,周围建筑物

     及市政上下水管道、道路进行变形监测,每昼夜用仪器观测不少于 4次。

     8.3 施工中应经常检查支撑的变形情况,如发现支撑有松动、变形、位移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8.4 每一次观测点的观测记录必须连续,而且派专人巡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汇报工地负责人,项目部必须立即作出应急处理方案。

     六、基坑内施工相关安全规定

     1、进入基坑人员必须正确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作业,如发现一次给予 50-100 元处罚。

     2、出入基坑和进洞前必须认真填写出入登记表。

     3、每个施工工班必须向安全质量管理部报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并监督本工班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规程、安全规程进行施工。

     4、基坑和隧道内施工严禁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

     5、所有机械施工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指挥。

     6、严禁从基坑上方向基坑内投掷、抛洒杂物,发现一次给予50-100 元处罚。

     7、严禁私自挪动任何安全警示标示,每发现一次给予 100 元处罚。

     8、洞内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悬空挂设,不允许拖地或浸入水中。

     9、基坑内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西安地铁五号线 TJSG-2 标动

     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七、附则

     1、本制度由项目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 1:出入人员登记表

     附件 1:

      出入人员登记表

     序号 姓名 进入时间 离开时间 所属单位及部门 工种 作业内容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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