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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考评实施活动方案

    时间:2020-07-29 13:25:3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党员考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特根据 《岳阳市云溪区党员考评暂行办法》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对象。党组织关系在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党员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考评;预备党员参加考评, 但不宜评为优秀等次。

     二、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基本义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根据党员履职要求, 细化标准、量化考核,实行倒扣分为主、倡导行为适量加分。

     三、考评方式。采取日常积分管理和年度民主评议相结合, 党员年度综合得分为积分管理占 70%、民主评议占 30%。积 分管理确定 100 分基础分,扣分不保底,倡导行为累计加分不 超过 20 分,民主评议每年 6 月份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两项折算为百分制即当年度综合得分。

     四、考评步骤。考评按积分管理、民主评议、组织评定三个步骤进行。

     (一)积分管理 1、积分登记。每个基层党组织应逐月对照考评项目(见附件 1、2),通过支部记录、“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工作表现、个人申报、党员群众反映和征求部门意见等途径,逐项对照加、扣分,然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当月审定积分登记情况, 签字确认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2、积分公示。各支部应根据积分情况,每季度末将本季

      度党员积分明细表通过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作出是否调整积分的决定。

     3、积分周期。以当年 6 月至次年 6 月为一个积分周期, 按 4 个季度积分汇总,形成年度积分。

     (二)民主评议 1、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前应征求纪检、问责、政法、民政、信访、卫计、禁拆治违和安监、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对有附件 1 中“一票否决”情形的党员,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2、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通报说明党员“一票否决”、年 度积分情况,根据党支部初评意见,对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评定 党支部根据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情况,结合平时表现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1、年度综合得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优秀等次名额一般按年度综合得分由高至低取,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 20%。

     2、年度综合得分在 70 分(含 70 分)至 90 分或年度综 合得分在 90 分(含 90 分)以上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评为合格等次。

      3、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含 60 分)至 70 分的,评为基本合格等次。

     4、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等次。

     五、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作为党员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年度考核、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

     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

     对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提醒谈话, 帮助教育其限时改正。

     对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各党支部提出审批意见, 报局党总支部审查批准后,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

     预备党员年度综合得分在“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延长预备期后,年度综合得分仍在 “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按有关程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考评要求。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党员考评工作,切实 加强组织领导。考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和党(工)

     委(组)书记年度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党支部(总支)

     书记是考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直接责任人(兼管 理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附件:1、党员考评“ 一票否决”情形 2、党员考评项目 3、党员积分登记册

      4、党员积分月统计表 5、党员积分公示栏 6、年度积分汇总表 7、民主测评表 8、年度综合得分汇总表 9、党员考评登记表

      附件 1 党员考评“一票否决”情形

     1、政治立场动摇,在各类网络、媒体上散布、转发不当言论,妄议党的方针政策,诋毁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2、组织、参与邪教等非法活动,参与或出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的。

     3、当年度违法生育的。

     4、连续 6 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外出 6 个月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不按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

     5、道德行为不端,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

     6、当年度受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或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记大过及以上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综合得分在 60 分以下的。

     8、其他符合“一票否决”的情况。

      附件 2 党员考评项目

      一、遵守党章 1、无故缺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学习培训和会议等每次扣 3 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2 分,年度请假超过 3 次 的每多 1 次扣 1 分。

     2、未及时或未足额缴纳党费的每次扣5 分,未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扣5 分。

     3、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或不完成分配工作的每次扣5 分。

     4、不能完成网络在线学习任务的扣 5 分。

     5、有其他明显不履行党员八项义务的行为每项视情扣 3-8 分。

     二、维护团结 6、对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致使工作滞后或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扣 10 分。

     7、不维护单位团结,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在考核中反响较差的扣 8 分。

     8、相互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造成工作延误的每起扣 8 分。

     9、恶意举报、造谣、诽谤、中伤他人的每次扣 10 分。

      三、廉洁奉公 10、严格执行《湖南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 号),违规请客受礼的每起扣 10 分;参加他人违规请客送礼的每次扣 5 分。11、侵占公有财产或恶意拖欠国家、集体或个人资金拒不 归还的每次扣 10 分。

     12、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 8 分。

     13、违规领办企业、入股经营或兼职领取报酬的每起扣 10 分。

     14、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作风建设规定的每次扣 10 分。

     四、诚信守法 15、学法考试不及格的扣 5 分。

     16、人事档案、党员档案造假的每次扣 10 分。

     17、个人征信发生恶意不良记录的每条扣 5 分。

     18、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每次扣 8 分;配偶、 子女违法违纪的每起扣 3 分。

     19、利用职务之便坑蒙拐骗的每起扣 10 分。

     20、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视情扣 5-10 分。

     五、爱岗敬业 21、上下班和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 2 分,无故缺勤或缺

      席每次扣 3 分;工作时间上网炒股、购物、玩游戏等每发现 1 次扣 2 分。

     22、不按要求落实住机关规定的每少 1 次扣 2 分。

     23、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国家和单位秘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 8 分。

     24、本职工作被单位、区或市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 2 分、4 分、8 分。

     25、本单位或上级交办督办工作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视情扣 3-5 分。

     26、负责承办的民生实事未按要求办理到位的视情扣3-5 分。

     27、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或失职的每次扣 5 分。

     28、倡导行为加分:

     ①合理化建议意见被单位或上级采纳的每条加 2 分。

     ②被评为岗位能手或业务标兵的加 3 分。

     ③分管或负责工作被评为区、市、省和国家级先进的分别加 2 分、4 分、6 分、10 分。

     六、项目建设 29、在职责范围内,因政策研究不透、信息捕捉不准,导致立项争资不力的扣 5 分。

     30、在项目审批上久拖不办、效率低下的每发现一起扣5 分。

      31、在项目服务上索拿卡要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5 分。

     32、没有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视情扣 5-7 分。

     33、在项目建设中幕后操纵、暗箱操作,为亲友、乡邻充当保护伞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起扣 10 分。

     34、倡导行为加分:

     ①在项目引进中有突出贡献的视情加 6-10 分。

     ②负责或参与的项目建设,被区、市通报表扬的视情加 6-10 分。

     ③在项目建设中积极做亲友工作,成效明显的加 5 分。

     七、文明新风 35、违反《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生基或单墓、合墓超过规定面积的扣 5 分;修建豪华墓、“活人” 墓的扣 10 分;在“三沿六区”(“ 三沿”指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国道及省道、铁路等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六区” 指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乱埋乱葬的扣 8 分。

     36、宴席中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桌布餐具等塑料制品, 或丧事、清明祭祀中使用金箔、塑料等不可降解材料制作祭祀 用品的每起扣 5 分。

     37、婚丧操办过程中,在道路、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搭建喜(灵)棚、彩(龙)门的每起扣 8 分;使用高音喇叭或出

      殡沿途抛洒纸(冥)钱的每起扣 5 分;“送喜匾”、“敲路祭”、 点歌、收(送)被子的每起扣 5 分;婚丧车队规模超过 8 辆 或治丧时间超过 3 晚的每起扣 5 分。

     38、违反禁炮限鞭规定(规定范围内婚丧操办全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范围外禁炮限鞭,逐步实现少放不放鞭)的每起扣 8 分。

     39、搞求神拜佛、打卦占卜、做道场、看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的每起扣 8 分。

     40、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和残疾子女的每起扣 10 分。

     41、其他违反我区《关于整治婚丧陋习推进移风易俗的意见》禁止事项或《政府通告》禁炮有关规定的每起扣 5 分。

     42、倡导行为加分:

     ①《政府通告》禁炮规定范围以外的区域,在婚丧喜庆中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加 8 分。

     ②婚事新办,不搞“领席、过门、过彩礼”等行为,组织不收礼金的集体婚礼、慈善婚礼、爱心婚礼等现代文明婚礼仪式的加 5 分。

     ③丧事简办,倡导放哀乐、鞠躬、默哀、戴黑纱或白花等 文明治丧礼仪,不占道不扰民的加 5 分;主动采取火葬、江葬、骨灰深埋等生态环保安葬方式和自觉在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的 加 5 分。

      ④文明祭祀,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清扫墓碑等方式, 不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钱(冥钱)的加 5 分。

     ⑤孝老爱亲,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或参加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示范效应好,得到社会和单位公认的加 5 分。

     八、服务群众 43、接待群众态度恶劣、方式粗暴或不理不睬,群众反响不好的每次扣 5 分。

     4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力、解决不好,造成越级上访的每起扣 5 分,造成群体事件的每起扣 10 分。

     45、在服务群众中索拿卡要被发现或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 分。

     46、没有完成精准扶贫年度工作任务的扣 8 分。

     47、不参加统一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扣 2 分。

     48、在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不服从统一调配或袖手旁观、临阵脱逃的每次扣 8 分,失职失责的每次扣 10 分。

     49、倡导行为加分:

     ①主动帮困助学或照顾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加 5 分。

     ②参加无偿献血的每次加 3 分。

     ③长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得到相关社团和群众公认的视情加 5-10 分。

     ④服务群众效果明显,收到群众来信表扬、锦旗感谢的视情加 3-5 分。

      ⑤见义勇为的每次视情加 5-10 分。

      附件 3

     支部党员积分登记册 (20 年 月—20 年 月)

     登记时间 姓 名 扣分事由及分值 加分事由及分值 20 年 月 日 XXX 义务植树缺席扣 分

     20 年 月 日 XXX

     见义勇为加 分

     管理员签名:

      附件 4

     支部党员积分月统计表 (20 年 月)

      考评项目

      姓 名

      小计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XXX

      支部委员签名:

     附件 5

      支部党员积分公示栏 公示时间:

     20 年 月 日

      姓 名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合计 年度积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XXX

      附件 6

     支部党员年度积分汇总表 (20 年 月—20 年 月)

      姓名 三季度 四季度 一季度 二季度 合计

     年度积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扣分 加分 XXX

      支部委员签名:

      附件 7

     支部民主测评表 (20 年 月—20 年 月)

     评定等次 姓名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折合分数 XXX

     备注:折合分数=(优秀票数+合格票数×0.8+基本合格票数×0.6)÷ 测评票数×100

      附件 8

     支部党员年度综合得分汇总表 (20 年 月—20 年 月)

     姓名 年度积分 测评得分 综合得分 姓名 年度积分 测评得分 综合得分

      附件 9

     支部党员考评登记表 (20 年 月—20 年 月)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时间

     所在基层党组织及职务

     年度积分

     其中扣分 分,加分 分。

     测评得分

     参加测评基本合格 人,其中优秀

     票,合格票,不合格 票。

     票, 综合得分

     积分管理占 70%、民主评议占 30%。

     本人意见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支部党员大会评议意见

     党支部盖章

     支部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审查意见

     党总支盖章

     党总支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审批意见

     基层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未参加考核评定情况说明

      注:本表一式三份,党委、党支部、党员个人档案各存一份

      ( ( 赠送) )

     1.售后服务概述 售后服务方案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提供高质量、完善的支持服务,确保用户的系统稳定运行。

     公司拥有一批资深的施工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很好的解决设备各类故障,强大的用户支持队伍和良好的用户满意度是我们的一大优势。

     维护计划及承诺 一、 项目售后服务内容承诺 我公司贯彻执行:“诚信正直、成就客户、完善自我、追求卓越”的宗旨,对于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服务,本着技术精益求精的精神,向用户奉献一流的技术和一流的维护服务。

     我公司如果承接了端拾器项目,将严格遵循标书及合同的规定,在保证期内向业主提供该项目的责任和义务。在保修期之后,考虑到设备维护的连续性,建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维护合同,以确保此系统项目的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技术支持和管理支持。

     二、 服务与保证期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售后服务期; 2、维护人员; 3、售后服务项目; 4、服务响应时 间。

     三、 售后服务期 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即进入了售后服务期。

     售后服务期=质量保证期+ 质量维护期

     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实行免费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如因非质量因素造成的故障,收取更换设备、元器件及材料成本费。

     质量维护期:在质量保证期之后,即自行进入质量维护期。

     我方对所承担端拾器项目提供终身质量维护服务,以不高于本合同设备单价的优惠价格提供所需更换的元器件及材料,另收维护人员工本费。

     四、 具体措施承诺 1、首先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同时与客户签订售后服务保证协议书,排除客户的后顾之忧,对客户做出实事求是的、客观的承诺。

     2、对已经验收合格交付用户的端拾器项目,在合同期内与用户进行联系,记录用户使用情况,系统运行状况等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3、对已交工的端拾器项目建立系统运行档案,并进行质量跟踪。

     4、系统运行档案记录其端拾器项目运行情况、各类设备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操作水平情况及人员流动情况。

     5、针对各用户单位操作人员出现的代表性问题,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或到现场培训及指导。

     6、正在使用中的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公司维修服务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赴现场处理、维修。

     7、对于运行时间较长的端拾器项目,公司维修服务人员定期与客户进行联系询问情况,定期到客户方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出记录,记录归档保存。

     8、施工保证 将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端拾器项目具体施工, 保证安装质量及系统使用功能,并保证整个系统运行平稳、高效、可靠。

     9、系统保修 作为项目承包单位,我公司将严格遵循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端拾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在保质期范围内免费维修。

     10、保修期内设备损坏,经鉴定为设备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我方负责免费维修或者更换;同时负责在保修期内定期对设备提供保养维护服务。

     总之,为使业主使用放心、使用方便、保证端拾器项目正常运行,公司全体技术、维护人员本着客户第一的原则,全心全意地为客户着想,全力以赴的进行工作,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创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工作。

     五、保修服务内容及范围 我公司将为所承担的各个端拾器项目提供保修服务,有效期从项目验收后,业主在竣工报告上签字之日起。

     1、 响应时间:具体的响应时间将按故障级别划分; 2、 维修地点:用户现场。

     我公司负责实施的所有系统项目,在正常环境下做适当使用时所发生的故障, 我公司将提供约定保修服务。非当前故障,我公司安排提供服务,但需按收费标准另收费用。

     我公司的保修服务仅限于经我公司认定的合格产品。所谓不合格的产品包括:

     非经我公司供应的产品、非经我公司认定合格的产品及顾客不允许我公司做功能改进的产品。

     下列情况所发生的系统损害不包括在保修服务范围内:

     1、 使用不适当的工具进行系统维护时造成的系统设备损坏; 2、 现场环境不符合我公司建议的规范; 3、 意外、自然灾害、疏忽及不当使用、战争、暴动、罢工、雷击或电力故障、顾客搬运不当的损坏,经由非我公司人员或其授权的子承包商对系统进行修改和变 动; 4.设备的维护和信息处理方式。

     六 、

     系 统 维 护1、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为了保证系统能够长时间的正常运行,我们将进行完善的系统培训,同时制定

      各个系统项目操作规程,并配合业主制定操作人员责任界面及合理的交接班制度。2、系统维护保养 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人员在维护期内将对贵方的系统项目提供服务,使它们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月度保养 坚持月度维护保养,保证每个系统项目机械装置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七、维护及服务支持措施1、电话支持服务 电话服务热线号码以我方提供给业主的号码为准(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如有更改,我方至少在自更改之日起 3 天内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通知业主。

     2、现场排除故障或技术指导 我方在接到业主的电话支持服务请求后,如果不能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解决设备或产品发生的技术故障,且经双方商议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支持的情况下,我方将派专业项目技术人员及时前往现场协助业主排除故障。

     3、电话咨询服务

     对业主在使用设备或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非故障类问题, 我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4、投诉受理服务 我方在公司设有用户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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