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时间:2021-04-22 13:25:4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物业收费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服务费用的收缴工作,便于财务核算,确保如数、及时、安全地收回各项费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管理服务费及其他各项有偿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3. 收费范围及标准 3.1 收费范围 物业收费主要包括住宅、商铺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会所服务费,特约服务费,代收代缴费(水、电、暖气、网络使用费等),其他各项经营服务、有偿服务费用等。
3.2 收费标准 物业费收费标准指公司参考房地产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物业收费情况,根据自身物业实际情况制定,在经物业所在地物价部门批准(备案)、上报集团批准(备案)后的实际收费标准。代收费用标准指委托收费方提供的费用标准。其他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指由服务双方协商后、经公司审批后的标准。
3.3 收费通知单 收费通知单由财务部根据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制定。
3.4 除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修改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代收费用的标准变更由委托方书面通知。
4. 收费管理 4.1 各分公司(管理处)设置专门的收费员,收费员对财务部经理负责,负责各项费用的通知和收缴,接受业主及分公司(管理处)的监督。
4.2 收费员严格按照收费通知单所列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收费时正确填写收据(发票),及时快捷收妥业主应付的各项费用,做到快、准,不错收、漏收,对各种钞票必须认真验明真伪;当天必须把收入的现款、票据和收款单核对相符,所有收费款项原则上必须在当天下午 5:00 前交给银行存储(确保库存现金不高出 500 元),同时逐笔登记收费台帐。
各卡类的充值在保证最低收费额的基础上由业主自愿缴纳,但收费员与办理充值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充值人员根据缴费收据办理充值手续。各类有偿服务应在按照收费流程规定在服务前(后)依据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收取后向业主开具收据(发票)。
4.3 收款时必须向业主开具收据,收据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为存根,第二联为收据交业主,第三联为财务记账,业主可通过收据换取发票。
4.4 收据(发票)管理
收费员负责收费收据(发票)的填开和保管,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并保管发票,所有使用过的收据(发票)必须按照财务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4.5 收费时间 收费时间由各分公司(管理处)根据自身物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物业收费时应提前向业主告示。
4.6 收款方式 收款方式包括:现金、银行存款、POS 机刷卡等。
4.7 滞纳金
业主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缴纳物业费的,按照所签订协议规定的滞纳金计算时间及标准计算滞纳金。计算公式:本金×(1+滞纳金标准*n)(n 为滞纳天数)。
4.8 减免物业费
物业收费人员无权减免业主物业费,遇特殊情况需要减收或者免收物业费的,按照集团授权体系规定在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减免,减免审批连同收据一起上交财务,作为备查帐留底。
4.9 处罚措施 收费人员应据实向业主收费,开具收费票据,严禁只收款不开收据,或者不按照财务部规定乱开收据,严禁私自增加收费项目,一经公司发现将按照处罚措施给予一定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直接开除。
5. 收费管理台帐 收费员除自己登记并保管好收费台帐外,每日向总部财务提供一份备查(格式附后)。
6.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收费台帐格式
收费管理台帐 收费日期:___年__月__日
收费员:_____
单位:元
总计:______元
序号 收据号 房号 业主 姓名 收费项目 物业费 垃圾清运 保证金 工本费 车位费 其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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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