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物品保管规定
时间:2020-07-31 13:24:0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游客物品保管规定
12.1 总则 为游客提供规范的行李寄存及车辆停放服务,以方便游客游览。
12.2 工作职责
12.2.1 市场管理部门为游客提供行李寄存服务。
12.2.2 场务管理部门为游客提供车辆停放看管服务 12.3 工作程序
12.3.1 游客行李寄存 12.3.1.1 行李保管间设于景区内的方便地带,设有明显的通用标识,并由市场管理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12.3.1.2 行李保管人员上班后,先打扫室内及行李架卫生,保持室内各处的清洁卫生。
12.3.1.3 游客寄存行李时,保管人员应对行李进行检查,贵重物品及危险品不予寄存,其他物品按规定予以妥善保
管。
12.3.1.4 行李寄存应逐件办理,每件行李系一个行李牌,对游客的行李应小心轻放,并在行李架上摆放整齐。
12.3.1.5 游客取行李时,保管员应核对行李牌,确认无误后将行李交回游客。
12.3.1.6 游客对寄存的行李有争议时,保管人员应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12.3.2 停车场管理 12.3.2.1 停车场应设于景区附近,并设有明显的通用标识,由场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12.3.2.2 车辆进入停车场时,调度口执勤人员应站在进出口处,向进出车辆的司机致意。
12.3.2.3 停车场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进场、疏导、看管、离场、收费等项工作。
12.3.2.4 停车场内设有专职看管人员,对游客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检查。巡视检查的内容包括:车门、车窗是否关好,车辆停放位置是否合理及其他有关要求。
12.3.2.5 如发现车辆损坏、丢失,应立即报场务部门主管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