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订货受理管理规定
时间:2021-01-18 13:38:2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工厂 订货受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销售订货的受理程序方式,以使订货受理作业有据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公司销售事前调查及订货受理的业务,均依照本规定处理。
3.管理规定
3.1 订货前的调查
3.1.1 事前调查。
销售人员对于对方的付款能力等,应做好事前调查工作,并衡量本公司的生产能力是否能满足对方的订购要求,再决定是否受理订货。
3.1.2 调查事项。
销售人员应随时做好以下四项调查工作,并及时将内容报告给所属主管:
(1)下订单单位的概况。
(2)与下订单单位有交易关系,并为本公司竞争对象的同业者。
(3)下订单单位与本公司的关系及以前的订货量、付款情况。
(4)如为第一次交易者,应就其经历、负责人、性格、资金、往来银行、从业人员数目、每月缴税能力及交易能力、有无与本公司的同业竞争者交易、业务内容等进行调查。
3.2 订货要求
3.2.1 订货方式。
(1)电话与传真的订货。
(2)货款已到与货款未到的订单。
3.2.2“估价单”。在提出“估价单”时,应先取得所属主管的裁决认可。
3.2.3 严格遵守价格及交货期。在受理订货时,除了应遵守公司规定的售价及交货期外,对于下列规定也应遵守:
(1)品名、规格、数量及合同金额。
(2)具体的付款条件:付款日期、付款地点、现金或支票、支票日期、付款方式。
(3)除特殊情况以外,从订货受理到交货之间的期限,一般以3 个月为限。
(4)交货地点、运送方式、距离最近的车站等交货条件。
(5)安装、运转及修理等所需技术派遣费的协定。
3.2.4 合同。如前述条件已具备,应将“订货报告书”连同“订购单”及“合同”等证明订货事实的资料,一起提交给所属的主管。
3.2.5 注明新老客户。
(1)“订货受理报告书”须注明订购者是新客户还是已有往来的客户。
(2)如果是老客户,应依据交货日期注明目前的未付款项余额。另外,还须注明交易前或交易中是否有意外事故发生。
3.2.6 选择交易公司。在受理订货或订立合同时,应依照下列条
件选择交易公司,确定付款条件:
(1)对于以往一向忠实履行合约的老客户,可依照惯例认可本交易,但必须规定在 3 个月内收回货款。
(2)与新客户的交易,原则上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收取现金。
(3)即使是老客户即有往来的客户,仍应依照其付款能力的好坏,采取直接与其签订合同的方法。
(4)对于过去曾发生过支票不兑现或不信守合同行为的客户,一概不接受代理除收款以外的订货方式。
3.2.7 免费追加补货。交货后,若基于客户的要求或其他情况的需要,必须免费追加物品的话,须事前提出附有说明的相关资料并经总经理签核。
3.2.8 报告。销售人员应定期提出以下报告; (1)每日的活动情况(每日)。
(2)每个月的订货受理内容报告(每月最后一天)。
(3)收款计划(每月最后一天)。
3.2.9 报告的检查。根据前项提出的报告,业务主管进行检查后,设立 3 个月的营销方针计划,并对成果进行追踪。
3.3 订货受理表单 3.3.1 订货受理表填写与发放。业务部在确定订货已成立时,应将工厂生产及出货的必要事项记入订货受理表单中,发函给相关单位。其规定如下:
(1)“一般订货受理表”。一般订货受理表是在受理一般性订货
时填写,通常印制成三份,一份由本人留存,一份交给业务部保管,一份交给主管或制造部。
(2)“特别订货受理表”。特别订货受理表主要适用于大量生产的商品或订有长期契约的商品。本表必须记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日期、裁决条件、交货地点、捆包运送方式及其他必要事项。
(3)“预估生产委托表”。营销部在进行委托生产标准品的预估或其他产品生产预估时,应填写本表。本表须记明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希望完成日期及其他必要事项。本表得到总经理的认可后,交给生产部门。
3.3.2 填单的人员。所有业务电话、外部销售或来函的订货受理,皆由受理订货的负责人填写本订货受理表。
3.3.3 订货确认、变更通知。
(1)生产部门针对生产能力进行评估,再依据“订货受理报告书”中的条件及内容,做好确认之后,迅速发出订货确认。
(2)负责受理订货的人员在收到前项变更通知后,须立即与订货者联络,并设法努力与订货人协商,使订货条件能配合本公司的生产条件。
3.3.4 相关资料的传送。业务部须每月制作下列资料,发给相关的单位:
(1)上月底的订货受理余额。
(2)本月份的订货受理额。
(3)本月份的交货量。
(4)上月底预估生产委托余额。
(5)本月份预估生产委托额。
(6)本月份预估生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