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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基本特征与传播机理

    时间:2020-09-17 13:29:5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内容提要:

     网络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信息传播方式、个体认知方式与情感沟通方式。随着移动智能终端、自媒体和数字虚拟技术建构起的感性交流场域和视听消费盛宴愈发占据民众的休闲时间与业余生活,感性意识形态在民众思想塑造和认同建构中的作用愈发彰显。对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基本特征与传播机理的研究,是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与科学治理的逻辑前提,具有重要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基于此,在简要探讨感性意识形态内涵及其网络呈现方式的基础上,对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及其传播机理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思想内容的具象化、价值理念的隐蔽化和创造主体的大众化是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具有的基本特征,裂变性的内容传输、生活化的价值传导、趣群性的信息互动和体验性的情感询唤是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特有传播机理。

     关键词:

     网络空间;感性意识形态;传播机理;情感认同;

     网 络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方式,进而导致个体认知方式与思维方式的重大改变,大数据、自媒体与智能移动通讯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使这一影响更加深化。基于网络技术的强大功能,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与虚拟网络空间被愈发紧密的融合联结,以至于网络化生存成为现时代人类主体的一种重要“存在方式”。在这个移动网络空间中,虚拟场域融于现实元素,现实场景结合虚拟技术,网络生活叠加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主体感性实践与情感沟通愈发依赖于便捷的网络载体来实现。正是基于此,网络文化符号以其特有的直观、感性方式不断重构社会的价值认知体系和人们的思想世界,社会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传播机理与呈现形态被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大规模重塑。与依托纸质出版的文字文化主导时期不同,在网络传媒时代,意识形态从讲求语义逻辑规范的理性文字表达逐渐向感性的象征形象传播转变,意识形态认同越发强调情感引导、价值感召等感性体验方式的重要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感性意识形态及其价值功能日益彰显,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纵观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对感性意识形态的概念内涵及其某些载体类型(例如电影、音乐等)的分析,对感性意识形态传播机理的研究相对不足。因此,本文计划基于网络信息生产和传输规律,对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及其传播机理做出系统分析,以期对未来相关研究有所启示。

     一、网络空间中的感性意识形态及其呈现形式 1.感性意识形态的内涵 “感性”包括外在感知与内在体悟两个层面,前者体现为人通过感觉器官感知外在事物形态而形成的各种感觉、知觉和表象的综合;后者包含人在现实生活中的身体体验和内在领会,既有稳定的情感、需求和意愿,又

     有一时的激情、兴趣、想象、欲望、冲动、快感、知觉和顿悟等。而感性意识形态中的“感性”是感性知觉、感性体验、感性需求和感性活动的有机统一。[1]所谓感性意识形态,就是指以这些感性意识和感性活动表现出来反映不同主体客观需求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它具有无序性、瞬时性、非逻辑性和不可言说性,由此决定了它无法用理性的方式来衡量和把握。在哲学概念史中,意识形态通常是作为一种抽象的思想、理论、观念的集合体而存在。而实际上,作为一种观念实在,意识形态早在相应的理论概念提出之前即一直存在。正如马克思所说,“意识起初只是对直接的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2]虽然他并没有对“意识形态”做出严格界定,但基于实践视角对“意识形态”一词赋予了崭新含义。他在论证作为思想观念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时提出“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会生存条件上,耸立着各种不同的、表现独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观构成的整个上层建筑。”[3]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这一理解,为后世诸多学者所继承。葛兰西提出意识形态包含“有机的意识形态”和“随意的意识形态”两种类型,后者体现为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自发的、随意的认知与情感[4];阿尔都塞提出“意识形态是具有独特结构的表象(形象、神话、观念或概念)体系”[5],关涉人同世界的体验关系;卢卡奇认为“人们对一定状态下的经济社会环境的每一个反应都可能变为意识形态”[6],“它们(意识形态)能以传统的注释、宗教的信仰、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等多样的表现形式出现”。[7]受西方学者的影响,国内学者对感性意识形态也进行了诸多探究。刘少杰提出“以社会实践为基础的意识形态,既有概念化、逻辑化的理论形式,也有表象化、象征化的感性形式。”[8]“承认感性意识形态,这不仅否定了把意识形态仅仅归结为理论形式的观点,而且也肯定了意识形态广泛存在的现实性、多样性和具体性”。[9]周民峰认为,马克思使用的意识形态概念,既内含着思想体系与思潮的部分,又包含着诸如社会心理、情感、意欲等观念形态的部分,这是意识形态总体中极为重要的感性内容。[10]以上学者的研究提醒我们,理解意识形态不应仅仅关注其存在于著作文本中的抽象理论形式,更应该探究存在于日常生活实践中的自发、具象的感性形式。与理论形式的意识形态相比,感性意识形态更真实、更生动、更接近于人的现实活动,从而具有更为丰富的内容意涵和更鲜活的价值传播力。意识形态内容的传导、内化与践行,更多依赖于受众对相关价值理念的感性认知,只有产生感性情感与认知才能转化为实践,因此感性意识形态对人们实际生活中的行为抉择和价值偏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和塑造作用。

     2.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呈现形式 客观而言,作为一种观念存在的感性意识形态不是新近产生的事物,但在当代社会,它的作用与价值受到愈发广泛的肯定与关注。这既缘于现代社会变迁过程中社会民众感性精神世界的需求使然,又源于商业消费文化的刺激诱导,而更根本的原因在于网络技术革命推动下人类信息生产与交流方式的改变导致意识形态传播机制产生重大变迁。一方面,网络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意识形态表达机制的变革。另一方面,网络新媒体技

     术的广泛运用,也带来民众意识形态认同机制的改变。正如汤姆逊所说:“我们今天生活在这样的世界里:文化经验在深层次上由各种大众传播媒体的象征形式传布所形成。正是这种现代文化的传媒化而不是所谓的社会生活世俗化和理性化提供了主要的参照框架,今天以此重新考虑意识形态的分析。”[11]网络新媒体技术的运用和网民认同机制的变化使得意识形态传播的感性化特征日趋明显,感性意识形态的价值与作用越发重要。但正如纸媒载体中理论化的意识形态必须借助抽象的文字形式和话语逻辑得以传播一样,网络空间中的感性意识形态也必须借助某种具体的符号载体得以表达。英国社会学家汤普森在 1990 年出版的《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一书中提出,“在以大众传播的发展为特点的社会里,意识形态分析应当集中关注大众传播的技术媒体所传输的象征形式”。[12]他在此提出的象征形式即是感性意识形态的符号载体,指的是由信息传输主体所创造,由主客体双方所承认的、有意义所指共识的一系列形象、行动、言词与文本,在不同的网络媒介中,这些象征符号呈现为不同的样态与面貌,使网络空间中的感性意识形态具有了极为丰富多样的呈现形式。许多学者对此做过深入探讨。杨建峰将感性意识形态的呈现形式归纳为图像、文字、动漫、符号等信息形式[13];龙柏林对图像、音乐、仪式三种意识形态具象化元素做了系统分析;[14]陈联俊则将移动网络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典型形式概括为四种:即具有仪式性质的网络活动、释放主体情感的游戏视频、具有娱乐化特征的故事段子、具有多样修辞手法的表情符号。[15]总体而言,以上学者的论述基本概括了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主要呈现形式,图片合集、新闻故事、音乐影视、网络段子、动漫游戏甚至是依托网络虚拟空间而实现的集体仪式、群体互动和舆论景观都构成感性意识形态的呈现形式。客观而言,这些形式本身并不是意识形态的,但是如果其被运用在意识形态表达之中,就成为感性意识形态的形式。通过正面肯定或赞扬、反面否定或嘲讽等不同视角的叙述和描绘,这些符号载体表达出不同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政治观念,成为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渗透元素。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内容呈现,常常是图像、故事、音乐、仪式、影像等多元象征符号的融合运用,体现为多模态样式和全媒体文化共同支撑的多层次信息传导。而随着网络传媒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类新型媒介样态不断涌现,又促使感性意识形态不断获得新的更为丰富的象征载体与呈现形式。

     二、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基本特征

     1.思想内容的具象化 无论是借助图像、音乐、仪式活动还是其他何种呈现形式,感性意识形态都是通过对抽象意识形态内容的具象化转化而具有了现实性特质。理论

     形式的意识形态以抽象概念为内容建构工具,由于概念本身即是对现实世界的前提预设,导致表达内容的碎片化、模型化、抽象化,无法与整体、偶然、具体、多元的现实连接,从而也无法在人们的思想中直接建构起整体、鲜活、立体、丰富的精神世界。感性意识形态借助具象化的象征符号,对人们的感性直觉予以激发和诱导,以直接、整体、无预设的方式实现了意识与现实的连接,从而实现对意识形态内容的叙述与传播。例如一个可感知可触摸的图像,不仅是对某种现实情景的描绘,更隐含着情景背后的价值意义,图像这一载体使得意识形态成为人们可接受、可感知的存在,在观看图像的过程中,人们不仅获知图像的形象,更是接收到图像所承载的意识形态意涵。这些符号载体的创造过程,实际就是作者将自身的意识形态观念以具象化的形式进行主观性创造、转化的过程。鲍德里亚认为,在现代社会,电子科技发展促进了具象化符号对现实生活的全方位渗透,广泛而多元的大众媒介持续产生影像符码,创造出“一个可以任意显像、剪辑并可用具象化符号解读的思想世界”,个体及其需求都被这个具象化世界的符号及规则所型构。而对于感性意识形态而言,这种具象化的内容展现正是其基本特征,也是其典型的叙事方式。

     2.价值理念的隐蔽化 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将自身融于日常生活之中,将其承载的价值导向与政治理念隐藏于象征符号之后,一方面通过对个体生活空间和业余时间的充分占有使人们产生习惯性的价值认同,另一方面通过对各类生活目标的精巧塑造,引导个体的欲望与激情,消解其反抗意识,达成潜意识层面的自觉服从。德波在对现代西方社会意识形态分析中指出,“它(意识形态)摆脱了过去的抽象性,借助随处可见的景观实现了意识形态的具象化呈现和碎片化控制,景观成为被强化了的意识形态。”[16]在这种深层次的无形控制之下,形态百样的象征符号表面上表达的是大众的生活叙事,其实质是各种政治或价值逻辑所主导的意识形态隐蔽化渗透。借助感性符号“能指”与“所指”激发出的意义映射与情感关联机制,实现符号系统与特定价值理念和政治观念的确认与链接,是感性意识形态的主要隐喻路径。直观、感性的象征符号运用“拼贴”“戏仿”等暗喻方法,对比、夸张、讽刺、戏谑等映射方式和“影像”“奇观”等视觉手段,诱导受众产生相似情景和回忆,进而展开丰富联想与想象,促使情感共鸣和价值认同的产生,达到意识形态感性化、生活化、隐蔽化的价值传播。由于感性符号可对人们感官带来更大的刺激与冲击,因此这些手段的运用可以使意识形态的传播更具冲击力和渗透力。

     3.创造主体的大众化 网络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使得网络文化及感性象征符号的生产及流通越来越脱离具体场所和具体阶层人群的限制,进而改变了意识形态内容创造权力的进入方式。在传统时代,面向公众的信息生产与传播权力由政府部门统一掌握,政治宣传和新闻管理机关通过议程设置开展集中统一的意识形态生产与自上而下的强制灌输,作为党与政府“喉舌”的报纸、杂志、广播等主流媒体则负责意识形态内容的广泛发布。而在网络时代,人们对

     于信息的获取与表达已经不再受专业媒体机构的控制,每一个人都能利用信息技术获取信息,分享见闻,传播思想,不仅可以自由选择从多种渠道获得不同的思想观念,而且可以在自我感受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加工再造,并以个体话语、阶层话语、小众话语、群体话语的形式,通过私人性的自媒体输出到网络舆论中,改变网络空间中的意识形态生产格局。网络虚拟空间中强大的感性叙事激发了民众的表达欲望,并为民众价值观念的架构、情感需求的满足提供了丰富而广阔的想象空间,而微媒体、自媒体和视频直播技术的出现,更是给普通民众提供了自我表达的“舞台”,让具有共同价值取向和兴趣的人聚集,在激发网民“主体性彰显”的同时,也推动网络个体和群体意识形态加速形成。不同阶层的个体和群体都可借助网络展现他们特有的思想价值、生活见解与情感世界,建构自己特有的感性意识形态空间。正是借助于网络媒体平台便捷的表达机制和强大的沟通功效,网络信息符号传播、交流、互动的过程实际也成为意识形态生产创造的过程,并使得感性意识形态创造主体具有了大众化、全民化趋向,感性意识形态创造资源具有了泛社会化特征。

     三、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传播机理

     信息网络传播的客观规律与感性意识形态的独有特征决定了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传播机理的特殊性。所谓传播机理,即是指某类信息在特定场域中的内容传输、价值传导、信息交流和情感认同方式及其特点。网络空间场域中的信息传播体现出充分共享和平等互动的时代精神,传播方式从独白式输出向对话式交流转变,信息权力从官方媒体向大众传媒转移,这就使得感性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体现出与传统的理论灌输和政治宣传模式完全不同的传播机理。

     1.裂变性的内容传输 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呈现为裂变性的内容传输方式。所谓“裂变性”是对网络空间中内容传播碎片化、不可控、热点极速放大现象的一种形象描述,主要体现为三个层面:第一,内容传递碎片化。与报纸、广播所传达的系统化、连接性内容不同,网络传播的重要特点是信息内容的碎片化,通过图像、符号、短视频呈现出来的感性意识形态,多是对个人在即时网络交流情境中思维片段和碎片信息的表达传递。例如在微博中,几句话几张图或混搭上个别音视频就构成了一次网络传播,其内容只反映了整个事件的某一方面或某个片段,很难体现完整信息,更不会反映事件的来龙去脉。第二,内容传接的随机跳跃性。在网络空间所建立的交流语境中,感性意识形态的内容传输可以跳过物理意义上的距离限制,实现超时空、瞬时性快捷传播。现实中没有任何交集的陌生人通过互联网可实现快速查找

     定位,完成在线沟通,人与人的沟通距离被无限拉近,信息交流成本极大降低。也正是源于这种便捷性和沟通成本的降低,人们根据个体经验和需要,顺手摄取段落信息,即时表达想法意见,意识活动大多处于即时情绪主导的感性意识层面而缺乏深入的理性思考,由此又造成网络信息中充斥着越来越多内容零碎且观点各异的价值诉求和社会政治见解,何种意识形态观点被何人摄取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一种随机事件。“个体感受与社会心理律动之随机性水平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历史高度”[17]。第三,内容扩散的爆炸性。互联网络把整个世界连成了一体,把所有网民拉进了同一个巨大的信息场域。在这个场域中,每一个人既是信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他们往往对自己关注或偏好的信息异常敏感,一旦某一信息触发了普通民众情感共鸣的开关,便会以爆炸性方式在整个网络空间中扩散,形成大量的感险意识形态的复制和传播,进而不断推动社会舆论的发酵。这种具有高度裂变性的传播方式使感性意识形态具有将网民个体力量转换为社会舆论压力的强大效能,一旦某些错误的意识形态思潮利用这种网络传播特性进行情感煽动式灌输和舆论诱导性动员,极易实现群众情绪与观念传染,进而衍生为具有群体情绪宣泄特征的“偏激共振”。

     2.生活化的价值传导 网络空间中的感性意识形态虽是在虚拟空间中实现价值传导,但其传导过程却与民众日常生活实践及其环境具有密切关系,体现出鲜明的生活化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感性意识形态融会民众生活经验实现价值渗透。感性意识形态独特的生产和传播过程恰恰实现了与民众日常生活经验的融会共通。在网络空间中个体以日常生活轨迹参与意识形态的表达与重塑,大量文字、图片、影视材料在网络传导过程中,隐含着丰富的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价值伦理和社会政治理念,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流表述完成价值传播和意义认同。个体网络表达中的认知、感觉、情感、记忆、幻想、推理等都会影射出其自身生活经验,不同的个性表达基于其对现实生活的不同体认,展现着其对社会、对人生的不同观察和理解,并融入了独特的经历背景、利益诉求、学识涵养等个性化因素。第二, 感性意识形态满足民众生活需求实现价值认同。感性意识形态来源于民众的日常生活实践,又直接反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实践,只有与民众现实生活需求相契合,才能被民众所认同,实现广泛传播。感性意识形态以直观、形象、感性的形式对具体情境中的个体选择做出指导,纾解障碍,祛除困惑,满足民众对意识形态价值指引的需求。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使民众的现实生活与网络越发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也使网络空间中意识形态的感性化特征愈发明显。第三,感性意识形态借助民众生活语言实现价值表达。在网络时代,意识形态的价值表达需要从宏大政治叙事转化为微观生活叙事,才能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领域,对人们的现实生活实践真正发挥指导作用。与较为理性的、正式的官方意识形态论述相比,网络空间中的感性意识形态更多以民间生活化的口语表达为主。民间语言的丰富性和普及性大大超过理性语言,不仅在民众日常生活中具有更深层次的说服力,而且彻底解构了现实身份规训下的传统话语体系,重构了意识形态表达的语境与身份场域。

     3.趣群性的信息互动 网络空间是个开放性的复杂交互系统,它在依托新兴科技造就出“连接一切”沟通场域的同时,深刻改变了社会人际交流互动格局,使感性意识形态的网络传播越发依赖于“趣群性”的信息互动而实现,这种传播方式体现出以下三个特征:第一,以不同主体间的对话沟通为主要实现方式。传统媒体时代,主流媒体基本将受众摆在被动接收者的位置,双方的交流互动非常有限,仅仅停留在“读者来信”、“观众点评”等个别形式中。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彻底超越了这种传统的主客体传受模式,信息受众不再是单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而是同时被赋予了信息甄选、加工、点评和宣传推广等多种角色,每个人作为“受”和“传”的双重主体出现在信息传播过程中,意识形态传播越发通过全民化的人际传播及其过程中的对话沟通来实现。第二,通过集群性的信息分享与互动实现价值认同。网络化时代,个体在进行网络沟通时,通常会不自觉地寻找自己偏好的内容,接近与自己处境相似和利求相同的人,谋求乐趣共通基础上的观念共识。通过各类网络论坛、贴吧、QQ、微信群、社交 APP 等网络平台,拥有共同兴趣爱好、共同需求的人在鲜明的网络分类标签和强大搜索引擎引导下很容易便能在某个网络空间区域相聚、交流,再经过群体情感渲染和利益诉求的叠加效应,彼此间的信息沟通成效被进一步强化,群落的网络影响力进步一放大,从而形成以共同兴趣、爱好、追求为基础,通过共同关注、分享兴趣话题,实现信息互动的“网络趣群”。“趣群”中的成员以虚拟的身份围绕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展开讨论,由于交流主题通常能吸引群体成员的持续关注与互动,而具有了连续且不断深入的意识形态传输作用。第三, 以娱乐性的话题创造和内容呈现为重要手段。共同话题是产生网络“趣群”的纽带,而在消费主义、流行文化影响下,“群趣”话题的创造与内容呈现日益体现出泛娱乐化特征,导致网络空间中感性意识形态的传播也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出娱乐化表达倾向。娱乐性话题的设计将个体的抽象表达转化为群体的形象感染,而围绕娱乐性的话题表达将产生于现实生活的情感情绪进行直观宣泄,在达到放松心情、平衡心理等效果的同时,也可强化感性意识形态的心理认同效应。在感性层次的共识达成中,人们通常不会为沟通本身负担理性表达的形式束缚,而是以个体本身的价值需求为导向,弱化在现实环境被不断提醒和暗示的惯用逻辑,转向氛围更加放松、形式更加个人的“会意”沟通,在这种沟通中达成的群体信任和自我身份建构,是形成新的社会性格、塑造新的意识形态取向的重要前提。

     4.体验性的情感询唤 意识形态的传播过程“不仅仅是一个认知信息的传递过程,更是一个情感信息的感染过程。”[18]作为意识形态传播对象的人生活于现实之中,是知情意相统一的存在个体,情感渗透于个体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其思想变迁和行为选择通常与一定的情绪、情感和心态的变化直接相关。只有在情感层面得到人们的认可与接受,意识形态才能真正深入人心,掌握群众。而人的情感无疑是感性的,与理性意识形态相比,感性意识形态的有效传播更需借助民众精神世界中的情感力量。通过对民众内心累积之情感的有效询唤①,感性意识形态将自身承载的价值理念和规范要求转换为民

     众的自然偏好和惯性心理,从而真正完成意识形态价值的内化传播过程。这种体验性情感询唤的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虚拟体验为主,通过虚拟体验激发现实情感。由于相关的情境因素均是依托虚拟的网络载体而实现,从而决定了体验活动具有较大的虚拟性,分别体现在主体身份的虚拟、体验场景的虚拟和活动本身的虚拟几个方面。这些丰富的个体体验虽获取于虚拟场景,却对人的情感世界产生真实的激发作用。感性意识形态的象征符号(图片、音视频、游戏动漫等)既是人们虚拟体验的对象,也是激发民众情感的重要元素。在对相关象征符号的具体体验中,感性意识形态唤起了民众内心的情感记忆,实现了意识形态叙事与民众体验经验的情感耦合。第二,不同媒介融合带来多重感官体验,塑造出多元化的情感偏好。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为体验性的情感询唤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而个体体验的广泛性、深刻性差异又对感性意识形态情感询唤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不同的媒介载体可为个体带来不同的感官体验,发展到网络时代,多元视听媒介的巨大进步和不断融合为受众带来个体感官体验的巨大提升,通过文字、声音、图像、气味等多维元素分别从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多个角度刺激受众感官系统,由此营造的虚拟情境可将不同的信息形态融入同一个故事或景观中立体呈现,并使个体从中获得越发鲜活生动的情感体验。而媒介文化本身的内容多元性与价值多维性又塑造出多元化的民众情感偏好,“由于信息获得和表达的平权化,使特定网络场域的官方话语、官方议题往往被口口相传的民间话语解构。民间话语代表着多元化利益,包含着多元化声音,具有个人主观性色彩”[19],从而对民众情感取向产生不确定影响。第三,恰当适宜的体验情境与过程,可使特定情感自然生成。感性意识形态凭借自身直观可感的符号表征与情真意切的内容表达,具有触发个体感官认知和唤起个体情感体验的先天优势。但这种触发和询唤需要借助个体相应的体验经历来实现,营造恰当的体验情境和适宜的体验过程,可使与某种意识形态相连接的特定感情倾向自发凝结、自然生成。其中,民众广泛参与的各类仪式是感性意识形态传播最为典型的体验情境。例如,人们在宗教仪式中申明自己的精神信仰,建构对于宗教信条的情感皈依;人们在政治仪式中确证自己的政治身份,询唤对相关意识形态的情感认同。各类仪式固有的场域性质,使其成为了意识形态情感询唤的重要情境载体。

     注释 ① 所谓“询唤”,即质询与召唤,阿尔都塞在《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中运用这一概念指称意识形态对个体精神世界的建构过程。在此,本文主要用来探讨感性意识形态对个体情感世界的塑造与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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