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水产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0-12-14 13:41:2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扶持水产发展实施方案
一、申报对象 1.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市级(含)以上水产原(良)种场(食用水产品)。
2.具有远洋渔业企业资格、注册地在我市的远洋渔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1.对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正常开展育苗生产的市级(含)以上水产原(良)种场,给予 10 万元/场补助。
2. 对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滞留在福州港口、冻库的我市远洋自捕鱼,按实际在港在库时间、数量,给予每月 50 元/吨的冻费补助。
三、申报材料 1.水产原(良)种场补助 (1)水产原(良)种场补助项目申报表(双面打印,见附件 3-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苗种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水产良种场认定有效证书或文件。
(6)4-6 张企业正常开展水产苗种繁育照片。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冻费补助 (1)冻费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3-2)。
(2)远洋渔业企业与仓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远洋渔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时间 2019 年 12 月 1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海关免税证明或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证明。
(6)仓储企业签章提供的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6月 30 日出入库或月结算凭证、2019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1 月 31 日期间报关后入库的库存量。
(7)载货船舶签章提供的航海日志复印件或海事部门签发的船舶进口岸手续办妥通知书复印件。
(8)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出库凭证中含 2019 年 12 月 1 日之前入库渔货的,应另附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9)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3-3)。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需报送表格的电子文档及盖章扫描版 PDF 文件刻录成光盘,并确保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保持一致。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尽可能提供原件扫描件。
附件 3-1
水产原(良)种场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查):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地
址
经济性质 国营、集体、个体
育苗池面积 (亩或平方米)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育苗品种
开始育苗时间
苗种生产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获评水产良种场时间
水产苗种繁育开展情况(目前人员上岗、育苗生产等):
申报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已正常开展育苗生产,并对申报的内容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情况:
核实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 3-2
冻费补助项目申报表(样式)
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吨 日期 到港(入库)数量 出库数量 库存量 备
注
渔船/运输船名 到港时间 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 海关免税证明或海关准予办理减免税货物税号担保证明编号 入境口岸 2020/1/31
2020/2/1
2020/2/2
...
...
...
...
...
2020/6/29
2020/6/30
补助金额(元):
注:1.2020/1/31 的库存量为 2019/12/1-2020/1/31 报关后入库渔获存量; 2.补助金额=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库存总和*1.65。
附件 3-3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营业执照号
本企业郑重承诺:
在办理申报本项目中所提交的各种材料(文件、证照、证件、证明材料等)是真实、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伪造或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并退还相应的补助款。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