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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度)

    时间:2021-02-13 13:24:0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第 1 页 共 6 页 南京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 年度)

     市依法行政办:

     根据《关于报送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现将我局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窗口1906 件,网络办件 19 件。其中行政许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地名)238 件,其他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核准、社会组织换届、章程核准、年检、迁移、备案、换证、政策咨询等)1649 件。窗口工作零投诉、零纠纷,保持窗口办件满意度为 100%。出台《关于调整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层级的通知》,解决了许多民办学校、医院业务主管单位和审批机关层级不对等、办事市、区两级往返多头跑等问题,缩短办理时限、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赢得相关机构的普遍欢迎。

     2.全面推行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开展“双随机”重点抽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更新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制定抽查计划表和抽查工作清单,加大力度推进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机构三大领域抽查力度,做好“两库一单”的公示工作。现已完成对 2 家市属养老机构、17 家经营性公墓或塔陵“双随机”抽查,42

      第 2 页 共 6 页 家市属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正在进行,对 2 家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实现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社会组织方面,完成 2019 年度市属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优化 2019 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流程,实现申报材料电子化、审核流程网络化、年检档案数字化的全程“无纸化”。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前期调研论证、数据测算、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低保提标建议方案,经市领导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在南京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今年,制定《中共南京市民政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宁民委〔2020〕16 号),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坚持依法、民主、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文件报备制度,制定《南京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规定》(宁民法〔2017〕229 号)。2020 年市民政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 100%。结合民法典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清理以宁民规编号的全部文件,最终保留 10 件,废止 4 件,清理结果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发并公示。

     3.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政府信息。制定《市民政

      第 3 页 共 6 页 局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力度,主动发布《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问答》等一系列政策解读文章;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准确公开机构权力配置信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事前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双随机、一公开”两库一单等信息均在南京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专栏进行公示。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公示权力清单、服务指南、填报材料示范文本、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事中公开,行政执法过程中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向行政相对人出具的执法文书包含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出具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释明权利。做好事后公开,做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信息归集至信用南京。“双随机”抽查结果通过官网或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公示。1 月 15 日前,将我局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数据在统一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2.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指引(试行)》(宁社管〔2018〕146 号)和《南京市殡葬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宁民办〔2019〕21 号),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制定《南京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宁民法〔2018〕153 号)、《南京市民政局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宁民法〔2020〕128 号),统一纸质文书标准,规范使用行政执法用语。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关于印发<南京市民政局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

      第 4 页 共 6 页 理办法>的通知》(宁民法〔2020〕111 号),建议执法音像记录历制度。运用现有执法记录仪,对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执法完成后,记录仪中的执法视频将及时存储至光盘,放入装订案卷。现有执法记录仪 9 台。

     3.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定法制审核的责任主体、工作机构、工作流程。法制审核机构为综合法规处,审核人员包含机关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团队。编制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清单明确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标准,要求各执法处室应当主动报送审核并在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许可决定后履行备案手续。2020 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2 件。

     二、2020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民政部门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民政建设各方面。《2020 年南京民政工作要点》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大力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专门部分。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签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每年按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

     (二)自觉接受权力制约监督。强化部门内控制度,编制《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汇编》,内含国家、省、市相关制度和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接受人大对南京市贯彻实施《慈善法》和《殡

      第 5 页 共 6 页 葬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通过 12345、局长信箱、来信来访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救助报表等信息主动公示接受监督。

     (三)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庭审阶段,市民政局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 100%。

     三、2021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利用省与国家政务平台切换新政务平台上线,按照“四级 N 同”要求,全面优化民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事项清单,完善新进厅“一门”审批事项流程、条件、指南,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流程,做到登记、年检结果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监管部门的无缝隙衔接。

     (二)加强执法监管。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抽查与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开展殡葬、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所有涉及民政领域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根据“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核等相关工作,迎接各项执法检查。

     (三)强化法治审查。做好文件法治审查、清理、废止等工作。扩大法治审查范围,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等审查工作,降低诉讼风险。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开展法制审核并履行备案手续。

     市民政局

      第 6 页 共 6 页 2020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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