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领导讲话
  • 发言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入党申请
  • 党建材料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对照材料
  • 主题教育
  • 事迹材料
  • 谈话记录
  • 扫黑除恶
  • 实施方案
  • 自查整改
  • 调查报告
  • 公文范文
  • 思想汇报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档大全 > 对照材料 > 正文

    工程项目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时间:2021-05-03 13:29:5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工程项目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特制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保证项目印章在符合公司印章管理规章制度下使用的权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体现规范流程、防范风险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 3.申请刻项目印章的条件 3.1 公司已下达项目班子的任命书 3.2 项目部填写开工通知单,详见附件 4。

     4. 项目章办理流程 4.1 满足刻章条件, 分公司、公司直营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刻制项目印章的刻章申请报告,详见附件 1 和项目公章刻制申请表,详见附件 2. 4.2 工程部相关经办人审核合格后,刻章单位到财务缴纳项目印章抵押金 800 元,财务开收据. 4.3 由经办人将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 4.4 将审批材料交公司办公室或分公司刻制印章. 4.5 印章刻制完成后,公司直营项目由工程部相关经办人办理领取的相关事宜;各分公司的项目印章由各分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领取的相关事宜。

     5.项目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5.1 项目印章必须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并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在项目经理或项目公章保管员更换时,应进行项目印章、项目印章使用登记表和有关项目印章存档资料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有书面交接资料,并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5.2 工程项目印章不得用于签订工程合同、采购合同、委托分包以及人员的身份证明,对于工程预结算、物资设备采购、设备租赁、法律诉讼等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向公司领导、公司法纪部及有关部门请示(公司授权的除外),待得到明确答复后,再行确定盖章与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项目部承担。

     5.3 需要盖项目印章的必须经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在时,由项目经理指定的项目经理代理人)审查、批准后,才可以使用项目印章。

     5.4 项目印章保管人应对盖章内容和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代理人)批准意见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章。

     5.5 项目必须建立公章使用书面记录表和建立电子文档记录表

     5.6 项目公章保管员必须按要求定期(每季 26-28 日)上报项目公章使用登记表(用电子邮件或传真件)发给公司工程部 . 5.7 项目必须在公章使用期内严格依照本规定使用项目公章。如项目违反本规定,给安装公司造成经济、信誉等损失的,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承担全部直接与间接责任,并承担偿还公司经济损失的 费用(此部分费用公司有权从他们在公司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公司将给予违纪人员相应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8 凡违反本规定使用项目公章,给安装公司造成

     3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重大经济与信誉损失的人员,公司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

      党政纪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造成公司 10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5.9 项目必须妥善保管公章,如有遗失,项目必须当天向上级领导汇报(电话与丢失报告),并逐级上报直至公司工程部。项目还应书面通知与项目有经济联系的单位,并在 3 天内在当地主要报纸和全国主要报纸上发表“此印章作废的声明”。

     6 项目印章的回收 6.1 工程项目结束时(项目撤消 10 内日),项目印章、项目印章使用登记表、盖章存档资料必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印章保管员共同封存送到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存档;公司直营项目直接送交公司工程部存档保管。不再使用的项目印章及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公司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6.2 项目印章回收后,由公司或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用章单位凭收据和证明文件到财务部领取押金,收据丢失押金不予退还. 6.3项目竣工后,不按时交回项目章或公章丢失的,押金一律不予退还,并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7.项目 印章使用期限:项目成立和项目经理到位之 日至项目解散之日,或公司通知该项目经理此项目印章停止使用之日(由工程部负责人先电话通知,随后快件寄给)

     。

     8. 用章记录保管期限:

     “项目公章使用登记表” 和“承诺书”, 在该项目工程保修期结束且甲方及分包方的质保金全部结清 2 年后,由工程部资料保管员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 ,经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销毁。

      9.以局名义承接的项目,由公司工程部统一办理项目印章手续,具体按局有关规定执行。

     该文件执行之日起,原建二安发[2006]25 号关于《 工程项目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和建二安通 [2007]82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项目印章刻制程序的通知》自动作废,该文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推荐访问:管理规定 印章 工程项目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