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领导讲话
  • 发言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入党申请
  • 党建材料
  • 党课下载
  • 脱贫攻坚
  • 对照材料
  • 主题教育
  • 事迹材料
  • 谈话记录
  • 扫黑除恶
  • 实施方案
  • 自查整改
  • 调查报告
  • 公文范文
  • 思想汇报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文档大全 > 对照材料 > 正文

    “鲁班奖”创奖实施方案

    时间:2020-10-22 13:23:4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第 二十 八 章

     “鲁班奖”创奖实施方案

     第一节

     以往获“鲁班奖”工程业绩、自身资源及申奖优势

     一、以往获“鲁班奖”工程业绩 鲁班奖的全称为“建筑工程鲁班奖”,该奖是 1987 年由中国建筑业联合会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搞好工程质量,争创一流工程,推动我国工程质量水平的普遍提高。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工程复查,不得干预评奖工作。评委由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家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近年来承建了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家游泳中心、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全国人大会议楼、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办公楼、上海中银大厦、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北京燕莎中心、北京嘉里中心、大连希望大厦、北京 LG 大厦、奥林匹克网球中心、沈阳奥体中心、温州世贸中心、北京地铁 4 号线、沈阳地铁 1 号线等一大批精品工程,目前在建的工程有中国第一高楼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华北第一高楼天津津塔、中央电视台新址、合肥京东方 8.5 代线、昆山龙飞 8.5 代线、长春奥林匹克公园主体育场、义乌世贸中心、新城科技园、沈阳世贸、泛海国际 SOHO、巴哈马大型海岛度假村等众多标志性工程。累计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34 项、国家优质工程奖 27 项、詹天佑奖 5 项,省部级以上工程质量奖 500 余项次。

     二、部分获“鲁班奖”工程概况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三期(A A 标段)

     建设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冶精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建设工程公司 工程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结

     构:筒中筒结构,外筒为型钢砼框架筒,内筒为型钢砼框支核心筒+钢板墙组合结构 层

     数:主塔楼地上 74 层、地下 3 层;宴会厅和商场地上 5 层、地下 4 层 建筑面积:297700 平方米 工 期:2006 年 6 月—2009 年 6 月 获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获奖情况:2009 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沈阳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场

     建设单位:沈阳五里河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江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路 12 号 结

     构:主体为框架剪力墙、看台罩蓬为钢结构 层

     数:6 层

      跨

     度:主拱 360 米的跨度属国内最大跨度的钢结构罩棚 建筑面积:138800 平方米 工 期:2006 年 3 月 1 日—2007 年 6 月 25 日 获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获奖情况:第八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2008 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沈阳恒隆中街广场

     建设单位:沈阳恒隆地产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巴马丹拿国际公司、奥雅娜工程顾问、澧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东北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沈阳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中街路 结

     构:框架结构 层

     数:地上 4 层,地下 3 层 建筑面积:180241 平方米 工

     期:2007 年 8 月 23 日—2009 年 6 月 30 日 获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获奖情况:2009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中国工商银行营业办公楼

     建设单位:中国工商银行 设计单位:美国 SOM 公司 监理单位:帕克监理公司、赛瑞斯监理公司 结构形式:钢结构 层

     数:地上 11 层、地下 3 层 建筑面积:74848 平方米 合同工期:1994 年 9 月 10 日-1998 年 6 月 26 日 实际工期:1994 年 9 月 10 日-1998 年 6 月 26 日 获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获奖情况:1999 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首批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

     中国石油大厦

     建设单位:北京华昌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结

     构:钢框架—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层

     数:地上 22 层、地下 4 层 建筑面积:200838 平方米 工

     期:2004 年 11 月 27 日—2008 年 8 月 1 日 获奖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获奖情况:2009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信息产业部电子第 9 29 研究所 3 3 #综合楼

     建设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二十九研究所 设计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形式:钢结构 层

     数:地上 19 层、地下 1 层 建筑面积:22483 平方米 工

     期:2001 年 9 月 6 日-2002 年 12 月 28 日 获奖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参建)

     获奖情况:2004 年度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首批中国建筑钢结构金奖

     三、自身资源及申奖优势 1、企业简介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是一家具有国家特级工程总承包资质,集设计、科研、施工、安装、物流、房地产开发于一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境、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是全球最大房屋建筑承包商、中国最大建筑房地产综合企业集团和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骨干企业,全集团 2011 年合同额超过 1000 亿元、营业额超过 420 亿元,位居中国 500 家最大经营规模建筑企业的前列。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推行的项目管理,以集团综合实力为后盾,充分发挥总部对项目的支持保障能力和服务控制能力,对项目进行统一的施工方案策划、质量策划、CI 策划,以“只有不同的业主需求,没有不同的项目管理”为标准,全力建设“项目精品连锁店”;恪守“用我们的承诺和智慧雕塑时代的艺术品”的质量理念,坚持“过程精品、动态管理、目标考核、严格奖罚”的质量运行机制和“目标管理、创优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持续改进”的创优机制,全力倡导全员全过程“零缺陷管理”的质量文化,打造“精品工程生产线”。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以诚信为核心价值观,奉行“今天的质量是明天的市场,企业的信誉是无形的市场,用户的满意是永恒的市场”的市场理念,追求“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以一贯的高效、优质服务和重合同、守信誉的严谨作风赢得了广大客户、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的充分信赖,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北京市守信企业、北京质量效益型企业等荣誉称号,长期拥有 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是国内唯一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的建筑企业。

     2、申奖优势 工程创优创奖是一个建筑企业的科技含量、质量管理水平、综合动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通过工程的创优活动,可以实现业主既定目标,又能够有效避免工程建设的各项质量缺陷,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使用周期和使用安全满足业主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并可以有效的实现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通过创优过程中的技术投入和经验整理,也有利于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升自身管理水平,推动相关建筑技术的研发和相关领域的施工管理水平提高,最终提升企业的管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管理优势 中建一局在遵循国际工程承包惯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创立的以“总部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协力合作”为内涵的项目管理模式,在市场竞争中显示出充分的优越性。在集团内部管理上积累了规范化、程序化的成熟经验,在方针目标、市场营销、财务资金、人力资源、科研技术、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投标报价、体系贯标、分包分供等十个方面建立了系统性文件化的管理手册,各系统的全过程运行都遵守规范化的程序。

     2)人才优势 中建一局集团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好人力资源。中建一局集团具有健全和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从培养、选拔、考核、任用四个环节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并通过企业理念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升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中建一局集团在人才结构上实施“三化”战略,即特殊人才职业化、专业人才序列化、操作工人技能化,基本完成了建筑企业从劳务密集型向技术智力密集型的转变。人才在中建一局集团能充分实战自身的才华,从而实现企业和个人价值的双赢。

     3)科技开发优势 中建一局集团依靠科技进步抢占市场竞争的制高点,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专业技术优势和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发展体系。具有以建造规模大、技术难度高的群体工程和超深、超高工程及特殊结构工程施工技术为特点的技术体系,在各类工程的结构施工、安装施工、高级装饰施工、施工详图设计、钢结构设计制作安装、高层滑模施工、建筑模板设计与拼装、智能型楼宇自控电子设备安装、机电安装、超高层高速电梯安装、超净化系统安装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清水混凝土、绿色施工、节能技术研究等方面走在国内建筑业的前列。

     4)企业信誉优势 中建一局集团以诚信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奉行“今天的质量是明天的市场,企业的信誉是无形的市场,用户的满意是永恒的市场”的市场观念,追求“至诚至信的完美服务,百分之百的用户满意”,先后荣获全国用户满意施工企业、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北京市守信企业、北京质量效益型企业等荣誉称号,是国内唯一荣获全国质量管理奖、国家质量管理卓越企业的建筑企业。

     5)动员能力优势 中建一局集团近年来承建了诸多获得“鲁班奖”的工程。首先,通过打造这些过程精品,在细到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环节上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培养了一大批专家和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对于本工程创奖具有指导意义。其次,我们在多地区、多项目申报“鲁班奖”的奖项,非常熟悉申报的流程,熟练掌握了评奖之必要工作内容,对接系统内和系统外建筑业协会的工作通畅。针对本工程创优的要求,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有办法为业主打造国际一流的精品工程。

     第 二 节

     对 主要 奖项 创奖 、 评审 程序 的分析

     一、合肥市优质工程“琥珀杯”创奖 、评审 程序

     1、总则 “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琥珀杯”奖工程由施工企业自愿申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复查。

     “琥珀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其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从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参选。

     2、评选范围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必须是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

     1)建筑面积在 10000m2 以上的仓储工程; 2)建筑面积在 5000m2 以上的工业厂房; 3)建筑面积在 5000m2 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公共建筑; 4)建筑面积在 4000m2 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5)建筑面积在 1000m2 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 6)建筑面积在 30000m2 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7)未列出具体规模标准但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 3、申报条件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申报施工企业须向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和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和创优目标。未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与评审。

     2)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同时要体现出采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科技含量高以及环保、节能减排等特点。评选优先考虑获得过市级或市级以上的“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3)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按规定领取了《施工许可证》; 4)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有效运行,质量达到本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5)工程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称号。

     6)实施绿色建筑施工,减少和降低对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的污染、破坏和影响。

     7)工程已通过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和市质量安全监督站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及《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试行)组织的结构评价,并达到优质结构标准。

     8)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并经半年以上使用检验,工程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未发生因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业主投诉情况,未发生业主装修破坏结构、使用损坏设备(施)的现象; 9)住宅小区或组团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所有建设项目已按照批准的小区建设规划和设计要求全部建成,附属设施配套齐全,满足使用功能; 小区或组团的住宅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

     10)一个单位工程原则上只能由一家施工企业或建设单位申报“琥珀杯”奖。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列入申报表内,并附参建项目的质量评定资料,加盖单位(企业)公章。

     11)申报“琥珀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二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是指承担了设备、电气安装或主要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 参建单位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10%; 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12)申报“琥珀杯”奖工程的监理单位须具备相应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足额配备,并长期在岗、履责。

     13)受到行政处罚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琥珀杯”奖;有严重不良记录行为的,一年内不得申报“琥珀杯”奖。

     14)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较大级以上(含较大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的,不得申报“琥珀杯”奖。

     4、申报程序 “琥珀杯”奖申报程序:

     对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表,向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琥珀杯”奖的申报材料:

     “琥珀杯”奖申报表(各辖区范围内的工程应经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同意);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图像材料; 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书及合格证;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总承包合同、主要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分包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位质量(含节能设计、审图及施工质量)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原版彩照 15 张左右(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 10 张); 工程质量回访、维修情况的使用(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近期反馈意见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建设(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履责、服务质量情况的评价意见书(加盖公章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应整理成册(A4 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资料一份。

     5、市建筑业协会对创优工程的服务、指导 对按要求在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或开工前已向市建筑业协会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交了创优计划和目标的项目工程,市建筑业协会从合肥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库中选调专业水平高,熟悉工程质量的专家不定期的进行无偿的指导和服务。

     6、工程复查 对不执行或降低建筑节能标准的;渗、漏等质量通病未消除、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的;工程质量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在“琥珀杯”奖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为保证参评优质工程的质量水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工程复查小组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小组由 5 名以上熟练掌握工程质量验收及评价标准的不同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延续性,工程复查组专家应从合肥市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库中抽取,每年专家调整数量不少于 1/2,复查组专家应与被复查评审的工程无工作或利害关系。

     工程复查程序:

     1)听取申报单位书面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工法或装备)及保证质量的措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评定结果; 2)查阅全部工程质量、技术管理资料和质量体系运行资料(按规定应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凡是复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施工企业都必须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4)听取使用(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5)由复查小组形成复查报告上报合肥市建筑业协会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复查必须一次通过,不允许进行二次复查。

     7、工程评审 “琥珀杯”奖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组织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由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熟悉工程质量技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 7 名以上成员(单位)组成。设主任委员 1 人,副主任委员2 人及委员若干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合肥市建筑业协会从专家库中抽取。评审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出席,不得委托代表参加。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评审结果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确认备案。

     合肥市建筑业协会负责“琥珀杯”奖获奖工程的资料编撰归档,并组织宣传。

     二、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创奖 、评审 程序

     1、总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以下简称“黄山杯”奖)是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黄山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在安徽省境内已经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评选工作在省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安徽省建设厅审定发布。“黄山杯”奖获奖单位分为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黄山杯”奖工程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特定条件下也可以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建筑业企业共同申报。“黄山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具体获奖数额根据当年申报数确定,评选原则是好中选优、优中选精,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黄山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安徽省工程质量标准和实际质量水平的发展,体现技术及工艺水平的先进性和可行性。申报参评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项目由安徽省建筑业协会从获“黄山杯”奖的工程中择优推荐。

     2、评选范围 申报评选“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已经实现设计功能并投入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1)投资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邮电、水利、电力建设项目。其中,主承建单位合同承包额不少于 2000 万元。

     参加建筑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有相应的设备安装工程;参加工业设备安装工程评选的项目必须含相应的建筑工程。

     2)公共建筑、园林古建筑工程。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万座以上的体育场; 3000 座以上的体育馆; 1000 座以上的游泳馆; 1000 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园林古建筑工程; 3)市政公用工程 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公交保养场、桥梁、排水(含泵站)、防洪工程; 投资 3000 万元以上或 3 万立方米/日以上供水厂、2 万立万米/日以上污水处理厂; 2 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储备站、500 立方米以上的液化气储灌站; 日处理垃圾 100 吨以上的垃圾处理场; 投资 1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或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城市园林工程。

     住宅工程。规模为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或组团(按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及道路、公建配套设施建设及综合验收)。建筑面积为 6000 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住宅工程。

     其它社会影响较大的纪念性工程。未具体列出规模标准的工程,其工程造价在 1000 万元以上。

     工程所在地位于县(市)的,工程质量符合“黄山杯”奖要求,社会反映好,规模达到所列标准 80%的,也可推荐申报,但数量须严格控制。

     3、申报条件 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

     2)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城市规划、专项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附属设施配套齐全; 3)申报“黄山杯”奖的工程应是纳入本市或本行业(部门)争创“黄山杯”奖计划的工程。对纳入创“黄山杯”奖创优计划的工程应按厅建管〔2004〕41 号文件《关于对创“黄山杯”等省级创建工程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过程控制,并将“黄山杯”奖创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情况汇总报省建筑业协会。

     各推荐单位应将本市或本行业(部门)“黄山杯”奖创优计划登记表报送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备案,安徽省建筑业协会根据各市上年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各市或各行业(部门)创优计划及实施情况并参考上两年获奖工程数,提出各市、各行业(部门)申报“黄山杯”奖的建议推荐数量。

     申报工程的施工现场应积极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黄山杯”奖的工程项目,应是按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评价为优良的工程。

     4)工程已按国家、本省有关规定进行了质量竣工验收并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5)获得市级或省级(含)以上专业部门优质工程证书,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6)申报工程应为上一年底前竣工的工程,经过冬、夏季的使用检验未发生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7)该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和省辖市质量监督机构(专业工程经专业厅局质量监督机构)同意推荐。

     申报“黄山杯”奖的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承建单位是指与申报工程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在工业建设项目中,应是承建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单位或是承建主厂房和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单位; 3)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等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单位; 4)在房屋建筑工程中,应是承担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位。

     工业、交通、水利、市政等专业工程由两家以上施工企业共同承包且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不同标段承包合同的,各家参建施工企业完成工作量均在 20%以上的,可由建设单位牵头申报或由各参建施工企业共同申报。

     申报“黄山杯”奖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三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对房屋建筑工程,主要参建单位是指承担了设备、电气安装或主要装修工程的单位,对其他工程是指承担了主要配套工程的单位。

     2)由建设单位组织申报或由各参建施工企业共同申报的项目,各参建施工企业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20%;建筑业企业自行申报的项目,参建单位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10%。

     3)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

     申报“黄山杯”奖工程的监理单位应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选择的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第三方监理单位。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损失在 10 万元以上的质量事故或较大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得申报“黄山杯”奖;受到资质降级处罚的建筑业企业二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黄山杯”奖。

     4、申报程序与申报材料 “黄山杯”奖的申报由承建单位(特定条件下也可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申报资料由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统一汇总申报。两家以上施工企业共同申报时,由完成工作量较大的施工企业汇总申报。

     “黄山杯”奖的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提交工程所在市建筑业协会并报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古建筑工程经所在市市政公用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由专业厅、局(协会)审查同意后,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2)各市建筑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厅局)应在《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申报表》中签署对工程的具体评估意见并加盖公章(凡无具体评估意见的不予受理),出具正式文件向省

     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推荐申报两项(含)以上工程时,应在本地区(部门)申报文件中说明推荐申报评选次序的具体意见。

     “黄山杯”奖的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

     1)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2)“黄山杯”奖申报表一式四份(单独装订); 3)有关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含节能设计及施工情况)的文字材料; 4)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证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5)评选为本市范围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或专业厅(局)范围内同类工程先进水平工程的证书复印件; 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监理合同复印件和监理评估报告; 7)施工单位(含主参建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8)能反映工程全貌及工程重要部位施工质量并附文字说明的原版彩照 15 张左右(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 8 张)。

     9)以上材料(除申报表外)应整理成册(A4 规格软封面),装订整齐,报一式两份。

     申报资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文字及印章等必须清晰,申报资料应准确、真实,涵盖所申报工程的全部内容。

     5、工程核查 为了保证参选工程的质量水平,审核申报的工程是否符合条件,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对申报“黄山杯”奖的项目进行核查,核查分为对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查和对工程质量现场复查二道程序,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统一受理,市政园林工程交由省市政工程协会组织核查;监理单位申报参评的交由省监理协会组织核查。

     形式审查由 4-5 名工程类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形成形式审查意见,并签名负责。形式审查通过后的工程,方可进行现场复查。

     工程质量现场复查组由 4-7 名不同专业、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工程复查专家应从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库或“黄山杯”复查专家库中抽取,组长由专家库中资深专家担任,采取定期轮换和项目回避制度。

     现场复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的施工及质量情况介绍,重点介绍工程概况、工程的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实际水平和质量验收情况及结果;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状况; 3)听取使用单位(住宅工程要听取住户)对工程质量的意见; 听取建设、使用、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复查组与上述单位座谈时,受检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4)查阅工程内业资料(包括工程建设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等); 5)复查组对工程复查情况进行现场讲评。

     6)形成复查报告和相应的复查记录表、排序表。

     7)工程复查结束后,由复查组长将复查结果综合汇总并向省建筑业协会报告复查情况。

     6、工程评审 经现场复查通过的工程,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评议、汇总,并根据形式审查和现场复查的结果确定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工程项目名单。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科学公正,成立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委员会。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评审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评审委员不少于 11 名(单数),评选工作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评审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评委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代表出席。

     评审委员会的召开必须有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且不少于 9 人)的评委参加,在审阅申报材料及工程核查情况报告后,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获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工程方可报省建设厅厅长办公会审定。省建筑业协会对审定通过的工程,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上进行为期 10 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疑义的工程项目报省建设厅确认批准后公布表彰。

     对荣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主申报单位颁发“黄山杯”奖杯和获奖证书。对荣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颁发“黄山杯”奖参建单位证书,对荣获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监理单位颁发“黄山杯”奖监理单位证书。对所有获奖工程予以通报表彰,并向所有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工程可镶嵌“黄山杯”统一标志。获奖工程的建设单位可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申请颁发“黄山杯”奖杯作为纪念。

     省建筑业协会负责“黄山杯”获奖工程资料的编纂归档工作,并组织宣传。

     三、中建一局集团优质工程“精品杯”创奖 、评审 程序

     1、总则 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是集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企业创建精品工程、维护企业质量信誉品牌的有效手段,是推荐申报省(市)部级、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基础工作。

     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集团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要高于国家标准,严于规范、规程,体现市场竞争力,但要实事求是,高、严适度,既要体现质量管理和施工技术的先进性,又要兼顾工程质量成本的可行性,参照执行北京市《建筑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

     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每年评审一次,凡当年竣工的工程都可申报,一般情况下集中在年底或次年一月份进行初评检查和评审工作,初评检查也可随竣工随申报检查,评审获奖工程数量控制在 50 项(按年度集团总竣工工程建筑面积计 50%)左右。为鼓励竞争,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集团“精品杯”设立金奖、银奖两个等级,金 奖工程占评奖总数三分之一,每年度控制在 16-18 项。只有获得集团“精品杯”金奖的工程,才有资格推荐申报省部级和国家级质量奖项。

     2、组织机构 中建一局集团公司设立优质工程评审机构,评审机构包括“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和“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初评检查小组”。

     评委会主要工作任务是评审确定集团“精品杯”工程,确定推荐申报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和鲁班奖工程项目。

     初评检查小组主要工作任务,在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施对集团各单位申报的集团“精品杯”工程的现场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技术资料检查,向评委会提交检查报告,汇报工程检查情况,介绍工程主要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检查、评审因工期、结构型式或其他原因未参加评审,但计划参加评审的工程结构质量。

     评委会、初评检查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质量部。

     集团公司建立初评检查人员专家库,组织开展初评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参加初评检查的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经验,熟悉规范、标准,公正廉洁。

     3、计划、管理,初评检查、评审工作程序 1)制定年度创建集团“精品杯”工程项目计划 集团各单位应分析建筑市场和本单位工程质量发展情况,以及承接工程项目情况,于每年一月份之内将本单位拟定的创建集团“精品杯”工程项目列表,以文字或电子邮件形式报集团公司质量部。二月份之后视当年承揽工程项目情况可随时补报。

     集团公司质量部负责汇总集团各单位上报工程项目,并对其进行统计分析,与集团总体工程质量目标和各单位工程质量指标相符合,列入集团年度创优计划或滚动计划。

     编制(或调整)的年度集团“精品杯”工程计划(或滚动计划)集团公司将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作为质量工作考核指标下发各单位。

     2)过程管理 各单位应对列入计划的创建集团“精品杯”工程项目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工作,按照《中建一局集团精品工程管理手册》认真开展目标管理、精品策划、过程监控、阶段考核和持续改进五个阶段的工作,确保实现目标。

     集团公司质量部有责任对列入计划的创建集团“精品杯”工程项目,实施对子公司管理控制情况的监督和服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了解掌握创优情况,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质量系统工作会和工程观摩活动,开阔眼界,开阔思路,推动和帮助各单位和项目在更高水平上开展创优工作。

     3)集团“精品杯”工程初评检查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所在子公司提出申请,填写“中建一局集团”长城杯”工程申报表”并将工程项目竣工四方核验、工程备案表(可后报)、项目创优成果总结(包括计划措施、结构装修安装关键部位细部节点作法、实施效果照片)等资料报集团公司质量部。

     集团公司质量部负责组建集团“精品杯”工程初评检查小组,初评检查小组一般由 3-4 人(包括土建、暖通、电气)组成,设组长 1 人。通知子公司和项目实施初评检查。

     初评检查小组进入项目,由初评检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初评检查小组进场会,被评单位及项目有关人员参加,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简要介绍项目情况,初评检查小组随机指定抽查工程部位、数量和路线,一般情况是:先检查屋面(100%,包括建筑所有错层大、小不同作法的屋面)→顶层(100%,所有屋面下房间)

     →中间层(30%以上,并包括所有不同使用功能的部位)→首层→地下室(所有层)→外檐。

     组织检查:一般先分专业按第三条规定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后抽查工程资料,也可按初评检查小组分工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同时抽查。工程资料在现场一般是重点抽查,待工程经初评纳入推荐参加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评审时,再调工程资料全面综合复查。

     工程实体和工程资料检查情况讲评: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组织受检单位和项目人员召开讲评会,根据检查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需要返修的部位限期整改。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及工程资料初评检查工作结束后,初评检查小组填写“中建一局集团“精品杯”工程复查记录表”,记录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检查情况,打分并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金奖、银奖或否定意见,初评检查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确认。

     4)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工作程序 中建一局集团质量部负责策划、筹备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会。

     整理“精品杯”工程初评检查资料,准备向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会的汇报材料;安排会议时间、

     地点,一般情况下时间应在次年的一月底之前,地点应考虑安排在比较安静的环境;拟定、邀请中建总公司、当地工程建设质量协会领导、专家。

     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委员应五分之四以上出席会议;初评检查小组组长汇报初评检查情况,介绍被检查工程质量的优点及存在的不足,重点介绍金奖工程推荐意见;计划申报鲁班奖、国优奖的项目以计算机光盘演示或录像的形式进行重点介绍;集团“精品杯”工程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评选,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选票的工程项目,即被评定为集团“精品杯”工程,集团公司颁发证书,并发红头文件通报表彰;评定为集团“精品杯”工程的项目按得分(得票)多少排列名次,依据排名确定金、银奖,推荐申报中建总公司优质工程的项目,初步确定推荐申报鲁班奖、国优奖的候选项目。

     4、集团“精品杯”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要点 1)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 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是关系到建筑物安全性及合理使用寿命的重要分部工程,是“精品杯”工程检查重点中的重点。并且,在外观上,混凝土应达到内实外光、几何尺寸准确;钢结构应焊接或螺栓连接牢固、焊缝外观精美、结构几何尺寸准确、防腐或防火涂料均匀牢固。

     2)防水工程(屋面、浴厕间、地下室与墙体) 防水工程关系到建筑工程的基本使用功能,是建筑工程质量复查的重点。为此,初评检查小组必须对以下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屋面及顶层、浴厕间、地下室为必查部位,受检工程的申报单位应予以密切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查看;上述部位是否存在渗漏(洇水)现象或存有产生渗漏(洇水)的隐患;屋面排水坡度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积水或积水痕迹、防水层起鼓等现象,细部节点如落水口、变形缝、分格缝(柔性连接)、出屋面管道根部及防水收头部位等的做法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并应可靠、耐久、美观。

     3)建筑装饰及装修工程 装饰及装修工程的质量必须满足建筑物主要使用功能的要求,并应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精工细做,以达到美观和坚固耐久的效果。初评检查小组应对以下部位进行检查:地面、墙面及顶棚;门窗;涂饰;幕墙;细部。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设备安装;防腐及保温等。

     5)通风与空调工程 设备安装;管道安装;保温。

     6)电气安装工程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低压配电线路及配电装置;照明;防雷接地;弱电部分。

     7)消防工程 8)电梯 9)市政工程 道路桥梁;地铁车站结构工程同房建;地铁隧道结构工程;压力管道工程;污水厂工程同房建。

     5、集团“精品杯”工程技术资料检查要点 工程档案资料是反映工程建设、施工过程和工程内在质量的最有力的证明材料,它可以反映项目的合法性及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同时,也是申报中建总公司、当地国家级优质工程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本着以上两项基本原则,初评检查小组应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认真检查。

     资料必须完整。申报项目必须具有完整的工程建设档案资料,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并且应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项技术及管理资料。

     1)施工前期及竣工资料 规划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及相关的规划、消防、人防、城建档案、卫生等专项验收证明。

     2)施工过程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施工洽商记录、技术质量交底、施工日记等管理资料; 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等; 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 各种施工过程中的检验、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等。

     3)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真实、详实、整齐清晰 4)重点抽查的资料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桩基的单桩承载力及桩身完整性的检测记录(报告);沉降观测记录(观测点布置图、沉降观测原始记录、沉降值及相对沉降差值、曲线图、分析报告)、 变形监测记录;回填土密实度检验记录(当回填土作为受力土层时);主要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复验记录;混凝土、砌筑砂浆强度试块报告;各项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防水工程的试验记录;管道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通风空调系统的检测、调试记录;消防系统管道的冲洗试压记录及联动调试记录;电气系统的测试记录;各种设备试运行记录;玻璃幕墙有关资料(设计、施工资质,设计计算书及相关试验报告等);重大设计变更(如加层、改变平面等)及施工洽商等;分部及各分项工程各验收批验收记录。

     “精品杯”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检查要点,是以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为基础编制的,市政、道路、桥梁和涵洞等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检查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

     四、中建总公司 优秀项目管理 奖 “中建杯”创奖 、评审 程序

     1、总则 中建总公司设立优秀项目管理奖(中建杯)(以下简称

     “中建杯”),用以鼓励全系统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机构和项目管理团队。凡总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完成的工程项目,符合条例规定的均可申报“中建杯”。“中建杯”是中建总公司系统项目管理方面的最高奖项,是对总公司系统内各项目进行科学的全方位量化评价体系,属于项目管理方面的综合性管理奖项,不分奖励等级。“中建杯”评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只有全面符合各项规定要求的项目经过严格评审方可获得。

     获得“中建杯”是中建总公司组织推荐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奖(以上简称国家级奖)的基本条件。总公司推荐全国优秀项目经理部、全国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全国优秀项目经理时,获得“中建杯” 的项目和项目经理具有优先权。“中建杯”每年评选一次。每年获得“中建杯”的项目数量不超过 80 个 。其中,境外工程(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奖数量原则上控制在 10%左右。

     2、评选范围与基本条件 评选“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路桥工程、铁路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以及对提升总公司形象具有特殊意义的工程。

     申报“中建杯”的工程项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侯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地铁车站、仓库、会堂等公共建筑。

     2)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建筑或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3)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建筑面积在 1.5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高层住宅(包括以住宅为主的综合楼)。

     4)高速公路 1 个标段以上(含一个标段)、一级公路 2 个标段以上(含二个标段)的公路工程,或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公路隧道。

     5)具备以下条件的市政工程:

     桥面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以及 10 万平方米的城市道路。

     日供水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日处理能力 5 万吨以上的独立污水处理厂。

     长度在 500 米以上的市政桥梁。

     投资额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市政工程。

     一个标段长度以上(含一个标段)的铁路工程。

     用地面积 5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以及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合同额在 3000 万元以上的各类构筑物。

     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上的装饰工程。

     具有重要意义或普遍推广价值的工程项目(如省级以上的纪念馆、纪念碑等)以及城市标志性建筑。

     参与“中建杯”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刚性条件:

     1)工程已竣工验收。

     2)工程结算已完成。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如工程结算未完成,则必须达到工程结算已报出。

     3)项目未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事故(包括被政府认定的重大环保事故)。

     4)经过二级企业组织进行的财务审计,项目毛利率(不含税费)达 5%以上(含 5%)。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必须经过二级企业组织进行的财务审计,且项目不得亏损。

     5)工程质量获得二级企业优质工程。

     6)项目 CI 通过二级企业验收达标。

     7)工程款回收率达到 85%以上(含 85%)。对于计划申报国家级奖项的工程项目,工程款回收率必须达到 80%以上(含 80%)。

     8)项目通过二级企业以上(含二级企业)科技示范工程验收。

     9)经过二级企业组织进行的效能监察确认项目班子成员未出现以权谋私,或严重违反企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10)项目未出现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投诉或通报批评。

     11)项目管理符合中建总公司《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集团标准)以及有关管理规定。

     3、评审组织 总公司设立“中建杯”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隶属于总公司创优争先系统工程领导小组。评审工作组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

     评审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组员若干人组成。组长由总公司主管项目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

     由总公司项目管理主控要素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总公司相关部门副职或部门业务骨干以及总公司专家委员会有关成员组成。具体人员另行确定。

     评审工作组主要负责“中建杯”的正式评审工作。评审办主要负责评审的策划、组织、初评以及有关评审日常工作。评审办设在总公司项目管理部。

     4、申报与评审 “中建杯”的评选采取各单位自行申报、逐级推荐、总公司评审的方式。“中建杯”申报由各二级企业负责统一组织进行。各二级企业应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和牵头实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申报工作。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项目,各单位均可申报。但上年度已申报而未获得“中建杯”的项目,下年度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参与评选的项目应是上年度 9 月 30 日以前竣工验收并全面投入使用的工程。但自申报之日起,已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 年。

     申...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鲁班奖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