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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百无聊赖的爱情】 百无聊赖

    时间:2020-03-14 07:20:3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1.   羽晴的媚不在身材,不在相貌,这两方面她都乏善可陈。尤其是两条粗粗的大腿,不仅没有线条,还浑圆得像萝卜,那些女生在诟病她对男生的吸引力时,总会用“萝卜腿”来进行恶意的攻击。而作为一名刚刚上大学的男生来说,我还远未到懂得欣赏美腿的境界,对于外貌这回事,如果非要说出来,那她对我的诱惑更多是来自于唇――湿润饱满呈玫瑰红色,比舒淇的要薄一些,较小S厚点儿,微张时,会露出洁白的门牙,闭合时嘴角些微上扬。而且她的声线很独特,一个个低沉的音从嗓子里滚动上行,经过舌头的咀嚼再由那唇吐出,就如施了魔法一般。
      与其说我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羽晴,倒不如说我是对她产生了深深的迷恋,有点变态的迷恋。因为,很快,我就成了她的“闺蜜”,分享起她与她男朋友们的故事。
      有一次她跟我说:“江如年,你是我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说这话的时候,她半瘫在咖啡馆的卡座里。她刚刚失恋,无精打采像一个重感冒病人。
      她用很长时间跟我讲了她与她前男友的故事。那个男生我认得,虽然不曾说过话。他大我们两个学年,经常会在放学的时候,跨着单车在教学楼前等她,车子前面总有一大袋子零食。有时,还会有另外一个男生出现,三个人熟悉得像亲人一样。但是爱情故事里往往容不得三个人。“他偷看了我的日记。”羽晴说,一边说一边抽出书包里的日记本摔在桌子上。在她的默许下,我看到了如下的文字:
      我站在窗前背对着他,感觉到他的呼吸在靠近。终于,我鼓起勇气回过头来,只见他的唇近在眼前。当他吻我的时候,我觉得天旋地转起来。
      日记里的他不是她的男朋友,而是男朋友的好朋友。
      “你到底爱谁呢?”我纳闷地问她。
      “我不知道,也许两个都爱吧。其实从那次接吻之后,我和他就再没见过面。现在的状况是,两个人都离开了我。”她说。
      年轻的荷尔蒙就是容易让人冲动,接吻有时不一定是因为爱情,还是情感诉求不满的一种渴望。对羽晴来说,接吻似乎比恋爱还要重要,而用接吻给对方盖上一个有专属意味的章,是不是也是一种胜利呢?这件事加重了我对她的迷恋。
      2.
      “你是不是喜欢我?”羽晴不止一次这么问过我,让我很无语。在她的情感空窗期,我就是她的准男友;一旦她另结新欢,我就是最佳好友。或许这样的时日太久她也有点歉意了,竟然问我:“我给你介绍个女朋友吧。”
      哥是缺人追的人吗?作为一名正而八经的闷骚型好学生兼学生会干事,我看得懂那些来自女生充满好感的眼光。但不以费洛蒙为动力的恋爱,就是耍流氓。没成想,我的大义之词却激发了羽晴的斗志:“看来你是只喜欢我了对吧?不然,不可能一个让你动心的女生都没有吧?”
      “有是有,但人家不像你这么外向,人家腼腆,不好追。”
      “只要你告诉我是谁,我就能帮你追到手。”羽晴的女流氓本性爆发,我有些招架不住,胡乱说出了一个名字。
      “方芷落!你的品位好特别呀。”羽晴开始大笑,声音从沙哑到尖啸,还有银铃摇响的效果。其实她不过是被我的故弄玄虚逗得窥探欲大发,并非真心想给我介绍什么女朋友。
      而我则为自己的脱口而出感到诧异。仔细想想,可能是因为那之前的几天之内我一直在教方芷落打羽毛球,所以,有些亲近的感觉。这是一个正直得像松树一样的女孩子,不苟言笑的。
      3.
      那年夏天出奇的热,学校所在的南方城市里,湿浊的空气压得人胸口发闷。没有在假期回家的我,几乎每个下午都把自己泡在校游泳池里。要说这真是个谈恋爱的好地方,穿着鲜艳泳衣的姑娘们扑腾着大片水花,死活学不会游泳,男朋友们尽心尽力又耐心十足。羽晴回到气温更高的北方,不知在和哪个男朋友一起学游泳。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想,因为放假之后她几乎没有联系过我。
      这时,我再次有了与方芷落相处的机会。这个住在本市的姑娘,在某一天与我在泳池里见面了。
      “嘿,江如年。”说话的时候,她已经在我身边了。水这个东西很神奇,尤其与女子相遇。方芷落以出水芙蓉的姿态,在水里起伏,一圈圈的涟漪带着她的电波不断拍击着我的胸口。
      之后一连串的约会都有着特别正当的理由。我们一起吃过食堂难吃的晚饭,讨论了拉美文学的当代热潮和美学教授奇差的个人品位,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开始一起游泳,一起看书,一起上网。虽然不是每天都见面,但这个暑假的生活的确丰富多彩起来。
      在我惊奇于这个平日里看上去波澜不惊的姑娘拥有如此聪慧的头脑时,不可否认,她姣好的面容衬托她沉静的气质同样让我欣赏。与她白皙的皮肤相得益彰的是她浓密的黑发。我仔细观察过,她的头发并不粗壮,但数量繁多,总是被辫成两个麻花辫垂于胸前背后――这是个很考人的发型,在她身上却萌生出民国女子的韵味。当我第一次到她家作客时,我恍悟她的个性始由。
      这是一个典型的书香门第,客厅里是中式原木家具,书房里是两面墙的书柜。方芷落的闺房墙面上,不是普通女生的个人写真,而是出自她祖父之手的《朱子家训》。
      
      那天之后,我总想起她站在书柜前帮我找书之后回眸的那个时刻。是我记错了?怎么好像她脸上的笑容有了娇羞的意味?辗转反侧了几个夜晚之后,我动了追求她的念头。
      不知是不是她也动了这样的念头,再见面时气氛怪异起来,凭空多出很多没有对话的尴尬时段。我手心里开始冒汗。
      在图书馆里磨磨蹭蹭到下午四点多,我们起身准备离开。我说:“我送你回去吧。”她没拒绝。以往,我们都是各自回去。在她家楼下,我说:“给你这个。”然后把准备好的白色信封迅速从书包里抽出,压在她手上,连眼皮都没敢抬就转身走掉了。
      那信很简单:“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想,这样的信,要是交到羽晴手上,她会笑到背过气,然后敲着我的头骂我“神经病”。但是,对方芷落运用这样充满古意的手法,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果然,她顺利地成为了我的女朋友。
      这就是我的初恋。
      开学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沉浸在恋爱的幸福之中,而对于羽晴的休学没有太多理会。我曾经尝试过在网上给她留言,拨打过她停机的电话,并在留言里写下“我恋爱了,真的是和方芷若。”
      有关她休学的传闻越来越多,有的说她是怀孕在家生孩子了,有的说她被人包养了。这等充满八卦趣味的小道消息极易让人兴奋,我却一条也不信。我认为还会用日记记录爱情的女孩子心底里还是单纯向善的。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担心开始加重。在冬天快要来到的时候,我收到了羽晴的回信。在回信中,她简单地告诉我,她病了,生了很重的病,但是明年的时候等她身体好了会再来上学。她还说:“我很想念你。”
      之后,我们两个恢复了网上交流,鬼使神差地,我并没有把这一切告诉我的女朋友方芷落。但是,我却会把我的恋情告诉羽晴。她总是把我认为浪漫的所作所为批判得一无是处,说我是“傻子”,是“肉麻的恋爱动物”。
      我与她探讨了爱与欲的区别,把她的恋爱归结为青春期的性冲动,标榜自己的恋爱才具有柏拉图式的精神高度。她反诘:“那我也曾让你冲动吗?还是方芷落从来不曾让你冲动过?”
      我有些无语,如果没有冲动,那我还算是男人吗?在和江芷落初吻时,我甚至觉得自己比她还要紧张。要命的是,当我真的吻到她时,心里浮现的竟然是羽晴的唇。在我的精神与江芷落产生共振的同时,我的身体却开始想念起羽晴。
      
      方芷落并不是一个心细的女孩子,但她还是无意中发现了我与羽晴的对话。那天她在我的宿舍用我新添置的手提电脑上网,无意中点开了QQ闪动的头像。羽晴从来不在白天跟我聊天,那天却出现了。屏幕上写着:“今天想我了吗?”这是典型的晴式发言,却不是我女朋友习惯的那种。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然后不容辩驳的离开了,我甚至不敢纠缠。
      是的,方芷落肯定在意我与羽晴的关系,而后者虽然不存在于我们身边,却潜伏于我的电脑中,这更让她恼火。我即使把羽晴从电脑那端揪出来,也无法让她相信我们有多么纯洁。存在即他妈有问题。
      她再没问过我关于羽晴的任何问题,也不会说出分手之类负气的话,慢慢地,这事好像就过去了。但是,我和我女朋友之间却像是多了些什么,又仿佛少了点什么。
      眼看又一年的夏天就要来了,燥热随着嫩绿的叶子噼里啪啦地生长,江芷落在她的闺房里抱住了我。虽然我是背对着她,但也感到了她的难过,因为,我后背有衣服湿了一片。
      她告诉我,她的父母已经安排好了移民,这个学期结束她就将离我而去。据说新加坡的夏天也很热,我劝她为我留下,自己却感到一阵阵无力。她说了很多关于我的好,比如我的体贴细心、我的心有灵犀、我的好学上进,还有我性感的黑框眼镜。最后,她说打算送给我一样宝贵的东西,我的心开始咚咚地跳。她慢慢解开上衣纽扣,到第二颗的时候停下,取下贴身的玉佛挂到了我脖子上。那玉佛还存着她的体香。
      很快,她离开的时间就到了。入关时,她穿着短袖暗红格子衬衣,麻花辫摆在胸前,难过地一低头,额前一圈淡金色的碎发就印进了我心里。
      我把这些难过连篇累牍地写给羽晴看,我甚至觉得最需要的一件事就是把她抱在怀里。她回我说不会再来上学,但很想见见我。我打起背包就去了她住的城市。
      开门的是她的母亲。没有什么传说中的孩子,也没有包养她的老头子。她坐着轮椅出来,脸上笑嘻嘻很高兴的样子,而我却更加伤心了。这个姑娘在去年夏天的时候失去了双腿,而我在那时却收获了爱情。如今,我们都得接受现实,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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