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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两国贸易制度 [中美两国高考制度及改革之比较]

    时间:2020-02-27 07:25:0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一、中美两国高考制度之比较      中国自从1978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有三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历程;而美国的高考制度的改革始于上个世纪。虽然中美两国国情和文化背景等方面迥异,但两国高考制度的改革都与社会、经济、教育的发展,诚信制度的建设,民众的需求等息息相关,具体到科目设置、实施方式、录取标准、招生制度四方面,两国各有不同,现简要分析如下:
      
      (一)科目设置
      1999年我国教育部推出“3+x”高考改革方案以来,至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同时实行着几种不同模式的“3+x”方案:“3”指语数外三科:“x”指理化生、政史地,具体“x”考试科目由各省属教育部门规定,考生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能决定在何省参加考试。在这种情况下,势必也会造成全国各高校在各地高考录取标准的不一致。显然,考试科目的设置,具体来说,考试内容的改革是当前高考制度改革的核心和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在美国,有全美统一的学业能力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和美国高校测验(American College Test)。事实上,它们是美国高中生的“高考”,两者可择其一,或同时。其中,SAT是由美国大学委员会(The CollegeBoard,大约4300所美国大学共同组成的文教组织)委托教育测试服务(Educational TestingService,简称ETS)定期举办的世界性测验,包括SATT和ISATII。SATI主要测验考生的写作、阅读和数学能力3科,每科满分800分,总分2400分,它是通用考试一推理测验(Reasoni ng Test);SATII是单科考试一专项测验(SubjectTests),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外语(包括汉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学生根据自己兴趣及申请大学的要求,至少选考1科。SAT每年举行7次(海外5次),参加考试的次数不限,其考试内容与高中教材没有直接的关系,查考学生的不光逻辑、分析、推理能力,更考察他们的创造、表达、求异思维等多方向的能力,对学生将来学习潜能进行考查。和SAT不同,ACT与高中教学的关联程度稍高一些,强调考生对课程知识的掌握,同时也测试考生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ACT每年举行5次,含数学、英语、阅读和科学4门必考科目,均采用选择题形式,满分36分。通常学生自高二开始即可参加SAT或ACT考试,取最高一次成绩寄给申请院校。美国学生可凭SAT和ACT成绩申请美国顶尖大学,同时也是大学发放奖学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通过比较可见,中美两国在科目设置的改革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一是在考试的性质和目的上,中国的高考属选拔性质,其考试的目的主要侧重于筛选符合入大学学习的考生,而全美统一的SAT和ACT则属于升学适应性测验的性质,其考试目的是考查学生的学习潜能;二是在命题范围上,中国高考的内容只覆盖了高中阶段的主要文化课,而全美统一的SAT考试内容与高中教材没有直接的关系:三是在考试的要求上,中国考生只有选择考文利一或理科的权利,而全美统一的SAT和ACT规定了必考及选考科目。
      
      (二)实施方式
      我国高考施行“统一招生,统一考试”,其始于1952年,每年举行一次(各别省改革后试点每年进行两次)。试题由国家教育部高考命题组负责编制,旨在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理解和运用。自1987年上海实行高考自主命题试点以来,到2006年自主命题的省、市已达16个,占全国考生的65%,基本形成了“统一考试,分省命题”的格局。分省命题的优势是,可根据当地教育教学实际和学生能力水平命题,既不脱离国家统一制定的《高考大纲》,又具更强的指向性,有利于地方政府对教育结构统筹规划,更好地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调控,服务于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高校数量最多的国家,但没有全国统一的招生制度,各州都有自己公立院校的招生制度。但总的说来,美国高等学校的招生原则是从多方面衡量学生,它是以高等学校为主体,在中学和各种考试机构的有机配合下进行。高校参考何种成绩和考生参加何种考试,完全由招生学校和考生自己决定。
      从中美两国高考实施方式的改革可见,中国高考是由集权走向分权,由“统一考试,统一命题”走向“统一考试,分省命题”。而美国高考是由私人团体大学招生考试机构举办,全国没有统一的招生制度,考试时间的安排也非常灵活。
      
      (三)录取标准
      我国考试评价标准单一,长期实行“一考定终生”,使各层次、各类型的高等学校无法选拔适合培养的人才,导致长期“一把尺子量灭下”。针对此种弊端,我国高考在过去30多年进行了改革,要数1984年建立的保送生制度和近年来的自主招生政策最引人注目。保送生是通过推荐、选拔和考察部分有特殊才能或特别优秀的学生,免予参加文化课考试,弥补统一招考的不足。随着保送规模的扩大,保送生的选拔中的公平与诚信遭到严重损害。近年来,北大、清华、复旦等国家重点大学进行有限度的(5%)名额自主招生试点,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自主招生的院校由2003年22所至2006年增加至53所,相对于全国600多所院校,自主招生的范围还较小,分数在录取中依然占据了很大的权重。
      美国有入学要求和开放入学之分。有入学要求这种方式被大多数学术水平高的院校采用,他们根据学生提供的标准化考试分数(SAT或ACT)、高中一般学术性科目的平时成绩、大学预修(AP)课程的统考成绩、高中推荐、开卷的入学短文、面试、课外活动和校外工作的平时表现、才艺与能力、个性品质等方面全面衡量学生的学习潜能。此类院校的入学竞争越激烈,中途淘汰率越低。开放入学则指高中毕业生不需通过高考,只需提供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证明,采用这种方式的主要是一些州立学院和社区学院。此类院校中途退学率较高,但从理论上保证了人人都有接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从美国的相关改革可以看出的趋势是逐渐淡化标准化考试,使多元化录取方式成为衡量学生高考成绩的依据。
      由中美两国对高考录取标准的改革可见,中国高考录取依据比较单一,以高考分数为录取标准。而美国的高考录取标准多样,各大学可灵活选择。
      
      (四)招生制度
      我国高考依照各省划定分数线按批次录取新生,以湖北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为例,分为提前批军事院校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我国教育资源分配的地域性不公平一直是困扰着高考招生制度的深入改革的原因。公平作 为一种对等原则,要求在“分数面前人人平等”,而只有“3+x”方案在各地考生选择完全相同的科目时成绩才具有可比性,否则,会使考生及其家庭对其公平性产生怀疑。这样的地域性不公平,也是造成高考移民的直接原因。
      美国数千所高校由于资质、声誉、办学条件、生源多少各有不同,其招生计划也“因校制宜”。提前招生(early admission)、常规招生(regular admission)、滚动招生(rolling admission)三种招生计划可以让高校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完成招生工作,又可以让那些生源不足的学校网罗更多生源。美国高校招生制度有明确的弱势群体保护政策,一方面,免除低收入贫困家庭学生参加SAT或ACT的报名费;另一方面,对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和学业成绩长期不佳的非洲裔和拉丁裔等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分数线及其它要求上实行降分录取等相对宽松的招录政策。
      我国现行的高校招生录取制度决定了“考生一高考成绩一高校”这一主体招生录取途径。而美国各大学照顾到城乡和地域间的差别,从多种录取方式中自主选择应用。
      
      二、美国高考制度改革之借鉴
      
      纵观两国的高考制度改革之路,我们发现,中国“高考”目的是为了发现学生的问题,淘汰之。“考试”变成教育“惟一的目的”,教育成了淘汰教育,不是以人为本以培养人为“本”的素质教育。此时,考试变成择优劣汰的机器。而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人潜在的素质都得到全面地发掘、潜能都得到充分发挥,考试显然应该是帮助个人发展的检测工具。而美国则是为了发现问题,改善之。总体来说,美国考试体系属于国际上比较成熟的考试体系,有一定借鉴意义:
      第一,评价指标多元化,增强“x”科目的可选性。
      美国高校录取新生属于综合评价,而我国现阶段还是比较注重单一的智力评价,考试内容局限于高中阶段的书本知识,并看重一次高考的成绩,而且“3+X”考试制度,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考制度。因此,笔者建议,将统一高考变成水平考试,让各个招生院校在水平测试的基准“3”之上自主选择“x”的各种评价体系,录取适合本校、本专业学习的学生,形成高校一考生双赢的局面。
      第二,评价时间的机动化,评价人员专门化。
      由于美国SAT、ACT考试时间安排灵活,尽管申请入学的学生数量众多,每个学生提供的资料繁多,但是他们有一大批专职、专业的招生人员进行评价。相比之下,中国“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制度,偶然因素对学生的影响很大,也没有设置专门的评价机构。因此,笔者建议我国现有高考变成多次考试考核学生,将高考、平时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合起来,并让考生根据自身状态选择适当的时间参加适合自己的考试,减轻考生的精神压力,同时成立专门的考试服务机构主持全国或省的各类考试,并配备相当数量评价人员,有效地开展招生评价工作。
      第三,扩大招生自主权,录取指标多元化。
      我国高考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便开始了“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努力,但进展缓慢,即使是实行自主招生,但出于公正性的考虑,高校真正享有的自主权仍十分有限。相比之下,美国高校录取标准多样,既重视学生SAT或ACT量化的考试成绩,又看重平时的学业成就:既从考试分数或年级排名等相对客观的硬指标来评判学生,又从充满个性与人情味的推荐或自述材料中了解学生,美国的成功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多方面的启迪。
      第四,注重入学机会公平,建立灵活多样的招生机制。
      我国是一个民族众多的国家,特别是地域和城乡间的差别,带来诸多教育机会的不均;而美国高校招生制度有明确的弱势群体保护政策,其另一个鲜明的特色是美国高校招生效率高。因此,对我国而言,美国招生制度有一定可借鉴性,以便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减轻我国教育资源分配的地域性不公平给高考造成的不良后果。
      
      (责任编辑 黄元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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