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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中的外资身影】简述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的主要特征

    时间:2020-02-15 07:30:23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相比国内企业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对沉默,外资公司积极建言的意识和作为,或许应成为一种有益的示范。   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分别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草案,于1月初报送国务院法制办。2005年1月12日,来自世界各地的18家跨国直销公司的CEO们在北京国际俱乐部饭店召开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首席执行官委员会(WFDSA-CEO)峰会。
      “在世界直销协会联盟看来,很多事是应该具有灵活性的,我们已经强烈地意识到,与政府和社会各阶层进行沟通后,很多事是可以商榷的。”世界直销协会联盟首席执行官委员会主席狄克士的这句话似乎道明了此次会议的一个主旨。
      
      沟通、沟通、再沟通
      
      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应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并在两个月后,追加规定“外商投资传销企业必须转为店铺经营”。“在那次封杀之后,所有WFDSA-CEO成员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时不得不根据中国的禁令调整经营模式,同时都积极同政府进行了沟通,传达了一些友好的信息。”狄克士说。
      1999年,安利公司将自己的经营经验与建议作为总结提供给中国的立法部门作为参考。随后,还提供了一份长达100多页的中英对照的《中国直销发展的过去与未来》的建议书,并附加了“反金字塔销售规定样本”、“直接管理规定样本”等文书。
      另一个直销巨头――雅芳也一直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提供国际上其他国家市场行业的成功经验供政府参考,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协助政府对直销行业的立法规范。“我们很早就开始做这样的工作。”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高寿康总裁说。
      2004年2月9日,商务部外国投资司副司长邓湛在中美商务理事会经贸座谈会上宣布,中国有望于年内制订直销业相关法律。此后不到一周时间,一份关于直销立法的草案就被呈交给商务部。这个草案在起草时听取了全球直销行业大公司的意见,包括瑞士、德国、日本等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企业。
      紧接着,安利、雅芳、如新企业等各大直销企业的掌门人纷纷来华造访中国。
      2004年5月,安利副总裁侯立威、安利全球品牌副总裁詹尼斯・杰克逊以及另一家全球个人护理品和营养保健品直销企业――美国如新企业集团CEO贺楚门先后来华。而后雅芳CEO钟彬娴和安利全球董事会主席温安洛又分别在6月再度访华。
      2004年5月18日,安利、雅芳、如新等七家直销巨头的有关负责人聚首苏州,召开“苏州会议”。会上,7家企业成立了“关注中国直销立法开放小组”。在随后国家商务部与“关注中国直销立法开放小组”的4次专题会议中,这7家企业悉数参加,并就直销立法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了积极讨论。
      
      成建制力量的秘诀
      
      在直销立法的过程中,外资企业不仅了解国际市场游戏规则,而且还熟悉中国国情。“他们有完整的行规,能够拿出‘立法范本’以供政府参考。”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说。
      据商务部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4年2月底,在华的外商投资企业已达47万多家。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400多家在中国设立了工厂、研究所或是分支机构。这使得在我国的立法过程中,外资企业的身影越来越频繁。
      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建言主要通过商会和一些行业组织。
      中美商会是美国企业在华利益的重要代表,其主要的接触对象是中国政府。
      中美商会会长马诚礼博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商会与中国官方有良好的联系,我们平时会举办形式多样的聚会或者座谈,让会员和中国官员洽谈,使中国政府在制定相关法律时所考虑的不仅有本国官员和企业的意见,也有美国企业的声音。”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也是外资企业在立法过程中表达意见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通道。这是一个商务部下属的行业协会,为外资企业最终实现与立法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的直接对话牵线搭桥。
      在直销立法过程中,外资企业成立的“关注中国直销立法开放小组”就隶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2005年初,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委托,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今年初在北京举行座谈会,征求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和建议。50多家跨国公司的近7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欧盟商会、德国工商总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等也派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此外,外资企业还利用更多的行业协会来广辟言路。全国人大财经委法案室的一位人士对本刊说,一些外企行业协会经常给他打电话,陈述他们所代言的外资企业对某个法规的怨言或建言。
      相比国内企业在立法过程中的相对沉默,外资公司积极建言的意识和作为,或许应成为一种有益的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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