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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小燕声乐教学换声点 [对高师声乐教学中“声”与“乐”的思考]

    时间:2019-05-01 03:28:4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高师声乐教学涵盖的两大内容应当是声与乐,但在实际的声乐教学过程中,重“声”轻“乐”现象尤为普遍,也有部分重“乐”轻“声”的现象,这两种现象受“唯声论”、“唯乐论”思维的支配而存在,对高师声乐教学的改革不利,对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害,值得我们重视和思考。本文拟针对“唯声论”所产生的工具性思维和“唯乐论”所导致的文化片面性进行探析,以期帮助树立正确的声乐教学观念,指导高师声乐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唯声论”;“唯乐论”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8-0101-01
      声乐艺术是人类意识形态中丰富情感的表达,是依附声音载体对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然而在高师声乐教学中却往往忽视音乐本体内涵的要求,或只注重声乐技法的训练,或片面强调音乐的文化性。结果多数“唯声论”者,用工具性的思维指导声乐教学,导致学生的歌唱“有声无乐”、缺乏情感表达,难以达到与歌者的共鸣。另一部分“唯乐论”者的学生歌唱时,试图利用一些片面地文化性外在包装效果,增强艺术表现力,却让听者容易予之“华而不实”的评价。因此,实现高师声乐教学中“声”与“乐”的相互平衡暨声音技法的训练和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相结合,是培养未来合格教师目标的重要保障。
      一、“声”与“乐”的辩证关系
      虽然声乐已成约定俗成的概念,但不能简单地将“声”与“乐”的地位置先放后,他们是矛盾统一体的二个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歌唱者没有高超的发声技巧,是不可能完美表达声乐作品的内容,完成艺术再创造的过程。德国著名声乐艺术教育家马尔开西说“对于歌唱,首先是打下声音的基本功,这是一位艺术家今后作业的基础,也决定一位歌唱者的未来,忽视它就意味着失去一切”声音技巧的训练对一个歌唱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是歌唱表演的基础。过分强调“声”的第一性,就会陷入“唯声论”。另一方面,声乐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歌唱准确细腻地表达音乐作品内涵丰富的情感诉求,把歌者自身对作品的理解,想象,情绪等文化审美的能力表现出来,与听众产生共鸣。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沈湘指出,要“善于运用歌唱的技能,技巧把所理解的内容、感受的情感用歌声表现出来。歌唱者要有分析,理解,感受歌曲的能力,使歌唱富有艺术表现力,从而达到歌唱艺术的目的和要求”,过分强调“乐”的第一性,则会陷入“唯乐论”。“唯声论”者和“唯乐论”者都是片面地强调了矛盾统一体的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面,没有正确认识“声”与“乐”的辩证关系。
      二、声乐教学的本体回归
      古人沈括的《梦溪笔谈》云:“古之善歌者有语,谓‘当时声中无字,字中有声’。”今人石惟正的《声乐学基础》认为“声乐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对歌唱主体而言,它是自己内心的印象、认识,感情、愿望以歌曲为载体的一种表达、一种抒解、一种信息的输出”两种观点都说明了声乐不唯声的事实。但从人类歌唱发展的历史中,却大量充斥着“唯声论”声乐表演的理论和实证。罗西尼的“声音,声音,声音”,以及16世纪欧洲出现的阉人歌手,都把对声音的追求推到了一个极致。因此,声乐教学的“唯声论”认为,“声”为第一位的存在,“乐”为“声”的产物,为第二位的存在,无声不能有字,有乐。以声之不存,乐将焉附来看待声与乐的辩证关系。于是,社会上出现许多“声乐速成班”、“high C声乐训练班”等就不足为怪,原出有因了。与此相对应的是对“乐”或情感过分强调的“唯乐论”,热衷于讲授声乐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综合性,甚至以其他学科如心理学,生理学,表演艺术学等的内容为内容,要求为要求,这种多重目的及知识对声乐的诠释,让学生无所适从,不明就里。于是,声乐基础理论课,学生要么不去上,要么人在心不在。
      声乐教学目的是教学生热爱歌唱,逐步提高歌唱能力。声乐的本体是歌唱。歌唱是心灵的感动,是要触及灵魂的。原生态歌手的演唱就是对自然和爱情的有感而发,因为触动而发出心动的声音,是不完全技巧的。笔者认为这种启示道出了声乐教学的某种本质,声乐的本体是歌唱。
      三、声乐教学观的调整
      声乐教学暨歌唱教学,“育人”和“制器”是需要平衡和互动的二个方面,既“声”与“乐”要达到完美的统一与结合。声乐教学要多研究如何促进技术与文化的交融,使两者协调发展。对于技术要追求,克服障碍,以达到文化审美的完善境界。把技能,技巧放在主导地位,放弃音乐固有的净化心灵,提高精神的本体,使学生被制成缺乏个性和创造能力,没有思想感情和精神追求的发声机器,是不可取的;对于文化既“乐”的学习,不能持等待观望的态度,等技术的学习完善后,再来进行文化的培育,或者将文化这种“理性知识”当做本体,使技术陷入虚无,也是不可取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声乐教学要正确处理“声”与“乐”的辩证关系,对教学思想和观念进行调整,只有“实践”与“文化”相结合的声乐教学观,才能真正抓住声乐教学的实质,促进声乐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1]沈湘.声乐教学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 1998.
      [2]石惟正.声乐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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