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初中学习 > 正文

    【对“网络暴民”的批判性解读】网络暴民

    时间:2019-04-01 03:14:3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网络暴民”是大众传播发展过程中的产物。随着受众在传播过程中地位的上升以及互联网的发展,网民成为主要的受众群体,他们努力争取受众权利以及自我赋权。在面对社会事件时,因网民群体的特质,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导致“网络暴民”现象的产生。“网络暴民”存在双面人格,一是纯粹意义上的网络暴民;二是社会行为的监督者与卫道士。在“网络暴民”的监管问题上,需要政府、媒体以及受众三方面共同努力。
      【关键词】受众地位 网络群体 网络暴民 双面人格
      “网络暴民”现象是网络传播发展的产物,对网络虚拟世界以及现实事件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看待“网络暴民”现象,需要用批判的眼光。本文首先从受众地位的演变分析“网络暴民”出现的必然性,再论述“网络暴民”的特性及其影响。
      一、传播技术的进步推动受众地位的演变
      1、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到信息发布者
      纵观整个人类传播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技术进步推动着传播革命。15世纪中叶活字印刷术的发明与广泛运用,使人类传播告别口头传播的小众传播时期,进入大众传播时代。19世纪中叶的电子技术带来了以广播电视为媒介的传播时代,20世纪末的计算机技术使人类传播进入互联网时代。随着传播技术越来越发达、传播手段越来越多样化,人类传播发生了巨大变化,受众在大众传播过程中的地位也在发生着变化。
      就传播效果研究而言,从早期的 “魔弹论”到德福勒提出互动过程模式再到奥斯古德—施拉姆的“循环模式”:没有传播者与受传者的概念,传播双方都属于传播的主体,通过信息的授受处于你来我往的相互作用中。①受众的地位在不断上升,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意味着受众成为信息发布者,可以自发的收集并发布信息。
      受众从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到信息发布者的这种地位演变,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媒体采集信息和发布信息的垄断地位,受众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大。
      2、受众的自我赋权与争夺话语权
      所谓自我赋权,就是赋予自己某种权利或者能力,能够让自己在自由行使权利的同时不受他人控制。大众传播初期,受众受阅读能力限制以及批量生产的标准化媒介产品的束缚,对大众传播所传递的信息持被动接受或者缄默的态度,受众话语权被忽视。数字技术的发展催生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为信息的发布与共享提供了较为开放的平台,随着受众在传播过程中地位的上升,受众的权利意识随之觉醒并不断壮大,受众通过自我赋权,赋予自身表达权与决策权,以密切关注并监督事件的发展。
      尽管受众成为信息发布者并有了话语权意识,但由于大众传媒占据着传播资源,因此,大众传媒仍具有信息传播的绝对优势。法兰克福学派关于媒介控制论的研究表明,媒介控制分为施控与被控。例如应对某一突发事件,当政治权力与商业势力向大众传媒施控时,大众传媒便会权衡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传递部分信息或者集体失语。在这种情况下,受众的话语权与传媒的话语权形成冲突。已经自我赋权的受众便试图摆脱传媒的话语霸权,争取更多的话语权。
      二、从网民群体到“网络暴民”
      据CNNIC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由于网民在文化背景、受教育程度以及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差异,常态下的网民具有分散性。当某突发事件或社会事件经过传统媒体报道并在互联网上广泛传播时,基于所关注的主题、兴趣等,网民便会自发的形成一个群体,借助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平台,以发帖、发微博、跟帖、评论等方式针对某一主题发表言论,关注事件的发展态势,通过制造社会舆论来促进相关部门有所作为。这一传播过程,便是网络群体事件,它是网络围观催生的产物。
      网络群体事件的发展态势取决于相关部门是否作为。若相关部门公正处理,公平对待,满足网民群体对事实真相的欲求,那么社会舆论便能消解,同时相关部门还能获得网民群体的支持与认可。但如果相关部门消极应对,利用媒介话语霸权向网民群体施控,试图以失语或者发布部分信息的方式影响舆论动态,反而会造成新一轮的网络群体事件。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围观会变得更为强势,网民呼声越来越大,情绪化的网民群体开始使用语言暴力,出现群体极化现象。桑斯坦这样描述群体极化的影响:“消费者主权在传播方面会给不受约束的个人和社会带来极大的问题。”当网民群体质疑甚至不信任传媒所提供的信息时,便会自发组织起来,试图用自身的力量来挖掘事件背后的真相。由于网民群体的多样化、复杂化等特性,以及正处于群体极化时网民情绪化、偏激化等特征,使得网民在这个过程中偏离道德轨迹,造成某些未预见的结果。“网络暴民”由此产生。
      三、“网络暴民”的双面人格
      2006年的“铜须门”事件中网民群体采用语言暴力等方式,攻击事件当事人,掀起了互联网上的一阵风暴。近年来网络事件频发,对比诞生初期的“网络暴民”与近期的“网络暴民”,可以看出其本身的双面人格,即纯粹意义上的“网络暴民”以及社会行为的监督者与卫道士。
      1、纯粹意义上的“网络暴民”
      袁丽媛在《网络暴民现象及解决对策》一文中,这样定义“网络暴民”:在互联网上因事件引发而形成的一个网民群体,他们以文字、图片以及视频等符号为载体,对事件当事人及亲友在网络上进行谩骂、诽谤等人身攻击,同时极力煽动现实生活中的攻击,以及造成对当事人现实中的侵扰和伤害,这些行为的发动者,事件进程的推动者和以相同方式参与其中者,即为“网络暴民”。②
      “网络暴民”诞生之初,性质单纯,狭义上可定义为使用网络暴力在互联网上攻击事件当事人并对其造成伤害的网民群体。这类网络暴民事件的代表有“虐猫女”、“史上最毒后妈”,表现为思想激进、行动激烈等群体极化现象。“铜须门”事件的口号“以键盘为武器砍下奸夫的头,献给受害的丈夫做祭品”反映了“网络暴民”的这种人格特性。“网络暴民”的这一人格特性,使其行为不受约束,失去理性,用主观意义上的道德与正义标准去审判事件当事人,引起网络环境的混乱,造成对当事人的伤害,继而引起社会与媒体的谴责。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网民群体不成熟的媒介素养。CNNIC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网民中初中学历人群占35.7%,高中、大专以上学历网民的比例下降,网民向低学历人群扩散。③某些方面,低学历影响着网民能否正确的使用与利用大众传播资源。在面对社会事件时,网民欠缺理性客观的判断,情绪易被煽动。当网络虚拟空间的道德伦理受到挑战或侵犯时,网民便会群起而攻之,采取种种网络暴力行为。

    推荐访问:暴民 批判性 解读 网络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