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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华人华侨在厦投资经商权益的保护

    时间:2021-06-07 08:02:18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华人华侨来厦投资经商对厦门特区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使厦门的发展具有自己的特色。总结厦门市近年来在维护华侨华人投资经商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针对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如何进一步做好维护华侨华人在厦投资经商权益提出建议。
      关键词:华人华侨;在厦投资;权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6-0182-02
      一、维护华侨华人在厦投资经商权益的主要工作
      1.构筑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网络。近年来,在为侨服务方面,全市已形成了三个层面的工作网络。第一层面是市侨办与工商、税务、海关、房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联手,建立了“五侨联席会议制度”、“侨界与司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侨务干部培训制度”、“侨界联合调研”、“侨界法律顾问团”和“侨界信访通气”等制度,构筑起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网络。第二层面是区、县、侨办和外经贸部门联手形成的为侨服务工作网络。各区由分管侨务的副书记、副区长或侨办和外资委联合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为侨资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处理辖区内侨商事务,直接为侨商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第三层面是依靠社区,把为侨资企业服务纳人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工作范畴,引导侨资企业和侨商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社区为侨服务好,侨为社会贡献多”的良好氛围。
      2.加大依法维权的力度。各级侨务部门把一批经营良好、实力较强、影响较大、在本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侨资企业作为重点工作对象,注意加强联系和沟通,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宣传、协调、服务工作。如区侨办与区司法局签订协议,设立常年法律顾问,为侨资企业提供优质优惠服务。
      3.建立维护侨商合法权益的渠道。主要通过“四个依靠”和“四条途径”,切实维护侨商合法权益。“四个依靠”即依靠市、区侨办结合,依靠涉侨部门的支持,依靠司法机关的秉公执法,依靠新闻舆论监督,维护侨商的合法权益。“四条途径”即由市侨办出面与有关部门协商处理,委托各区侨办处理,委托市外经贸委专门机构投诉中心处理,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或诉诸司法,维护好侨商的合法权益。
      二、维护华侨华人投资经商权益中所存在的问题
      1.对侨资企业缺乏可操作性界定,难以掌握侨资企业的实际数量。以前,如确定为侨资企业,可以享受海关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因此侨资企业主动认证的积极性很高,侨务部门能及时掌握侨资企业的动向和数量。取消了对侨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侨务部门也停止了对侨资企业的认证工作。侨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在中央由商务部主管,地方由外经贸委主管,外资企业在注册时不要求注明是否是侨资,因此,侨务部门难以掌握侨资企业的数量。
      2.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华侨华人投资经商的权益。目前,对华侨华人投资经商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保护华侨华人权益的法律法规。
      3.维护华侨华人权益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尚未形成。在中国,侨务工作归国务院侨办和地方各级政府侨办主管。维护侨资企业权益的问题涉及到工商、税务、司法、外经贸委、检察、公安等职能部门。在尚未建立这方面工作领导体制和机制的情况下,侨务部门如何处理好同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已成为侨务工作的一个难题。在工作机制上的创新尝试,按照国务院侨办的有关指示精神,市、区成立了“为侨资企业服务行动年领导小组”,参加单位有外经贸委、税务局、工商局、法院、人事局、司法局、外事办、劳动局、检察院、侨办等部门。但由于对侨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存在差异,这项制度很难坚持下来。
      4.维护华侨华人权益的政策需要完善。近年来,各级政府为了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制定了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但是,有些区为了增加税收,采取了一些不恰当的手段,比如以种种借口不让侨资企业变更注册地,在华侨华人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5.对华侨华人生活及其他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华侨华人在就医收费方面不能与国内公民一视同仁;法制环境不够健全,投资经商中发生经济纠纷,法院审理涉侨案件时,有时偏听偏信内地当事人的陈诉;现行的某些法律条款与世贸组织的通行规则也有矛盾,这也是造成侨资企业权益经常受到侵犯的一个原因;行政执法部门缺少“安民告示”。一是宣传政策不到位,缺乏行业引导,人为造成困难。二是政策发生变化,行政执法部门事先没有“安民告示”,造成侨资企业违规罚款,影响华侨华人情绪;执法检查频繁,影响侨资企业的正常经营。由于执法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工作效率较低,影响了侨资企业的正常经营;侨资企业的合法正当经营存在困难。一是融资困难,二是商务成本过高,三是出口退税周期较长,短则一年,长则两年,对企业资金周转产生严重影响,四是劳动用工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企业,城里人挑剔、不易管理,招用外地劳动力又有政策限制。
      三、维护华侨华人在厦投资经商权益工作的建议
      1.制定保护华侨华人权益的政策。当前,各种性质、各种类型的企业都应在一个公平有序的环境中竞争发展。但是,为了向侨资企业提供更好、更完善的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政府及侨务部门仍然可以考虑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对侨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给予支持。
      2.以优质全面的服务,维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大力做好信息咨询、政策宣传工作。建议侨务部门将有关华侨华人来华投资开办企业的法律法规、优惠政策、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等分门别类汇编成小册子,作为华侨华人来厦投资经商的指南。国家和地方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政策法规,要及时深入地宣传,做到“ 家喻户晓”。比如税务部门应该加强税收法规宣传,帮助纳税人提高依法纳税意识,并建立纳税咨询服务机构,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第二,加强政策引导,促进侨资企业健康发展。侨务部门要主动帮助做好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工作,为侨资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如结合本市“科教兴市”的发展战略,通过政府宏观政策的引导,加强对高新技术投资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发展壮大。也可与相关职能部门联手,对面临去留抉择的侨资企业给以指导,对其中一些在外地更具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应从有利于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保护华侨华人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帮助其选择更好的投资环境。第三,进一步提升为侨资企业排忧解难的服务质量。侨务部门应该加强与侨资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满腔热情地为侨资企业解决实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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