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语文学习 > 正文

    公安部:中小学年底前须配法制副校长

    时间:2021-05-18 04:00:26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11月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落实“八条措施”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今年年底前必须实现保障校园安全五大目标。
      刘金国表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条措施”,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以下目标:对所有涉校的恶性刑事案件,要重新进行梳理,逐一落实专案专人责任制,挂牌督战,限期侦破;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学校周边,要建立治安巡逻工作责任制,落实巡逻力量;对所有的中小学都要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对所有的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并督促整改;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要完善交通设施和交通标志,小学生上学与放学的时间,要有民警或协管员在校园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接送学生的所有司机都要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要一律上线检测,该报废的要强制报废。
      刘金国说,因“八条措施”未落实而导致学校与幼儿园发生安全问题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公安部有关部门已专门成立多个检查督导组,在年底前持续不断地对各地贯彻落实“八条措施”的工作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目前,广东、广西等10多个省(区、市)已设立了校园警务室,实行民警驻校工作制。
      据悉,自“八条措施”于2005年6月16日推出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案件6420起,查处治安案件1.2万余起;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1.6万余个,增设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等7万余处;向校园派驻保安员4.8万余名,选派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7万余名,深入校园进行消防检查64万余次。
      (摘自《中国青年报》2005年11月4日第1版)

    推荐访问:公安部 中小学 副校长 法制 年底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