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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经验和做法研究(上)] 具体化是党的各项现行政策

    时间:2019-04-26 03:23:5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对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意义十分重大。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更要突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等措施和方法,把人才优先发展的要求内化为行动,才能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的转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一、人才优先发展“三化”是后发展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
      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中处于优先地位。事实证明,基础薄弱、财力有限、实力不强的后发展地区,要改变落后面貌,只重视物质发展而不重视人的发展是不行的,必须把人才发展放在第一位,切实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三化”的要求,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一)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有利于找准自身人才工作的比较优势
      人才优先发展,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具体。所谓具体化,就是要找准自身优势,将人才优先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做到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单位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以具体行动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和规划,为加快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但是,后发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发展重点不一,对人才的需求各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人才规划、政策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目标成效等具体化,扬长避短,错位发展,才能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反之,如果不注重衔接研究、细化任务、发挥优势,再好的规划、政策也难以贯彻执行,难以解决人才“瓶颈”问题。
      (二)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有利于完善后发展地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是保证,政策是核心。所谓政策化,就是要从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出发,将人才实践中出现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理念等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并以规章、制度、政策的形式加以固化,形成规范健全、充满活力、开放包容、衔接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使人才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的轨道。后发展地区必须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并上升为政策加以贯彻落实,减少人才工作的随意性,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为人才优先发展带来稳定的预期,提升后发展地区人才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人才政策活则全盘活,人才机制新则事业新。
      (三)实施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有利于引领后发展地区人才工作的统筹推进
      人才优先发展,项目是载体。所谓项目化,就是要着眼于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以项目为抓手,科学整合各种人才工作资源,率先局部突破,然后通过以点带面来带动全局。后发展地区产业、城市等发展滞后,创业平台不多,人才难以激活和集聚,更要引入现代化的项目管理理念、思路和方法,才能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必须通过人才促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才能有效地整合人才资源,提高人才服务地区发展的水平,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防城港市实践人才优先发展“三化”的有益探索
      (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
      做好人才工作,关键是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细化为具体措施。近几年来,防城港市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的定位要求,确立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夯实了人才优先发展基础,推进了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
      1.人才领导机制具体化。制定实施了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将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的要求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制定实施以“一把手”为重点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使人才工作抓有方向、干有重点、评有目标、用有依据。考评内容设置上坚持“宏观目标”与“具体目标”并重,“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并重,“刚性约束”与“创新空间”并重。在考评结果运用上,将“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作为市委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实绩、领导干部调整、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使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真正成为指导和促进人才工作的“指挥棒”和“助推器”。
      2.人才协调机制具体化。建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重要问题会商制度和人才工作通报制度,规范了会议议事、调查研究、咨询决策、信息收集反馈等决策机制,优化了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情况通报、专人沟通联络等协调机制,完善了目标考核、督促检查等制度。防城港市委定期召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坚持把人才工作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配套、同检查,做到提出发展目标时优先考虑人才需求,出台政策措施时优先考虑人才导向,制定实施方案时优先考虑人才保证“三个优先”。
      3.人才工作机制具体化。一是优先编制人才规划。高起点编制《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人才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明确了人才优先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了促进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和聚才扬帆工程、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等九项重点人才工程,为全市未来十年人才优先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优先保障投入。坚持把人才投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注入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三是认真摸清“家底”。每两年对全市人才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并建立动态管理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人才向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集聚,引导人才向缺口领域、急需区域流动。四是优先落实人才待遇。只要符合《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类人才,都及时兑现相关待遇,如新引进的博士,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直接定级为副调研员,应届毕业的入编后即定级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对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凡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报销40%、60%的学费,所在单位相应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为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多地到防城港市创业,对本市企业中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类人才,按个人缴纳所得税予以1 ∶ 1税后奖励等。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对于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实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意义十分重大。广西作为后发展地区,更要突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通过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等措施和方法,把人才优先发展的要求内化为行动,才能加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的转变,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人才保证。
      一、人才优先发展“三化”是后发展地区实现跨越发展的战略选择
      人才是第一资源,在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中处于优先地位。事实证明,基础薄弱、财力有限、实力不强的后发展地区,要改变落后面貌,只重视物质发展而不重视人的发展是不行的,必须把人才发展放在第一位,切实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三化”的要求,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
      (一)实施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有利于找准自身人才工作的比较优势
      人才优先发展,关键在落实,落实的关键在具体。所谓具体化,就是要找准自身优势,将人才优先发展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做到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单位到位、资金投入到位、以具体行动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近年来,中央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和规划,为加快不同区域、不同领域的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但是,后发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发展重点不一,对人才的需求各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人才规划、政策的责任单位、时间节点、目标成效等具体化,扬长避短,错位发展,才能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反之,如果不注重衔接研究、细化任务、发挥优势,再好的规划、政策也难以贯彻执行,难以解决人才“瓶颈”问题。
      (二)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有利于完善后发展地区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人才优先发展,体制机制是保证,政策是核心。所谓政策化,就是要从完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要求出发,将人才实践中出现的好方法、好措施、好理念等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并以规章、制度、政策的形式加以固化,形成规范健全、充满活力、开放包容、衔接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使人才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法制化的轨道。后发展地区必须充分学习借鉴发达地区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并上升为政策加以贯彻落实,减少人才工作的随意性,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为人才优先发展带来稳定的预期,提升后发展地区人才发展的竞争力,实现人才政策活则全盘活,人才机制新则事业新。
      (三)实施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有利于引领后发展地区人才工作的统筹推进
      人才优先发展,项目是载体。所谓项目化,就是要着眼于人才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问题,以项目为抓手,科学整合各种人才工作资源,率先局部突破,然后通过以点带面来带动全局。后发展地区产业、城市等发展滞后,创业平台不多,人才难以激活和集聚,更要引入现代化的项目管理理念、思路和方法,才能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必须通过人才促进项目建设,实现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才能有效地整合人才资源,提高人才服务地区发展的水平,提高人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
      二、防城港市实践人才优先发展“三化”的有益探索
      (一)夯实基础工作,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
      做好人才工作,关键是把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细化为具体措施。近几年来,防城港市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的定位要求,确立了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夯实了人才优先发展基础,推进了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
      1.人才领导机制具体化。制定实施了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将人才优先发展具体化、政策化、项目化的要求纳入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制定实施以“一把手”为重点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使人才工作抓有方向、干有重点、评有目标、用有依据。考评内容设置上坚持“宏观目标”与“具体目标”并重,“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并重,“刚性约束”与“创新空间”并重。在考评结果运用上,将“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结果作为市委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一把手”实绩、领导干部调整、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使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真正成为指导和促进人才工作的“指挥棒”和“助推器”。
      2.人才协调机制具体化。建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重要问题会商制度和人才工作通报制度,规范了会议议事、调查研究、咨询决策、信息收集反馈等决策机制,优化了重大事项报告、重要情况通报、专人沟通联络等协调机制,完善了目标考核、督促检查等制度。防城港市委定期召开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坚持把人才工作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配套、同检查,做到提出发展目标时优先考虑人才需求,出台政策措施时优先考虑人才导向,制定实施方案时优先考虑人才保证“三个优先”。
      3.人才工作机制具体化。一是优先编制人才规划。高起点编制《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人才优先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明确了人才优先发展的主要任务,提出了促进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和聚才扬帆工程、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等九项重点人才工程,为全市未来十年人才优先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优先保障投入。坚持把人才投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将人才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资金注入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1%。三是认真摸清“家底”。每两年对全市人才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并建立动态管理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库,定期向社会公布,引导人才向重点行业、支柱产业集聚,引导人才向缺口领域、急需区域流动。四是优先落实人才待遇。只要符合《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各类人才,都及时兑现相关待遇,如新引进的博士,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直接定级为副调研员,应届毕业的入编后即定级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对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凡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分别报销40%、60%的学费,所在单位相应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为鼓励高层次人才更多地到防城港市创业,对本市企业中年收入30万元以上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各类人才,按个人缴纳所得税予以1 ∶ 1税后奖励等。 存入我的阅览室   (二)加强配套落实,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
      制定和落实政策是人才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增强人才吸引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防城港市围绕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加强政策配套,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工作的“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1.营造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政策环境。在制定《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聚才扬帆”计划的意见》,对人才总量、人才素质、人才层次、人才结构、人才机制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并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交流、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统一全市重视人才工作的思想认识。
      2.营造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防城港市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试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关于建设防城港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加强对人才结构调整的引导。同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支柱产业、急需的社会事业方面聚集。
      3.营造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由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0.5%),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部分组成。其中,每年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剔除非税收入)的1%,2010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300万元,2011年增加为1000万元。出台了《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防城港市名师培育实施办法》、《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奖和支持教育振兴奖实施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强师、强校、优生、助学、奖学、基建“六项计划”项目,重奖、大奖优秀教师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人才。
      4.营造人才机制优先创新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名市领导对应联系1—2位优秀人才,建立起联络沟通制度。市领导通过登门拜访、召开专题座谈、工作交流会等形式,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优秀人才扎根防城港。出台了《防城港市“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日常工作。出台了《防城港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该市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迈入规范化轨道。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实施办法》,明确了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的程序和要求,并对自2006年以来引进的108名高层次人才累计补发了373万元安家费。出台了《防城港市“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试行办法》、《防城港市重点产业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这些意见、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对激励防城港市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防城港市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以人才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
      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只有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上才有可能实现。科学地谋划设计、高效地管理推进、积极搭建平台,是防城港市近年人才工作取得不俗成绩的关键。
      1.创新实施“阳光选拔工程”,在深化干部人才选拔上取得重大进展。从2008年起,防城港市创造性推出“阳光选拔工程”,从拟任干部的初始提名到最终决定实行全过程“阳光运作”,市委专门出台了文件,使“阳光选拔工程”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阳光发布信息—阳光提名—阳光面试—阳光票决”流程,加上全程阳光监督,4年来,面向全市、全区乃至全国公开推荐选拔的处、科级领导职位就达34批次、380个,其中新提拔为副处级干部83人,占4年来新提拔副处级干部的39.7%。该市的阳光选拔干部制度,创造了“两票制评分法”,即考官组(领导+专家)评分占七成,评议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基层行业代表等“六代表一委员”)评分占三成,当场公布成绩、当场宣布结果;采取“双会制票决法”,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在先,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在后,等等。这一系列的创新性做法,让大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口碑好、作风过硬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激活了“干部这潭水”,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2.创新实施“聚才扬帆”工程,在人才引进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为引进和培养更多急需的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防城港市于2009年10月启动实施了“聚才扬帆”工程,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百”目标(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00名,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100名,引进海归智力和人才100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100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100名),并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暂行办法》、《防城港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政策文件。该工程实施以来,先后引进“六个一百”人才56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6名,高技能人才92名,海归智力和人才61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265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43名。
      3.创新实施“项目聚才工程”,在培养造就产业人才队伍上取得重大进展。依托产业聚集人才,依靠人才发展产业。为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打造防城港市千百亿元产业集群,制定出台了《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防城港市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发放实施办法》等,为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创造了更便捷的渠道,在短短的2年多时间里成功引进了12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了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两个自治区级的研发中心,现代物流、制糖、粮油加工和海产品深加工等5个极具特色的人才小高地。
      (未完待续)   (二)加强配套落实,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
      制定和落实政策是人才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增强人才吸引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防城港市围绕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加强政策配套,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工作的“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1.营造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政策环境。在制定《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聚才扬帆”计划的意见》,对人才总量、人才素质、人才层次、人才结构、人才机制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并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交流、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统一全市重视人才工作的思想认识。
      2.营造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防城港市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试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关于建设防城港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加强对人才结构调整的引导。同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支柱产业、急需的社会事业方面聚集。
      3.营造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由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0.5%),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部分组成。其中,每年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剔除非税收入)的1%,2010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300万元,2011年增加为1000万元。出台了《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防城港市名师培育实施办法》、《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奖和支持教育振兴奖实施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强师、强校、优生、助学、奖学、基建“六项计划”项目,重奖、大奖优秀教师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人才。
      4.营造人才机制优先创新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名市领导对应联系1—2位优秀人才,建立起联络沟通制度。市领导通过登门拜访、召开专题座谈、工作交流会等形式,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优秀人才扎根防城港。出台了《防城港市“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日常工作。出台了《防城港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该市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迈入规范化轨道。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实施办法》,明确了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的程序和要求,并对自2006年以来引进的108名高层次人才累计补发了373万元安家费。出台了《防城港市“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试行办法》、《防城港市重点产业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这些意见、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对激励防城港市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防城港市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以人才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
      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只有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上才有可能实现。科学地谋划设计、高效地管理推进、积极搭建平台,是防城港市近年人才工作取得不俗成绩的关键。
      1.创新实施“阳光选拔工程”,在深化干部人才选拔上取得重大进展。从2008年起,防城港市创造性推出“阳光选拔工程”,从拟任干部的初始提名到最终决定实行全过程“阳光运作”,市委专门出台了文件,使“阳光选拔工程”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阳光发布信息—阳光提名—阳光面试—阳光票决”流程,加上全程阳光监督,4年来,面向全市、全区乃至全国公开推荐选拔的处、科级领导职位就达34批次、380个,其中新提拔为副处级干部83人,占4年来新提拔副处级干部的39.7%。该市的阳光选拔干部制度,创造了“两票制评分法”,即考官组(领导+专家)评分占七成,评议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基层行业代表等“六代表一委员”)评分占三成,当场公布成绩、当场宣布结果;采取“双会制票决法”,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在先,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在后,等等。这一系列的创新性做法,让大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口碑好、作风过硬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激活了“干部这潭水”,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2.创新实施“聚才扬帆”工程,在人才引进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为引进和培养更多急需的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防城港市于2009年10月启动实施了“聚才扬帆”工程,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百”目标(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00名,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100名,引进海归智力和人才100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100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100名),并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暂行办法》、《防城港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政策文件。该工程实施以来,先后引进“六个一百”人才56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6名,高技能人才92名,海归智力和人才61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265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43名。
      3.创新实施“项目聚才工程”,在培养造就产业人才队伍上取得重大进展。依托产业聚集人才,依靠人才发展产业。为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打造防城港市千百亿元产业集群,制定出台了《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防城港市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发放实施办法》等,为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创造了更便捷的渠道,在短短的2年多时间里成功引进了12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了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两个自治区级的研发中心,现代物流、制糖、粮油加工和海产品深加工等5个极具特色的人才小高地。
      (未完待续) 存入我的阅览室   (二)加强配套落实,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
      制定和落实政策是人才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增强人才吸引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防城港市围绕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加强政策配套,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工作的“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1.营造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政策环境。在制定《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聚才扬帆”计划的意见》,对人才总量、人才素质、人才层次、人才结构、人才机制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并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交流、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统一全市重视人才工作的思想认识。
      2.营造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防城港市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试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关于建设防城港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加强对人才结构调整的引导。同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支柱产业、急需的社会事业方面聚集。
      3.营造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由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0.5%),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部分组成。其中,每年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剔除非税收入)的1%,2010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300万元,2011年增加为1000万元。出台了《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防城港市名师培育实施办法》、《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奖和支持教育振兴奖实施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强师、强校、优生、助学、奖学、基建“六项计划”项目,重奖、大奖优秀教师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人才。
      4.营造人才机制优先创新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名市领导对应联系1—2位优秀人才,建立起联络沟通制度。市领导通过登门拜访、召开专题座谈、工作交流会等形式,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优秀人才扎根防城港。出台了《防城港市“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日常工作。出台了《防城港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该市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迈入规范化轨道。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实施办法》,明确了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的程序和要求,并对自2006年以来引进的108名高层次人才累计补发了373万元安家费。出台了《防城港市“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试行办法》、《防城港市重点产业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这些意见、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对激励防城港市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防城港市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以人才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
      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只有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上才有可能实现。科学地谋划设计、高效地管理推进、积极搭建平台,是防城港市近年人才工作取得不俗成绩的关键。
      1.创新实施“阳光选拔工程”,在深化干部人才选拔上取得重大进展。从2008年起,防城港市创造性推出“阳光选拔工程”,从拟任干部的初始提名到最终决定实行全过程“阳光运作”,市委专门出台了文件,使“阳光选拔工程”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阳光发布信息—阳光提名—阳光面试—阳光票决”流程,加上全程阳光监督,4年来,面向全市、全区乃至全国公开推荐选拔的处、科级领导职位就达34批次、380个,其中新提拔为副处级干部83人,占4年来新提拔副处级干部的39.7%。该市的阳光选拔干部制度,创造了“两票制评分法”,即考官组(领导+专家)评分占七成,评议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基层行业代表等“六代表一委员”)评分占三成,当场公布成绩、当场宣布结果;采取“双会制票决法”,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在先,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在后,等等。这一系列的创新性做法,让大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口碑好、作风过硬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激活了“干部这潭水”,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2.创新实施“聚才扬帆”工程,在人才引进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为引进和培养更多急需的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防城港市于2009年10月启动实施了“聚才扬帆”工程,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百”目标(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00名,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100名,引进海归智力和人才100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100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100名),并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暂行办法》、《防城港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政策文件。该工程实施以来,先后引进“六个一百”人才56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6名,高技能人才92名,海归智力和人才61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265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43名。
      3.创新实施“项目聚才工程”,在培养造就产业人才队伍上取得重大进展。依托产业聚集人才,依靠人才发展产业。为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打造防城港市千百亿元产业集群,制定出台了《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防城港市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发放实施办法》等,为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创造了更便捷的渠道,在短短的2年多时间里成功引进了12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了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两个自治区级的研发中心,现代物流、制糖、粮油加工和海产品深加工等5个极具特色的人才小高地。
      (未完待续)   (二)加强配套落实,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政策化
      制定和落实政策是人才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增强人才吸引力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防城港市围绕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和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的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同时加强政策配套,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人才工作的“政策红利”不断显现。
      1.营造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政策环境。在制定《防城港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聚才扬帆”计划的意见》,对人才总量、人才素质、人才层次、人才结构、人才机制等方面提出发展目标,并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交流、评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统一全市重视人才工作的思想认识。
      2.营造人才结构优先调整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防城港市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试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关于建设防城港市人才小高地的意见》等文件,从政策上加强对人才结构调整的引导。同时,根据产业发展趋势和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年度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人才向支柱产业、急需的社会事业方面聚集。
      3.营造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主要由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统筹(按企业职工核定工资总额的0.5%),以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等部分组成。其中,每年市财政专项注入资金不少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剔除非税收入)的1%,2010年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为300万元,2011年增加为1000万元。出台了《关于实施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工程的决定》、《防城港市名师培育实施办法》、《防城港市教育振兴奖和支持教育振兴奖实施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强师、强校、优生、助学、奖学、基建“六项计划”项目,重奖、大奖优秀教师及热心支持教育事业人才。
      4.营造人才机制优先创新的政策环境。出台了《防城港市关于建立市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人才制度的实施意见》,每名市领导对应联系1—2位优秀人才,建立起联络沟通制度。市领导通过登门拜访、召开专题座谈、工作交流会等形式,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所联系人才在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优秀人才扎根防城港。出台了《防城港市“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目标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等文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日常工作。出台了《防城港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该市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激励迈入规范化轨道。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费发放实施办法》,明确了发放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的程序和要求,并对自2006年以来引进的108名高层次人才累计补发了373万元安家费。出台了《防城港市“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评选试行办法》、《防城港市重点产业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发放试行办法》。这些意见、办法的出台,从制度层面进行了规范,对激励防城港市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培养造就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提高防城港市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水平起到了较大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三)坚持以人才项目为抓手,积极探索人才优先发展项目化
      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只有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的项目上才有可能实现。科学地谋划设计、高效地管理推进、积极搭建平台,是防城港市近年人才工作取得不俗成绩的关键。
      1.创新实施“阳光选拔工程”,在深化干部人才选拔上取得重大进展。从2008年起,防城港市创造性推出“阳光选拔工程”,从拟任干部的初始提名到最终决定实行全过程“阳光运作”,市委专门出台了文件,使“阳光选拔工程”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阳光发布信息—阳光提名—阳光面试—阳光票决”流程,加上全程阳光监督,4年来,面向全市、全区乃至全国公开推荐选拔的处、科级领导职位就达34批次、380个,其中新提拔为副处级干部83人,占4年来新提拔副处级干部的39.7%。该市的阳光选拔干部制度,创造了“两票制评分法”,即考官组(领导+专家)评分占七成,评议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代表+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基层行业代表等“六代表一委员”)评分占三成,当场公布成绩、当场宣布结果;采取“双会制票决法”,常委会无记名差额票决在先,全委会无记名票决在后,等等。这一系列的创新性做法,让大批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口碑好、作风过硬的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激活了“干部这潭水”,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
      2.创新实施“聚才扬帆”工程,在人才引进开发上取得重大进展。为引进和培养更多急需的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防城港市于2009年10月启动实施了“聚才扬帆”工程,明确提出了“六个一百”目标(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100名,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引进高技能人才100名,引进海归智力和人才100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100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100名),并出台了《防城港市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防城港市高技能人才津贴实施暂行办法》、《防城港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政策文件。该工程实施以来,先后引进“六个一百”人才565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88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6名,高技能人才92名,海归智力和人才61名,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265名,培养外向型、复合型人才 43名。
      3.创新实施“项目聚才工程”,在培养造就产业人才队伍上取得重大进展。依托产业聚集人才,依靠人才发展产业。为进一步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打造防城港市千百亿元产业集群,制定出台了《防城港市贯彻落实〈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防城港市促进产业发展人才奖励暂行办法》、《防城港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费发放实施办法》等,为人才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创造了更便捷的渠道,在短短的2年多时间里成功引进了1200多名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了广西桂人堂金花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上上糖业有限公司两个自治区级的研发中心,现代物流、制糖、粮油加工和海产品深加工等5个极具特色的人才小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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