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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主不专制

    时间:2021-07-01 12:02:3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自政体学说传入中土以来,“君主专制”或“专制君主”已逐渐成为现代中文世界中的常用术语,似乎君主必会专制,专制者定为君主。然而,在孟德斯鸠这位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对政制类型最有研究,也是专制概念之主要界定及滥觞者那里却并非如此。说来有点奇怪,在汉译为《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这部经典著述第二章的一开头,孟德斯鸠明明把共和制、君主制和专制并列为三种截然不同的政治制度,且从第三章第九节开始,更是把共和制和君主制归类为宽和统治而与专制统治形成对立性概念作为此后研究的主要分析框架。可是,汉语知识界或隐或显以孟德斯鸠为学术支撑进行相关研讨和书写时仍经常把君主制和专制混为一谈,最多视专制为君主制的败坏形式。这种曲解的造成固然有孟氏著述本身的某些行文和术语构词的问题,但更多是人们没有认真研读文本。孟德斯鸠在序言中就曾敬告读者:不要仅仅翻阅了寥寥数页就对这部花费了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妄下断言。然而,竟然连伏尔泰也未能免俗,同样批评孟氏对君主制和专制区分与界定的不够清楚而带有很大的误导性。而对于大多不能直接阅读法语原版的汉语学界,几个流行的汉译本固然有一定的责任。不过,即便如此,只要稍微仔细地梳理一遍文本,仍然不至于混淆孟德斯鸠笔下君主制和专制的明显区别。
      首先应该澄清的是,第二章第一节孟德斯鸠给出的共和制、君主制和专制的所谓定义并不是对这三种制度的概念性界定,而只是其便于切入研究的一种预设(supposition)。孟氏自己讲得很清楚,这种设定与其说是三个定义,不如说是三种事实(trois faits),即对史上和当时各国政治制度一种简单的分类概括而已。所以,他才说“即使学识最浅薄的人”也足以发现其性质。也许是怕人误解,仅隔两节之后的第四节,孟德斯鸠就赶紧对君主制给出了更为本质的概念性阐释:君主制和专制表面上看都是一人统治,差别只在于是否存在和遵守基本法,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确保作为一切政治和民事权力之源泉的君主遵守基本法而不妄使权力。孟德斯鸠的回答是:权力的行使必须经由调节性管道(商务馆的两个汉译本都未能准确译出这一含义),一如流水经由管道等限制才不至于肆意横流。孟氏认为,贵族、教会、领主和城市等所拥有的特权,特别是其中的司法权所构成的介于君主和臣民之间的居间性权力(les pouvoirs intermediaires)就是这种限制君权的管道或屏障,尽管这些屏障本身也存在弊端。因此,这种居间性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就构成了君主制的本质,正是它们的存在赋予了君主遵守基本法的压力,使得似乎无边无际的君主权力不至于泛滥成灾。所以,孟德斯鸠才用排比句断言:没有君主就没有贵族,没有贵族就没有君主!也就是说,没有贵族的君主制就不再是君主制,其君主也不再是君主,而只是一个专制者(un despote,两个汉译本都译成了“暴君”)。当然,对于君主制的维续,仅有居间性权力还不够,还需要一个由独立的政治团体充当的基本法的守护者(le depot des lois fondamentales)以时时警醒君主和贵族这些基本法的存在。
      也就是说,君主制中必须存在某种权力分配以使各种权力相互限制而达至基本法的遵守。需要注意的是:在孟德斯鸠的理论体系中,权力分配(la distribution des pouvoirs)和权力分置(la separation des pouvoirs)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力分置专指英国那种以自由为直接目的的宪制模式(le module de la constitution),只是权力分配诸多模式中的一种。就是对形式上和英国很相似的共和罗马的政制模式,孟德斯鸠也只用权力分配而从不用权力分置述之。所以,孟德斯鸠不无优越感地宣称,亚里士多德等古人对君主制的观念不正确,因为他们从未见识过一人统治中还可以进行权力分配。顺便一提,la distribution des pouvoirs和la separation des pouvoirs是后人从其理论中提炼出来的两个概念,在法文原著中,孟德斯鸠从未直接使用过这两个术语,而只是在讨论英国宪制时使用了与separation同词根的动词separer,倒是la distribution des trois pouvoirs(三权分配)出现过不下五次。
      或许马上就有人指出,孟氏所说根本不是什么真正的君主制,不仅有悖于亚里士多德所代表的古典传统,更与我们的常识相抵牾。然而,孟德斯鸠的写作受众并非中文语境的我们而是法国人,最多包括日耳曼语系的德国、英国等中西欧国族。这些从日耳曼尼亚森林里走出来的国家所建立的君主制就是这种具有某种权力分配模式的“封建君主制”(la monarchie feodale)或“哥特式政体”(le gouvernement gothique),到孟德斯鸠时代已经延续了近千年之久,从而也铸就了他们对君主制的常识性认知。
      如果说君主制的本质在于一人统治下的权力分配,那么专制的本质则在于权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地无限度行使,没有任何其他权力制约这种专断性权力使其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专制之所以专制,与统治者性情是否残暴以及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并无概念性关联。孟德斯鸠虽然讨论“一人专制”(le despotisme d’un seul)较多,但也同样提及了“数个专制者的专制国家”(l’Etat despotique qui aplusieurs despotes)和“众人专制”(le despotisme de tous)。当然,按专制统治本身的逻辑,数人专制和众人专制很容易走向一人专制,因为专制性权力越集中其行使起来越顺畅。故而,世界上的专制国家大都表现为“一人专制”这种形式。既然孟德斯鸠说了他是在罗列事实而非进行概念性界定,当然要列举最为常见和普遍的事实。
      如果所有权力都集中在一人之手,能够不听任何意见地独断专行,可以对所有代理其行使权力的官僚及臣民生杀予夺,就可以称其为“独裁统治”(autocratie)。autocratie(autocracy)在其希腊语词源αυτοκρατια那里仅指“一人独自统治”,与表达“一人统治”的μοναρΧια(君主制的古希腊文)相比,它更强调的是“独自”。不过,在现代政治术语中,autocratie和le despotisme d’un seul基本同义,都意指“一人专制”或“独裁专制”。而源自拉丁文dictitor的dictature(dictatorship)虽然也常常被汉译为“独裁”,但其无论在共和罗马还是在现代政治的用法中都有一個预设定前提,即因“敌人的存在”使政权处于被内部颠覆或外部攻击的危险状态而做的临时性安排,尽管这种状态可能仅是臆想而非现实,临时也一直“临而不至”。因此,汉译其为“专政”或许更为恰切。不过,孟德斯鸠虽然在讨论罗马时提及了dictateur(专权者或独断者)和dictature(专政),但dictature和autocratie(独裁统治)都不在其概念体系之内,甚至整部著作都没有出现autocratie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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