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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的不足与对策

    时间:2021-06-13 04:01:4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社会保障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在当前新时代新思想的背景下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建设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当前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不仅保障形式多样、项目复杂、对象众多、费用巨大,而且涉及到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 60 多年来,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与发展,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仍然存在部门间分工模糊、交叉重复,部门分工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对应,行政主管部门与具体经办机构存在政事不分的状况,信息汇总混乱,管理与服务尚未实现一体化影响公共决策。为使国家的社会保障工作能正常开展以及各项保障措施得以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社会保障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巨大作用,必须建立起一个统一协调、权责明确、分工合理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关键词】:社会保障 管理体制 问题与对策
      一、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历史发展
      新中国成立 60 多年来,伴随着政治、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与发展,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1949—1956 年是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创建阶段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迅速建立起一套由内务部、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卫生部等部门主导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积极开展救灾、救济和社会优抚活动,建立和实施企业劳动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等。
      内务部:1949年11月成立,主管民政工作,受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领导和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的指导。地方上的民政工作机构,大区设民政局,省设民政厅,专署和县设民政科。成立之初,以救灾和政权建设工作为重点,特别重视对城乡贫困户的救济工作。同时还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公费医疗以外的社会保险工作。1954年9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政务院改组为国务院,国务院不再设置人事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业务划归国务院人事局直接管理。此外,财政部和卫生部对社会保险、公费医疗也负有一定的管理职责。
      劳动部与中华全国总工会总工会:1949年成立指出主要负责有劳动能力的失业工人的救济和安置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根据《共同纲领》关于在企业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规定,责成劳动部会同中华全国总工会草拟《劳动保险条例》。劳动部颁布并开始试行《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1953年政务院公布了修正后的《保险条例》,劳动部也公布了《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适当扩大了实施范围,酌量提高了待遇标准。中华全国总工会为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最高领导机关,统筹全国劳动保险事业的进行,督导所属各地方工会组织、各产业工会组织有关劳动保险事业的执行。劳动部为全国企业劳动保险业务的最高监督机关。
      卫生部:主管的社会保障事务主要是公费医疗。
      建国初期民政、劳动、工会、卫生等部门在社会保障事务管理工作中的分工,为以后社会保障管理格局和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这一时期,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所做的开创性工作,对中国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影响深远。
      (二)1957—1984 年是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曲折发展阶段
      自 1957 年开始,国家转入了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选择的是国家—单位保障制度模式,国家直接承担着统一制定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有关社会保障事务的责任,城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职工的保险和福利待遇及其家属的有关社会保障费用,农村集体组织则担负着合作医疗、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户以及优待烈军属等责任。
      从 1957 年到“文化大革命”爆发,中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基本上延续了建国初期所形成的,由内务部、劳动部、总工会和卫生部主管的分割管理格局。“文革”结束后,中国重新回归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党中央和国务院加强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社会保障管理体制进入了恢复性建设阶段。
      1978 年 5 月 1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成立,其内设机构有办公厅、政治部、优抚局、农村社会救济司、城市社会福利司、民政司、政府机关人事局和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紧接着,地方民政工作的管理机构也开始重建。民政部基本上延续了原内务部的职能,主管的社会保障事务有优抚、复退安置、生产救灾、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及工资、福利。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依然是多部门分割管理格局。内务部(后来是民政部)主管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尽管福利与救济界限不清,但城乡分治。卫生部主管的医疗保障业务由城市扩展到农村,合作医疗成为卫生部医疗保障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在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上,形成了国家—单位保障制度模式下的国家保障、城镇单位保障和农村集体组织保障三大板块。相关管理部门对城镇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大多是具体的、明晰的、强制性的。而对农民保障措施的规定,往往是规划性的、粗略的、指导性的,这或许是“文革”中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遭到较大破坏,而农村合作医疗却有较快发展的原因之一。
      (三)1985以来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阶段
      随着中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社会保障制度模式逐渐由原来的国家—单位保障模式向国家—社会保障模式转变,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在经历了一段分散化管理的改革探索之后,又趋于相对集中,这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多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二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相关管理部门多达 12个:人社部门、 民政部门、 卫生部门、住建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红十字会、审计署、保监会、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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