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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视角浅析“钓鱼执法”

    时间:2021-04-02 20:04:2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 近年来,违法行政行为此起彼伏,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也影响了行政机关的形象。本文指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以通过对行政机关“钓鱼执法”的简析,来进一步呼吁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以期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倡导全社会的文明和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键词 钓鱼执法 行政法 行政机关
      作者简介:王新庄,黄河科技学院,律师,研究方向:行政法。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159-02
      一、行政机关的“钓鱼事件”
      近年来行政机关的“钓鱼事件”很多,且有呼应之势,很多私家车主遭遇名誉和经济损失。滴滴专车、快的专车、神州专车、易到用车、一号专车、Uber等专车或快车的流行,更让许多部门盯上这块肥肉,媒体多次报道过关于“钓鱼执法”现象,比如最近的2015年6月10日下午,在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就因“钓鱼执法”而引发大量专车司机和路人聚集抗议,最后专车司机顺利离开现场。据多名目击者描述:一名身着便服的交通执法人员用滴滴打车软件叫来一辆日产轿车,当这个车辆行驶到水荫路时,执法人员要求车主下车,并同时出示证件,声称司机涉嫌非法营动,要扣留车辆。在附近行驶的一些专车司机得知此事后,怀疑这次突击检查专车为“钓鱼执法”,遂赶到现场声援,并将执法者堵截在车内。最后,在专车司机和路人的声援下,被执法的那台专车司机驾车驶离现场。当事司机崔师傅说他今天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A9€讇讇讇椎暮谏缛詹嵘F翟诨肥卸方拥ィ敖峁坏剿衤肪捅还阒菔薪煌ㄎ被岬闹捶ㄈ嗽蔽ё×恕薄5鲇阒捶ㄒ鸲喾焦刈ⅲ惨鹆苏母叨戎厥印L乇鹗侵暗乃镏薪缡录丫研姓氐牡鲇阒捶ㄍ粕狭擞呗鄣姆缈诶思狻J虑榈姆⑸窍嗨频模涸谏虾J械钠侄虑怂甑乃郊页抵魉镏薪缈倒桓龉臼保揭桓銮嗄昴凶釉诼繁叨钩担谑蔷退陈房邓土怂焦铮胱乓皇撬陈罚强梢哉醯阌头眩峁搅饲嗄昴凶铀邓巧虾D匣闱煌ㄐ姓捶ù蠖右恢卸拥闹捶ㄈ嗽保隙ㄋ镏薪缡俏欠ㄓ恕S氡鸬亩运郊页档摹暗鲇阒捶ā备现氐氖牵镏薪缥硕钥拐庋牟还玫蹲郧凶笫中∈种福虾J衅侄虑衔匣闱煌ㄐ姓捶ù蠖右恢卸佣运郊页档牟榇κ视梅烧罚率登宄≈な侄尾⑽薏坏保ぞ萑吩洌皇堑鲇阒捶ㄎ侍狻>镏薪绫救艘约懊教宓那钭凡簧幔钪丈虾J衅侄虑龆ㄏ蚬诠狼覆⒅铡八镏薪纭钡鲇闶街捶ò讣?
      二、钓鱼执法
      关于钓鱼执法的定义来源于英美法系中的执法圈套,类似于正当防卫,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情况。大陆法系国家也有严格限制,法国和德国法律认为这是国家公权力侵犯了当事人的私权,禁止执法者来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人都有一定的趋利性,在不违法情况下会选择有利的途径来实现目的,这是人之常情,也可以节约社会资源,而一些人在引诱(钓饵或执法人员)下从事的或致违法的行为不应受到惩罚,原因在于钓鱼执法行为如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或会导致更严重的社会风险,且这种行为也是对道德的摧毁。在一些国家的刑事侦查中可以部分允许钓鱼执法,比如侦查员装扮成吸毒者向毒贩购买毒品。但对这样的钓鱼行为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首先,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其次,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最后,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证据。钓鱼行为通常有以下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钩引式,就是行为人原来没有违法的想法,而行政执法机关或部门采取一些行动来钩引行为人产生违法意图;第二种方式称为陷害式,是行为人无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诬陷,即用“莫须有”的罪名惩罚当事人;第三种方式是显露式,即行为人有违法或犯罪的想法正好被行政机关利用 。
      三、钓鱼执法严重违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基本准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准则,行政主体千差万别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得违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法治国家进程,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行政放在重要的位置 ,是因为行政机关有强大的公权力,而公权力的行使要有必要的约束,不然容易被滥用,所以行政行为要依法进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的灵魂,起着保障行政法制统一协调和稳定的功能。违背了行政法律的基本原则的话,相关的行政执法机关要承其行政法律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基本原则的做法必须加以纠正和制裁,与基本原则相抵触的行政法律条文必须修改或撤销。行政法律的原则包括权责统一、程序正当、合理行政、合法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等原则。
      (一)权责统一原则
      包括行政责任原则和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不当或违法行使职权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基本要求是责权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用权受监督、有权必有责。当行政机关意识到“钓鱼执法”的错误时,就应该及时改正,不仅要对当事人赔偿和公开道歉,而且要对违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给予处分。只有勇于负责的政府才会得到人们的拥护,才是值得人们信赖的政府。
      (二)程序正当原则
      在法治行政进程中,通过程序实现正义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法治原则,是当代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程序正当是法律上对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下面几项内容:一是回避,行政公务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二是参与,作出行政行为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对人权利;作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为,应当听取相对人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为时,须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三是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应向人民群众公开其活动的依据、过程以及结果。由程序构建的对等对抗对话机制将有效发挥对权力与权利的保障作用、控约作用、平衡作用。钓鱼执法采取蹲点和突然袭击的方式惩罚司机,是对正当程序的严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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