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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印书馆

    时间:2021-04-02 08:02: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行政法与社会科学》摘录
      真实世界的行政法现象,一旦作为专门的考察对象进入了思维的领域,行政法学便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然而,要说明行政法“是什么”和“应当是什么”这两个实证问题和规范问题,一度曾经“自给自足”的学科一再呈现了其基因性缺陷:何处寻求自身作为一门科学的智慧和思维的力量?在注释法学,特别是一种以最直观的智力形式存在的法条主义占主流地位的地方,科学逃遁了,行政法学依然贫困。为什么在日益娴熟的专业领域里,学者们却变成了这个“熟悉世界”的陌生人?
      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揭示了这些困惑的根源,并试图以下列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任务:充分揭示行政法在一个相互联系的客观世界里的时空特性,指出其存在和发展变化的规律以及它对我们生活世界的意义。这种研究问题的立场与其说是方法论的,毋宁说是本体论的。它力图显现隐藏于各类行政法现象背后的那些主要因素,使真实世界的行政法从“自在”状态进入“自为”的澄明状态,并帮助我们理解一个“可能世界”得以实现的基本条件。“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也不是我们应当做什么,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这种立场试图使行政法学摆脱贫困,并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
      ……
      作为此在的人的回归,是重建行政法学的希望。
      作为对象的行政法,并非独立于人类世界的客观存在,它也并非是在“法律帝国”里凌驾于人类之上的主宰。人和法,人类行为和法律的一切现象,都是生活世界的表象。人赋予“客观的”法律现象以生活的意义,法律也显现出人类存在的意义、价值、能力及其极限。法的这种功能超越了具体文本的语义和逻辑结构所能传达的意义,它必须通过人类的行为体现这些存在,人的主体性应当再次受到尊重。
      社会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理解人类的行为去理解社会现象,并指出建立一个可能世界的条件及其限度。这是一个“人”的回归的历程,是以“人”而不是以“规则”为中心的分析体系,法学由此迈入了真正的实证科学的领地。
      行政法学正在回应这个使自身成为科学的内在要求。
      面向社会科学,就是将社会科学的方法和知识资源应用于行政法研究,最重要的是发展一种以人类行为理论为中心的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并同时注重规范与实证研究。在分享知识资源上的一个直接行动是鼓励跨学科的研究,尤其是准确切入邻近的学科领域,并在这一过程中完全忽略行政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曾保留的疆界和种种合法依据。没有什么智慧能够被垄断,没有什么知识领域是专门保留给拥有特定学位和职称的研究者的。开放性地容纳这一思路,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学就树立了牢固的思想根基。(第16-21页)
      《行政法与社会科学》书评
      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包括行政法在内的中国法学研究一直游离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 科之间。而后伴随着“去政治化”、“去行政学”的集体反思,中国行政法学又一头扎进了规范 法学、纯粹法学的理想国。于是,行政法学家成了立法专家,行政法学成了行政法注释学。而 当这种矫枉过正触碰到现代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变革之时,其合法化供给能力和规范行政权 作用便遭遇了前所未见的危机。
      正是带着这样的问题意识和学术关怀,包万超教授在国内行政法学界较早提出了面向社 会科学的行政法学和行政法学者的职能问题。本书就是作者多年来潜心思考和研究的集中呈 现,由线索清晰的八个章节组成。主题是,将行政法置于社会科学的视野之中,理解该学科的 理论基础及研究进路; 核心是提出和论证作为严格社会科学的行政法的命题、方法、体系、知识 资源及应用性例证。方法上则强调公共选择理论、组织行为理论等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并同 时注重规范和实证研究。我国著名行政法学家罗豪才教授翻阅此书后曾评价道: 作为一项持 久深入的基础研究成果,本书不仅资料翔实,而且有理论亮点,对行政法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参 考价值,是一部值得一读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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