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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预选与人大代表选举的公平】人大代表的选举公平

    时间:2020-02-15 07:19:3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中国目前推行的选举制度有双重任务,它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志,还要有合理的“结构”。实现“合理的结构”,频遭诟病的“酝酿”、“协商”等筛选机制就有了存在的空间。为减少人为控制,而提出的“预选制”,是最优方案吗?
      这是11月22日的下午4时,清华大学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会议室。10多平方米的小房间里,竟然涌进了六七家媒体的记者。北京的冬天已经降临了。窗外,寒气逼人。
      
      许志永从包里拿出一封信念了起来。
      
      许志永,北京邮电大学讲师;张星水,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两人都是今年海淀区人大代表选举的自荐参选人。许志永公开宣读的这封信,是他和张星水共同起草的致北京市各区人大代表选举办公室的一封信――《预选是产生正式候选人最公正的程序》。
      
      我为什么要求“预选”
      
      许志永所在的北邮选区,采取的是这样一种选举程序:提名结束之后,11月25日,选举办公室将获得提名的全部285人的名单按音序排列发放到全体选民手中,每个选民从中选择3人,得票最高的4个人成为正式候选人。记者采访时,数据仍在汇总中。
      无论结果如何,许志永认为,北邮选区采取的方式是公正合理的,实际上“就相当于预选了”。而张星水所在的海淀第六选区,则是另一种情况:11月27日,第六选区召开了一次酝酿会,在会上,由20多个单位的代表从260多个提名候选人中讨论协商出了4个初步候选人名单。张星水名列其中,以致连称“非常侥幸”,因为,“酝酿”这种方式“不太民主、公正、透明、科学”,“这次我上去了,但是这不意味着一开始没有酝酿掉我的可能。”张说。
      许志永说,推行预选制并不是只为自己“谋福利”。北邮选区在11月25日汇总出来的候选人获得提名的结果,许志永获得1071票,以微弱劣势位列第二。许并不担心酝酿结果会对自己不利。“我之所以呼吁预选,并不是为了我个人,而是为了中国选举的公正。”
      早在11月初,许、张二人就有呼吁推行预选制的想法。他们认为,仅由少数人参与的酝酿、讨论产生正式候选人的方式,规定比较模糊,“给某些人为因素影响程序公正留下了空间”。而且,酝酿的方式不能很好地体现“较多数选民的意见”。
      11月21日,他们起草了这封公开信。在公开宣读这封信之后几天,许、张二人委托了一些朋友帮助把信寄到北京市的一些选举办公室。二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我们向各选举办公室发出公开信的时候,不是以候选人的身份,而是以一个普通选民的身份,试图为推动中国选举程序的进步尽一份力。”
      各选举办公室至今还没有给他们一个明确的回复。
      
      一种程序的两种表述
      
      在从“初步候选人”到“正式候选人”的筛选过程中,各选区依照《实施细则》留下的空间选取了不同的方式。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京大学的选举程序是:11月21日,北大三个选区分别召开了由选举工作组成员和选民小组长20多人召开的酝酿会,从海淀区的几百名候选人中选择了8~10名建议候选人。建议候选人名单基本上按照所获提名票数的多少来确定,但是也考虑了“结构合理”的原则,即兼顾了各院系、男女、党派的结构等。
      比如,第二选区根据这一原则,位列第7和第8位的两位候选人并没有成为建议候选人,而是第12和13位。11月24日,选举办公室将“选区候选人预备人选征求意见表”下发到每个选民手中,选民可以选择表上的建议候选人,也可以在“另外建议人选”一栏中选择其他候选人。到11月28日,主要依据票数多少的原则,北大各选区的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已经确定。
      这是一种“酝酿”与“预选”相结合的方式。
      在北大正式候选人名单确定之前,北大文科选区选民郭玉闪和他的朋友王彦做了一个关于“预选”的调查。他们在北大校园一共发放了1500份调查问卷,回收1433份,其中有效问卷1344份。统计结果显示,同意预选的选民有1192人,占被调查选民的88.7%。“我想,这就意味着:预选是‘较多数选民的意见’。”郭玉闪说。
      但在燕园街道分会办公室主任张彦看来,北大的过程是完全民主、公平、公正的,由于每个选民实际上都能够在产生正式候选人的过程中投票,所以这基本上也是一种预选制。
      但是,郭玉闪认为,由于执行了“结构合理”的原则,结果区区20多人决定了本由1万多选民来决定的事,这是非常恶劣的事情,非常不公平。“最不公正的地方是,这个规则并没有事前公开。”很多自荐参选人,由于规则不清,对提名并没有予以重视,而是把工作重心放在后面,结果这样的规则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据介绍,北大第二选区自荐参选人殷俊,本来踌躇满志,由于不明规则,并没有发动支持者,结果11月18日汇总结束,他获得的提名数仅排在第22位。
      虽然承认详细的规则没有提前公开是一种缺陷,但张彦认为,这并不能否认程序公正,因为,“尽可能获得最多的提名是不言自明的规则。”
      
      “预选”是不是最优方案?
      
      “预选制”的支持者们都认为,预选是公开透明的,而“酝酿”、“协商”等方式都有黑箱操作和人为控制的可能。
      但事实上,中国目前推行的选举制度有双重的任务,它不仅要体现多数人的意志,还要有合理的“结构”,也就是说各阶层和届别都要有自己的代表。这意味着,多数人的意志并不是惟一的标准,代表的“成分”同样重要。
      “法律上,选举要按区域进行,选民只是在想谁能代表我;但在政策上,选举机构却希望‘代表结构’合理。而代表的结构比例则是无法实现控制的,选举前选举机构会对代表资源进行摸底,下达指标;当选票不能达到‘结构的合理’时,选举机构就会运用‘协商’、‘酝酿’等人为操作达到这种‘合理’。”学者袁达毅接受采访时说,“这是法律和政策的矛盾,在法律和政策之间,人们往往选择后者。”
      袁达毅曾经考察了北京很多区县的人大代表选举,发现有两类人往往在选举中被特别关照,他介绍这两类人说,一类是,“无党派人士、知识分子、少数民族、女性,结合了这4种成分的候选人,可以满足‘结构’中的四种指标;另一类是,白领、骨干、精英。”
      但另一方面,实施“预选制”则面临操作和成本的巨大压力。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史卫民指出,如果在国内启动预选程序,则意味着全国8亿选民就要全体动员2次。“我并不认为‘预选制’会是一个最优方案”,中央党校副教授肖立辉非常明确地向记者表明自己的态度:“‘预选’给选举增加了一个环节,选举频率高、投票次数高,都会给选民造成逆反心理,也不能达到好的效果。”
      2001年肖立辉曾深入考察北京的村镇直选,“老百姓前后一共投了4次票:成立选举委员会、初步提名、产生正式候选人以及最后表决;有一个乡为选举花了两三百万元。这种成本并不是所有地方都承受得起。”肖立辉认为更重要的问题是,应该拓宽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信息沟通,有必要借鉴农村直选的经验,比如利用小区的闭路电视,进行小范围的竞选。
      按照《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只要有十名选民联名就可以提名“初步候选人”,但是从“初步候选人”到“正式候选人”则可以通过“酝酿”、“讨论”、“协商”以及“预选”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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