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管理补充管理规定
时间:2020-12-30 13:33:2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 《十二矿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的 补充
管
理
规
定
近期,根据对《十二矿物资出门管理制度》(平煤股份十二【2017】87 号)运行情况的督查,为完善管理、堵塞漏洞,现对管理制度进行补充规定如下:
一、加强对 调度室 非制度工作日、制度工作日夜间 审批出门证 的 管理:
1.保卫科负责建立物资出门台账,定期将电子档台账通过矿 OA 网发企管科。
2.建立报备制度:承办单位或部门在办理出门事宜后顺延 5 个工作日内,到企管科进行出门物资报备,若发现不报备者,对承办单位或部门的经办人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每人每项各罚款 200 元。
3.实行出门证闭合管理:企管科把此项工作纳入外修或外借设备、物资的追踪管理程序,严按平煤股份十二【2017】87 号第四部分、第 12 条规定执行。
二、 规范出门物资装车码放管理:承办单位或部门在出门装车时,有量可计或计件的物资或设备,必须有序码放,达到可清点,否则,门卫可不予出门,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承办单位或部门承担。
三、 落实出门证 审批 的严肃性:承办单位或部门在开具《出门审批单》前,统筹安排,核实清楚需要出门的物资数
量后再填写,否则,保卫科发现证物数量不符的,立即通知企管科到现场核查,查出证物不符的对承办单位或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每查出一项对经办人和负责人各罚款 200 元,所出门实物大于出门证的超出部分按原值双倍加罚。
四、规范出门审批单与出门证 单据 填写:单据项目填写完毕后,对多余的表格必须划截止线符,若发现填写物资压截止线的情况,企管科、调度室可不予开具出门证,并没收出门证审批单,每张单据对经办人、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各罚款 200 元;保卫科查出出门证填写物资压截止线的情况可视为盗窃物资处理。
五、请各单位加强《十二矿物资出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矿文件及补充管理规定执行。
企管科
201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