拌合站运行维护规定
时间:2021-02-05 13:36:4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拌和站运行维护强制保养规定 为确保拌和站的正常生产,经项目部研究决定,对拌和站的运行维护保养实行强制保养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搅拌机在生产过程当中必须按照厂家规定的 2 小时注入一次黄油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搅拌机内的残余混凝土,每班必须清理一次。
第三条:对下料斗各滚轮及钢丝绳滑轮必须每 3 天注入一次黄油。
第四条:对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检查一次,发现断丝数超过总数的10%,必须进行更换。
第五条:对各传动部分,如汽缸的转动部分,必须 7 天注入一次黄油。
第六条:对各减速箱每 14 天检查一次润滑油的油位及品质情况。
第七条:对配料机输送皮带、传动皮带、转向托辊、驱动辊轮及承载托辊每天检查一次。
第八条:每班必须严格做好设备维护的“十字”作业:润滑、紧固、清洁、防腐、调整。
第九条:当班作业人员必须做好《施工设备运行记录》,并详细记录设备运行及维护保养情况。
第十条:当班作业人员在拌和站生产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机物部报告。
第十一条:拌和站的电脑由机物部负责每 15 天进行一次清理,并做好清理记录。
第十二条:项目部机物、安全、施工等部门不定期对拌和站的运行维
护保养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 2 次,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三条:奖罚规定 1、不按规定注入黄油,发现一次对当班作业人员罚款 50 元,对责任单位处 100 元罚款。当月累计超过 3 次,对责任单位罚款 500 元,所罚款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对不按规定做好《施工设备运行记录》记录或撕毁《施工设备运行记录》页面的情况,对责任单位罚款 50 元,所罚款项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对不按上述规定对搅拌站的设备进行检查,对当班作业人员罚款 50 元,对责任单位处 100 元罚款。
4、对按上述规定做的比较好的作业人员项目部给予 100—200 元的奖励。对做的比较好的责任单位,项目部给予 300—1000 元奖励。
此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葛洲坝上尖坡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2016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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