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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01 16:06:2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为抓手,以贯彻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为主线,以创建“居住安全、卫生整洁、环境优美、舒适方便、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物业企业依法经营、物业业主依法自治的各项行为,努力提升全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六个明显提升”。即: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物业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物业服务行业自律能力明显提升;住宅小区人居环境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物业服务满意率明显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提升群众参与度

      1.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乡镇

     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线上媒体宣传和线下社会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对《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进行宣传。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宣传,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在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线下社会宣传,扩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广度和深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2.建立常态化舆论监督机制。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物业管理乱象曝光专栏,对住宅小区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调动群众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3.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社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等不同物业管理主体需求,开展物业管理专题培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参与行业协会专题培训,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机制。逐步形成物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主管部门三级物业管理培训机制,常态长效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4.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市监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对小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行为。同时总结出一批典型案例,广泛进行宣传,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批的执法宣传效果。

     (二)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能力

      5.规范前期物业招标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确保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在现售前30日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预售商品房项目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

      6.规范前期物业合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要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前,参照《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参照《市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在销售房屋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及《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向购房人明示,同时将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收费等情况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7.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县住建局要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新建物业小区承接检查验收程序,新建住宅小区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后,建设单位方可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三)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物业管理事中事后监管能力

     8.强化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严格落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新机制。县住建局要在 3 月底前完成县内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市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录入和审核工作,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9.规范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要推行《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标准(试行)》,指导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明确物业服务等级,并以此为依据测算物业收费物业服务价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

      10.推进物业服务监督考核。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评价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在管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每半年开展一次检查评价,检查评价结果及时报县住建局,纳入物业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11.推进物业企业星级评定。县住建局、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要求,对物业企业开展星级评定,星级评定结果推送至市星级物业服务企业库,并向社会公开,为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选聘物业企业提供参考依据。

     12.加强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物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构建社区物业服务新体系、新机制、新格局,不断提高社区物业党建工作水平。

      (四)推进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实现物业管理透明化

      13.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公示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围绕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信息、业主委员会成员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物业投诉电话、公共性收益等方面,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制度,接受业主、社会和主管部门监督,让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服务、账务在阳光下运行。

      14.推进信息公开栏标准化建设。2021 年 6 月底前,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广场或主出入口道路两侧设置“物业管理信息公开栏”,面积不少于 4平方米,造型设计应美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

      15.加强物业管理信息查询建设。2021 年 6 月底前,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管理信息查询台。供业主公开查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共有部分清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

     使用情况及《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五)规范业主自治行为,提升业主自治能力

      16.落实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县住建局要在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前,按照《市住宅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归集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解决业主大会成立经费难题。

      17.推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要加快建立和运行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畅通业主参与小区物业管理渠道,真实、高效表达物业管理意愿。

      18.把好小区业主委员会人选关。乡镇、社区要按照《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即将换届或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提前介入、把关定向,依靠业主党员、楼栋长、骨干群众等群体,把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代表人选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业主委员会中党员比例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人选等主要环节,切实把好人选关。鼓励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在职党员在居住小区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

      19.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乡镇、社区要指导业主委员会建立会议记录、完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制度,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指导

     和监督,提高成员素质。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应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知全体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健全的住宅小区,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程序及时增选或补选,确保业主委员会组织健全。

      (六)发挥物业协会功能,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20.充分发挥物业协会优势。要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服务优势,依托物业行业协会制定和完善物业管理行业自律公约,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开展第三方服务质量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完善宣传平台建设,深入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 年 3 月 15 日前)

      结合物业管理实际,制定我县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3 月 15 日-11 月 30 日)

      各地、各单位负责组织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建立提升工作台账,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1 年 12 月 1 日-12 月 30 日)

      对物业管理提升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针对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管理,深化制度改革,修订、完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和制度,巩固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报纸、电视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物业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营造社会关注、群众支持、协力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精心部署安排。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精心部署安排物业管理提升年各项工作,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业主真真切切感受到物业管理提升年所带来的新气象、新感觉。

      (三)注重常态长效。物业管理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要以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建立小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机制,建立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服务承诺、信用评价等规章制度,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常态长效、常抓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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