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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实相生:是否可能,如何可能?①

    时间:2021-07-08 04:02:1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理论与实践之间互为基础、互有需要、互有逻辑,为“理实相生”提供了可能。理论与实践要达到“相生”和“共生”的状态,需要理论人与实践人均有所改变。为了达成理实双向转化,理论人应具有诊断剖析、重构再造、沟通对话、提炼生成等转化能力。
      关键词理实相生;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转化逻辑;“打捞者心态”;“纳凉者心态”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2384(2018)01-0008-03
      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是复杂的,不能用简单的“谁指导谁”或是“从谁到谁”来解释和概括。理论和实践从相生走向共生,同时也是理论研究者(以下简称“理论人”)与实践工作者(以下简称“实践人”)的共生共长。
      一、理实相生:什么性质的问题?
      要探究问题背后的奥秘,寻获解决之道,前提是厘清问题的性质,对问题性质的理解和认识不同,研究路径、方式和策略也会有所不同。于我而言,“理实相生”作为思考对象,首先不是“他者的问题”,而是“自我的问题”,是自我从事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变革研究中遭遇的真实的问题。当年,新儒家重要代表人物牟宗三先生在追忆其一生的学术历程时,称其先后追索过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等多门学科,但“哲学”最终成为他的学科归宿,其根本原因在于,那些学科随着时光的流逝,逐渐从其生命中流走,唯有哲学进入他的生命内核,与其生命融为一体,因而成为“生命的学问”。在我的学术生命成长过程中,也先后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研究问题,而“理实相生”始终是属己的成长困惑和成长需要,因而驻扎在我的生命深处,与我的生命同行同在。
      我以“贴地式深度介入”的实践方式,把“理实相生”变成实践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变成与空气、面包和水等日常生活需要相关的问题,而不是只能在书斋里通过论文和著作才能触及的问题。基于此,“理实相生”,就不再是只供书写的“纸面上的问题”,而是深入到“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不是“天空上的问题”“天花板上的问题”,而是“大地上的问题”“地板上的问题”;也不是“旁观者的问题”,而是“介入者的问题”。
      二、理实相生:是否可能?
      理论与实践要从相遇走向相生,是否具有可能性?这似乎不证自明和不言而喻,但其实依然需要严格拷问和细致探究。
      可能性之一,来自于“理实之间,互为基础”。
      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人们常常刻意地去探寻和定位其各自赖以产生的根源,即“理论从何而来”或“实践从何而来”。答案无非是两类:要么是理论来源于实践,实践为理论提供动力性资源;要么是实践来源于理论,理论为实践提供方向性指导,成为实践行动的源泉。这种久已成习的提问方式和解决方案,实质是一种割裂式思维、对立式思维,更是非此即彼式思维;把理论与实践的来源问题,变成了“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的问题。
      实质上,理论与实践之所以得以相生,在于二者之间互为基础。实践构成了理论的基础,所有的理论都不是凭空而来的,都有实践资源和实践体验介入其中;理论也构成了实践的基础,如果追根溯源,所有的实践行动背后都有一种理论或一个、多个理念在支撑着它。不论这种理论或理念是多么隐晦、多么粗糙、多么简单,有时只是一个概念、一个想法,甚至一个影子,但他们确实是真实的“理论存在”,只不过可能只是初级形态或初步状态的理论。因此,理实之间关系的实质是双向式关系。
      可能性之二,来自于“理实之间,互有需要”。
      让自己的理论走向具体的实践,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从而影响和改变人类社会,发挥只有理论才能发挥的作用,是绝大多数理论人,也是我一直以来的追求。同样,大部分的实践人也希望能采撷理论精华,渗透在实践之中,用理论来武装自己、指导自己;甚至是通过参与理论创生,把自己的实践经验进行转化,创造属于自己的理论。理论和实践都有明确地走向对方的需要,就为理实相生提供了可能。
      可能性之三,来自于“理实之间,互有逻辑”。
      有关“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探讨,学界已有共识:二者均是确凿无疑的存在,且各自有独特的逻辑内涵和特性;但两者并非是截然对立的,区分只是相对而言,而且二者之间存在一个中间地带,即“转化逻辑”。[1]转化逻辑既是联结理实之间共性的纽带和载体,也是促使理实相生的动力和源泉。最关键的是,转化逻辑之所以存在,而且得以形成和运行,缘起于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独立存在,进而是二者相生的产物。
      三、理实相生:如何可能?
      理实关系,是一个复杂问题,二者之间需要建立起更为丰富的关系。“需要在一系列转换过程中,实现新理论与新实践的建设。這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互依赖、锁定、孕育、碰撞、建构、生成的动态过程,也是一个充满问题、挑战、困惑、发现、突破、兴奋、苦恼、焦虑、体悟、满足的探究过程。”[2]
      若想理论与实践达到“相生”和“共生”的状态,理论人与实践人必须均有所改变,才有可能。
      1. 改变什么,才有可能?
      改变是双方的事情,理论人与实践人都需要改变。
      (1)理论人要端正对待实践的态度
      首先,理论人需要改变看待实践的心态。理论人尤其要改变两种常见心态:一是“打捞者心态”,二是“纳凉者心态”。[3]持“打捞者心态”的理论人,将“实践”视为“资料库”和“捕鱼场”,只搜寻自己需要的内容。他们带着“渔网”和各种“诱饵”以及“灵敏的嗅觉与视觉”,通过问卷、访谈等方式,捕捉有助于完成课题、专著、论文和研究报告的“大小鱼类”,留为己用。持“纳凉者心态”的理论人如同“江湖术士”和“谋士”,他们站在“教育实践”之外,“摇着羽扇、叼着烟斗、品着茶水”,观察着实践发展的动态和细节,随后发表各种感慨和评论。他们的心态是悠闲的,置身事外的,如同在看窗外的风景,美丑都与己无关。
      其次,理论人需要改变研究假设。一是等级假设: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不是平等并行的关系,理论高于实践,理论化的实践必然高于非理论化的实践。二是趋同假设:实践应向理论靠拢,最终趋同于理论,在理论的山巅之上实现二者的“天下大同”。三是提升假设或者拯救假设:实践如干渴的大地需要理论人普降甘霖;实践人是迷途的羔羊,需要理论人引领着走出泥潭。四是空降假设:既然实践人对理论如此渴望慕求,理论人只要乘着飞机,向实践的大地空降理论的种子和干粮,就能达到目的。[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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