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小学学习 > 正文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

    时间:2021-05-13 16:02:20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森林是林区经济的主要资源之一,它不仅能提供木材和多种产品,满足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而且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防风固沙、减少污染。因此,保护森林资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山河屯林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林业检察职能,大力打击各类“涉林”犯罪案件,有效地维护了林区社会秩序的稳定。在打击涉林犯罪案件中,山河屯林区院侦查监督科加强同山河屯林业局资源科、林政科等林业行政部门配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相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2008年以来建议林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案件7案7人,法院都做了有罪判决。
       1.提高思想认识,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也是发挥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整体合力的重要措施,对于严厉打击涉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山河屯林区检察院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和指导此项工作,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打击涉林犯罪中重大意义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保护林区职工的合法权益,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正确处理案件查办与维护经济秩序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关系,不断增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创造性,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2.建立联席会议制、形成打击合力
      山河屯林区院侦查监督科与山河屯林业局林政执法部门实行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目的在于: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执法理念。无论是行政执法机关、刑事执法机关还是法律监督机关都要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从维护林区利益,维护法律权威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和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为民执法的理念和自觉性。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打击涉林犯罪力度。召开联席会议主要内容是:相互通报一个时期涉林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趋势,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涉林犯罪的对策。召开联席会议,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之初,针对有争议的问题或急待解决的突出问题,面对面地进行探讨、研究,消除争议,达成共识。通过联席会议加强各方联络加大打击力度,对涉林犯罪行为能够从源头予以严厉打击,达到治理源头的目的。
      2009年3月侦查监督科负责人接到林业局林政科电话称:山河屯林业局林政科工作人员在四十九检查站检查一辆运送枝丫货车,发现车内有大量原木,货主陶某某出示木材运输单写明是枝丫材,实物与单据不符,林政科检查站人员当即将车辆扣押。林政科人员感觉此案件构成犯罪但不能确定请检察院人员提前介入。在得到检察长同意后侦查监督科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陶某某在林场购买的是枝丫材按规定不能装原木,陶某某承认自己是给了工人好处后指示工人将原木装上车的。案情基本了解后,我院建议林政科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经调查以涉嫌盗窃罪将陶某某刑事拘留。2009年7月24日陶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山河屯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3.建立移送备案制度、强化法律监督
      为了加强检察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在办理涉林案件中的联系,进一步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打击合力,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经山河屯林区检察院院党组和山河屯林业局资源科、林政科等部门共同协商,建立了“山河屯林区人民检察院与林政执法部门涉林犯罪案件移送备案制度”,规定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时,要抄送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备案审查,侦查监督科认为必要时可以提前介入。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既增强了各部门依法办案的意识,又规范了各部门之间协作的机制,也使侦查监督科的监督更加深入,有效地防止了刑事案件的流失。
      2007年11月山河屯林业局林政科查处了李某某在林业局七峰山林场非法放树开地的案件,经查李某某已经涉嫌犯罪,林政科将案件移交到林业地区公安局,并报我院侦查监督科备案。公安机关于2007年12月3日将李某某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提交我院审查逮捕,我院在林政科移交案件时就已经派专人提前介入对案情已经了解清楚。在审查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发现本案中李某某的林地是从王某、杨某某手中非法购买的。王某、杨某某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非法放树开地其行为已将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以二人在逃为由没有立案侦查,我院立即向公安机关下达“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说明书”公安机关立案后,我院又督促公安机关对王某和杨某某抓捕。在2008年12月24日王某被山河屯林区基层法院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杨某某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4.当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4.1主要问题
      4.1.1是思想认识不够统一
      有些林政执法部门对处理发展经济与打击犯罪缺乏辩证统一的认识,认为只要把损害林区经济利益追回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给予当事人刑事制裁,从而导致案件不能及时移送,使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得不到有效打击。行政执法机关为什么不能及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这里既有执法思想、执法水平问题,更有权力和利益的驱动问题。
      4.1.2是收集固定证据意识尚需加强
      由于林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往往比较复杂,加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办案的要求、在办案过程中,对案件的定性、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等方面容易产生认识不一, 导致对物证的提取固定不及时,对有些物证应当做鉴定的而未做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同时还有一些行政执法机关过早地处理掉了有关涉案物品,给办案造成困难,最终造成案件白白流失,甚至发生主要犯罪嫌疑人逃逸等问题,给侦破工作带来了困难。今后要着力解决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种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办度。提升公安机关 、检察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涉林犯罪的整体合力。
      4.2建议
      4.2.1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执法理念
      无论是行政执法机关、刑事执法机关还是法律监督机关都要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法律权威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和提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为民执法的理念和自觉性。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打击涉林犯罪力度。
      4.2.2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工作开展
      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制度工作的有效开展,除了依靠公安和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外,还必须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运用新闻舆论来监督来推进工作的开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行政和刑事执法、检察法律监督工作等的社会宣传,经常向新闻媒体报道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进行曝光,做到以点带面,营造氛围,促进工作。
      4.2.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涉及面广,相关法律法规也相当多,给执法中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正确处理和移送等带来一定困难。因此,要切实通过联合培训,加强具体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要多向行政机关学习有关森林资源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及时组织一些业务探讨活动,互相学习、互相探讨、互相促进。要互相交流各自执法中的成功经验,探索证据规格要求和转换方式,共同提高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各行政执法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预防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能力。■

    推荐访问:森林资源 衔接 行政执法 司法 破坏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