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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钉子户:一个打不开的中国结

    时间:2021-04-09 12:07:42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2007年3月,中国再没有比“钉子户”更热门的话题了。
      先有重庆“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横空出世,举国哗然;3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发表讲话,要求严肃查办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接着,又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发表讲话:要最大限度协调处理拆迁问题。建设部要员说,拆迁户不能无限放大自己的诉求。而央视国际在3月28日发布的消息说,城市拆迁等问题成新时期信访工作重点。
      
      “最牛钉子户”成为中国法制的一座纪念碑
      
      2007年3月23日,全中国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重庆市“正升百老汇”住宅小区楼盘工地,集中在了这个工地上孤零零的两层小楼的身上。
      因为2007年3月22日24时,是这座命悬一线的小楼生存的最后时限。法院的判决是,这是执行强制拆迁的最后时限。
      第二天早上8点,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中报道说,这座小楼没有被拆除。许多人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地出了口气。那颗悬着的心,放了下来。
      在当天中午12时的又一次《新闻联播》中,中央电视台还以“进行中”的“动态新闻”报道说,法院没有对这座小楼实施强制拆除。
      中国的众多媒体,都在这天的头版,用超大幅的位置,刊登了这张“史上最牛钉子户”的照片。在这十多米深、面积超过了1万平米的大坑中坚守三年,要承受多么大的压力啊。
      它在用一种无声的语言告诉我们,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两者之间,进攻者的矛锐与防守者的盾坚,达到了难以想像的程度。一座两层小楼如同孤立无助的羊,在断电断水断气断路的困境中,在随时都可能垮塌的危境中,岿然不动,孤零零的站立了三年之久。
      这张照片告诉我们,尽管开发商用尽了几乎能动用的一切手段,可就是没能拔掉这根眼中钉、肉中剌。这个小区的开发商还是守法的。
      那么,问题的焦点又在哪里?
      3月22日的工地上,小楼的女主人面对蜂涌而至的记者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她说,他们从来没有提出过要求货币安置,他们仅仅要求的是实物安置,要求原地原面积原商用房安置,并且向记者们出示了他们的产权证和土地证,这是毫无疑义的私房。
      他们的要求并不过分,他们所要求的,不过是“拆一还一”,他们所要求的,不过是拆迁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公平原则,这有什么错儿?因为你要人家从自己居住多年的老宅搬走,势必给人家带来财产及心理上的伤害,当然应该赔偿抚恤。即使没有此种伤害,土地的增值所带来的受益,也理所当然地该有原土地使用权的拥有人一份。
      我的建议是,千万不要拆掉这座楼,让这座楼成为国家保护公民私权的纪念碑。就像发生在德国的,家喻户晓的故事《皇帝与磨房》中的磨房一样, 让它成为皇权尊重民权的纪念碑。让它成为公权力与私权力平等保护的纪念碑。让这座楼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划时代纪念碑。
      2007年3月16日,恰逢第十届第五次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最新版的《物权法》最大的亮点,便是国家财产与私有财产的平等保护,就让这座楼成为像征《物权法》的纪念碑,让“最牛钉子户”成为中国法制的一座纪念碑。
      
      全世界最牛的钉子户和它的命运
      多年前,我曾看到过一个故事,极其感动,读后久久难以忘记。
      德国皇帝威廉一世曾在波茨坦建立了一座离宫。
      一次,他来到这里巡视,住进了离宫。登上高处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但他的视线却被一座磨坊挡住了,皇帝大为扫兴,这座磨坊“有碍观瞻”。(按说,这个理由是一个可以成立的正当理由。就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也在应拆除之列。)
      皇帝派人与磨坊主去协商,打算买下这座磨坊,以便拆除。
      应当说,皇帝的作法是相当文明的,他并没有仗势欺人。他并不认为自己与一个普通老百姓是管辖与被管辖的,统治与被统治的,两个不平等的法律主体。
      作为一个封建制度下的皇帝,他并未运用他手中至高无上的王权,命令磨房主无条件地搬迁,征用磨房主的磨房,以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他给予磨房主的,也不是想怎么给就怎么给的“补偿”,威廉一世用的是一种公平交易的买卖手段,甚至符合我国《民法》中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想,磨坊主坚决不卖,理由很简单:这是我祖上世代留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敝帚自珍,它就是我的命,就像我的老婆孩子一样,无论多少钱,我都不卖!
      用我们的新名词说,“钉子户”一个。
      天下的土地都是皇帝的土地, 天下的人都是皇帝的臣民。皇帝的命令岂是可以违抗的?就是中国的皇帝常说的那句话:你敢抗旨吗?
      威廉一世皇帝大怒派出卫队,强行将磨房拆除了。
      倔犟的磨坊主提起了诉讼。
      有意思的是,欧洲的封建制度与中国的封建制度,在这一点上并不相同,在一个帝制的国家,居然有“法院”的设置。
      有法院就必然有法律,竟可以告至高无上的皇帝。这表明,并非皇帝管辖之下的“刑部”。
      在同是封建制的德国,还有可以告皇帝的法律条款,皇帝也会以被告的身分,出现在被告席上。这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并瞠目结舌了。
      而且更让人惊讶的是,法院居然判皇帝败诉,并判决要皇帝在原地按原貌,重建这座磨坊,并赔偿磨坊主的经济损失。
      在封建帝制年代,这样的判决能不让人热泪盈眶,感慨万千吗?可以肯定,那时的皇帝就己经没有了对法院的管辖权,否则,这样的判决,可能吗?
      皇帝顺从地执行了法院的判决,修复如旧,按原样儿重建了这座磨坊。
      即便是在那个时代,人们就已经意识到,不能容忍不受监督的权力的存在。包括国家最高权力在内。国家权力必需依法行政。
      而且,权力的大小应当与监督的严厉程度成正比。不受监督的权力只能是滋生腐败的病灶,并且会生产许多错误的决策,是使国家和民族蒙受惨痛损失的根源。在物权上,皇帝与一芥草民是完全平等的。
      数十年后,威廉一世与老磨房主都已相继去世。磨房主的儿子因经营不善,而濒临破产,他写信给当时的皇帝威廉二世,自愿将磨坊出卖给威廉二世。
      威廉二世接到这封信后,感慨万千。他认为磨坊之事与国家关系重大,因为它关系到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形象,它是一座丰碑,应当永远保留。便亲笔回信,劝其保留这座磨坊,以传子孙。并赠给了他6000元,以偿还其所欠债务。
      如此看来,皇帝并不以自已的败诉为耻,反而认为这是一种文明与进步,因为它体现了一种公平与公正,皇帝诚恳地希望这座记载自己败诉的纪念碑永存。
      小磨坊主收到回信后,十分感动。决定不再出售这座磨坊,以铭记这段往事。
      
      为“最牛钉子户”设计一个另类结局
      
       2007年3月30日,法院下达的又一个“强制拆迁的最后时限”,又一次平安渡过,重庆市“正升百老汇”住宅小区楼盘工地上,“史上最牛的钉子户”依然屹立不动。举国关注的,我们最担心的事,依旧没有发生。
      3月31日,法院又一次下达“强制拆迁的最后时限”,为4月10日。
      那么,4月10日就一定强制拆迁得了吗?法院还会下达的几个“强制拆迁的最后时限”? 依然屹立不动的孤岛和它的手持双节棍的主人,像是在嘲笑法院的欺软怕硬。
      从表面上看,开发商对“最牛钉子户”作出了最大的让步,“最牛钉子户”占了大便宜。其实,受益与受害的结果恰恰相反。此作法让“最牛钉子户”哑吧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说白了,“最牛钉子户”是想搬的,这是一座商业用房,他原地不动,这座楼的商业价值会大大贬值。你只要看看“最牛钉子户”所开出的索赔单,你就会明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实际上是在谋求其利益的最大化,从搬迁中发一笔财。
      在他所开出的赔单中,最大的一块是从1994到2007年,这十多年间,因该地区被城市规划局划定为搬迁区,使该地区商业价值下滑,给他的饭店带来损失。而这一笔损失是凭着丰富的想像力和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勾画出来的,没有可供查证的依据和计量的衡器。
      他想将这一块损失纳入他自己的口袋,显然是有失公允的。因为这一地段有上千户人家,给了你,不给别人,妥当吗? 而这一笔赔单便多达400多万元,狮子大张口了,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舆论的同情的。
      我以为,搬迁户从搬迁中适当获利(比如,市场价的10~15%)是合理并可以接受的,但获取暴利是不合理不可以接受的。那将会大大的提高搬迁成本而抬高房价,并损害公共利益。所以,尽管我们对他表示同情,但也不是可以不兼顾社会公平。
      于是,让他驻留原地,会让他所有的计划竹篮打水一场空。也许会让他重新考虑自己的赔单?坐下来,有话好好儿说。
      最不可取的、最失败的莫过于动用警力强制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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