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前教育
  • 小学学习
  • 初中学习
  • 高中学习
  • 语文学习
  • 数学学习
  • 英语学习
  • 作文范文
  • 文科资料
  • 理科资料
  • 文档大全
  • 当前位置: 雅意学习网 > 小学学习 > 正文

    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问题研究

    时间:2021-03-18 00:03:51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要:
      电子商务并未动摇现行法律赖以存在的基础,经营主体强制工商登记制度仍适用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的规定,是对经营主体强制登记制度的“规避”。基于商主体真实、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服务于市场管理和构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需要,电子商务法应规定自然人网店强制登记制度。工商登记不是赋权,而是对商自然人网上经商权的确认。自然人网店登记的内容包括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住所、联系方式等。自然人身份信息的核实依赖于全国范围的可信身份体系建设。
      关键词: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公示;交易安全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5)05003206
      在2013年10月31日发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
      由全国人大财经委提请审议的《电子商务法》被列为二类立法项目①。
      2015年4月1日至3日在浙江杭州召开的电子商务法立法大纲专家研讨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电子商务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吕祖善表示,计划在2015年底完成电子商务法草案起草[1]。自然人网店是电子商务活动中一类重要的主体,其与传统商自然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其“虚拟性”
      这里的虚拟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非面对面的交易,当事人感觉不到对方真实的存在;二是当事人无法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身份虚拟虽然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但网络交易中假货、欺诈在很大程度上和这种虚
      拟性相关。是否需要通过工商登记对自然人网店进行身份识别,以确定责任主体并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欺诈、售假,是电子商务立法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基于工商登记的功能,探讨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问题,期冀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有所裨益。
      一、自然人网店工商登记的现状
      自然人网店,是指自然人利用网络进行经营而开设的网络店铺
      自然人开设的网店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络服务商申请独立域名;二是通过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注册会员租赁空间。。本文所讨论的
      自然人网店是商事意义上的自然人网店,排除了不以营利为目的出售、置换自用物品的行为。商事登记分为强制商事登记和任意商事登记,前者是指经营者必须通过登记才能取得商事主体资格,否则其商事行为不产生效力;后者是将商事登记作为一种从业活动前提,是否完成登记并不会影响商事主体资质及商事行为的法律效力。我国目前对实体经营主体采取强制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以上述任何一种商人身份进行经营活动,都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目前,和自然人网店登记相关的法律和相关规定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条例》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2条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第23条规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尚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核发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其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规定,回避了自然人网店是否进行强制性登记这一问题。实践中,自然人网店身份识别一般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以淘宝网为例,自然人在开设网络店铺时,淘宝网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身份认证,具体而言,申请人在上传自己身份证信息(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或清晰的身份证照片)的同时,一并上传申请人手持身份证原件比对大头照和本人上半身照。店铺责任人有可能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认证,因此上述身份认证方式无法准确确定网店的真实经营主体,原因在于上传的照片可以通过电脑技术进行修改。淘宝网采用传统身份认证方式解决网络虚拟环境下主体身份识别的措施,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值得怀疑。
      (二)有关工商登记的相关政策
      2014年3月1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2014年7月8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大力减少前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2015年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三)各地方的做法
      1.北京市
      2007年《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规定,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在网站主页面上公开经营主体信息、已取得相应许可或者备案的证明、服务规则和服务流程等相应信息。2008年8月1日实施的《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北京市的互联网用户,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在线交易经营者必须登记注册,只有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展经营。

    推荐访问:自然人 网店 工商登记 研究

    • 文档大全
    • 故事大全
    • 优美句子
    • 范文
    • 美文
    • 散文
    • 小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