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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黑格尔到马克思_启蒙辩证法pdf

    时间:2020-07-08 07:29:07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方法中最有价值、最值得珍视的东西。本文从抽象和具体的含义出发,在批判和继承黑格尔思想的基础上,来认识马克思的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
      [关键词]含义 黑格尔 马克思 抽象 具体
      [中图分类号]B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09(2010)07-0180-03
      一、含义�
      关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的种种争论,在相当程度上是由于对抽象和具体这两个词的不同含义的混淆而产生的。在我们日常用语中,“具体”一词往往带有“实在”、“实际”的意思,人们常常把“具体”当成有形的、可触的、可感知的同义词,把可触摸的、可感觉的东西都看作是具体的。有时,人们也在一般和个别关系的意义上,把个别的、特定的东西看作是具体的。与此相对应,人们常常把“非感性存在”的、不能直接作用于人的感官的内容称为“抽象”;有时,人们也把让人无法捉摸的、不切实际的、晦涩难懂以至于贫乏空洞的思想说成是抽象的。这些含义也有一些差别,我们把它们统称为第一种含义的抽象和具体。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中的抽象和具体是另一种含义。
      黑格尔在不同场合谈的抽象和具体有着两种不同的含义。黑格尔说的具体,有自然的具体性与思维的具体性之分。自然的具体性,是指感性的具体;思维的具体性,是指多样性的统一,表示认识进入了更深刻的层次。“因此我们必须把自然的具体性与思想的具体性加以区别,而思想的具体性方面却又最缺乏感性。儿童也可说是最抽象、最缺乏思想的人。与自然的具体性相比较,成人是抽象的。但就思想的具体性言,他却较儿童更为具体。”黑格尔说的从抽象到具体,就是指思维发展的进程应当是从简单到复杂,从肤浅到深刻,从贫乏到丰富,从直接的感性到精神的本质的发展过程。他认为最初的范畴是最简单、最贫乏、最没有内容的范畴;愈是后来的范畴就愈丰富、愈具体,包含着愈多的规定性。
      马克思并没有把具体理解为可被感觉、感知的事物。他所理解的具体就是“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因此,在这里具体既可用于实物及系统的规定,也可用于概念及其系统的规定。马克思指出,“具体在思维中表现为结果,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即具体既可是思维规定,也可以是现实规定。或者说,它所反映的,不是思维概念系统区别于现实系统的特征,而是关于这两类系统的“多样性的统一”这一共同特征。抽象与具体的关系问题,在这里不是思想对感觉对象的关系问题。在第二种含义的理解下,与其说反映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不如说是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所谓的思维具体的系统性是指达到具体水平的思维与其理论形式(概念、范畴、体系等)的系统属性。这里的系统性,是在系统论一般意义上的。它要求思维具体是一个系统,要求达到具体水平的科学理论是一个系统。�
      二、黑格尔�
      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辩证法逻辑的一个重要方法,是构成逻辑范畴体系的正确途径。黑格尔非常重视这个方法,他的《逻辑学》的范畴体系也是依据这个方法建立起来的。黑格尔认为开端的规定性,是一般的抽象的东西,它的这种片面性,由于前进而失去了;开端将成为有中介的东西,而后继的总是愈加丰富和愈加具体的。因为结果包含它的开端,而开端的过程以新的规定性丰富结果。拿黑格尔《逻辑学》的范畴体系来说,对于它的第一个范畴“纯有”,它没有作任何更进一步的规定,是最贫乏、最抽象的范畴。随后经过一系列范畴的运动,到达最后一个范畴――“绝对理念”,它包含了全部的规定性。在黑格尔看来,“唯有绝对理念是有,是一个圆圈。”也就是说,它是从单纯的规定性开始,是不消逝生命、自知的真理,并且是全部真理。
      黑格尔认为逻辑范畴的发展与哲学史的发展是一致的,都是从抽象到具体。“开始的即是最抽象的,即因为它只是一种萌芽,所以它自身尚没有向前进展。由这种向前进展的过程所达到的最后的形态,作为一种进一步的规定而出现,当然是最具体的。”
      黑格尔的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方法与认识的否定的否定的发展过程也是相适应的。认识最初的规定(肯定)要过渡到它的反面(否定),然后再回到最初的出发点(否定的否定)。这种终点回复到始点的运动,不是简单的重复,而只是在高级阶段重复低级阶段的某些特征、特点,因为结果不仅包含了始点,而且比始点具有更丰富的内容、更具体的规定性。在黑格尔看来,人的认识过程、概念运动过程必须经历三个阶段:知性、理性、精神。知性是关于直接的外部现象的认识,即最抽象的认识;理性是对知性的否定,是知性的对立面。精神既消融知性,又肯定理性,是两者的综合,即“精神是知性的理性或理性的知性,它比知性、理性两者都高。”黑格尔《逻辑学》以“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的逻辑发展,正是反映人们从直接的认识到本质的认识最后到真理认识的发展过程,是一步又一步地深化,一层又一层地升华。这种思维方法,不仅体现《逻辑学》的三大部分,而且表现在每一个部分之中。例如《本质论》中反思的三个阶段:建立的反思―外在的反思―进行规定的反思,就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思维发展过程。�
      三、马克思�
      马克思对于黑格尔从抽象到具体逻辑方法的合理因素,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在唯物主义基础上,运用这个方法建立了《资本论》的逻辑范畴的体系。《资本论》以商品范畴为起点,因为商品是经济细胞,是最简单的范畴。从商品到货币的范畴,内容丰富了一些。货币固然是从商品发展来的,但它是一种特殊商品,比一般商品具有更多的规定性。资本是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比货币包含更多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的末尾才谈到阶级的范畴。因为阶级要以商品、货币、资本、剩余价值等等范畴为前提,又是这些范畴的更高的、更具体的综合。有人主张,经济学的体系应当从人口开始。马克思不同意这种观点,认为“从作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的人口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如果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可见,只有从商品这个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开始,然后逐步过渡到货币、资本、剩余价值这些比较具体的范畴,最后才进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关系和发展规律,才能真正再现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必然过程。
      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黑格尔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但是它们之间有本质的区别。黑格尔所说的抽象,是纯粹思辨的抽象,是脱离客观现实的抽象。它颠倒了抽象和现实的关系,把抽象看成是现象的创造者,把现实看成是抽象的派生物。因此,他把抽象看成是纯粹思想自身运动的过程。他反复地说过:“它们就是纯思维,即思维其本质的精神。它们的自身运动就是它们的精神生活,科学就是通过这种精神生活的陈述。”这显然是唯心主义的抽象论。马克思批判黑格尔说:“黑格尔陷入了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结果。”马克思认为抽象是现实(客观实在)的反映,是历史关系的产物。比较简单的抽象产生于比较简单的历史关系中,比较复杂的抽象产生于比较复杂的历史关系中。例如,重商主义把商业劳动看成是财富的源泉,重农主义把农业劳动看成是创造财富的源泉。亚当•斯密大大前进了一步,他抛开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干脆就认为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这种形成创造财富活动的抽象一般性,有了劳动或劳动一般的概念。所以马克思指出:“劳动这个例子确切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于它们的抽象而适用于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是对于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分的意义。”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不是把抽象与具体对立起来。愈是复杂的抽象,只能建立在具体事物愈是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所以,最一般的抽象总是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在黑格尔看来,从抽象到具体只是概念思维中的运动,与客观实在的发展不相干。他的《逻辑学》从纯有出发,经历一系列范畴的推演,到绝对理念结束,完全是在纯粹概念领域里进行。他所说的“纯有”、“存在”,并不是客观实在,而是最简单的抽象,正如他说的:“在有那里,即在逻辑内容的开端那里,它的概念表现为与主观反思中同样的外在的知。”他所说的绝对理念,无疑是纯概念,从纯有到“绝对理念”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是概念运动的过程,是纯粹思辩的过程。于是乎,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思维活动,在黑格尔那里,成为全能的方法,构成科学体系的唯一方法。这显然是把主观思维夸大到无边无际的地步。
      马克思没有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看成是全能的方法,更没有把它看成是唯一的方法,而是把它作为思维掌握具体、再现精神上的具体的方式,作为处理范畴之间的关系、使各个范畴构成合乎逻辑体系的方法。他批判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幻觉之后接着指出:“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马克思只是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方法看成是构成科学体系、安排范畴的逻辑顺序的方法,即叙述方法,而不是思维具体本身产生的过程。而这种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不同,只有在大量的客观现实材料基础上进行充分的研究,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改造,形成科学的范畴、结论,“只有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地指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必须有以从具体到抽象作为基础,叙述方法必须有研究方法作为基础。列宁指出,“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M]�北京:商务出版社,1959��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德〕黑格尔�逻辑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6��
      [4]列宁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收稿日期]2010年6月2日
      �[作者简介]张岩: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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