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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颤的巴东】 巴东天气预报

    时间:2020-02-12 19:00:4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这个发生于中国边陲小镇的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最终为何会演变为一幕举国瞩目的公共事件?在这不到40天的时间内,巴东县政府是如何应对这起突发的公共事件的?巴东发生了什么?
      
      2009年6月16日上午,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巴东县人民法院,邓玉娇案开庭审理。
      当天上午6时左右,警戒线就在巴东县人民法院大门外拉了出来,法院周围可见警察与便衣维持秩序。
      当天的巴东县人民法院大门外,依然聚集了不少民众,“大约有六七百人”,邓玉娇的好友杨红艳估算。6月15日,杨红艳等六七名邓玉娇的好友就已入住巴东县锦绣长江宾馆,焦急等待邓玉娇案的开庭。
      当天上午7时55分,身穿白色T恤、黑色裤子的邓玉娇在母亲张树梅与巴东警方的陪同下,匆匆迈入法院大门。
      历经2个半小时的审理,上午11时,湖北巴东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布,邓玉娇故意伤害罪名成立,但属于防卫过当,综合其有投案自首情节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当天下午4时左右,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
      至此,持续37天的邓玉娇案,宣告落幕。
      “我们确实觉得挺意外的,没想到邓玉娇能够这么快重获自由”,杨红艳喟叹,“如果没有媒体与网络的关注,这个案子不会像今天这样。”
      邓玉娇与她母亲张树梅在走出法庭后也对媒体表达了这种出乎意料之感,张树梅原本以为是“判几缓几”。而邓玉娇在重获自由后,也跟杨红艳谈及自己对于关心此案的媒体与公众,深感谢意。
      从5月10日晚间邓玉娇案发生,到6月16日上午巴东县法院一审宣判,邓玉娇案以高效的司法进程,终于画上句点。此时,观察邓玉娇案的发展,恰如一棵大树在合适的气候下枝条蓬勃而出,其中各方争议喧嚣,有些甚至超越案情本身。从邓玉娇案到邓玉娇事件,在这个波谲云诡的漩涡中,演绎着“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的命题。
      
      5月20日之前,最初的开放
      
      5月的巴东县城,正处于频繁的雨季之中,巴东县城几乎就是建造在大山之上,它紧邻浩瀚的长江,县城内公路依山势盘旋,蜿蜒而上。但对于在巴东为邓玉娇案奔忙的来自全国的各路媒体记者而言,恐难有心情领略长江美景。
      5月10日,湖北恩施州巴东县野三关镇上发生了服务员邓玉娇刺死镇招商办官员邓贵大的命案。次日,邓玉娇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遭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月12日下午,邓玉娇被巴东警方直接从野三关派出所送至位于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府的优抚医院,准备进行精神方面的检查鉴定。
      案发之际,野三关镇上的许多居民并不清楚,为何这样一起小镇刑案会让全国各地的记者接踵而至。而在最初的一段时间,巴东警方也认为,邓玉娇案是“一件很普通的命案”。
      5月12日,巴东县公安局副局长宋俊向巴东县政府通报了“5・10”案件的调查结果及细节,并接受了湖北省内《三峡晚报》、《长江商报》等部分媒体采访。这些情况的汇集,即为外界所称的巴东警方对于邓玉娇案的“第一次情况通报”。此前一天,巴东县公安局责令雄风宾馆停业整顿,“接受调查处理”。
      5月18日中午,巴东县公安局在互联网上通报了“5・10”案件的一些细节和警方的处置情况,巴东县公安局承认,已经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对其立案侦查。此为外界所称的巴东警方对于邓玉娇案的“第二次情况通报”。
      
      此时,邓玉娇案已在互联网引发舆论风暴,邓玉娇被比作“女英雄”、“中国第一烈女”,勇敢刺杀“骄淫横恣官员”。跟罗彩霞案与杭州富家子飙车夺命案一样,邓玉娇案成为被网络舆论紧密关切的案例。
      当时舆论对于邓玉娇案的诸多质疑集中在:在巴东警方的两次关于邓玉娇案的情况通报中,为何邓贵大将邓玉娇“按倒”会变成“推坐”?首次通报的“特殊服务”为何在再次通报中会变成“异性洗浴服务”?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刑事拘留的依据是什么?警方再次通报中提及案发现场出现了“休息室的两名服务员”,为何在首次通报中并未提及?为何要将邓玉娇从野三关直接送往优抚医院?邓玉娇是否遭受过虐待,她的现状究竟如何?……
      在舆情震荡的当口,巴东警方的做法并不被理解,警方在再次通报中的遣词用字,被怀疑有为邓玉娇案涉案官员的“脱罪企图”;再次通报也被认为是巴东警方的“自我表扬”。
      相关人士后来称,巴东警方首次通报是由媒体报道汇集而成,而再次通报是由警方根据案情情况择要对外公布,对于邓玉娇案一些细节的表述,相较而言,措辞更为准确。
      5月20日晚8时,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在巴东县接受了几家媒体的专访,在这次面对面的访谈中,对外界对于巴东警方的质疑已经有所了解的杨立勇,耐心回答了媒体对于一些邓玉娇案关键情节的提问,并分析了邓玉娇案案情。
      一位当面采访过杨立勇的记者称,杨立勇的出面表态,其最初是期望对外界答疑,“他的确很想把这个案子讲清楚”。但杨立勇的受访公布后,依然被一些网民批评为,只是“轻描淡写”。
      邓玉娇案发前,杨立勇曾参加过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县级公安局长的集中培训“充电”,处理突发事件为培训重点之一。近期,杨立勇对媒体称,处理邓玉娇案期间,他也尤其注意公安与媒体的关系处理;5月18日,尽管案件仍在侦查阶段,他还是决定开一次案情通气会,就能清晰认定的情况主动与媒体沟通。
      杨立勇不按常理出牌的做法后来在当地引发了一些争议。至少在当地一些警界人士看来,杨的举措“不谨慎”,因为以往对于此类刑事案件,警方采取的惯常做法是以“案件尚在审理之中”为由,不与媒体接触。
      此时,各类声援邓玉娇的网络论坛已并立潮头,对于巴东警方的指责也水涨船高。一位网友写道,“案发的日子5月10日将永远被铭记,这一天一个女子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勇敢自卫,反抗腐败官员”。
      一组邓玉娇哭喊“爸爸,他们打我”的视频流传于网络,画面中,她的手腕和踝、膝等部位被用布条约束后固定在病床上。该视频后被恩施电视台播放,短短19秒的镜头,在网上掀起波澜。5月17日下午,36岁的吴淦赶到巴东,网名为“屠夫”的他陪同邓玉娇的父母到恩施州优抚医院看望了邓玉娇,并将邓玉娇在病床上的近照传于网络。
      来自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夏霖、夏楠,赶赴巴东,与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签署了委托协议,成为邓玉娇案最初的代理律师。
      而在这个阶段,巴东政府对于前来采访的媒体,态度依然是开放的。在“邓玉娇遭当地虐待”的传闻显现之际,5月21日上午,恩施州优抚医院的两位副院长也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当面采访。恩施州优抚医院是目前恩施州唯一一所开展优抚对象疗养和精神科业务的医院。
      “我们看到了她这样,也挺难过的,医院有必要去虐待她吗?”优抚医院副院长赵廷君对《新民周刊》记者称,邓玉娇被送至优抚医院后,被院方采取的是“约束性保护”措施,这是因为,“邓玉娇刚刚进医院时,她的情绪激动、愤怒,有吼叫、躁动不安的情况。院方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她的生命,我们不能让她伤害自己。她前两三天也不愿吃东西,医院只能给她输营养液”,他称,邓玉娇哭喊“爸爸,他们打我”,在医学上被称为“闪回”现象。
      而院方最终决定让网友“屠夫”见邓玉娇并拍摄照片,也是基于当时舆情压力下所做的一个回应,“当时我们压力太大了,就让‘屠夫’只给邓玉娇拍个照片,但不许他问问题,因为当时警方对这个案子还在刑事侦查期间”。此时的赵廷君每天都接到几百条短信,其中许多是直斥他的。
      
      
      5月21日,两夏律师的眼泪,关键物证的“罗生门”
      
      5月20日下午1时多,邓玉娇从恩施州优抚医院出院,被送回了巴东县看守所。恩施州优抚医院副院长赵廷君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出院之前,院方尚未对邓玉娇做司法精神鉴定。而警方称,邓玉娇入院时处于观察阶段。
      这一天,湖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尚武抵达巴东县野三关镇,调查督办邓玉娇刺死官员案,随行人员有湖北省刑警总队队长和恩施州公安局副局长等人,他们察看了雄风宾馆案发现场,并从野三关派出所调阅了邓玉娇案相关卷宗。
      从这个时候开始,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邓玉娇案已经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组织侦办,并由湖北省公安厅派员指导办案。
      5月21日,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在巴东县看守所分别于当天上午与下午跟邓玉娇本人会面两次,当天下午5时从巴东县看守所出来后,两夏律师大呼“丧尽天良”、“灭绝人性”,之后一度痛哭当场。这幕戏剧化的演变,让在场所有人深觉错愕。
      紧紧跟随两名律师的网友“屠夫”,全程陪同,并于当天下午,先于当日在场的纸质媒体,迅速将两名律师的电话录音与律师在看守所门前痛哭的照片公布于个人博客,引发网络轩然大波。
      “律师为什么会哭?”这是5月21日在现场的记者相互询问而不解的最多问题之一,两夏律师的落泪,也成为网友对于“巴东黑幕”猜想的导火索之一,但在这一天,两名律师始终面色沉郁,对此避而不谈。
      夏霖称,邓玉娇案最“关键物证”是邓玉娇案发时的胸罩与内裤,还在邓玉娇母亲家里,“但我今天明显感觉到,邓母本来说陪同我会见,出来后发现,她被巴东警方带到了野三关镇,而路程要3个多小时”。他怀疑,邓母“被黑恶势力控制”,证据可能被毁。
      焦急之下,两夏律师向媒体公布“关键物证”,也求助网络,呼吁网友或其他身在野三关镇上的人士尽快赶过去,“防止证据被毁”。现场一度忙乱。
      当晚6时多,夏霖在巴东县刑警大队笔录了一份报告,报告警方未去提取邓玉娇受到性侵犯的“关键证据”。晚间9时许,夏霖在向巴东县刑警大队一位李姓队长“报案”后,面对巴东县刑警大队门前守候多时的包括《新民周刊》记者在内的来自各地的数家媒体记者,召开了现场新闻发布会,“邓玉娇明确告诉我,她受到了性侵犯。她的胸罩和内裤就是载体”,夏霖质疑,“这么重要的证据,巴东警方为什么不去提取?”
      而当晚10时,《新民周刊》记者得知,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正在从野三关镇赶回巴东县城的路上,她表示对律师的举动毫不知情。凌晨,获知部分情况的张树梅表示,自己要休息,想想怎么回事。
      而其后,按照张树梅的叙述,在5月21日中午,她接到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的电话,让她回到野三关镇上配合警方写材料,之后她赶到野三关镇,警方询问了邓玉娇服用的药物情况,以及邓玉娇在哪家医院就诊过。张树梅也强调,在警方取得药品的全部过程中,都有登记与拍照,但当时警方并未拿走邓玉娇的内裤与胸罩。
      记者也了解到,自从5月21日“关键物证”风波之后,张树梅与两名律师多日未曾有过沟通。
      自此开始,邓玉娇案走过风云诡秘的关键三天。委托人与律师之间互生嫌隙,各执一词。所谓“关键物证”,也成为邓玉娇事件的一道“罗生门”。
      “无法用言语向公众表达当时心里的感受,只有当时身临其境才能感觉得到。当时我很激动,一方面是掌握了关键证物,同时又担心证物被毁,心里很着急”,夏霖愿意跟《新民周刊》记者探讨关于他当时洒泪的心境时,已是5月24日下午,此时,邓母已发表与他解除委托关系的声明。
      委托人与律师的关系显现的裂痕,在互联网上迅速发酵,由邓玉娇案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馈,已偏离案件本身。当时,已有网友呼吁组团进入野三关镇,并为邓玉娇立碑,这让当地政府开始紧张起来。
      不仅是委托人和律师之间存在沟通与信任问题,这段时间,谣言也在网络狼烟四起,其中一些对于邓玉娇案相关情况版本的描绘,与事实相去甚远。
      5月22日,一则据说是来自凤凰卫视的新闻称:上午11时30分左右,两名律师遭身份不明的十多人砍伤并送至医院。
      事实上,当天中午时分在巴东县武装部宾馆,巴东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平、巴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巴东县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作为见证,恩施州警方提取了邓玉娇案的有关物证,除了胸罩,还有其余四件衣物。
      为此,整个上午两夏律师与包括《新民周刊》记者在内的多位同行,都在武装部大院内耐心守候,大家安然无恙。张树梅的丈夫谭支波也在巴东县武装部的大院中独自踱步,等待当时正在与湖北省公安厅领导见面的妻子。
      这天,“物证被毁”的说法传出。夏霖强调,相关部门提取的物证中,邓玉娇的四件衣物,T恤、长裤、丝袜和内裤已被张树梅清洗过。“这些衣服都是邓玉娇在案发以后再换上的,跟案情没关系,没关系的衣服,我怎么不可以洗呢?!”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对此义愤填膺。
      此后,也始有网友指责,夏霖在会见邓玉娇后抱头痛哭等过激行为,与“身为律师的职业操守不符”。一些犀利的评论指出,引发民意喧嚣的邓玉娇案已基本暴露在阳光之下,若要求得邓玉娇案的公正处理,就必须回到司法场域。
      
      5月22日,不信者恒不信
      
      在网络舆论对巴东警方与政府处理邓玉娇案的质疑依然势如狂澜的情形下,面临极大舆情压力的巴东政府迈入转折点。
      这时,邓玉娇案已引起巴东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巴东县成立“邓玉娇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案件侦破、涉嫌违纪人员查处和娱乐场所专项整治专班。
      5月21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接受《恩施日报》专访,谈及邓玉娇案相关情况,该则新闻于次日,由巴东县官方网站长江巴东网统一发布,这也是欧阳开平的正式公开亮相,意味着,此后警方与邓玉娇家属相关信息的通报,全部由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
      5月23日,欧阳开平在会见《新民周刊》记者时强调,今后所有有关邓玉娇案的内容,均将统一登载于长江巴东新闻网上,这位彬彬有礼的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即便在言辞上,也审慎有加,不愿对邓玉娇案做任何过多阐释,“邓玉娇案依然还在侦查之中”,他简洁地表示。
      记者也已经在巴东县政府看到,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添置了专人专电值班,负责接听并记录有关邓玉娇案的相关来电,节假日无休。
      与此同时,巴东警方开始对媒体缄默。巴东县公安局大门值班室干脆称:不再接待记者。
      2009年5月22日午间,巴东县政法委书记、巴东县公安局局长杨立勇对《新民周刊》记者表示,“由于案件尚在侦查过程中,对于案情不便透露”。记者追问巴东警方如何看待与处理所谓邓玉娇“关键物证”时,杨立勇没有作答,只简短表示,“请相信公安机关”。
      而此时,网络舆论翻腾的声音,已经是“不相信”。在巴东县政府在反复承诺“公正处理”、“接受监督”之后,仍有诸多有关邓玉娇案的细节受到猛烈质疑。巴东政界也开始对邓玉娇案“噤声”。“事情演变到了这个程度,无论我们说什么,无论我们怎么说,都没有人相信了”,当地一位官员这样称。
      5月23日凌晨1时37分,由欧阳开平通报的“邓玉娇案”侦办情况见诸长江巴东网,通报称,“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记者获悉,在更早的时间,恩施州各大媒体已经在等待这份通告。
      
      而委托人张树梅要解聘律师的消息,为何会由巴东县政府发布?这成为许多人质疑的靶点。此时,张树梅被外界疑为,与政府达成了“某种妥协”。
      5月23日清晨,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向《新民周刊》记者证实,已与两名北京律师“解除了委托协议”,她强调自己并未受到政府压力。次日,张树梅再次对《新民周刊》记者称,之所以解聘律师是,“因为他污辱我,泄露了我女儿的隐私,他超越了我给他授予的权限,他没有就案办案”,而之所以该信息要通过政府发布,也是因为,“只有通过他们(政府),才能将这个消息才告诉大家,是方便一些”。张树梅也称,她“跟政府没有经过一些协调,这是我自己的决定”。
      而夏霖律师此前公布,邓玉娇内衣物证“足以将强奸罪行固定下来”,该说法迅速被巴东县官方通过其官方网站长江巴东网反击,巴东县政府通告称: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查,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
      同一天,两夏律师发表声明回应:此案存在“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
      2009年5月25日晚间8时,《新民周刊》记者正在巴东县城采访时,身份已显尴尬的两夏律师告知,他们已经向湖北省恩施州巴东县公安局提交一份控告书,控告黄德智涉嫌强奸,并要求公安局立案侦查。两夏律师通过一个小型新闻发布会公布的这份控告书,将邓玉娇案的焦点转向黄德智,这个一开始在警方的案情通报中没未过多提及的涉案镇政府官员。
      而在此前一天,5月24日,张树梅已经与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律师和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刘钢律师签订委托书,两名律师共同担任“邓玉娇案”在侦查阶段的代理律师。次日,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前往巴东县看守所会见了邓玉娇。此消息依然由巴东县政府官网长江巴东网公布。汪少鹏、刘钢两位律师否认了他们是“由政府聘请”的说法。
      5月24日这一天,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对《新民周刊》记者表示,这是她最后一次接听媒体来电,“以后再任何打电话,我就不会接了”,这位土家族妇人称,她“头脑很乱,很烦,现在住在一个亲戚家,不在巴东县城,也不在野三关镇”。其后数日,数位同行拨打张树梅的电话,也难以与张树梅联系上,她的行踪,不为外界知晓。
      同一日,北京的一批学者和律师专为邓玉娇案举行研讨会,公开成立对此案的公民后援团。会议发起人,律师凌沧洲认为,邓玉娇案正成为中国网民走向公民社会的里程碑。
      邓玉娇案也使妇女权益成为焦点。就在这一天,有5名女子在北京西站附近表示“支持邓玉娇”,一名女子身裹白布,戴着口罩,躺于地面,旁边的几张纸上写道: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
      在此时的野三关镇上,居民还并未感受到特别的紧张氛围,“全国有那么多案子,你们怎么都追着这一个?”5月23日,《新民周刊》记者在野三关镇采访时,一些镇上居民甚至好奇地反问。
      在此期间,美味嘉的俏丽老板娘小心地接待拨拨记者,邓玉娇的部分友人虽谨慎,但并不避讳跟记者提及邓玉娇案。本刊记者入住的野三关镇三大宾馆之一的龙泉宾馆,正常对外营业。
      一些网友已经找到了深山中邓玉娇外婆秦尚菊的家,热心地表示要捐款。
      野三关镇政府因邓玉娇案而特别设立了“5・10案联络办公室”,负责专门接待各地纷至沓来的记者以及部分问询群众。5月24日,野三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启东对《新民周刊》记者坦言,案发至今,舆论呈现出的一边倒趋势,也令他们有过反思,“舆论是跟着案情发展走的,之前的通报过程中确实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形成了误导”,他希望关注此事的所有网民与公众,都能客观、公正地看待此案。
      
      5月27日,孤岛巴东
      
      大约从5月26日开始,巴东县城几乎是全城“严阵以待”。这个时期,其他与邓玉娇案相关人等,均不再露面。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黄德智、邓中佳的手机均处关机状态。据传黄德智在宜昌的医院进行治疗,但自案发以来,黄德智从未公开露过面,同样没有出现于公众视野的还包括最初警方公布的休息室内的“两名服务员”(法院起诉书称休息室中有“罗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务员”)。
      5月26日早晨9时,《新民周刊》记者正在黄金水岸宾馆写稿之际,突然接到服务员来电称,“宾馆内部要培训,要求所有客人在上午10时之前全部退房”。此培训来得十分突兀,无奈之下,记者通过114查阅了县城数家宾馆的电话问询,居然发现,这些宾馆全部“客满”。
      上午10时退房后,记者期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上网的地方写稿,当时心急如焚,拖着行李箱一路寻觅,但一路问询的4家宾馆居然全部声称“客满”。一个半小时以后,在一位日报同行的帮助下,记者得以在她的宾馆房间继续写稿。
      记者向巴东县委宣传部一位负责人询问,县城是否还有可以上网的宾馆?得到的反馈称,“需要向上级请示”,让记者等待。中午2时多,巴东县委宣传部这位负责人来电称,“你随时可以入住你退房的那家黄金水岸宾馆”。这让人倍感诧异。下午4时多,记者搬去了曾经退房的黄金水岸宾馆,当时雨势正大,在出示了记者证之后,记者得以入住,这时也才发现,黄金水岸宾馆有许多空房间,但门口“客满”的红底黑色大字高挂,引人注目。
      当天下午,《财经》记者朱�意外地发现巴东县城所有的宾馆均“客满”,他在雨中折腾了两个钟头,身上全湿,跑遍了整个县城,居然无法找到一个落脚之地。他听说的是,“城内所有的宾馆皆被人整体包下”。我们取得联系后,用同样的办法,在出示记者证后,他也住进了黄金水岸宾馆。而黄金水岸宾馆,当时已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值勤,一辆警车,连续多日停在宾馆楼下。
      后来,在巴东县城中的大小宾馆,记者都同样能看到如此红底黑字的“客满”告示,而进到那些没有悬挂大字的宾馆问询,也都会得到“客满了”的答复。
      此时已经能够感觉到,巴东县城已经弥漫紧张氛围。记者了解到,5月27日午时,从宜昌到巴东的交通工具快艇突然被叫停,禁入禁出政策开始实行。水路是出入巴东县城最为便捷的一条路径,从宜昌、三峡大坝到巴东,乘坐快艇,走水路,大约一个半小时。据巴东港口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接到上面的命令,从当天中午12时开始,所有来往的快艇都不经停巴东港。
      连续几天,巴东的水路禁航,巴东水陆客运中心门可罗雀,几名值勤的警察也显得闲适,一些要拉客到宜昌的车主在客运中心门口闲聊,而辽阔的江面上鲜见船舶停靠于巴东港。巴东,几成孤岛。
      巴东水陆客运中心的值班工作人员给记者的解释是,连续数日停航,是“海事原因”。而经由公路进出巴东,则需要检查身份证。
      “那是根据当时的天气状况、地质情况和有关工作的需要”,2009年6月18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对《新民周刊》记者称。
      而此时,外地人抵达巴东,已很难找到投宿之地。一名餐馆老板因曾留宿过一名在巴东找不到住宿点的外地人而惴惴不安,餐馆老板将此外地人安置了一晚,睡在是他出门念书的儿子的铺上,外地人给他钱,老板也不敢收,他怕被说成是未经允许随意留宿外地人。“这样下去,巴东的形象会受影响的”,这位瘦削的老板忧心忡忡地跟记者说。
      “当时,邓玉娇案件不单单是一个刑事案件了,上级政法机关已经从维稳角度来考虑处理邓玉娇事件,我们认为,这还是必要的,这也说明我们很重视这个事情。如果万一有什么,谁负得了责?!”在邓玉娇案落幕后,一位巴东县官员告诉本刊记者,鉴于当时巴东面临的特殊情况,“做出这样的决策,给一些民众造成一些生活的不方便,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这位官员看来,就县一级的基层政府而言,对于公共突发事件经历得不多,经验也不可能丰富,“我们肯定不可能像薄熙来他们那样处理得有能力、有那么多的智慧”。
      5月27日凌晨,长江巴东网公布:5月26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次日,长江巴东网上发布了《楚天都市报》在巴东县采访了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的新闻,这是曾担任过法院庭长的邓正兰第一次出现于公众视野。知情人称,邓正兰是斡旋邓玉娇案的关键人物,也是巴东司法界的资深人士。
      当时,包括《新民周刊》记者在内的几家媒体记者尚在巴东县城。5月27日上午与晚间,《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张鹭先后两次在巴东县法院宿舍楼找到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的家,第一次,邓正兰开了条门缝,拒绝了采访;第二次,邓正兰隔着防盗门,跟他讲,“前一天,我已经向组织反映过情况了,恕不接待媒体”。
      这段时间,消息来源的噤声,让记者毫无用武之地,闲暇时间也多了起来。5月29日下午,记者跑到长江边观人垂钓,一名垂钓者询问:你是记者吧?现在巴东已经没有外地人来了,要来的都是记者。又道:以前巴东挺好玩的,这几天不好玩了。
      5月27日清晨,已有外地记者离开巴东。5月28日,部分媒体记者在巴东县宣传部的安排下,乘坐一艘慢船往秭归茅坪港方向行驶,作别巴东。
      这一天是端午节,小雨霏霏,巴东街头,瓜果飘香,随处可见妇人坐在街边,扯着新鲜翠绿的粽叶,动作纯熟地包粽子,节日氛围弥漫在这座大山深处的县城。也不时可见正在值勤的警车呼啸而过。
      记者在巴东县城随意走动时发现,坊间对于政府此种应急做法众说纷纭。一些县城居民清楚,这种情况与发生在野三关镇上的命案有关,但对细节的描绘则五花八门。但也有老百姓称,政府告诉他们有恐怖分子要来巴东,所以公路要检查证件。甚至有老百姓说,巴东有运毒品的人,所以水路要停航,巴东要“禁航十天”。
      而随着时间的推进,在邓玉娇案发地野三关镇,气氛相较巴东县城则更为紧张。5月28日,正在野三关镇采访的《财经》记者朱�反馈的消息称,跟巴东县城差不多,野三关镇上所有的宾馆也全部“客满”,并且,每个宾馆都有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负责,如果外地人想要入住,必须经过镇政府的批准。
      在查看记者证、经过野三关镇政府的“身份确认”后,朱�与另一位同行当晚得以入住原本“客满”的宾馆。但是他们发现,他们的采访已经无法开展,包括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在内的一些相关人已经不接听手机,而无论他们去哪里,都有镇政府工作人员“热情”相随。
      在巴东县客运站,朱�他们已经被要求查看身份证,车站工作人员已详细登记了身份证信息。而在野三关镇上,一辆警车拦住了他们,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又登记了一次身份证信息。他们还被反复盘问,“到镇上来做什么”。后来朱�才知道,这辆警车在他刚下车便已盯上了他,并已经跟踪了一个小时了。返回巴东县城时,他又被要求出示证件。
      
      5月28日,
      野三关镇记者被打事件
      
      5月28日,一则记者在野三关镇被打的消息迅速在媒体圈流传并得到证实。
      《新民周刊》记者确认,当天上午11时左右,《新京报》女记者孔璞与《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卫毅正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采访邓玉娇的外婆秦尚菊与外公张明瑶,双方聊了十几分钟后,屋里突然闯入四五个中年男人,二话不说,上来先将卫毅和孔璞的采访本扔了出去,然后他们揪起卫毅就按到墙上撞,冲在最前面的是一个矮胖男人。
      紧接着卫毅和孔璞被这群人推到屋外,这些操着当地方言的男人喊着,“你们偷偷摸摸来这里干什么的?我们这里的形象都被你们搞坏了,我们不欢迎你们!”
      “那群陌生人拉走了卫毅,他们接着过来拖我,我不肯走,大声叫他们放手。我说,我是女生,不要把我逼成邓玉娇”,当时非常混乱,孔璞大致就这么高喊了几句,这些人果然放了手,叫她自己往外走。
      11时50分左右,三个人押着孔璞和卫毅出山,路上,卫毅偷偷用手机拍下这些人的照片。到了一位老乡家时,孔璞想起雨伞没带,就返回秦尚菊家拿伞,卫毅等她。
      半小时后,又来了五六个陌生人要抢卫毅的手机,卫毅不给,在试图夺回手机时,卫毅被一个身穿蓝色西装的男人按到地上,“其他人都扑了上来,场面很混乱”,卫毅的手机被该男子砸在地上,再次试图抢夺手机的卫毅,脖子也被此人掐住,“他非常用力,我都快要窒息了”,卫毅事后说。
      另一边,在与秦老太聊了40分钟后,孔璞道别出门,秦老太突然指着外面说,来了很多人,是不是旅游的?孔璞边打手机边往外走,“一个蓝衣服女子和我擦肩而过的时候,突然夺走我手机,叫嚷着说把卡取出来。一个男子叫,刚才男的不敢打你,我们叫女的来”。
      接下来就是手机争夺战,孔璞的手被抓伤,最后她被这些人推倒在院子的泥坑里,“秦老太太很愤怒,骂了他们,并让他们离开。这群人走的时候还自称是秦老太的孙子孙女,而秦老太表示自始至终打人的人,她一个都不认识”。接着孔璞爬山往外走,下午2时左右,她打电话报警。
      快到公路的时候,孔璞看到卫毅红着脸站在一间民房里,“脖子上全是伤痕”。卫毅告诉孔璞,他的相机手机全部被扣下了,他没法离开,只好跟着那些人走到另一户村民家,那时,卫毅录音笔中的录音、相机中的部分照片、手机中的短信、照片和视频,都被检查并删除。
      这些不明身份者还要求卫毅按他们的口授写一份“情况说明”,以此作为交还录音笔等物品之条件。卫毅只记得这些人强迫他承认,大意包括:没有征得秦尚菊、张明瑶家人的允许擅自来采访,没有出示相关证件,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保证以后未经允许不再来此地采访……此后,经卫毅多次交涉,那几人经商议,才归还他相关物品。
      那个扣卫毅的相机的男子,其后又强迫孔璞把相机、手机及背包全部交给他检查,然后他要求孔璞出示证件和采访许可证,“我交出证件后,他表示不识字,看不懂。他们一直不准我们离开,直到警车来到”,孔璞回忆。
      几分钟后,当地警方开着两辆警车赶到现场,民警分别对卫毅和孔璞做了询问笔录。野三关镇宣传部工作人员差不多同时赶到。卫毅回忆:民警问他,打伤他的人在哪里?此时其中一人恰好就在车外面,他指认出此人,但民警还是要求他重复描述打人者的体貌、特征。
      5月29日晚间,《新民周刊》记者在巴东老县城的一家宾馆内见到了卫毅与孔璞,他们的神情已显得安定了一些,卫毅的颈部留有抓痕,左手中指甲翻起,带血痕。
      当天傍晚,巴东县一位副县长及恩施州宣传部长去看望了卫毅与孔璞,对他们表达歉意,也表示对此事“还在调查之中”;当晚10时左右,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去看望了卫孔二人。次日,卫孔二人离开巴东返京。
      2009年6月22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对本刊记者称,野三关派出所已经查处此事,“他们报了案,野三关派出所调查了,有具体情况,我知道好像是罚款了500元”。此前,他在受访中曾称,“是邓玉娇所在村的村民和亲戚对新闻采访比较反感,劝阻他们不要采访。”
      但卫毅与孔璞称,他们至今都尚未听闻巴东县方面的相关调查结果,也无从得知出手伤人者的确切身份。
      而在5月28日下午,《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张鹭从野三关镇车站搭车前往木龙垭村采访邓玉娇的外婆秦尚菊与外公张明瑶,在他上车之际,已有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注意到有明显“外地口音”的他,有来电让司机将车开到了在木龙垭村外公路上的拦截点。张鹭在此地遭到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阻拦,他的行李被塞进一辆红色桑塔纳的后座,随后被送往一个距离拦截点十几分钟车程的交警站,在那里,他被详细询问了本次采访意图及对邓玉娇案的看法等等,双方交谈过程中,“他们态度客气”。
      随后,张鹭被当地政府人员“送”上了一辆驶往武汉的大巴,该大巴司机得到“叮嘱”,一定要将他送到终点站武汉。5月29日凌晨1点多,张鹭在宜昌下车。
      
      5月30日,巴东部分通航
      
      5月30日,巴东前往宜昌的快艇开始部分通航,《新民周刊》记者与一位同行乘坐早晨9时的快艇从巴东出发前往太平溪港,登船之前,一位警察仔细登记了记者的身份证信息,并详细询问了记者此番行程目的。
      当天下午返回巴东时,在被码头值勤的三名宜昌警察数次检查了身份证后,记者被告知,“出现山体滑坡,船开不了了”,而在此时,该船次其他乘客的船票均正常售出。
      在历经40分钟的斡旋,并经过太平溪站一名值班经理的首肯,也在一张身份证信息登记表格上签名后,记者终于买到了船票,于当晚折返巴东县城。
      当天,记者也得到消息称,5月31日,恩施州府将召开一次关于邓玉娇案的小范围内新闻通气会。在5月30日,巴东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欧阳开平与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海波,已经赶往恩施州府。
      次日上午,《新民周刊》记者在赶往恩施州府的路途中,得到恩施州新闻办确认称:这次有关邓玉娇案的小范围新闻通气会被临时取消。而此前闻讯而来的巴东官员也于当日返回巴东。
      5月31日晚,长江巴东网公布了巴东警方对于邓玉娇案“防卫过当”的侦查结果,以及对于黄德智、邓中佳的处理结果。当地警方最终做出“防卫过当”的认定,并于同日将邓玉娇案移送巴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此后,巴东县城的紧张氛围趋缓。
      6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阐述了最高院对于邓玉娇案的立场时称,各级法院对于媒体比较关注的案件,应当做到“越是媒体关注,办案法院越要保持理性”。
      在邓玉娇案中,从危机公关的角度而言,巴东县政府自认,做到了及时的信息公布,6月18日,欧阳开平对《新民周刊》记者总结邓玉娇案时称,“我们对这个案子的态度一直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坚持公开、透明地依法办案,不偏袒,不隐瞒,我们对案情公布的情况也是实事求是的”,他强调,“这个案子由巴东公安机关侦办,由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决的,案情最后还是没什么变化”。巴东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海波后来对记者称,他们是希望“友好地对待媒体”。
      但是,随处可见的“不信任”,依然充斥于邓玉娇事件中,传言漫天之际,争论早已超越案情本身,各说各话的情形比比皆是,于公众而言,邓玉娇事件由简单变得繁复,扑朔迷离。
      
      6月16日,邓玉娇自由了
      
      6月16日上午,巴东县法院那个能容纳50余名旁听人员的一号法庭中,庭审当天,只有新华社、人民日报两家中央媒体,以及湖北卫视、恩施电视台、长江巴东网等几家当地媒体留了8个旁听席位,其他媒体只能在庭外焦急等待结果。
      在法庭上,邓玉娇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成为焦点。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邓玉娇的辩护律师汪少鹏和刘钢为邓玉娇做了无罪辩护,汪、刘两位律师强调,邓玉娇的防卫行为是适当的、适度的,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邓玉娇的行为同时也符合《刑法》第20条的规定,具有无限防卫权,不应负刑事责任。汪少鹏和刘钢两位律师一直对媒体保持低调与审慎,这两位对邓玉娇会见过四次,做过三次笔录的律师对于邓玉娇案的操作方式,被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是“成熟且漂亮的”。
      案发时,对邓玉娇的性侵犯到底到了怎样的程度?一直为各方关注。但是庭审当天,对性侵犯,辩检双方并未过多展开。
      最终,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决对邓玉娇故意伤害罪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
      此判决也让长久以来关注此事的网友、法律界人士惊喜之余,也有跌破眼镜之感。争论从未停止。持续关注此案的北京律师刘晓原称,邓玉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同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但此次法院起诉书对于邓贵大、黄德智的行为,依然没有定性。一些质疑的声音指出:如果定性为强奸,邓玉娇则具有无限防卫权力,不构成犯罪;如果定性为对邓玉娇的故意伤害或别的行为,则应追究黄德智的刑事责任。
      6月16日上午11时多,邓玉娇的继父谭支波给依然在巴东县人民法院前门守候的杨红艳等邓玉娇的好友来电称,他们与邓玉娇已从巴东县人民法院后门离开,稍后邓玉娇会联系她们。
      一个多小时后,邓玉娇给杨红艳来电称,让姑娘们去爷爷邓正兰家见个面。下午1时多,杨红艳她们在邓正兰家见到了邓玉娇,“她看见我们就哭了”,几个好友抱头,眼眶湿润,这是她们在邓玉娇案发后的第一次相见,“中间她被监视居住时,我们都不知道她住在哪里,也没有过联系”。杨红艳说,邓玉娇与她的家人、好友,对此判决很满意。
      “她瘦了一点。以前她跟男孩子一样,看见我们就激动得大喊大叫;现在她挺斯文的,也懂事了挺多”,杨红艳称。那顿饭,姑娘们一直吃到下午4时多,她们都避免跟邓玉娇提及与案件相关的一切。其间,邓玉娇特地换上一件平时喜欢的短袖夹克,让《南方都市报》记者拍照。
      当晚8时多,姑娘们拎着蒙牛早餐奶、QQ糖和水果,一起又去了邓正兰家看望邓玉娇。这次会面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此后,她们基本每天都互通电话。
      我国法律规定的上诉期为10天,杨红艳提及,目前邓玉娇还是在她爷爷邓正兰家居住,心情还未完全释然,等这10天过后,她会真正地自由行动,“就跟我们每个人一样”。
      目前,已有许多热心人士给杨红艳来电称,愿意资助邓玉娇以后的生活或个人发展。“我能自己照顾自己,这段时间来,给所有人添麻烦了,谢谢大家!”邓玉娇让杨红艳代为转答。
      6月20日,是杨红艳的生日,邓玉娇给她打电话说:好想跟大家一块出去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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