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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刍议传统女孝及现代意义]孝的传统内涵和现代意义

    时间:2018-12-23 19:51:55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摘 要:孝在中华民族的伦理道德中源远流长。女性做为其实践主体之一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本文试从女性扮演的最主要的三个角色来论述传统女孝,揭示其中积极的合理的因素,以便更好地构建和谐家庭与维护社会的稳定,提升女性自尊、自重的修养意识。
      关键词:女孝 奉养 敬事 贞节
      
      “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孝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念和规范,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始终。因此梁溯溟说“中国文化是孝的文化”并不为过。《说文》对孝的解释是“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的一种善行和美德,自然做为“孝”的实践主体之一的女子在家庭伦理道德实践中的地位就相当重要且不容忽视。历史上专对女子之孝训诲劝诫的文献很多,最为著名的有东汉班昭的《女诫》,唐朝宋若莘的《女论语》,郑氏的《女孝经》,刘氏的《女范捷录》等等不胜枚举,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对女性的人伦道德做了详细的论述和规范。
      
      一
      
      家庭是以婚姻血缘为核心的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传统的封建道德是以“三纲五常”为基本纲目的,“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必然导致女子一生之中都处于“三从四德”的压迫之下,即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在人生的三个阶段中,女性分别以女儿、妻子、母亲三个最重要的角色出现在人生的舞台上。在三种义务中,最难也最为传统文化所重视的则是为妇之孝道。由于女性地位低下,对女性的伦理道德要求便明显地多于且高于男性。在某种程度上,这些特殊的规范要求是套在女性头上的沉重枷锁。
      1.奉养双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
      孔子曾深刻揭示“孝”的必然性,他说:“孝者,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1]认为人之行“孝”乃天经地义之事,并指出“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2]可见行“孝”是先从善事自己的父母开始的,这一点上,女孝与男孝并无多大差异。在家“孝”父母乃出于爱心的自然亲情的基础上的,是为了报答父母的生养之恩。《诗经・小雅・蓼莪》说“蓼蓼者莪,匪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蓼蓼者莪,匪莪伊蔚,哀哀父母,生我劳瘁。”至于如何行孝,主要体现在奉亲、养亲、敬亲、显亲、顺亲、谏亲、祭亲这几个方面。
      对于女子来说,奉养父母,重在照顾父母的生活起居,操持家务善于女红。“女子在堂,敬重爹娘,每朝晨起,先问安康。寒则烘火,热则扇凉,饥则进食,渴则进汤。”“父母有疾,身莫离床,衣不解带,汤药亲尝。”[3]如果说爱是一种基于血缘亲情关系而形成的道德感情的话,那么敬则是基于伦理上下关系而产生的一种道德理性和意志。因此敬亲比养亲更为重要。“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4]除了敬亲之外,还要谏亲。《论语・里仁》:“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强调对父母不能一味地盲目顺从,但劝谏时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和颜悦色。古代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很少能通过仕途来达到显亲的目的,除非在嫁为人妇后恪守妇道,相夫教子,孝敬公婆,做个贞节烈妇。在祭孝方面,虽主要责任在男子,但也要丧之以哀,祭之以礼。“设若不幸,大数身亡,痛入骨髓,哭断肝肠……逢周遇忌,血泪汪汪。”[5]
      爱是一种道德感情,是孝的伦理精神本质。血缘关系和父母的养育以及亲密的交往使这种爱更为真诚、自然、强烈。因此历史上往往有很多女子在常规情况发生变异的时候做出卓烈壮举。如汉代孝女曹娥“投江觅父”,晋代杨香扼虎救亲,木兰从军,汉代赵娥为父“血刃仇人”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女儿对父母强烈的深厚感情。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行为纯属“愚孝”,是以牺牲女子的利益、幸福乃至生命为代价的,不值得提倡。
      2.敬事丈夫――已婚女子的道德要求
      从为人女到嫁为人妇,女子实现了她人生角色的重大转变。传统的女子是没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一说的,多受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夫为妻纲”的封建伦理纲常压迫下,女子的地位更为下降。《女诫》强调“事夫如事天”。《女论语》在事夫中提到妻事夫要做到“七莫”,大体为关心体贴敬重丈夫,做到举案齐眉。“夫如有病,终日劳心;多方问药,遍处求神。”“家常茶饭,供奉殷勤,莫教饥渴,瘦瘠苦辛。”要劝谏丈夫莫做恶事,当好贤内助。“夫有恶事,劝谏谆谆;莫学愚妇,惹祸临身。”要学会忍气吞声,顺从丈夫。“夫若发怒,不可生嗔;退身相让,忍气低声。”
      对女子要求最为严格和残酷的便是“为夫守节,从一而终。”《女范捷录・贞烈篇》中说:“忠臣不可事两国,烈女不可事二夫。”“丈夫死国,妇人死夫,义也。”[6]贞节作为一种道德,表明女性将情感需要置于自然欲望之上,是女性精神境界提升的标志。但私有制确立以及一夫一妻制形成以后,男子对女子从精神到肉体的占有,导致“贞节观念经由男女两性的自我约束到对女性的片面要求,从妇女自我保护的屏障进而演化为戕害女性的利器。”[7]尤其是宋儒程颐提出“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8]之后,贞节观完全成了扼杀女性基本人权――生存权――的一把利剑,以致于妇女的殉死守节异常狂热。正如18世纪末来华的英国使臣所言“不这样做所得到的耻辱和这样做所得到的荣誉,迫使妇女们不得不牺牲自己的性命。荣誉的可贵和耻辱的可怕,经过长期的渗透弥漫,迫使人们改变天性,由勉强入于自然。”[9]《明史烈女传》中详细记载了妇女守节的极端方式,如夫死或未婚夫死,殉节;受辱或恐受辱以死保节;在灾难中困守礼教教条而以死保节等等不一而足。让人深切感受到这些被所谓的正统文化扭曲了的鲜活的生命所背负的礼义廉耻、忠节孝烈文化的厚重。
      然而在封建的双重两性道德规范中,最为不公极不人道的却是“严于妇人之贞,而疏于男子之纵欲。”[10]“男恕淫邪,女戒风流”。正如今人所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完全是针对广大女性单方面的道德要求。男方不仅可以在外寻花问柳,甚至女性对其纳妾行为也不得有半句怨言。但若女子不能洁身自好,严守贞操,则会触犯礼教“七出”,而被休出家门,遭世人唾弃。无怪乎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入木三分的揭露出封建宗法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
      女子在扮演妻子角色的同时又附属了另一个不容忽视的身份――儿媳。在家庭人伦道德中,婆媳关系是相当重要的。由于婆媳不同姓氏,且无养育之恩,儿媳不可能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出于自然亲情,因此《女孝经》中专有《事舅姑章》,它对儿媳如何敬事公婆做了专门论述。曰“女子之事舅姑也,敬与父同,爱与母同,守之者义也,执之者礼也。鸡初鸣,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温夏清,昏定晨醒。敬以直内,义以方外,礼信立而后行。”在家庭内部,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理的一对矛盾。在封建社会,公婆是家庭的统治者,儿子和媳妇处于被统治的地位,特别是儿媳的地位更为低下,不但要屈从于“夫权”,更要受公婆的欺压。即使夫妻恩爱,有时也难免被休弃。如最著名的《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便是个典型的例子。当婆媳关系处于矛盾之时,儿媳只能一味地忍让顺从,不能有丝毫地违逆。传统女性生活在没有人格尊严的水深火热之中。
      3.养育后代――母亲的天职
      《孟子・离娄上》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生子嗣是女性对整个家族最大的孝。父母有生养教育子女的责任义务。《女孝经》中有专门的胎教章。认为“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牲习也。感善则善,感恶则恶。”要做到“目不视恶色,耳不听靡声,口不出傲言,手不执邪器……其生子也,方能‘形容端正,才德过人’。”同时母亲还要承担教习幼子的义务。如《女孝经》中的母仪章,《女论语》的训男女章,《内训》的慈幼章等等,都是强调母亲教育子女如何“做人”,成才。教导子女如何实行和遵守孝的行为规范,是母亲对家族应尽的孝的义务。
      
      二
      
      从以上的种种论述及历史文献看,传统女孝的性质具有明显的两重性,即精华与糟粕并存。大部分人认为传统女性的消极意义远远超于其积极意义。因为它是以服从“三从四德”为总精神的,体现着父权、夫权等对女子的压迫,极大地压抑了妇女的人格和个性解放。但笔者认为,在当今社会依然有它存在的合理内核,且值得提倡和发扬光大。因为它仍闪耀着人性的光辉,给人类生活以警示和启迪。从社会现状反观传统女孝,我认为它的可资借鉴的价值意义重点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1.构建和谐的代际关系,促进家庭和睦及稳定
      孝是维护家庭稳定与和谐的基本道德,离开了女性的实践而仅有男子的实践是不行的。女孝的作用在于“菽女以孝治九族也。”[11]尽管如今女性的地位显著提高,有了参政的权利与机会,但其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角色依然存在。“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尊老养老,教育后代,构建和谐的代际关系,创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女性仍起着不可替代的维系作用。
      在我国“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是人们的普遍心理,传统的反哺式的双向抚养方式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我国人口越来越老龄化,因此老人的养老问题便显得尤为突出。尽管当今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老人们有了一定的社会福利和物质保障,但他们更需要子女精神上的慰藉和关怀。当然这种爱应是具有双向纬度的,不能像过去一样只是对晚辈单方面的要求。遗憾的是在当今社会,存在着大量虐待老人甚至遗弃老人的现象。尤其是儿子成家之后,大权多操纵在儿媳手中,儿媳地位不再处于绝对的劣势,她们有的开始抛弃了传统贤淑的东方女性之美德,视老人如眼中钉,或把老人财产搜刮一空后弃如敝屣,或把老人当成保姆洗衣、做饭、带孩子,致使很多老人晚年后或流离失所,或食不饱腹,疾病缠身。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对我们有养育之恩,对他们尽孝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人们常说“女儿是父母的贴身小棉袄”。公婆虽非亲生父母,但本着“爱屋及乌”的原则,也不能有所区别对待。正如《女范捷录》言:“男女虽异,劬劳则均,子媳虽殊,孝敬则一。夫孝者百行之源而尤为女德之首也。”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妇女孝道的弘扬与实践发挥着维护家庭和睦稳定的作用。对现代女性来说,如何赡养和孝敬好老人,为自己的子女作出良好的表率是人生的重大课题之一。
      女性除了尊老爱老之外,还要精心教育好下一代,这对于民族的繁衍与进步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比如在怀胎时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动,非礼勿言,非礼勿听。”在孩子与人发生纠纷之时要责己之子,查找自身缺点与错误。要注意环境对人的影响作用,同时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等等。孟母三迁,岳母刺字的故事在今天仍有值得借鉴的意义。正如吕坤在《闺范》中指出的一个优秀的母亲必定是一个礼母、正母、仁母、公母、廉母及智母。
      2.提升女性自尊自重的自我修养意识
      古代的“三从四德”是套在女性头上的沉重枷锁。但其中对女性的仪态修养的劝诫却有着积极的意义。《女诫妇行第四》云:“女有四行,一曰妇德,二曰妇言,三曰妇容,四曰妇功。”“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择词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与人,是谓妇言。”然而当今社会有些女性行为举止乖张,常口出污言秽语,全然没有淑女文静之闺范。“盥洗尘秽,服饰整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现代女性爱美之心日益突兀,这本无可厚非,但有些人过于追新求异,奇装异服,袒胸露背,令人观之不雅。“专心纺织,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操持家庭中洗衣做饭、缝补浆洗、针线绣花、纺纱织布等家务是传统女性必会的分内事。如今的生活日益现代化,不必再事女红,致使多数女性安于享受,疏懒于家务,更有甚者连最起码的洗衣做饭都不会,不得不令人心生感慨。
      简单说来,以上这些还是可以接纳的,但令人不能容忍和担忧的是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女性个性解放和性意识的增强,她们在经济上不再单独依附于男人,加之受西方“性解放”、“性自由”的影响,对贞节的观念也有了极大的转变,甚至走向了另一个误区和极端。不再如过去“视贞节如生命”,对爱情专一,而是纵欲淫乱,见异思迁,搞婚外恋,一夜情,甚至为了金钱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和肉体成为专职的性工作者。而且婚前性行为、同居、堕胎、甘做别人情妇的现象极其严重,且越来越有正常化、规模化的趋势,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率提高,污染了社会风气,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和隐患。这种完全丧失人格尊严和羞耻之心的行为为人所不齿,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人类性爱文明的建设。当然这些社会问题的出现不能完全归罪于女性,有它产生的社会原因,男性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毕竟女性是个独立的个体,因此对女性加强性教育,树立正确的贞节观,积极宣传传统女孝中合理的积极因素,将有助于提升女性自尊自重的自我修养意识,有利于建立平等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及忠诚的夫妻关系,有利于家庭的完整和稳定以及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女性要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发挥好女性“半边天”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孝经注疏・三才章.
      [2]孝经注疏・开宗明义章.
      [3][5]女论语・事父母章.
      [4]论语・为政.
      [6]元史・忠义传四.柏贴穆尔传.中华书局,1976年版,P4433.
      [7]刘海鸥.从传统到启蒙: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近代嬗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P44.
      [8]二程遗书.卷二二下程颐语.
      [9]斯当东.英使谒见乾隆纪实.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P217.
      [10]吕坤.呻吟语(卷五).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年版.
      [11]女孝经・孝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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