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新闻标题制作新论
时间:2021-03-31 12:05:19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如今生活接凑越来越快了,人们停下脚步认真读一份报纸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虽然在公交车站、地铁里、马路上,甚至办公室里都能看到在捧报阅读的人,但是他们停留在一则新闻或一个版面上的时间则往往只有几秒钟。与此同时,传媒业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一方面不同媒体数量众多,广电媒体和新媒体在争夺有限的受众资源;另一方面,即使同类媒体也因数量众多市场有限而处于僧多粥少的竞争态势之中。同一城市之中,数量众多的不同报刊蜂拥而上,想方设法吸引有限的读者目光;同一报刊之内,日渐增厚的不同版面各显神通,竭尽全力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据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2010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公布,2010年全国共出版报纸1939种,而2010年全国公开出版的法制类报纸却不足40种,对法制报而言,这是一种显而易见的劣势。要想和那1900多种报纸争夺读者的注意力,法制报必须在新闻标题上下狠工夫。
法制报的专业任务是进行法制新闻传播。我国是世界上有法制专业类报刊不多的国家之一,国家之所以要办法制类专业报刊,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民主法制的建设进程,建设法治国家,为了在全社会更好地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因此,法制新闻传播承担了5方面的重要职责。
1.法制新闻传播具有宣传法制建设的职责。2.法制新闻具有传播、普及法律知识的职责。3.法制新闻传播具有为广大民群众提供实用法律的职责。4.法制新闻传播具有监督司法、保障社会公正的职责。5.法制新闻传播也有娱乐大众的职责。
明确了这5方面的职责,在制作新闻标题时就有了更明确的针对性,同时在标题的制作方面也要紧扣这五方面的职责,体现这5方面的职责。
一 标题制作要实现四个转身
目前我国的各级法制报大多还是党政机关报性质的媒体,在“主流话语体系”中具有其他都市类媒体不可比拟的权威性、话语权与传播力。但是,也许正是这种优势使其在当今“群雄并起”的媒体格局中处在劣势地位。有人说,如果把现在的法制报完全推向报业的大海洋,至少有一多半会葬身海底。这样的说法是否正确不太好说,不过如果要想在商业化的今天立足,法制新闻则必须通过亲和力来增强吸引力,通过可读性来扩大影响力。对于每一篇新闻作品来说,要达到此日标,就必须实现以下4个方面的转身:
1.从空洞贫乏向充实新鲜转身。不少法制新闻的标题总是一脸严肃,板起面孔来说话,毫无亲和力,读者自然不会喜欢。比如《江苏法制报》2011年1月5日的头版总共有7条新闻,其标题分别如下:
①引题:李学勇亲切慰问基层公安干警时指出
主题: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
②引题:林祥国在省委政法委全体会议上强调
主题:精心谋划“十二五”开局之年政法工作
③主题:江苏检察128件信访积案这样化解
④主题:省地税启动“爱心进万家”活动
⑤引题:真情服务群众共沭阳光司法
主题:全省法院启动诉讼服务中心宣传月活动
⑥主题:省广电局等部门公布举报电话严查虚假报道
⑦主题:警魂,在凝聚中升华
副题:——记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集体一等功获得者江都市特警大队(下)
7条标题中,大都是一些官样文章,既没新闻点,内容也贫乏,面对这样的新闻标题,读者只能将目光匆匆挪开。其实领导讲话也好,常规活动也罢,总会有些与众不同的内容,总会有些读者感兴趣的内容。因此,标题一定要是从文章提炼出来的兴奋点,是最摄人心魄、吸引人眼球的那部分内容。
2.从严肃呆板向亲切活泼转身。冷面未必真严肃,亲切未必失威严。一直以来人们都以为法制报道就是讲法律、谈案件,所以要重严肃,轻活泼。因此,法制新闻的标题总是给读者一种冷冰冰、硬邦邦的感觉。其实向朴实、亲切做个华丽转身,未必会损害机关报的庄重、法制报的威严。2010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的标题采用网络流行语《江苏给力“文化强省”》,就使一向以严肃著称的《人民日报》赢得了读者的大力追捧。之后,法制类媒体也多跟进,在标题制作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景象,如:
①《四川法制报》2011年4月21日第A3版:
主题:网友咆哮:电瓶车伤不起啊
②《河南法制报》2011年3月15日05版:
主题:“救人副检察长不想‘被英雄’”
③《河南法制报》2011年3月16日头版:
引题:“6年前,3岁女童被拐骗走;6年来,女童亲人苦苦寻”
主题:“被拐6年女孩面对父母很纠结”
上面例子中的“伤不起”“被xx”“纠结”“悲催”等都是现在流行的网络用语,在年轻人中间使用频率极高。现在年轻人读报的比例越来越低,其中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觉得报纸用语没有网络用语离他们近。如果能多将一些网络用语变成社会流行语,不但可以使法制报显得亲切、亲民,也可以拉近报纸与年轻读者的心。
3.从官腔官话向方言口语转身。现代汉语发展到今天已经出现了口语和书面语脱节的现象,报刊——尤其是由知识精英掌控的主流媒体——常常会讲一些让普通人听不懂的话。海派清口的代表人物周立波有一句很经典的台词:“专家就是讲阿拉听不懂的话,阿拉听不懂,就认为伊是专家。”其实不少法制报的报道也是如此,许多记者都是法学院校出身,学了4年甚至7年法律,往往说了一大通,百姓还是一头雾水,不知所云。现在虽然太过专业的词汇很少出现在法制新闻的标题中了,但是官腔官话还是占主导地位。如《山东法制报》2011年3月4日第1版上的一则标题“学以修身,学以创优,学以笃行”就太书面化了。这份报纸的目标受众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农民、工人等非知识精英群体,这则标题中的“修身”“笃行”等词语,对知识群体来说并不难理解,但对于仅受过义务教育及以下层次的读者来说,就会有云里雾里之感。
其实媒体如能用一些方言口语,也可以增加新闻的亲和力。《人民法院报》2011年5月22日头版头条使用了一则标题曾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主题:到处都是活跃跃的创造
副题:——江西上饶中院深入推进基层建设纪实
这一标题一出,引来了不少读者的调侃、嘲笑。其实这是读者大惊小怪了,“活跃跃”一词应该是江西方言,经常出现在江西地方媒体的新闻报道中。不过,《人民法院报》毕竟是面向全国发行的报纸,这一词对于江西以外的读者来说有些费解是正常的,所以笔者并不提倡全国发行的报纸用方言入标题。不过对于地方法制报而言,多用一些方言口语反而能增加亲和力。如:
①《四川法制报》2011年4月8日第Al版图片新闻:
主题:过盘特警瘾
副题:操控机器人夹“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