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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精选推荐】

    时间:2022-10-06 15:45:04 来源:雅意学习网 本文已影响 雅意学习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精选推荐】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5篇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篇1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能和大家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

    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

    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

    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

    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

    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

    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

    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

    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

    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

    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

    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

    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

    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

    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

    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

    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

    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

    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

    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

    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

    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

    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

    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

    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

    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

    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

    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

    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

    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

    惯决定着你的未来。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

    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为什么这样说呢?随

    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

    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

    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

    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

    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

    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

    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

    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

    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

    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

    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

    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一名女学

    生叶某,受同学刘某的邀请在放学路上直接去了同学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

    的去向。当天夜晚,刘某的父亲将叶某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睡觉,深夜,刘

    某的父亲悄悄的进入叶某睡觉的房中,将叶某强奸,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又

    杀人灭口,将叶某掐死后,将尸体埋掉。案发后,刘某的父亲被法院判处了

    死刑,但是叶某年青的生命是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啊!同学们可能很难理解,

    也很难预料,同学的爸爸怎么会成了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和杀人犯呢?通过这

    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别人家过夜,

    更要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正是这种大意的

    心理,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

    的目标。我不是在这里危言耸听,有真实案例为证。某市06年发生一起有

    重大影响的杀童案,不知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

    因无正当职业,常去网吧上网,他看到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小男孩经常旷

    课去黑网吧(就是无证的、规模较小网吧)上网玩游戏,放学后也不按时回家,

    长时间的在网吧逗留,就产生了歹意。他先是花钱请这些学生玩游戏,博得

    学生的好感,等学生对他失去了戒备心理,便以家中有游戏机,要带学生到

    他家中玩游戏等为理由,先后将十一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学生骗到他的家中,

    先是对这几名学生实施猥亵,后来又残忍的将其中的六名学生杀害,这些孩

    子中仅有一名是十岁的小女孩,其余都是十一、二岁至十五、六岁的男孩子。

    当法官问被告人会为什么会选择一些男孩子作为被害的对象呢?被告人告诉

    我们,他第一个杀害的是小女孩,但是对女孩子下手危险性太大了,因为家

    长大多对女孩子管理的严格一些,担心女孩子一个人上学放学会有危险,而

    对男孩子就相对的放松一些,加上有些男孩子放学后在外面长时间的逗留,

    家长可能也习以为常了,孩子发生危险后家长不会很快的发觉。所以他才选择

    对男孩子下手。尽管这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这

    起案例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的思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男孩子也不能掉以轻

    心,同样应该加强保护意识,以免受到坏人的侵害。

      我们知道,学生无故旷课大多是会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在社会

    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学生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但经常受到伤害,更容易

    使小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

    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

    发的两种犯罪类型.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

    都喜欢刀、枪,炮等等。小的时候是拿一些玩具刀、枪做游戏,等大一点

    了可能就开始玩一些真刀、真枪了。但是你们想过吗?携带管制刀具特别

    容易滋生寻机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产生恶性犯罪的根源。都有

    哪些刀具属于我们所说的管制刀具呢?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

    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三角尖刀等等。我国法

    律是严禁公民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视法律于不在,仍

    然随身携带刀具。大量的因随身携带刀具而引发的暴力犯罪摆在我们面前,

    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例如,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

    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

    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

    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

    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

    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

    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

    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

    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

    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

    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

    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

    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二十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

    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

    害人又害己啊!

      第三、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习惯在往前发展一步,

    那就非常容易构成抢劫罪.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

    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

    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

    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

    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

    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

    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例如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

    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

    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势头。后来天长日久,胆子也越来

    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更可悲的是,有的青

    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

    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

    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

    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

    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

    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

    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

    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

    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

    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

    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

    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第四、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容易引发盗

    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社会发展了,同学们用的

    文具,书包、衣着等都有了新颖的变化,样式多,五花八门。在校园里有的

    同学羡慕别人有漂亮的文具,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

    走,据为已有。有的同学可能认为随手拿了别人少量的财物不算什么,其实

    严格地说,这就是一种偷窃行为。只不过是偷窃的数额较少,还没有构成犯

    罪。可是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任其发展,时间长了,胆子越来越大,

    偷窃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国法律规定,以非

    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

    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从

    小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例如我们曾办

    理的一起盗窃、抢劫案件,被告人郭某从小家境不太好,但他很懂事,学习

    成绩也不错。一次班里组织春游,每人要交50元钱,因为他家经济状况不

    好,他没有开口向父母要钱,又怕同学知道自己的情况,觉得没面子,他决

    定自己想办法解决。可是一个学生,他能有什么好办法呢?他到邻居家见屋

    里没人,便在一抽屉里拿了100元钱离开了。这是他第一次盗窃,可是没想

    到,正是这第一次盗窃慢慢的将他引向了犯罪的深渊。到学校后他用偷来的

    钱交了春游费,见事情没有败露,他尝到了甜头,后来又多次盗窃同学的饭

    票,在被老师发现后当众训斥了他。他觉得很没面子。从此对学习失去了兴

    趣,开始仇恨老师、仇恨学校,乃至于仇恨社会,后来跟本就不去学校上学

    。又经常到居民区、机关单位盗窃,几次得手,胆子也越来越大,后来干脆

    发展到抢劫作案。后终因他持刀抢劫他人财物而落入法网。在众多盗窃、抢

    劫案件中,罪犯在服刑期满出狱后,一部分人仍不能改掉盗窃和抢劫的恶习,

    继续作案,以至于二进宫,三进宫的现象时有发生。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

    不能忽视一个不良习惯的养成,以免造成终身的遗憾。好的习惯要从小养

    成,让我们从小做起,从今天做起,做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

      第五、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这个习惯也很不好,

    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案件都是因为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彼此之间发生的矛

    盾,而引发流血事件.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

    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

    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

    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

    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

    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07年的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

    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

    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葛某从外地转学来到这所学校

    时,王某是葛某在这所学校里交的第一个好朋友,二人平时交往甚密。一

    次开班会,老师组织同学们用纸条互相写出对方的缺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目的是使学生能够发现自己的不足,以便于今后改正。同学葛某就写了

    几条王某的缺点,王某很生气,觉得葛某很不够朋友。当天下课后,葛某因

    玩弄手中的水瓶子,将水弄洒在王某的书桌上,王某让葛某将水擦干,葛某

    笑嘻嘻地说:“我不擦能怎么的啊?”然后又用手拍了拍王某的头,王某很生

    气。认为葛某不把他当朋友看,是故意和他过不去。越这么想就越生气,他趁

    课间的时间回到家中,取来两把尖刀,又返回学校,进到教室时,同学们已

    经在上课了。他径直走到葛某的面前问葛某:“你拿不拿我当朋友?”葛某说:

    “我怎么不拿你当朋友了?”说到这,王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

    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

    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

    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

    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

    鲜明的对比啊!我们也很为他惋惜。他还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

    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

    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

    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

    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

    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

    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

    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

    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

    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

    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

    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

    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

    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

    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

    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

    惜这份友谊。说到这里,我给大家讲一个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小时候发生的小故事,

    有一次,他在外面受了委屈,回到家中向母亲诉说,我们都知道,小孩子在外面

    受了欺负,都喜欢回家告诉自己的家长,希望能受到家长的庇护。而他的母亲告

    诉他,要学会宽容别人,因为宽容会让你拥有更多的朋友。在克林顿长大后,他

    的宽容和大度使他拥有了更多人的拥护,他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之一,

    他在位期间经历了美国有史以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取得了很高的成就。这个故事

    告诉我们,宽容是一种美德。“忍一忍风平浪静,让一让海阔天空。”说的也是这个

    道理。所以,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学会宽容人,理解人,培养自

    己开朗、豁达的性格,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同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冷静面

    对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命运,

    认真地、负责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

      第六、中学生因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枪战、黑社会打砸抢等方面

    的音像制品,因此诱发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也不在少数,已经引起了我

    们的重视.中学生的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不强,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

    差,好奇心又强,喜欢模仿,容易受这些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腐蚀而诱发

    犯罪。在发生的案件中不乏有这样的案例。被告人金某才刚满十五周岁,

    平时经常去他舅舅家里帮忙干一些杂活。他舅舅家里有很多有关色情方面

    的淫秽碟片,还有一些有关港台黑社会的暴力片录相带,他经常趁大人不

    在时自己偷偷看。受黄色录相的影响,他就想找个小女孩强奸。有一天,

    他在舅舅家附近看到有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女孩经过,他就上前拽住

    这个小女孩,想强行带到舅舅家进行奸淫,正巧被这个女孩的一个亲属看

    到,这个女孩才幸免遇难。之后,他又寻机作案。几天后,他在舅爷家门

    前,看到门前有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经过,他打开门将毫无防备的小女孩拉

    进来,用双手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小女孩昏迷,他又用一根尼龙绳缠

    在女孩的脖子上使劲勒,他怕女孩没有死,又用一根铜丝缠在女孩脖子上

    用力勒,看小女孩确实死了,他又进行了奸尸。正好这时,他舅舅的儿子

    带女朋友回来,叫他一起去饭店吃饭,金某就将尸体用一条破棉被盖上,

    若无其事的跟着一起去吃饭,吃饭的过程中谁也没有发觉他有什么异常,

    吃过饭后,他又回到自己家找来尼龙丝袋子,第二次返回舅舅家,想把尸

    体装上扔到江边去,被排查到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是不是很难想象?一个

    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能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将一个小女孩杀死,奸尸,而且

    还没有表现出有任何的慌张。这都是因为青少年效仿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中

    的一些作案手段和情节,使一个没有杀过人的青少年,在作案的时候表现

    出非常的成熟和老道。录相片里面那些表现黑社会打砸抢的的打斗场面,

    以及通过盗窃、抢劫时的不劳而获,而又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些

    对青少年来说似乎是一种巨大的诱惑,让青少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所

    以我们中学生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这些不健康的东西。

      第七、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

    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

    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

    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当前是网

    络时代,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同学们的生活、成长环境、

    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

    习惯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也许有上过网的,也有

    玩过网络游戏的。可能对网络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学校也专门开设了计算机

    课,教会学生如何使用计算机。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使用电脑已经成为一

    项基本的技能。但是对象你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上网大多数都是玩游戏,用

    到学习上来的很少。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电脑是一种

    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
    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

    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

    ,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

    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

    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

    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前一段时间电视上报道了一起学生因痴迷网络游戏,过于投入引发了

    幻想,把自己想象成游戏中的人物,盲目的崇拜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

    模仿游戏中主人公的形象,从高楼往下飞,跳楼自杀的事件,给我们敲响

    了一次警钟。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

    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

    也屡见不鲜。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

    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

    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

    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

    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

    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

    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

    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

    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

    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

    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

    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

    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

    等。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可

    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会专门给孩子上网玩游戏的费用,而有的学生不吃

    中午饭省下钱去网吧上网,有的借口学校收费骗取家长的钱,有的甚至偷

    家中大人的钱。对游戏依赖性越大就越觉得钱不够花,因而有的人开始铤

    而走险,依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金钱。有学生因将自己交学费的钱玩游

    戏花掉了,无法和家长、老师交待,而产生抢劫之念,在实施了一起抢劫

    犯罪之后被判刑。又如,有两名中学生为了搞到钱去打游戏,竟然绑架了

    同班同学,并用刀将同学杀死。近几年,因上网无钱,抢劫、绑架等暴力

    案件数量大增,发人深省。

      在学生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习惯,比如,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

    托车等等。喝酒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是人在喝完酒后,大脑受酒精

    的麻醉,神志不清醒,易冲动,容易间接的引发某些犯罪的发生。我们审

    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在醉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引发的杀人、伤害等

    暴力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醉酒后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

    法的处罚。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

    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

    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

    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

    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

    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杜

    绝以上几种不良行为能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泥潭,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罪

    犯的侵害。我们在座在同学们有没有类似的习惯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吧。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

    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

    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

    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

    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

    变的。

      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

    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最后,

    祝同学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

     

      谢谢大家.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篇2

    据统计,上海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03全年就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6250.8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8%。第三产业的增速受非典影响而有所减缓,全年实现增加值3027.11亿元,增长8%,增幅比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中学生法制教育课

    据介绍,经常光顾“碧芝”的都是些希望得到世界上“独一无二”饰品的年轻人,他们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上挑选,然后亲手串连,他们就是偏爱这种DIY的方式,完全自助。

    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一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2、传统文化对大学生饰品消费的影响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高中的同学大多是14周岁至17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年龄段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育。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小时候的不良习性如果不及时改正,对我们学生来说危害是极大的,因为以后很有可能发展成犯罪,成为犯罪的根源。据我所知,现在的各中、小学都很重视培养学生的好习惯。一个人的行为将改变他的习惯,他的习惯将养成他的性格,而他的性格又将决定着他的命运。所以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是你的习惯决定着你的未来。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发生在其他地方的案件,一名女学生叶某,受同学刘某的邀请在放学路上直接去了同学家,没有告诉父母自己的去向。当天夜晚,刘某的父亲将叶某单独安排在一个房间睡觉,深夜,刘某的父亲悄悄的进入叶某睡觉的房中,将叶某强奸,为了防止事情败露,又杀人灭口,将叶某掐死后,将尸体埋掉。案发后,刘某的父亲被法院判处了死刑,但是叶某年青的生命是不是再也回不来了啊!同学们可能很难理解,也很难预料,同学的爸爸怎么会成了一个无耻的强奸犯和杀人犯呢?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别人家过夜,更要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关于DIY手工艺制品的消费调查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正是这种大意的心理,才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男孩子同样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眼中的目标。我不是在这里危言耸听,有真实案例为证。某市06年发生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杀童案,不知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一名刑满释放的男青年,因无正当职业,常去网吧上网,他看到有很多中、小学校的小男孩经常旷课去网吧上网玩游戏,放学后也不按时回家,长时间的在网吧逗留,就产生了歹意。他先是花钱请这些学生玩游戏,博得学生的好感,等学生对他失去了戒备心理,便以家中有游戏机,要带学生到他家中玩游戏等为理由,先后将十一名十一、二岁左右的学生骗到他的家中,先是对这几名学生实施猥亵,后来又残忍的将其中的六名学生杀害,这些孩子中仅有一名是十岁的小女孩,其余都是十一、二岁至十五、六岁的男孩子。当法官问被告人会为什么会选择一些男孩子作为被害的对象呢?被告人告诉我们,他第一个杀害的是小女孩,但是对女孩子下手危险性太大了,因为家长大多对女孩子管理的严格一些,担心女孩子一个人上学放学会有危险,而对男孩子就相对的放松一些,加上有些男孩子放学后在外面长时间的逗留,家长可能也习以为常了,孩子发生危险后家长不会很快的发觉。所以他才选择对男孩子下手。尽管这名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刑,受到了应有的处罚,但是这起案例留给我们的却是深深的思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男孩子也不能掉以轻心,同样应该加强保护意识,以免受到坏人的侵害。

    我们知道,学生无故旷课大多是会做一些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在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学生无故旷课,夜不归宿不但经常受到伤害,更容易使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2) 文化优势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枪,炮等等。小的时候是拿一些玩具刀、枪做游戏,等大一点了可能就开始玩一些真刀、真枪了。但是你们想过吗?携带管制刀具特别容易滋生寻机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产生恶性犯罪的根源。都有哪些刀具属于我们所说的管制刀具呢?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三角尖刀等等。我国法律是严禁公民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视法律于不在,仍然随身携带刀具。大量的因随身携带刀具而引发的暴力犯罪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重视。这次我们不讲远的,就讲我们青田血淋漓的案例。(防洪堤爱恨情仇路的案例)

    第三、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习惯在往前发展一步,那就非常容易构成抢劫罪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二)创业优势分析(1) 政策优势 第四、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容易引发盗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用的文具,书包、衣着等都有了新颖的变化,样式多,五花八门。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有漂亮的文具,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有的同学可能认为随手拿了别人少量的财物不算什么,其实严格地说,这就是一种偷窃行为。只不过是偷窃的数额较少,还没有构成犯罪。可是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任其发展,时间长了,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从小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

    情感性手工艺品。不少人把自制的手机挂坠作为礼物送给亲人朋友,不仅特别,还很有心思。每逢情人节、母亲节等节假日,顾客特别多。

    第五、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这个习惯也很不好,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案件就是你们口中的“约架”“干架”都是因为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彼此之间发生的矛盾,而引发流血事件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要知道往往冲动的行事会付出惨痛的代价。所以,同学们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学会宽容人,理解人,培养自己开朗、豁达的性格,团结友爱,互谅互让。同时要多学习法律知识,学会冷静面对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希望同学们都能够把握好自己的命运,认真地、负责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

    第六、中学生因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枪战、黑社会打砸抢等方面的音像制品,因此诱发强奸罪、故意杀人罪的也不在少数,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中学生的心理发育不成熟,自控能力不强,辨别是非能力相对较差,好奇心又强,喜欢模仿,容易受这些不健康的文化制品的腐蚀而诱发犯罪。在发生的案件中不乏有这样的案例。被告人金某才刚满十五周岁,平时经常去他舅舅家里帮忙干一些杂活。他舅舅家里有很多有关色情方面的淫秽碟片,还有一些有关港台黑社会的暴力片录相带,他经常趁大人不在时自己偷偷看。受黄色录相的影响,他就想找个小女孩强奸。有一天,他在舅舅家附近看到有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女孩经过,他就上前拽住这个小女孩,想强行带到舅舅家进行奸淫,正巧被这个女孩的一个亲属看到,这个女孩才幸免遇难。之后,他又寻机作案。几天后,他在舅爷家门前,看到门前有一个九岁的小女孩经过,他打开门将毫无防备的小女孩拉进来,用双手掐住小女孩的脖子,直到小女孩昏迷,他又用一根尼龙绳缠在女孩的脖子上使劲勒,他怕女孩没有死,又用一根铜丝缠在女孩脖子上用力勒,看小女孩确实死了,他又进行了奸尸。正好这时,他舅舅的儿子带女朋友回来,叫他一起去饭店吃饭,金某就将尸体用一条破棉被盖上,若无其事的跟着一起去吃饭,吃饭的过程中谁也没有发觉他有什么异常,吃过饭后,他又回到自己家找来尼龙丝袋子,第二次返回舅舅家,想把尸体装上扔到江边去,被排查到此的公安人员抓获。是不是很难想象?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能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将一个小女孩杀死,奸尸,而且还没有表现出有任何的慌张。这都是因为青少年效仿不健康的音像制品中的一些作案手段和情节,使一个没有杀过人的青少年,在作案的时候表现出非常的成熟和老道。录相片里面那些表现黑社会打砸抢的的打斗场面,以及通过盗窃、抢劫时的不劳而获,而又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的生活,这些对青少年来说似乎是一种巨大的诱惑,让青少年深陷其中,不能自拔。所以我们中学生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这些不健康的东西。

    参考文献与网址:第七、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想必这已经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当前是网络时代,随着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同学们的生活、成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我们在座的同学们也许有上过网的,也有玩过网络游戏的。可能对网络这个名词并不陌生。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使用电脑已经成为一项基本的技能。但是对象你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上网大多数都是玩游戏,用到学习上来的很少。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
    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那些网瘾少年在虚幻世界里不能自拔,自杀、杀人不见其数,等犯下弥天大错才如梦初醒,那就太晚太晚了。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等。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可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会专门给孩子上网玩游戏的费用,而有的学生不吃中午饭省下钱去网吧上网,有的借口学校收费骗取家长的钱,有的甚至偷家中大人的钱。对游戏依赖性越大就越觉得钱不够花,因而有的人开始铤而走险,依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金钱。有学生因将自己交学费的钱玩游戏花掉了,无法和家长、老师交待,而产生抢劫之念,在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之后被判刑。

    标题:大学生“负债消费“成潮流 2004年3月18日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篇3

    2021年中学生法制课讲稿
    听法制课懂法守法,让在校学生健康成长同学们、青少年___,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范本)作为___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___、___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___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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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___事业的合格接班人。___世纪建设中国特色___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___民主,健全___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___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___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___,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2_年_至_月,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__中学,_城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___次,抢劫现金___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_年___月___日下午___,抢得现金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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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2_年___月___日下午___抢得现金___元;
    第三次,___
    以上,___参与抢劫___次,刘_参与抢劫___次,张__参与抢劫___次,___参与抢劫___次,樊_参与抢劫___次,李_参与抢劫___次,梁__参与抢劫___次,关__参与抢劫___次,丁__参与抢劫___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__等九人以___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__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__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_、梁__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__、___、樊_、李_、关__、丁__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_年_月___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_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刘_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张__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樊_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李_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梁__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关__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___元;
    判处丁__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___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___个概念。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___条规定:___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___周岁至___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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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公民犯以下___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___、抢劫、___、放火、___、投毒。___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___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___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
    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___元,未成年人不少于___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___、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___。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
    (1)___、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___,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___、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
    (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___。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___。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___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___、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___,是指___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___是___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___以___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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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__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___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
    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___、抢劫、贩___、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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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___条规定,犯本罪的处___年以上___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___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
    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c、抢劫银行;
    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
    f、冒充军警抢劫;
    g、持抢抢劫;
    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邱_、武__盗窃案。
    邱_,___岁,___人,个体户。武__,___岁,__城关区人,__一中学生。贺_,___岁,__一中学生。刘__,___岁,__一中学生。
    2_年_月___日下学后,在邱_授意下,武__对贺_说:“__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__玩”。___月___日下午___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_从__叫来__,___月___日上午,武__、贺_入室、刘__放哨,偷了___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__分得___元,其余由武__拿着,四个人上__,回来后,只剩___元,其余均在__挥霍。
    案发后,邱_、武__分别被判有期徒刑___年___个月。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___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___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___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___窃取,是指___采取自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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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_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___,___岁,___职中二年级学生。2___年___月___日晚___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___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___,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___就将张___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___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___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___说:“没事”。候___说:“咋没事?”并问张___这件事怎么处理,张___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___就在张___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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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候___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___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___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___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___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___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
    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___条、第___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___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___刑法》第___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___年,缓刑___年。对候___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___负百分之五十,候___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___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___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___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伤的处___年以上___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___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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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联:酒后撞人张___先不应该。下联:逞能耍二候___亦属活该。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___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
    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___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___,男,汉族,生于___年___月___日,初中文化程度,___人。2___年___月___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___元。
    2___年___月份,关___伙同景___(男,汉族,生于___年___月___日,小学文化程度,___人,农民。)、钱___(男,汉族,生于___年___月___日,高中文化程度,___人,___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___酒厂、___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___参与盗窃___起,盗窃价值___余元;
    景___参与盗窃___起,盗窃价值___余元;
    钱___参与盗窃___起,盗窃价值___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___、景___、钱___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___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
    人犯罪时均未年满___周岁,且钱___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___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___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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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___年___个月,并处罚金___元;
    景___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___年___个月,并处罚金___元;
    钱___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___元。
    关___,2___年___月___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___个月,宣告缓刑___年。2___年___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___年___个月,___年___月___日刑满释放。___年___月___日,关___与朋龙在“___”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___时许,关___准备回家休息,行止___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___”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___移动公司职工王___,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___一中学生刘___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___,四处寻找王___,最后在___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___,关将王___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___在王___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___条之规定,系轻伤。关___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___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___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___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___,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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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___,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___,一名初中学生,从___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___句话,___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___、要坦白。
    1、慎交友。保___、刘___、张___、___、樊___、李___、关___、梁___、丁___抢劫一案是2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___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___,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___上初中期间与保___、刘___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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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___、李___、丁___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___、李___、丁___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___、关___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___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___、李___、丁___原是___中、___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___、关___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___。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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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___、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___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___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保___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___,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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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___年___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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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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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
    尊敬的各位XXX,各位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徐家派出所陈洪吉给大家上法制课,讲解法律知识,进行法制教育,我觉得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这是我们急需上好而且必须上好的一堂课。
    无知的人最可怕,无知才会妄为,无知才会导致悲剧,法制观念淡薄,好逸恶劳,贪图享受,以身试法,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据统计,当前国内14—25岁青少年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为24.38%,而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占的比例却高达35.15%,这一数字令人怵目惊心,惶恐难安。
    目前,在我们同学们当中也有极个别同学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年时光,不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严格要求自己,存在着厌学、打架、衣着不整、进网吧等不良行为,对学校的规章制度置若罔闻,对学生守则和规范不屑一顾,对老师的谆谆教导充耳不闻,自以为是、我行我素,做着危害自己一生同时也在危害别人的事。在此,我奉劝并告戒这些同学从现在开始立刻悬崖勒马,改过自新。
    学校本着“对学生的终生幸福负责”的教育理念,有决心有信心为同学们的健康成长创设一个优质的人文环境,同时对同学们提出如下要求:(一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英国著名思想家温斯坦莱说过:”假如有很好的法律,但人民不了解它们,这对共和国来说就像没有任何法律一样糟糕。”我们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青少年,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知道怎样去维护它,这些还是非常必要的。
    另一方面,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成长时期,阅历相对简单,社会经验不够丰富,鉴别是非的能力也较弱,比较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伤害,尤其需要珍惜花样年华,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掌握自护知识,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功,有助于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青少年只有学会了自护,才能在犯罪侵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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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临危不惧,运用有效的防卫手段,敢于和善于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坚决摈弃不良习惯,做遵规守法好学生
    一些在押犯人的违法犯罪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充满朝气,思维活跃,喜欢接触新事物,但又思想单纯、幼稚,思想防线薄弱,容易染上不良习气。因此,拒邪恶,永不沾,抵制各种不良习气,应该是我们青少年共同的严肃课题。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元圆”。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诫,洁身自好,严格要求,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视自己的不足,勇于改正自己的缺点,为自己的一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21世纪中华民族实现的伟大复兴中,青少年肩负重大历史使命,我们希望各位同学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条例》,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自觉学法、懂法和守法,成为合格文明的公民。同学们:
    为了保护我们健康成长,我国制定了许多有关保护青省年成长的法律法规,你知道哪些?(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同学们有没有听说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随机请听讲座学生回答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就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知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同学们能够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对照一下自己在学习、生活中的行为,能够利用法律法规为更好地保护自己。
    什么是未成年人?我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称为未成年人。什么是犯罪?我国刑法作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简单的说,犯罪就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比如盗窃、抢劫、杀人等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会受判刑、抓进监狱的严重处罚。在这里,可能有的同学会不以为然,犯罪和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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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我又不会偷、支抢。同学们,如果这样想那就错了,在我们的生活中,在我们身旁,未成年人犯罪的事例并不少见。XXX大冶震惊全国的“9·13”大冶罗桥中学抢劫案中,3名案犯中2名胡姓少年不足18岁、另一名明姓少年则只有14岁。20**年9月,3名少年因为缺钱,最终决定学校去“找”。他们手持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罗桥中学校园抢劫学生53人,殴打学生40人,其中致2人轻伤,16人轻微伤,却得300多元及牛仔裤1条、怀表1块。3名未成年案犯最终分别被大冶法院判处9年、8年、1年有期徒刑,并处500元到1000元罚金。
    曾经轰动一时的XXX“龙虎帮”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恶虎”陈里入狱时未满16岁。他的人生经历可能在失足青年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他本来是个乖孩子,心性也很善良。在学校读书,就时常看见群学生相互之间打打杀杀的,还在上课呢,接到通知立马放下课本便成群结对地,有的还找出刀具,跑向械斗场,边学校老师也没办法管住,他平时最爱看枪战片,黑社会老大的那种“英雄”气概总是让他佩服不已,甚至成了他经常标榜的楷模。他开始尝试追求“黑老大”式的生活。由于有了平日里势单力薄遭“追杀”的经历,他便一步步走进拉帮结派以图自保的泥潭。最终因“江湖”追杀“砍死人”而锒铛入狱。就是在我们江都某中学,刚升入初一的学生江某兄弟,居然在大白天入室偷东西,被人当场抓住。
    听完上述案例,同学们一定会感到震惊,这并不奇怪,因为在这儿听讲座的同学都是勤奋学习,遵纪守法的好同学,平时对这些事情知道得很处,也不会去做这些事情。说到这儿,我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大家有没有思考过,这些年龄比你们大不了多少,或者说是年龄与大家差不多大的孩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可以随机请学生回答
    刚才说过,江某兄弟入室盗窃的案子,据我所知,在小学时,这两兄弟就经常拿同学的钢笔,有时没有零花钱,就到学校小商店去偷偷拿吃的,被学校发现后,老师多次对其进行教育,并按校纪校规给予写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两兄弟被警察发现后还认为写写检查、挨个处分就没事,殊不知他们这种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要被判刑。以上的事例说明不少人对违法的犯罪的关系还不太清楚。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性较小,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规定,只是受民事的、经济的、行政的等方面非刑罚制裁方式的处罚。如:有的学生在上学的路上毁坏路边的小树,违反《森林法》,有的在家放羊牛将别人的庄稼损坏,有的将别人停放在路边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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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坏,有的将街道、公园里的公共设施损坏等。特别常见的是有的同学上学、放学时骑自行车不走自行车道,而是几个人并排骑着自行车在公路上互相追逐,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法》。这都是违法现象,这些现象不一定非得判刑抓进监狱,可以罚款、拘留。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就要受到刑法的制裁。
    但是,应当看到,一般违法行为同犯罪行为之间的共同点,都是对社会有危害性的行为,只是轻重不同而已;都是违法行为,只是受法律制裁的方式不同,严厉程序不同而已。由此可见,一般违法任其发展,有可能滑向犯罪。如:某个学校的一名学生,平常偷拿同学的笔、工具书等学习用品,后为发展到入室盗窃,开始是一般违法行为,出于教育、挽救的角度,学校进行教育,后来触犯刑法,就要由公安机关处理,受法律的制裁。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出了预防未成年人的九种不良行为,只要你有了这几种不良行为,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在这几种不良行为当中,同学们尤其要注意千万不可有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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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学生民警法制课讲稿篇5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感谢同学们把暑假前的最后一课留给了我!”我是XX派出所民警***,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暑假要到了,想必同学们的心早已放飞到假期里面去了,是啊,经过一个学期的紧张学习,是有必要进行一下调整,休息。虽然我也刚踏上工作岗位,但是我也时常想念我的校园生活,我很羡慕大家,能有一个这么长的假期。如何利用好这个假期,我想大家可能已经有了一个计划,对我们公安机关、学校老师和家长来说,让同学们过上一个安全、有意义的假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一、当前学生容易被侵害的案件类型与剖析 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的生活是幸福的,既拥有优越的学习环境,在家又倍受父母和亲人的宠爱,可是你们知道吗?在阳光照射不到的角落里,仍有一些与你们同龄的孩子不能象你们一样拥有自由和快乐,他们有的成为侵犯别人,给别人造成伤害的青少年罪犯,也有的成为被罪犯侵害的目标,成了无辜的受害者。那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
    罪的道路,又是什么原因使一些青少年经常受到无辜的伤害呢?经过深深的思考与工作的实践,我们发现,他们当中有的是因为对法律的无知,不懂得什么是犯罪,或是对法律漠视,故意以身试法而误入歧途,有的是因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今天,我将以一些案例的方式给同学们重点讲述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以及青少年如何远离社会不良因素的伤害,保护自身安全。



    首先,我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初中的同学大多是12周岁至15周岁左右吧?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又规定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同时又规定,对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所以,并不是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所约束了。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
    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那么对青少年来说,怎样才能远离危害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呢?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其中很多犯罪分子与他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有着必然的联系。在工作中我们有很多与青少年接触的机会,我们了解到,有些学生在不自觉中养成了一些不良的习惯,这些不良习惯看似平常,但其中却蕴含着潜在的危机,它会潜移默化的将青少年引向犯罪的道路,也容易使青少年受到不法行为的危害。所以说,我们不能忽视这些不良习惯的存在,下面我将学生中常见的一些不良习惯结合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介绍给大家,供大家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引以为戒。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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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防犯意识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一次到吧上,因为和在吧玩游戏的另一个女孩用了同一个名,两人都叫“蓝宝”,而遭到那个女孩的谩骂,她很生气就约来自己的友,想教训一下那个女孩子,结果友赶到时那个女孩已经离开了。她就和友一起吃了饭,喝了些酒,因不胜酒力,就有点迷胡了,他的友带着她及另外几个男孩一起到了友住处,她没有告诉家里人自己的去向。睡到半夜时,该女孩被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被告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也一定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吧。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外过夜,更要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第二、以大欺小,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种习惯在往前发展一步,那就非常容易构成抢劫罪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
    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甚至,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第三、顺手牵羊的小偷小摸行为也是一种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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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习惯,容易引发盗窃罪,而盗窃罪在青少年中更是多发的犯罪类型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用的文具,书包、衣着等都有了新颖的变化,样式多,五花八门。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有漂亮的文具,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有的同学可能认为随手拿了别人少量的财物不算什么,其实严格地说,这就是一种偷窃行为。只不过是偷窃的数额较少,还没有构成犯罪。可是忽视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任其发展,时间长了,胆子越来越大,偷窃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罪犯都是从小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以至于不能自拔,最终导致犯罪。好的习惯要从小养成,让我们从小做起,从今天做起,做个品德优良的好学生。



    第四、缺乏宽容心,同学之间因琐事打架斗殴,这个习惯也很不好,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案件都是因为学生不能正确处理彼此之间发生的矛盾,而引发流血事件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
    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有这样一起校园群殴事件,两名同班同学因发生了一点小矛盾,双方都纠集了几名要好的同学进行较量,结果在群殴中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还有的学生因受同学欺负,就到社会上勾结一些闲散人员,拿棍棒等冲到校园里,对同学进行伤害,这些血的事实告诉我们,那种“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感情用事、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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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出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当前是络时代,随着互联这一新兴媒体的飞速发展,同学们的生活、成长环境、学习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思维方式、情感理念、价值取向、道德标准、行为习惯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华中师范大学陶宏开教授说过这样一句话:“电脑是一种工具,是给我们用的,而不是玩的;
    学会用的人是聪明人,而只会玩的人则是愚蠢的。”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近几年来,利用络实施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增强警惕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出入类似的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要贪图小
    便宜,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哄骗,更不要随意的会见友,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解决,尽量的减少被伤害的可能。



    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这些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



    二、假日期间应该重点注意的几个问题 1、户外安全。



    交通安全:没有考取驾驶执照的,坚决不允许驾驶机动车,有驾照的,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好了这一点,就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别人的保护。中国是世界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高的国家,据官方统计,XX年,全国共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总人数65225人,这意味着,平均每天就有179人死于交通事故当中。



    游泳安全:夏季是一个雷雨多发的季节,同学们如果进行户外活动,先要作好计划,看看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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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雨天气是不适合户外活动的,还要学习一下户外防雷知识,就算遇到了不良天气,也好保护自己。同时夏日里少不了水上的活动,在这里警方再次提醒大家游泳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严禁到江河湖海等一系列自然河道和人工景观河道中去游泳,游泳一定要到正规的游泳池、游泳馆。因为那里各种安全设施到位,也配备有专业的救生人员。一旦发生危险可以第一时间施救,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危险或者发现有溺水者要及时呼救,并拨打“110”或“120”。

    2、室内安全。



    防火安全:独自在家要按照操作规范正确安全地使用天燃气。正确掌握开关的使用方法,用毕切记关阀门,且不可随意玩弄开关。安全使用家用电器。正确掌握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不可随意玩耍家用电器。遇到火警 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准确的地点、火灾种类、火势情况,并派人员在路口等候消防车。最主要的是尽快离开现场,脱离危险,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水浸湿毯子或被褥披在身上并包好头部冲出房间,安全脱离火灾现场。国家明令禁止学校、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未成年学生不得参与火灾的扑救。



    防盗防诈骗安全:平时一人在家要关好防盗门窗,
    出去玩耍要检查门窗是否上锁。防止盗贼潜入。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明来意,对不熟悉不认识的人,不要开门。如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中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寻找一些借口,请其不要打扰。当犯罪分子欲强行闯入时,可到窗口、阳台等向外高声喊叫,或拨打110报警电话。同时,近期“邮包未领”、“邮包内发现毒品”等电信诈骗案件高发,我所已连续数日接到类似报警,2月24日上午, 钱 女士突然收到一条短信,声称她有一个包裹,内存有毒品,想要了解具体情况就拨打*****, 钱 女士按照电话打过去,接电话的是一名自称是公安局禁毒大队的民警,并称公安局已经确认 钱 女士包裹内确有毒品,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且要查她的银行账户,希望 钱 女士能配合警方调查。

    钱 女士信以为真,赶紧到农业银行的ATm机边,拨通了民警提供的号码,并按照对方的提示进行了操作,操作完 成后钱 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四万元人民币已经转入另一个叫“ 赵卓 君”的账户上,这时, 钱 女士才回过神来,发现事情不对,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赶紧报了警。所以在这里警方提醒大家,如果接到此类电话或短信时,不要着急慌张,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上当,不要泄露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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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账号等信息,不要将轻易转入对方告知的安全账户,公安机关任何情况下不会以简单的电话通知形式要求当事人转账的。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的暑假!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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